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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合同

2024-06-21

想要学习“清单合同”的相关知识吗让小编带您了解一下,请注意下文观点仅供参考请勿信以为真。利益对人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对于合同所能使用的场景是不计其数的。无论是无论是在合作期间还是在合同终止时期,合作人都是要必保守商业秘密。

清单合同(篇1)

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门口打印社购买或者自行打印。

填写合同注意事项: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计时工资的80%,例如: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1600元。

2、无试用期可不填。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本合同自。

5、工时制度若是A标准工时制,可直接填A,若是不定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填B或C,但是需泰安市局先行审批。

6、合同生效日期及签订日期均需填写,生效日期不得在签订日期之前。

7、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劳动合同期限的截止日期劳动者也不得超过此年龄。

例如:  男1960年3月1日生  从2012年1月1日 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到2020年2月28日

清单合同(篇2)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内容和单价。

1、工程施工面积:按实际面积算,使用防火保温隔热材料。

2、单价:外墙按_______________元/m2含材料款,其它项目见清单。

3、工程概算总价________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为准)。

第三条施工搭架材料和搭架费用,由甲方无偿提供。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_____备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完成再付_______________工程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不得逾期拖欠。剩余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后_______________日内全部付清。

2、结算方式:工程验收后须按验收单实际数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工程决算,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完毕,当日内全部付清工程款。若甲方无法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工程款,甲方应按被拖欠额每日5‰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乙方停工、停产损失的;。

3、不按合同约定给付工程款的。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实行,如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付使用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三年质量保证,如出现质量问题,无偿维修。(人为因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合同违约的解决办法: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施工中如顶面、墙面偏差超过30mm,甲方应按现场实际工程量协商补给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完工后甲方如需要清理工保洁,甲方应加工程保洁款按建筑面积计算。

第九条其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清单合同(篇3)

合同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传真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传真

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国家及当地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内容

1、工作范围,

项目工作范围见附件一。

2、工作内容

项目工作内容见附件二。

3、工作成果,

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书(表))。

第二条工作程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交的清单收集整理齐全相关资料后交给乙方,反馈资料应满足乙方启动环评工作的需要,如甲方反馈的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报告书(表)完成时间顺延;

2、乙方自收到甲方资料反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书(表)初稿并交甲方审阅;

3、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补充技术资料,并出具对报告书(表)编制内容确认同意的书面文件。如未提交回复意见,视同甲方认可报告书(表)中所有内容。乙方收到甲方对报告书(表)的审阅意见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完善,并将报告书(表)送审稿提交给甲方;

4、经过技术审查,在甲方及时补充提供满足技术审查要求的各项技术资料后,乙方在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书(表)送审稿的修改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报告书(表)报批稿的纸质文件一式册及其电子文件。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出具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并在合同签订后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联系,当甲方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以书面材料通知乙方;

2、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资料清单(资料清单见附件三),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为乙方提供评价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甲方负责“公众参与”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公众参与的真实性负责;

4、甲方负责在技术评估会上对项目情况及生产工艺等技术问题进行说明、解释。在项目技术评审会后按照评估意见的要求及时补充所缺的工艺技术资料和必需的附件等,如不能及时向乙方提供需补充的资料导致乙方未能及时完成修改工作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书面说明材料;

5、为乙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评价工作费用;

6、按国家规定在报告书(表)申请审批阶段进行全本公开(涉及个人隐私和企业机密的内容除外);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在环评文件取得批复前发生的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指派一名项目技术负责人与甲方随时联系,当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应以书面材料通知甲方;

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告书(表)的编制工作;

3、乙方保证编制的报告书(表)技术质量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项目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和规定;

4、乙方负责为现状监测、公众参与、技术评审及行政审批时提供技术支持;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乙方在履约期间有义务告知甲方可能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条技术情况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泄露或提供给除甲方或其指定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工作成果(包括阶段性工作成果)泄漏或通过第三方转交给其他评价单位。若因对方原因造成基础资料或工作成果泄露,双方均有权追究对方相关法律责任。

若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第六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服务的报酬为,

合同总价共计。其中,

(1);

(2)。

……

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一次支付,元人民币(¥),支付时间,。

(2)分期支付,元人民币(¥),支付时间,;

元人民币(¥),支付时间,;

元人民币(¥),支付时间,。

……

3、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均应出示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建设项目必须涉及本合同未包含费用,由双方共同协商费用承担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经乙方催告后仍未及时提供的,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导致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赔偿金额由双方商定;

