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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抵押合同(集合十五篇)

2024-03-13

生日祝福语网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了一篇介绍“高额抵押合同”的精选文章,非常建议您把这个网页加入收藏夹。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我们的生活已经不能和合同分割了。尽量明确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高额抵押合同(篇1)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一、合同背景

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方式实现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的需求。为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定义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将其所有或部分房地产、汽车、存款等合法财产作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品,向贷款人借款的合法约定。

三、合同内容

1.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经济收入证明等。

2.借款人同意将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作为最高额抵押担保,作为借款人的还款保证金。

3.贷款人同意将借款发放给借款人,并根据合同规定,按照合同要求要求还款。

4.借款人同意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并保证还款时不迟延还款。

5.借款人不得将其已抵押担保的财产再次抵押、出售或者进行其他行为。如借款人违反上述规定,贷款人有权向法律机构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6.本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可撤销。

2.本合同必须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或者其他合法认证手段,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3.双方应当保持合同书面文本原件,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料。

4.如出现诉讼,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作为有效依据。

五、合同解除和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应当向有关法律机构申请解除合同。

2.如因借款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照合同规定还款或违反合同规定行为,贷款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借款人违约赔偿。

3.如因贷款人原因,导致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或其他影响借款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借款人有权向有关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六、合同条款

1.本合同为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最高额度为人民币xx万元。

2.借款利率为xx%,借款期限为xx年/月/天。

3.担保物为借款人所有或部分房地产、汽车、存款等财产。

4.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每期还款金额为xx元。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2.若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调解;

3.如调解无效,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附件

1.身份证明

2.担保物证明

3.信用证明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在组成部分均应当被认为是本合同的整体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内容修改或补充,应当由双方在书面协议中达成一致后生效。

3.本合同原件由贷款人保存,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高额抵押合同(篇2)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一、合同双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贷款用途: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二、借款主要内容

1. 借款金额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万元。

2. 借款期限

本借款协议生效后,借款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起算,到达还款期限之后,甲方应及时还款并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3. 利率

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___%。

4. 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照还款计划表规定的期限偿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方式可分为定期还款和提前还款。

5. 违约责任

甲方一经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滞纳金、逾期利息等。

6. 担保方式及范围

(1)甲方为保障本合同所约定的债权的履行,向乙方提供不动产、动产及其它财产或权利担保,承诺将其所担保的物权或权利予以转移并提出证明。

(2)本协议书的不动产抵押物为:(抵押不动产详细信息)

(3)本协议书的动产抵押物为:(抵押动产详细信息)

7. 还款顺序

甲方在向乙方还款时,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①逾期利息;

②逾期管理费;

③担保物处置费用;

④其他应还款项。

8. 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须以书面形式发出。

三、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涉及的补充协议、附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均应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一致意见后追加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

四、附件

1. 还款计划表

期数 还款日期 待还本金 待还利息 已还款金额 备注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丙方为担保人,本文省略),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借款过程中,甲方应认真履行还款义务,及时还款,以免超期造成法律纠纷。在担保物处置时,乙方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款项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债务。

高额抵押合同(篇3)

前言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经济发展速度逐渐增加,各个领域的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贷款这一金融服务业也在快速发展中。近年来,抵押担保贷款市场也越来越活跃,很多人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都会选择抵押自己的房产或是车辆。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本文将讨论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相关主题,希望给予大家更好的理解和帮助。

一、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定义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是一种金融服务合同,主要用于在借款过程中强化信用担保,核心在于借款人抵押自有的不动产、动产或其他财产作为担保物,为了弥补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通常,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独特之处在于合同担保金额高,同时贴现率也较低。

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特点

1.担保额度高。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通常担保额度较高,双方约定的抵押品价值也较高,规模相对较大,为借款人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

2.期限相对较长。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期限相对较长,借款人能够获得相应的措施和机会,以便逐渐偿还债务,保证利益最大化。

3.还款方式灵活。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还款方式可以比较灵活,比如分期、等额本金、等额本息等,让借款人能够更好地利用余款,降低不必要的还款压力。

