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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规章制度(集合六篇)

2024-03-05

经过周密的考虑生日祝福语网小编为您挑选了“大学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一个公司和企业的行事标准,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是享有劳动权利的保障。好的规章制度制定的时候应该有人情味儿,从关爱员工的角度出发,规章制度是不可少的。希望您能将此文加入您的收藏夹中!

大学规章制度(篇1)

1、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病假累计达一学期正课的二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复学时应办理复学手续,由学校视程度予以编班上课。

3、旷课处理

(1)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不能评为文明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降等,取消各类先进评选。

(2)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A达8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

B达1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C达24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D达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E达56学时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大学规章制度(篇2)

一、体育锻炼必须适合学生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的情况,坚持全面锻炼,促进身体的生长发育。

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定的体育活动,锻炼时间。

三、每学期看体育课不少于4次,并及时填写听课笔记。

四、进行体育锻炼时,先要检查使用的器械有无损坏,安放是否平稳,场地是否平整,沙坑是否松软,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五、定期与体育组共同对运动场地和器材的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修缮和改进。对受外伤的学生要及时医治,做好登记,必须保护好学生。体育教师必须提高业务素质,懂得日常外伤的处理卫生知识。

六、对伤残、体弱患病学生的病情记录和医疗证明,要及时与体育组取得联系,并加以证实。

七、上体育课时,要求学生做到:穿运动鞋,男生不能穿皮鞋、女生不得穿裙子,以防伤害事故。

八、讲究运动卫生。坚持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后做好整理活动,饭前饭后不进行激烈活动。

九、做好学生体质、健康、形态、机能的测量检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大学规章制度(篇3)

为了给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规定,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必须佩戴校徽,按时到校,不得无故迟到,不到放学时间,不能随便离校。

2、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自行车按规定地点放齐,排紧。

3、校内不得说粗话、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午休和晚休时间不得在校园内游逛或干其事。

5、在校内严禁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泼水、乱倒垃圾、乱丢纸屑、果皮等。

6、不得在墙壁上钉钉子、乱涂乱画,不得随便撕毁或涂划宣传队品。

7、不得将不健康的作品带进校内。

8、不得将管制刀具带进校内。

9、不得约校外人员进校,以免影响学校秩序,上课时间不会客。

10、不得在校内燃放鞭炮。

11、不得私安任何电器。

12、不得践蹋折损花草树木。

13、不准穿奇装异服、留怪发型,不准穿拖鞋、裤头、背心进课堂。

14、教学区不准玩三大球。

15、不得爬墙、爬房,翻越栏杆。

16、不准吸烟、喝酒、下棋、打牌。

17、不准随地大小便。

大学规章制度(篇4)

1、我市市直及省驻周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凡健康状况许可的,均可自愿报名入学。

2、每个学员可根据自己的兴趣选学专业课,如有变动需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学校将按各专业人数印发讲义或订购教材。

3、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和学员守则。到校听课率达80%以上,方能符合毕业(结业)条件。

4、学习期满颁发毕业证,不满期者颁发结业证。

5、本校毕业(结业)学员可同在校学员一样参加学术交流、展出等有关活动。

大学规章制度(篇5)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用专业知识进行的一种带有总结性和创新性的并以设计(论文)形式表达的独立性作业。是学校在学习的最后阶段对学生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的综合检验。为了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1、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设计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正确的思想方法以及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分析和解决社会和专业等问题的能力。

3、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理论计算、实际动手、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设计(论文)是研究结果的总结,而研究工作的首要是选题。选题好坏直接关系到设计(论文)的质量。因此,请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

(2)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尽量做到1人1题,本年度本专业重题率控制在15%以内,近3年本专业重题率小于15%。289a.cOm

(3)应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难度和分量要适当,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题目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动,必须经系或指导教师审查、备案。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按照学生人数1.2—1.5倍的数量拟定题目;同时鼓励学生自行拟题。

(2)系或教研室对拟定的题目进行审查、确定。

(3)系或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

(4)选题结果报教务部备案。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或讲师以上教师担任(含同级职称),助教(或同级职称)必须在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指导下承担不多于10篇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资格由系主任审定后,其名单随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教务部备案。指导教师应按照其职责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篇数要求(含跨院、跨专业指导):指导专科生不得多于18篇,指导本科生不得多于15篇。

4、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剽窃或抄袭行为要严格把关,有明显剽窃或抄袭的一律不予通过评审。

5、对学生人数较多的系,可聘任实习单位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经学院同意后,可给予适当报酬。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自己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认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独立完成设计(论文)任务。不得是剽窃或抄袭他人的论文,引用公开发表的有关资料应在论文中明示。

2、要有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记录,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做好阶段总结,并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后方可装订打印,且必须在答辩前10天交到指导教师手中。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手册中填写完书面评语后,在答辩前3天交评阅教师评阅,并填写意见。

5、外文翻译用学院同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专用纸书写或打印,译文与外文原文一起装订成册,并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上交。

各系于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第17周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学生初步选题报教务部备案。

(1)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末各系要组织学生选题,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教务部统一印发,由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填写,并由指导教师所在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发给学生本人。

(1)毕业实习(调研)结束,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查,审定学生的总体方案和撰写方案。

(2)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周。

(1)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指导教师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细致认真的指导。

(2)指导教师要全面掌握学生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1)答辩前10天,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及有关资料,送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

(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分别写出评语和给出成绩。

在答辩前,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设计(论文)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设计(论文);因故缺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达1/3以上。

(1)学生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须进行答辩。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报告时间5分钟,提问2-3分钟,答辩5-7分钟,评分及评定等级5分钟。

(2)答辩前各系将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地点、时间报教务部备案。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3部分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50%、20%和30%。

(4)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5级评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一般优秀率不超过15%,优良率不超过60%。

(5)最后综合评定成绩,经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委员会主任签字确定,并送教务部备案。

(6)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生返校补考管理办法》处理。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2)将装有毕业设计(论文)原件、《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等资料袋,统一存入学院档案室,保存期为五年(专科为四年)。

学院每年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向学院推荐“优秀设计(论文)”与“优秀指导教师”。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大学规章制度(篇6)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生早、晚自习的正常开展,提高自习质量,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推进学习风气建设,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成都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汇编》等有关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早、晚自习是日常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理解学习内容,做好新课预习的有效手段。任何学院或部门不得无故取消或妨碍学生自习。

第三条办法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早、晚自习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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