2、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赔偿金额由双方商定。乙方必须保守该项目秘密,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该项目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泄密,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时,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的,商定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1、对于可能导致本合同工作延误的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后终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订立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付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就如下建设内容及其规模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建设地点,

附件二工作内容

根据HJ2.1-20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中的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要求一般包括概述、总则、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附录附件等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表应采用规定格式。可根据工程特点、环境特征,有针对性突出环境要素或设置专题开展评价。

附件三资料清单(应根据各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列出必备资料清单)

附表,修改说明

清单合同(篇4)

[关键词] 工程索赔;工程量清单;工程合同;材料差价

The Principles of Construction Claim in The Era of Bill of Quantity LI Guang-jun

Abstract:This paper has discussed the cause and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construction claim, and the calculational methods for price difference claim of material.Quota costing system in the planned economic system adopt “cost + reward” contract and real settlement systems.The tender system by the bill of quantity in the market economic system adopts the unit price contract and the construction claim system.There is difference of principle between the two.Perfecting the system of construction claim has important realistic meanings in reducing the dispute of construction cost and controlling effectively construction cost.Keywords:Bill of quantity;Construction contract;Construction Claim;Price difference of material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但是,采用了工程量清单招标并不等于我国建筑市场已经与国际惯例完全接轨,关键还在于市场规则和人的观念与国际惯例接轨。本文对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以后的工程索赔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国内当前具体情况提出了材料差价的索赔金额计算方法,以供有关当事人参考。

1 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单价合同

施工合同按计价方式分类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成本+酬金”合同。

传统上,国内只有按实结算概念,而没有索赔概念。定额计价采用“成本+比例酬金”合同:直接费按实计算,间接费按直接费的比例计算,利润按直接费和间接费的比例计算。预算定额价格是指定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和费用项目条件下的施工工艺价格。只要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法或施工机械与合同不相同,承包人就可以要求按实结算,修改预算单价。

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单价合同,无论承包商采用什么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都不能改变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但发生某些事件时,承包商可依据合同条款提出工程索赔。

合同类型不同,合同条款有所不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有些传统格式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可能需要进行适当修改。例如,单价合同的承包商只是承包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而不是承包合同总价,因此,单价合同中不应存在“大包干总造价”、“承包总造价”之类的字眼,法律上,这类用词有可能会禁止承包商提出某些工程索赔,不合理地损害承包商的利益。

采用总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只作付款参考,而业主不应列出工程量清单招标。假如某工程有400樘木门,而业主有意或无意地列出200樘木门招标,这样怎么可以签定总价合同?

2 工程索赔的性质

英语的Claim(索赔)原意是“有权要求”,亦即法律上的“权力主张”。例如,机场的Baggage Claim是托运行李提取处,而不是索赔行李丢失或损坏的地方。工程索赔是依据合同规定提出的权利主张,而不是要求法律惩罚对方,因此,不应将索赔或被索赔视为丢面子的事情。

3 工程索赔的起因

普通商品在生产商自己的厂房内生产,如果发生非正常停电,生产商没有理由向订货人索赔。而建设工程在业主地盘上生产,承包商有权向业主索赔地盘上发生非正常停电的损失。

产生工程索赔的原因极为广泛和复杂,只要环境发生变化或生产过程受到外界干扰而导致损失,承包商就有机会提出索赔。但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环境,同一事件的索赔结局不尽相同。例如,非正常停电事件发生白天或晚上,地点在业主地盘或承包商的加工基地,索赔结局不相同。

4 工程监理的口头指示和书面指示

我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工程监理的指示也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如果事态紧迫,工程监理可以发出口头指示,承包商应立即执行,否则承包商需要对事态发展而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理智的承包商应书面记录工程监理的指示,并在不影响执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当场办理草签,事后还应催促工程监理尽快补发正式书面指示。

5 工程索赔原则

“一位有经验的承包商事先应该知道的事宜不得作为索赔依据”,这是国际通行的工程索赔原则。但到底什么是承包商事先应该知道的事宜,不同国家和地区各有不同惯例。

国内目前还没有普遍引进该原则。该原则其实是要求:投标造价应包含投标前应该知道、可以知道和能够包干的全部费用,但“法律及实际上做不到”除外。例如,许多西方国家规定,现场地质情况属于承包商事先应该知道的事宜,投标人不但要踏看现场,还要进行现场勘测。而国内施工企业普遍不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和装备,投标人要事先知道深基础的地质情况往往“实际上做不到”。