三、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适用场合

1.公司经营贷款。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适用于企业经营贷款,可以降低企业资金运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优势。

2.个人贷款。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也适用于个人贷款,例如购房贷款、装修贷款等,可以帮助个人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实现梦想。

3.企业债务重组。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也可以用于企业债务重组,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加灵活的还款方式,帮助企业完成债务维护。

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范式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人民币(以下称“借款金额”)元,作为借款,借款将用于。

1.2 乙方应在七日内完成资金划转,并且应在借款到期日前全部还本付息。

第二条 利息及还款方式

2.1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还款方法还本付息,年利率为%,按照进行还款。

2.2 如果乙方未按时还款,则应按未还本金的日%计收逾期利息。

第三条 担保及抵押物

3.1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效力期内,将作为担保物,提供抵押担保,以确保其不因还款责任或需偿还的利息和费用而导致债权人受损失。

3.2 乙方的债权人有权处置担保物,并在情形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决定采取什么形式进行处置。

第四条 合法性保证

4.1 乙方必须保证其所有行为、交易和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2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完整、准确,并承担因虚假陈述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

(简化版合同,仅供参考)

结语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是一种重要的金融服务合同,在抵押担保业务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介绍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定义、特点、适用场合以及范式等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这一合同的重要性,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合同方案,为自己带来更多的财富和生活发展机会。

高额抵押合同(篇4)

编号:_____

贷款方(抵押权人):_____

借款方(抵押人):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_____

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_____包括固定资产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元,其他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万元。在这个额度内,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

第三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_____(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_____公司不同意_____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_____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_____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_____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抵押物的_____、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_____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和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四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抵押合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高额抵押合同(篇5)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

第一条借款货币、金额、期限和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指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向借款人逐笔审核发放。

3.本合同的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1.借款利率:。

2.计息方法:。

3.付息方式:。

4.如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的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5.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息的利率计收罚息。

第三条借款的归还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3.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取得抵押人的书面同意后,在相应贷款到期日前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否同意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由贷款人最终决定。

4.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项和贷款人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5.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第四条抵押

1.抵押物及担保范围

(1)抵押人提供下列财产(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抵押物评估价值共计。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2)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也在抵押担保范围内。

(3)本合同约定的抵押对根据本合同发放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抵押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2.抵押人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3.抵押物价值变化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如遇抵押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等原因,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或因任何原因被查封、扣押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在天内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2)贷款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或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行使抵押权,或要求借款人、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抵押物或采用其它担保方式。

4.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由借款人、抵押人负责在日内依法向法

定部门办理完毕抵押登记。

5.抵押物变动

(1)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赠与、重复抵押、用以清偿其它债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否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行使抵押权。

(2)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它原因危及贷款人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行使抵押权。

6.借款人、抵押人拒绝办理抵押登记或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因此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由借款人、抵押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7.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公证和评估等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抵押人承担。

8.抵押权形式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对本合同项下借款进行决算,行使抵押权:

(1)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拍卖的;

(2)借款人或者抵押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由于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被提前解除等情况;

(3)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

(4)贷款人与抵押人协商一致。

9.抵押效力

担保期间内,贷款人与借款人可以协议变更借款内容的有关条款,不必取得抵押人同意,本合同的抵押效力不受影响。

第五条借款人、抵押人的承诺和义务

1.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为本合同项下借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借款人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

3.借款人、抵押人存在下列事件之一的,借款人、抵押人应在发生后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抵押人承担的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2)借款人、抵押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借款人、抵押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等;

(4)借款人、抵押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5)借款人、抵押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

(6)借款人、抵押人因停止项目生产经营、终止营业、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被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的;

(7)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及电话、

传真等联系方式的;

(8)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抵押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4.借款人、抵押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

(1)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

(2)抵押人、借款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即使贷款人同意抵押人、借款人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他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的,该担保也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5.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的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6.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报告。

7.借款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8.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项目有关产品的销售结算以及结汇、售汇等业务在贷款人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9.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抵押人支付或偿付,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登记费、评估费、审计费等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处置抵押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