但是,一个地区正常的恶劣自然气候是事先应该知道的事宜,例如向气象台了解最近十年下雨天数、下雪天数和酷热天数的历史平均值,这是实际上做得到的,投标时应考虑其影响,而异常的的恶劣自然气候才是一位有经验的承包商事先不能合理预见到的,并且,人力不可能预防和抗拒的恶劣自然气候(例如台风、暴雨、洪水等)属于业主风险。在这方面,国内外存在观念上的差异,而且,国内业主还可以在招标书中单方面决定工期,不符合业主工期要求的投标书视为废标,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6 保护合同预期利益原则

签定合同后,双方的合同预期利益已经确定,并且受法律保护,因此不得无端地增加或减少任何一方的合同预期利益。一方违约或其风险导致对方的合同预期利益损失时,受损方可以提出索赔,但是,索赔应以恢复受损方的合同预期利益为限度,而不是使受损方获得额外利益。

7 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原则

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工程标准不是合同预期范围,如果因此导致承建商的劳动量发生变化,根据马克思的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学说,应该调整承建商的合同预期利益。8 处理工程索赔的基本原则

8.1 合法性原则

索赔报告必须依据合同提出,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材料。8.2 必要性原则

索赔费用应是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如果没有该费用的支出,承包商就难以合理履行合同。8.3 补偿性原则

索赔应使索赔方的实际损失得到合理和完全的补偿,但索赔方不能因此获得额外利益。8.4 最小化原则

承包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损失的加剧,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如果不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承包商无权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提出索赔要求。

8.5 时效性原则

索赔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提出,否则将被拒绝。国际上,索赔时效一般为28天,当事态还在继续发展时,每隔28天还要提交索赔报告一次,直到事态结束为止。

8.6 单件性原则

索赔应遵从一事一办原则,发生一件、提出一件、处理一件,而不能采用算总帐的办法,对同一事件的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也要分开提出两份索赔报告,以避免个别索赔争议而延误整份索赔报告的批准,甚至导致损失扩大化或引发出其它问题。索赔报告还应编号,由专人造册管理。

9 材料差价的索赔计算原则

2003年,我国钢材等建材的价格持续上涨,这是近年来少见的现象。目前,此事已经引起了许多当事人和有关方面的关注。为此,本文特别讨论材料差价的索赔金额计算问题。

9.1 物价风险的承担方式

招标书应明确可索赔差价的材料和差价的计算方法,以及物价风险的承担方式,一般有 1)承包商包干物价风险。2)承包商不承担物价风险。

3)承包商承担一定比例的物价风险。例如规定:物价浮动范围在±10%以内的部分不调整材料差价,超出该浮动范围以外的部分,承包商(或业主)可以索赔材料差价。

4)承包商承担普通材料的物价风险,不承担特殊材料和永久设备的物价风险。

9.2 物价指数法

由于采购渠道的多样性,不同投标人的材料采购价格各不相同。如果规定按实际采购价格计算材料差价,投标人就会在投标书中故意报低材料价格;物价上涨时就会扩大正差价,而物价下降时会缩小业主索赔的负差价,这样,无论物价上涨还是下降,承包商都可以获得额外利益。

另一方面,业主必然要求按最低市场价格计算材料差价,而承包商必然要求按最高市场价格计算材料差价,这样双方就会发生严重冲突。按政府公布的物价指数计算材料差价是公平、合理的方法,并且,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材信息价可作为单项材料的“物价指数”使用。

假定某工程总造价1 000万元,标底圆钢价格占总造价15%,基期(投标时间,而不是开工时间)圆钢信息价2 500元/吨,本期造价100万元,本期圆钢信息价3 000元/吨,那么

本期圆钢信息价-基期圆钢信息价 3 000-2 500 本期圆钢价格系数 = ——————————————— = —————— = 0.20

基期圆钢信息价 2 500

本期圆钢差价 = 本期造价×圆钢价格占总造价比例×本期圆钢价格系数 = 1 000 000×15%×0.20 = 30 000(元)

系数0.20表明圆钢价格相对基期上涨了20%。其它材料也可以仿照上述方法计算差价。

圆钢主要用于结构工程,按整个施工期计算圆钢差价可能不尽合理,合同双方可考虑规定按结构工程造价(而不是总造价)的比例计算差价。在上例中,假定结构工程造价占总造价50%,而本期工程内容全部是结构工程,圆钢价格占总造价15%相当于占结构工程造价30%,那么

本期圆钢差价 = 本期结构工程造价×圆钢价格占结构工程造价比例×本期圆钢价格系数 = 1 000 000×30%×0.20 = 60 000(元)

假如施工合同规定物价浮动范围在±10%以内的部分不调整材料差价,上式应改为

本期圆钢差价 = 1 000 000×30%×(0.20-10%)= 30 000(元)

按材料占造价的比例和政府公布的物价指数计算材料差价是国际通行惯例,其原则是

1)排除人为因素对材料结算价格的影响,避免对采购价格的真实性发生争议。

2)排除人为因素对材料消耗数量的影响,简化计算过程,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扯皮。

9.3 按实计算法

对于装饰等特殊材料以及永久设备,国际惯例一般列为暂定金额项目或指定金额项目处理,例如

1)业主将大理石材料列为暂定金额项目,暂定大理石的价格,相应项目的投标单价不含大理石价格(但投标总价包含大理石价格)。然后通过招标确定大理石价格和供应商。

2)业主事先通过招标确定空调机的指定供应商。工程招标时,业主将空调机列为指定金额项目,相应项目的投标单价不含空调机价格(但投标总价包含空调机价格)。

按国际惯例,应由承包商与供应商签定供货合同,并由业主承担价格风险。采购货物进场后,业主按进场数量和供货合同单价付款给承包商(作为材料设备费列入中期付款)。

在国内,暂定金额项目和指定金额项目应列入其它清单,而那些不包含主材、设备价格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可以理解为变相的“包工不包料”项目,并且,业主还应在其它清单中设置相应项目,让投标人填报有关主材设备的采保费等,而供货合同的材料设备价格应是现场价格。

9.4 材料差价计算利润的问题

索赔材料差价后,承包商的合同预期利益已经恢复到签约时的水平,不能无端地再增加或减少其利益,法律也不可能支持“物价可以创造剩余价值”的谬论作为索赔依据。

“成本+比例酬金”合同只有成本概念,而不存在索赔材料差价的问题,材料差价是材料成本的组成部分,当然可以计算利润等“酬金”,这与单价合同的材料差价索赔原则不相同。

另一方面,管理费、利润的计算方法是投标人自己决定的,承包商不能对自己的投标计价方法提出索赔,这和定额计价时代由政府统一决定计算方法的情况不相同。

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材料差价索赔不能计算管理费和利润,这也是国际惯例。总结

我国施工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竞争力并不低,但国际建筑市场份额却不高。国内有关专业人员普遍不熟悉国际建筑市场规则,走出国门的一些施工企业经常吃苦头,原因就在于国内建筑市场规则与国际惯例不相同,特别是国内工程索赔的原则与国际惯例不完全相同。

本文提出,以当地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材信息价作为单项材料的“物价指数”计算单项材料差价索赔金额,这和作者所见国内文献不相同。同样的方法还可以用于人工费差价索赔,例如,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工资指数”计算人工费差价索赔金额。

定额计价时代的某些规则可能不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时代,清理过时的旧规则和制定新的规则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工作。工程索赔涉及到建筑市场双方的风险和利益,应依据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完善工程索赔制度对于减少工程造价纠纷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清单合同(篇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管理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

1.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甲方将无条件退货或更换食品。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良好。

3.乙方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证书或实验室检验单。乙方供应时不得提供下列食品:

(一)无包装食品的名称、产地、工厂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标识和原料说明。

(2)定型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

(三)腐烂、变质、发霉、虫蛀、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异常感官特性,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四)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等。死于疾病或不明原因的人。

(五)上述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和数量发货,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发货

6.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以当地物价局规定的价格为准。

7.乙方应建立食品需求体系,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检验证书或实验室检测,并进行检验和验收。做好需求证明登记工作,加强食品仓库管理。

8.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协议,(1)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供应商资格。(2)供方应对所供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用于供应大米、面条、食用油、冷冻产品、豆制品、调味品和其他食品。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未尽事宜应通过协商解决。

3.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_____买方(盖章):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在每月的某一天

清单合同(篇6)

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1、本合同适用于对电线、电缆、光缆、通讯线杆等的订购。如果购买的是非电线货物,应将合同中“电线”的名称置换成相应的货物名称。

2、合同内容“[ ]”部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确定。

3、对本合同模板内容的变更应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合同审查部门批准。

4、对合同预留的空格,合同签订后不能空缺。

5、使用过程中,如果表格不够用,可以自行添加表格,或指定供货清单附后。

6、对初次签约的厂家应属于省公司招标确定的厂家。

7、争议解决,对各地市可以采用“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合同各页须由经办人进行小签,或加盖骑缝章。