10.本合同解除的,本合同的抵押效力不受影响。

第六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要求,根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2.贷款人有权对借款实行跟踪检查。

3.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依法以折价、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并就处置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抵押人追偿。

4.当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作为第一受益人,有权提前处置处理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5.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处置抵押物或抵押物的赔偿金等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

(1)实现债权、抵押权之费用;

(2)损害赔偿金;

(3)违约金;

(4)主债权之逾期罚息;

(5)主债权之利息;

(6)主债权之本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2)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或借款借据及相关债权凭证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3)借款人、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作声明与承诺、保证等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

(4)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

2.出现上述任何违约事件,贷款人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抵押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额度;

(3)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帐户中扣收款项。

(4)提前依法处理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

(5)采用其它制裁措施。

第八条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1.本合同经各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修改和补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解释,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l、借款申请书;

2、抵押物清单;

第十一条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登记机关保存份。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高额抵押合同(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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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最高额度抵押借款合同正文内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____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额抵押合同(篇7)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保证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协议,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对甲方的已全债务清偿完毕。现甲、乙、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抵押登记情况

1、所有权证书或证明情况: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

2、他项权证书或证明情况:_______________

房屋他项权证号:_______________

3、抵押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注销原因

担保的主债权已消灭

第三条特别约定

1、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仅为甲、乙、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之用。除三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丙三方共同承诺:本协议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三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房屋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高额抵押合同(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及利息

1.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3.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月利率__________%,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__________/天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高额抵押合同(篇9)

抵押权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债务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方拟为乙方在一定期间内的借款签订一系列担保合同,为乙方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为了保障甲方资金安全,乙方自愿将其名下的土地抵押给甲方做最高额反担保。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情况

甲方依对应融资业务合同享有的对于债务人的融资债权,融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本合同所称的“对应融资业务合同”,是指债务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一系列借款合同。

本合同所称的“担保”,如无特别说明,则已包含“反担保”。

第二条 担保期间与额度

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财产,为甲方自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期间内与乙方形成的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为债权余额,已还部分不计)。

债务人根据对应融资业务合同约定可在最高额度内循环使用上述融

资额度。具体每笔融资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具体业务合同、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乙方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期间为,从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全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______年。

特别约定,只要在本条约定的期间内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融资业务合同,乙方就自动为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在最高余额内承担担保责任,甲、乙双方无须逐笔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手续。

第三条 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之连带担保责任,即无论对应融资业务合同的债务人因何种原因未按约定偿还债务,乙方将无条件履行全部债务的清偿义务。

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为第三人的,即使债务人向甲方提供了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的,甲方有权就所有担保物或任一担保物行使抵押权,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四条 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抵押明细详见抵押清单,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担保物的价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净值为准;

3、在甲方行使抵押权时,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甲方所有债权的,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及债务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继续清偿。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1、对应融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代偿金、利息、复利、借款人违约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依对应融资业务合同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3、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等。

第六条 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使用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复抵押等情况。

4、抵押人没有隐瞒抵押物项下拖欠税款、工程款等款项及抵押物的出租情况。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物不存在其它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第七条 抵押权及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孳息等。

本合同书的法律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等对应融资业务合同,无论前述民法典律效力如何,乙方依据本合同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不发生任何改变。

第八条 抵押担保物的占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维护抵押物的完好无损,负责抵押物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管理的要求,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九条 抵押担保物的征用

因国家建设或者商业开发等需要占用本合同项下抵押的土地时,若乙方能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双方可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解除原抵押关系;若乙方不能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抵押物,债务又不能提前清偿的,在土地被占用时,乙方若获得土地补偿,维持原有的抵押关系,双方持原抵押合同及土地占用补偿协议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变更登记;乙方若获得货币补偿应将补偿款提存至甲方;若获得其他物质或权利补偿,应将补偿物抵押或质押在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高额抵押合同(篇10)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鉴于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以诚守信,共同遵守,并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的对象

1.1 甲方所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1.2 本合同主要的借款金额为_______万元。

1.3 本合同的最高额为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的定义、登记、维护和保险

2.1 抵押物包括房屋、土地和其他不动产。

2.2 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应立即办理抵押物权属登记。

2.3 甲方有责任对抵押物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2.4 甲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险抵押物。

第三条 抵押物的评估

3.1 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

3.2 评估结果将根据标准计算出担保值,并作为本合同抵押额度。

3.3 若甲方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须重新评估。

第四条 借款利息

4.1 贷款利率根据贷款金额和抵押物的价值而定。

4.2 贷款利率将通知甲方,即时调整利率。

第五条 借款期限

5.1 贷款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5.2 若甲方需要更改还款日期,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5.3 若无特殊情况,贷款期限不得延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便被视为违约。

6.2 甲方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计算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6.3 若甲方无故迟延借款还款,乙方将有权启动司法程序。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作出变更。

7.2 本合同解除应当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后原定合同指令失效。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对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8.2 若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本合同履行开始日期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人:(甲方):

签署人伊姓公民姓名: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额抵押担保贷款人:(乙方):

签署人伊姓公民姓名: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以上是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题范文,合同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合同签署前,双方须慎重考虑各方面的利弊以及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是一种常见的借贷方式,若用得恰当,能帮助借款人解决资金短缺,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

高额抵押合同(篇11)

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委托代理人:

(须提供抵押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号:

住 所:

现居住地: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抵押权人:中国光大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传 真: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受信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称“《综合授信协议》”)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为受信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将产生的债务向抵押权人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以担保受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债务。

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抵押担保。为明确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

第一条 主合同:是指抵押权人与受信人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以及抵押权人与受信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就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所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第二条 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是指抵押权人根据《综合授信协议》向受信人提供包括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等表内外信用发放形式(统称“具体授信业务”)时,与受信人所签订的单笔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第三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三条 抵押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抵押权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全部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 ______________。

出现下列情形,主合同的债权确定:

(一)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三)抵押权人与受信人终止主合同或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终止本合同;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受信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解散;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1.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和

2.抵押权人在本合同项下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以及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第五条 抵押权人用于表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抵押人具有约束力。

第五章 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等详细情况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详见附件一),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在此以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向抵押权人抵押抵押物,以及现在和将来产生于抵押物上的所有权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作为合同一方签署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权利以及因抵押物被扣押或被征用而使抵押人可以得到的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 抵押物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一致确认(无法一致确认时,由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价值为:(写明币种,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署之日的抵押率为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项下抵押率应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过该约定抵押率时,抵押权人随时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抵押权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担保。

第八条 抵押物的以及与抵押手续相关的所有有效证明和资料均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确认封存后,由抵押人交予抵押权人保管。

第六章 抵押人应提交的文件

第九条 抵押人应在受信人首次使用抵押权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提供的具体授信业务前向抵押权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该等文件如为复印件,则须经抵押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字确认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本:

1.经抵押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的本合同的正本;

2.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抵押物的权利证明及有关资料的原件;

4.证明抵押人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5.抵押人根据本合同第十一章的规定取得的所有保险单、保险合约及其他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

6.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已向有关抵押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或备案的证明文件;

7.抵押权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七章 抵押人的声明和保证

第十条 抵押人在此向抵押权人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抵押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抵押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复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与原件相符。

4. 抵押人合法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如抵押物属于依法须经有关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抵押的财产,抵押人保证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

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和处分权方面的争议。除本合同设定的抵押外,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租赁、托管、共有、其他任何争议、瑕疵或任何限制,抵押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应按照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6.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与其他人签订涉及抵押物转移占有的合同;如经抵押权人同意,则抵押人应在与其他人签订的涉及抵押物(动产)转移占有的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抵押物不能留置。

7.抵押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以及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8.除本合同外,抵押人未曾订立任何其他协议以赠与、转让或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任何部分抵押物及其中的任何权利或利益,也没有在抵押物上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其他担保。