合同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合同订立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的具体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一、定义

1、合同,指本购销合同及其附件。乙方同意,如果在合同正文与合同附件以及其他文件中做出的承诺不一致的,以甲方所选择的对甲方最有利的承诺为准。

2、交货,指乙方将货物按照合同的约定实际交付给甲方的行为。

3、货到检验,指甲方与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按照装箱清单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进行清点检验。

二、合同标的和价格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 牌货物,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列型号货物。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总价款

备注,

购买货物价款合计, 元

大写, 元(人民币)

三、货款结算和支付方式

1、合同各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自乙方到货,双方货到检验合格,乙方提供合同全额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款。

大写 元(人民币)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采用__电汇______的方式。[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买方信贷、支票]

四、交货和运输

1、货物采取乙方送货的方式,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费和运输途中的保险费;货物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双方货到检验合格后,转移至甲方。

2、乙方自合同生效 10 日内,将货物以___运输______的方式,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五、包装和质量检验

1、乙方应采取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的包装方式包装,并根据货物的特性采取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送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

2、乙方对货物的包装不回收[回收]。

3、乙方到货后,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人员进行货到检验,对乙方误发或者多发的货物,甲方负责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进行货到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短少,或有明显毁损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5、乙方应保证 货物 的质量标准符合______________标准。

6、如果甲方临时变更交货地,应提前通知乙方。

六、保修

1.甲方保证所交付货物能正常使用______年,自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对甲方的故障申报应在1小时内进行回应,并与12小时内修复完毕,以上时限包括路途等时间在内。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交付货物,从约定最迟交货的期限开始,乙方按每天逾期到货价款的1‰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如需解除合同,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货物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乙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除乙方应退还有关货款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4、乙方应对货物质量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因乙方货物质量等原因造成通信线路不畅以及第三人人身财产等损害的,乙方应付全部赔偿责任。

5、如果乙方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修责任,每延误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且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以及所有费用的支出。

6、若因本合同发生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负费用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中止履行,直至解除协议。

八、不侵权承诺

1、乙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系统和合同技术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系统和合同技术的知识产权由乙方拥有或由权利方授权乙方使用和经营,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知识产权证明或者授权文件。涉及本合同中所有系统和合同技术的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2、若乙方在本合同中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则乙方有义务,

(1)与第三方或第三方的代理人协商,获得第三方的授权。

(2)如果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第三方因此与甲方发生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负担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解决纠纷的所有支出,而且甲方有权中止履行,直至解除合同。如果甲方因此被提起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如下费用,(1)甲方为处理案件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行政处罚金)、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2)以及判决书(仲裁书、行政处罚书、民事调解书)所规定的应由甲方支付给他方的精神或经济赔(补)偿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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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不可抗力

1、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的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事故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则履行合同的期限自动顺延,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影响发生10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3、如不可抗力的影响连续120天以上,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问题。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除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一、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合同终止。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2、对初次签约的厂家,应需让厂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合格的有关证明。

3、合同双方因合同交易行为,所获悉对方的商业情报,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该义务不因合同履行终止而终止。

4、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5、

6、

7、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清单合同(篇7)

1、墙地砖:客厅、厨房、卫生间

大自然 12000元

2、大理石:门槛、飘窗、卫生间台盆

金线米黄、中国黑等 4800元

3、地板: 房间、起居室  11200元

4、坐便器: 箭牌 3000元

5、龙头:淋浴房、台盆、水漕、洗衣机 6500元

6、拖把头(2个)及落水

克莱顿 830元

7、地漏、铜角阀:

天莎 1500元

8、板材、线条:

绿峰、柳桉等 8000元

9、吊顶材料:

佳乐彩 2600元

10、门类:房门、移门

德乐移门 7400元

金斧柳桉工艺门、橱板门等 2600元

11、家具五金:合页、吊轮、吊轨、门吸等

品良、APK、信凯、安派克 580元

12、油漆涂料:

立邦、鸽牌 5300元

油漆辅料 1200元

13、开心脱排+煤气灶 2240元

14、奥普浴霸(2个) 1020元

15、水管

尊雅PPR热熔管 2640元

16、象牌水泥 2475元

17、其他辅料:

黄沙、钉子、胶水、麻花钻等 3700元

水暖五金等 1114元

电工辅料 2400元|

18、人工费 13000元

19、设计费、管理费、税金等: 4000元(左右)|

20、整体橱柜

米兰(吉林森工露水河板、纯亚克力台面)17000元

21、全套柏木家具:32200元

22、开关插座

朗能或西蒙50 2300元

23、封阳台(2个)、半封露台 7200元

24、雨蓬 1200元

25、台盆、台盆柜、龙头等  3000元

26、主卧衣柜、床、床头柜 3000元

27、灯具 2500元

28、窗帘 3000元

总 计 : 171499元

装修必须用的材料包括:

一、客厅、卧室

1.建材类:地砖、油漆、踢脚线、地板、涂料、石膏线

2.灯具类:主灯、射灯、落地灯

3.布艺类:窗帘

4.五金类:窗帘滑轨、门锁、门吸、合页、开关面板、电源插座、电视插座、空调插座

二、厨房

1.建材类:地砖、墙砖、吊顶、橱柜

2.灯具类:主灯、射灯、橱柜灯

3.电器类:灶具、油烟机

4.五金类:水槽、水槽龙头、地漏、门锁、门吸、合页、开关面板、电源插座、角阀

三、卫浴

1.建材类:地砖、墙砖、吊顶

2.灯具类:主灯、射灯

3.电器类:换气扇、浴霸

4.洁具类:座便器、浴缸、淋浴屏

5.五金类:手纸架、置物架、毛巾杆、浴巾架、肥皂架、衣帽钩、浴缸龙头、门锁、门吸、合页、开关面板、电源插座、角阀、花洒、面盆用龙头

清单合同(篇8)

摘要: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是目前我国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的紧迫任务,本文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后,国内现行的施工合同文本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管理当中主要体现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不同而出现的不适应问题,提出新形势下施工合同文本的基本编制理念;工程量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于调整思路及效率优先的施工合同争议处理思路。

关键字:工程量清单;和谐管理;施工合同;效率优先;工程价款

1、前言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当前的一项国策,而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是现代管理所提倡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工程项目来说,由于建筑工程的特殊性,项目协调工作尤为重要,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确实是实现项目协调工作的重要方法,如何实现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和同的协调管理工作是目前我国在工作量清单计价实行后的重要任务。

2、从20xx年7月起,我国开始实施《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有望传统的“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转变。

作为建设项目体系中重中之重的合同管理,在合同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也相应与之相适应,制定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国内目前实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对于目前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针对性不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亟需改进;由于FIDIC条款的计价模式与我国现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都是单价合同,具有一定相似形,非常有借鉴意义,但同时,FIDIC合同条件中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其中有一个受雇于业主,并作为独立的一方代表业主公正无偏地管理承包商的工作。[1]尽管FIDIC决定淡化工程师的地位,在新红皮书中虽然继续采用‘工程师’来管理合同,但它不再是独立的一方,而是属于业主的人员,同时删除了原来要求工程师‘行为无偏’一款。但我国在工程实施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的惯用作法与FIDIC实施的要求是不一致的;我国习惯于甲方管理项目、习惯于总价包干合同,工程建设监理不适应过程全方位进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其工作性质和工作水平并未突破以往局限于质量监理的格局,无法体现高智能服务这一宗旨。

因此,我国目前在新形势下对施工合同的改进既要借鉴国外成熟的合同形式,更要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合同管理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风险分配和计价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此本文也主要针对于合同管理当中涉及工程价款的确定及变更、工程结算环节内容进行介绍。

3、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建议

3.1“公正、平等”的基本编制理念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雇主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雇主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商的利益。而承包商的基本职责是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承包商相应的履约能力直接关系到雇主的利益。[2]因此,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对于雇主的资金安排、履约担保以及风险分配等相应条款都应做到公正、平等。

我国目前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施工合同条件编制应本着“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

(1)“公正、平等”是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基本编制理念。施工合同当中,FIDIC的《施工合同条件》(简称CONS)是目前国际上较通用的合同条件,此合同条件编制理念为“努力构建雇主和承包商之间公正、平等的权利、义务间的对价关系”,并在多年的实施、修改当中得到很好的效果并逐渐完善,因此,‘公正、平等’的编制理念是使得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

(2)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努力实现“公正、平等”是国家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也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3]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避免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

3.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思路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统一的施工项目划分规定,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综合实力,结合工程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填报清单开列项目中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与合计汇总价,并以所报综合单价作为竣工结算调整价的招投标方式。这样的招标人提供数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的方式区别于国内以往实行的定额报价,因此,总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的思路如下:

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事项进行约定,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2)在我国现阶段,根据工程特点,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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