9.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关抵押物的情况是真实和准确无误的。

10.抵押人已按时支付所有与抵押物有关的应付费用及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种税项),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与抵押物相关的其他契约及条件。

11.为确保本合同和抵押权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抵押人已完成或将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记、备案或公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抵押物在有关登记部门进行的登记。

12.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抵押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13.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人的财务状况、抵押物的价值或抵押人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4.抵押人未发生或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第十一条 抵押人的上述声明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始终保持正确无误,并且抵押人将随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文件。

第八章 抵押人的承诺

第十二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之前,抵押人应遵守以下条款的规定:

1.抵押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和法规,严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抵押物的所有权/处分权始终合法有效。

2.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提供有关抵押物的所有有效资料。

3.应抵押权人的要求,抵押人应随时向抵押权人报送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资产证明或其他资料。

4.抵押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任何有关抵押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个抵押权人工作日之内,应将该通知或命令的内容告知抵押权人。

5.抵押人应按期支付与抵押物有关的各种应付税项和费用。

6.抵押人应立即通知抵押权人以下任何事件:

(1) 任何违约事件的发生;

(2) 任何涉及抵押人或抵押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3) 抵押人变更居住地址和通讯方式。

7.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只要被担保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完毕,除非得到抵押权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 转让、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或其任何部分;

(2) 对抵押物(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之外)再行设置或同意设置任何其它抵押或担保权益;

(3) 对抵押物作出任何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的任何行为,或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或降低抵押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益的任何行为。

8.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抵押人有义务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措施使抵押权人免受侵害。

第九章 抵押物的占管

第十三条 在抵押权人实现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抵押权之前,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权人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因管理、维护抵押物所发生的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四条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的或任何结构上的改变。由于抵押人违反本条款而在抵押物上增添的不可分割的任何建筑、设施或固定装置将自动成为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一部分。

第十五条 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抵押权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并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六条 抵押人应及时将有关抵押人的任何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抵押物或其价值的任何事件通知抵押权人。在抵押权人认为该等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抵押物价值减损时,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进一步的、抵押权人认可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种类的担保)。

第十章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七条 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出租或以其他形式处分抵押物所得到的一切款项均应立即存入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未经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提取上述指定账户中的任何款项。抵押权人可以就上述款项优先受偿。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内,一旦发生本合同第十三章规定的任何违约事件,抵押权人即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权或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抵押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在抵押权人依前款的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过程中,抵押权人有权依法采取下列行动:

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市场价格在适当的时间变卖抵押物,并对抵押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要求抵押人偿付抵押权人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赋予其的任何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抵押权人有权选择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权利或暂缓行使任何权利,抵押人应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九条 一经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须协助抵押权人取得与抵押权人为实现其抵押权而处分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并协助抵押权人办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续。

第二十条 抵押权人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按以下顺序处理:

1.用以支付抵押权人行使其权利或其处分抵押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包括抵押权人为行使其权利而委托任何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所产生的费用);

2.用以支付抵押权人因处分抵押物而需交纳的税款;

3.用以偿还被担保债务;

4.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应将余款交付抵押人。

如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偿被担保债务,抵押权人仍有权依法继续向主合同债务人进行追索。

第二十一条 抵押权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处分抵押物时,除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无需对因行使其权利或处分抵押物而给抵押人或抵押物带来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抵押物的保险

第二十二条 在受信人首次使用抵押权人在《综合授信协议》项下提供的具体授信业务前,抵押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并到抵押权人认可的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按抵押权人要求的险种对抵押物进行投保,并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险金额应不少于抵押物的价值。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权人应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应经抵押权人认可,《保险合同》中不应有任何限制抵押权人权益的条款。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及其它有关单据或相应副本(视情况而定)应交由抵押权人执管。

第二十五条 如果抵押人延迟或未能办理上述投保,抵押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为投保,抵押人须向抵押权人补偿抵押权人因进行该等投保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十六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未经抵押权人事先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中断、取消或变更任何关于抵押物的保险。

第二十七条 在被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前,抵押人应当按时支付有关抵押物的所有保险费或其他费用,并在保险期满时,及时续展保险。抵押人应当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将其付清保险费的支付凭证复印件提供给抵押权人。抵押人不得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损害抵押权人在保险项下的权益。如果抵押人违反本条之规定,抵押权人有权(但无义务)以其自身的名义或与抵押人联名或以抵押人的名义,采取其认为必要的措施,维持该保险的更新和有效,并确认抵押权人在保险单项下的权益。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抵押人支付,并构成被担保债务的一部分。

第二十八条 如果发生了保险单中所列明的保险事故,抵押人应在保险单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抵押权人。因抵押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而引起的全部损失应由抵押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保险期限不得短于主合同项下的授信期限,且必须长于主合同项下的授信期限届满后 。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期限届满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如就抵押期限的延长达成一致时,抵押人须依抵押权人要求对抵押物的保险期限做相应延长。

第十二章 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是一项持续的担保并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担保债务得到全部清偿为止。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抵押权人为被担保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也无需首先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三章 违约事件

第三十二条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项均构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1.受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

2.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履行债务期限已到,受信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3.受信人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裁决受信人败诉,导致受信人存在无力向抵押权人偿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可能性;

4.出现使抵押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5.发生主合同项下规定的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6.抵押人擅自向其他方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或对抵押物的任何部分的权益设定或试图设定任何担保权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抵押物主张任何权利;

7.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保证或承诺被确认为是不正确的或不真实的,并会影响抵押权人的权益;

8.无论是否已被给付任何补偿,抵押物或其重要部分被没收、征用或被强行购买或取得;

9.被担保债务的任何部分由于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于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或受到限制;

10.发生了针对抵押人或抵押物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11.抵押物的价值实质性减少,而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要求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物或增加其他担保;

12.抵押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发生抵押权人认为将会严重不利地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三条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数项措施:

1.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按照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依法实现本合同项下所设立的抵押权。

3.行使其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三十四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个抵押权人工作日内,由抵押人会同抵押权人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有关该项抵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书或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应交由抵押权人执管。

第十五章 税和其他扣减

第三十五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应全额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质的冲抵、扣减或预提,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抵押人对其支付给抵押权人的任何款项进行扣减或预提,则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一笔另外的款项,以保证抵押权人收到的金额相等于在不作此类扣减或预提时所应收到的款项。如果抵押人是因税务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减或预提,抵押人应将完税凭证的复印件递交给抵押权人。

第十六章 费用和补偿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作为委托人的,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承担因签订、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费用支出,包括公证、登记、保险等费用。

抵押权人为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权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服务、鉴定、估价、登记、保管、诉讼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实际开支)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七章 其他

第三十七条 未经抵押权人事先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八条 无需事先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权人可将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全部转让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同时转让给第三人,抵押人应当为此完成相应的变更手续。部分转让债权的,抵押人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是否转让由抵押权人决定并书面通知抵押人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抵押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条 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一条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或者对上述款项进行提存。抵押人拒绝偿还或提存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抵押人发给抵押权人的文件,则需在抵押权人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法律)进行解释。

第四十四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抵押权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抵押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法律要求登记的,抵押权自在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设立。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四十七条 在受信人或抵押人向抵押权人偿还全部被担保债务并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关的文件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后的____个抵押权人工作日之内,抵押权人应协助抵押人办理解除或注销抵押权的手续。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应由受信人或抵押人支付。

第二十章 附件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抵押物清单》;

二.

第二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抵押人持______份,抵押权人持______份,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机构存留__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于_______签订。

第五十二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本合同进行公证,承诺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当受信人、抵押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债务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权人实现债权、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受信人、抵押人对抵押权人根据本合同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没有任何异议。(本条为可选条款,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第五十三条 第十一章抵押物的保险为可选章节,双方当事人选择在本合同中【 】(1、适用;2、不适用)。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抵押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抵押权人(盖章):

__年__月__日

高额抵押合同(篇12)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额抵押合同(篇13)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

合同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并且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有某些欺骗性的因素,则前者是合同诈骗罪,而后者是合同纠纷,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然而,在实践中,区别二者分界限往往是比较困难的,二者的根本不同点,在于行为人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就是说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没有这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使当事人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只能定性为合同纠纷。比如,在签订合同时有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既可能是合同诈骗犯罪的一种形式,也可能是合同纠纷中的民事纠纷。又如,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既可能是行为人出于经营困难造成的,也可能是行为人见利起意,在履行中滋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拒绝履行自自己的合同义务,也就是说既可能是合同纠纷,也可能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纠纷,是指行为人有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客观原因而未能完全履行合同。合同纠纷,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为前提,其侵害的是合同产生的债权。而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其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两者区分的关键是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亦即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或骗子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对行为人主观目的认定是非常困难的,例如虚设担保固然是合同诈骗的种手段,但不能据此认为凡是虚构担保的行为都是合同诈骗罪。行为人虽然虚设了担保,但目前是为了通过合同的履行来实现商业上利润的,则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围。行为人签订合同后,事实上没有履行,但没有履行并不一定是合同诈骗,可能是行为人的经营困难造成的。 因此,对两者界限的关键是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人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还是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经济利益。而要判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必须从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采用欺骗手段以及履行合同的行为,违约后的表观等几个方面分析、判断。

1、 行为人有无实际履行能力

实际存在的履行行为,必须是真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1)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呢下列情况应视为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①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即己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资金、物资源共享或技术力量。②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虽不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能够合法地筹集到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资金和物品。③ 即使行为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实际履行合同义务时,自己或他人能够提供足够担保(包括代为履行和赔偿损失)。

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而且也根本不去创造条件履行合同,非法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是仅仅以此根据去判断,也会有失偏颇。因为履行合同能力的有无和大小是受主客观各种因素制约的,并且处于一种可变状态。⑵因此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非常复杂的,必须从案件的主客观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对二者的区分是至关重要的。

2、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段

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其手段一般是①无中生有,编造成虚伪的事实。如,根本没有对方所需要的货物、货源,却谎称有货,能及时供应;②有意隐瞒真相,以假充真。如,假冒经理、采购员等身份,甚至伪造银行凭证等证件使对方上当。③规避法律,利用对方的疏忽或不熟悉合同法,伙同对方代理人,代表人在合同条款中大做手脚,通过这些手法,以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骗取对方财物的实质。

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也会有某 些虚假的成分或者可能存在某些欺骗因素,只是在履行合同中违反合同的个别条款,但行为人客观上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3、行为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

一般来说,凡是有履行合同诚意的,在合同签订以后,总会积极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条件去履行合,即使不能履行,也会承担违约责任。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本不会有履行合同实际行动的,即使有履行合同的行为,也只是象征性的为了骗取对方信任。签订合同后得到的财物一到手,即逃之夭夭,或大肆挥霍,根本不履行合同,或作与合同毫不相干的其它用途,根本无力偿还,对于这种情况,不论其有无履行合的实际条件,均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4、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在行为人己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行为人己经合法取得了依法转移的财物所有权,当事人对其处分,虽然无实际意义。但若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只履行一部分合同,则当事人对其占有他人财物的处置情况,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他当时的主观心理态度。不同的心理态度,对合同标的地处置也必然不同。合同诈骗罪由于具备非法占用他人财物的故意,因此,行为人一旦取得了他人财物的控制权,则通常将其全部或大部分任意挥霍,或从事非法活动,偿还他人债务,有的则携款潜逃,根本不采算归还。

5、行为人的违约后有无承担责任的表现

一般来说,具有履行合同诚意的人,在发现自己违约或经对方出自己违约时,虽然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可能进行辩解,以减轻自己的责任。在自己违约确凿后,会有承担责任的表现,并有一定的承担行为,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由于明知在自己根本不可能履行合同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也根本没有履行合同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诚意,在纠纷发生后,行为人往往会想方设法逃避承担责任,使对方无法挽回自己遭受的损失。

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就是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上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行为人主观上以及实际行动中为履行合同作努力是否为履行合同作努力是确定其行为,性质的关键,这更明确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之间的本质区别。

高额抵押合同(篇14)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房屋情况

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

本房屋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因履行借款合同和本抵押合同发生争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

第三条抵押房屋的.保管

抵押房屋由甲方继续使用保管,但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房屋,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妥善使用房屋的义务,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对抵押房屋进行出售、出租和赠与。因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抵押房屋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后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理: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逾期超过60日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甲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房屋损毁的,乙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要求重新提供经乙方认可其他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总额5%作为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赔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房管局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高额抵押合同(篇15)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丙方(抵押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法律效力确认书》等相关法规,甲、乙、丙三方当事人按照平等互利、诚信、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借款数额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的最高借款额度为________元,乙方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为在合同生效期间内的任意时间向甲方发出的借款申请,但单次借款金额不超过乙方初始所约定的额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给予批准,且每次借款发生时,应以《借款合同》为准。

2、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借款,借款用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有损甲方利益。

3、借款期限开始于甲方收到乙方借款申请(包括书面或电子邮件),结束于乙方结清全部借款本息之日,若乙方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则甲方不得再对乙方提供此合同项下的借款。

第二条 利率

1、本合同的利率为________,即年化利率,按日计息。

2、乙方应按规定的还款期限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如未能按期归还,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增加逾期利息,以及处理抵押品等措施,但不得损害乙方的利益。

第三条 抵押物

1、乙方应将其名下的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等),向丙方进行抵押,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丙方应配合审慎抵押缴费、办理资料以及变更登记等事项。

2、抵押物的价值应为本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倍以上,标的物权属清晰明确,无法追溯或质疑。一旦乙方不能按照还款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还款时间向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物以实现债权。

3、抵押物担保范围仅限于本合同项下债务,严禁将抵押物作为其他借款或担保而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1、借款利息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包括贷款的日利率和实际计息天数。

2、抵押物的评估费、登记费、保管费、拍卖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还款期限未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则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增加逾期利息以及实行相应的惩罚条款,如追加诉讼费用、保全费等。

2、乙方未按照约定还款期限届满给甲方结清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息,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对抵押物进行强制变卖,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2)向乙方追索借款本息及违约金、逾期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通过诉讼或仲裁等途径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向乙方提供借款;

2、甲方有权催收贷款,采取有关对策措施,如向乙方发送催收短信或打电话通知,以及逾期期间每天向乙方的债务权民事行政业务部门和信用信息平台提交乙方逾期信息;

3、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所有权益可以转让或转移,而且该转移了其中一部份或全部拥有权益的任何方都可以享有收回本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权利;

第七条 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必须确保抵押物转让的可行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以保证甲方的担保服务具有可行性和可靠性,必须在抵押物证明清晰、权属齐全、抵押物完整的情况下办理相关抵押手续。

2、如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丙方应承担相应的所有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丙方提供的抵押品出现涉嫌侵犯他人的权益;

(2)乙方向甲方还款可能导致抵押品被迫处置,丙方未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或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处理其质押物,以及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且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2、必须保持抵押物的状态完好无损,如发生车辆事故、不可控状况或高风险事件,乙方应及时通知丙方,保证抵押物的价值不受影响。

3、必须保证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声明和保证保持真实、完整、准确、合法、及时,若发现上述事项不实或者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甲、丙两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清借款本息,则应按规定赔偿甲方的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等损失。

2、如乙方发现自身无法及时足额偿还本合同所约定借款本息,必须立即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与乙方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但不以此免除乙方的债务归属义务。

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如本合同任一条款被部分或全部废除或修改,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2、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或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可提前终止。

第十一条 管辖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应向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相应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诉讼,且应当所选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位于本合同签订地。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附件必须完整,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双方向丙方支付与其抵押服务相关的费用。

3、本合同可以由任一方随时解除,在通知其他当事人后生效。

4、本合同未涉及的相关条款,由三方共同商定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乙方:__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丙方:__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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