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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生日祝福语网非常喜欢这篇“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文章觉得非常值得我们一读,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助益取得更好的成绩。每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是不一样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性是赖以生存的基础。规章制度给公司具体做事情提供的一个规范和流程,规章制度是部门和职工考核及评优选先的标准。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1】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仅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试用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五条新员工应聘时,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六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七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八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九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十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十一条员工在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 岗位员工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使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 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班组长、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 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 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 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 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 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 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 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四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考勤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等项目。 第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当月月底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工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十七条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病假须提供县级医院以上的证明,不得无故旷工;班长有1天假批准权,部门经理或主管有2天假批准权,3天及3天以上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请假必须事先当面请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补贴;

第十九条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条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报告》,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第二十一条员工辞职由总经理批准,辞职获准后,办理移交手续。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五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二条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职务、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公司自行确定。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二十三条全公司的工资管理由公司办、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下旬。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二十五条员工可享受每年十一天法定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养老及医疗保险制度。

第六章安全质量

第二十八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九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三十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三十一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三十二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调查访问制度。

第七章卫生守则

第三十三条办公室、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三十四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三十五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公司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三十六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对于有下列几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公司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维护本公司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3)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三十九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四十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 对不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的员工,作旷工处理。

(2)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① 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② 穿拖鞋上班的;

③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④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⑤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⑥ 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⑦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⑧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3)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①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四次及其以上的;

② 旷工半天的:

③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④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⑤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⑥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⑦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⑧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4)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30-100元的罚款;

① 旷工一天的;

② 谎报虚报考勤的;

③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④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⑤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⑥ 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⑦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⑧ 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⑨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⑩ 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第四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即时辞退: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企业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被劳动教养的;

(6) 企业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辞退:

(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 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 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 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7) 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8) 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制度"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办。

2010年8月1日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2】

物业企业管理制度之主要规章制度清单

1、人事后勤制度

人事办公规范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人事部氛围管理规定,工作服配发规定,员工保密纪律规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办公物品管理制度,长途电话管理办法,网络使用管理规定,办公电器使用规定,备品供应与保管规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立卷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准则,档案借阅管理制度,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职工宿舍文明守则,食堂管理规定,食堂卫生制度,工作餐供应管理规定,加班餐管理规定等。

2、工作职责

人事财务部的职责范围,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工程部的职责范围,公共关系部的职责范围,保安部的职责范围,保洁部的职责范围等。

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各主管岗位职责,主管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员岗位职责,收费员岗位职责,收入核查员岗位职责文员岗位职责,管理员岗位职责,维修工岗位职责,保安员岗位职责,消防员岗位职责,车辆管理员岗位职责,摩托车、自行车保管员岗位职责,清洁绿化工岗位职责等。

3、人力资源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办法,职员待遇办法,员工考评制度,员工奖励办法,员工处罚制度,出差管理制度,出差手续及差旅费支付制度,员工聘用规定,劳动合同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解雇、辞退处理制度,员工迁调制度,临时工录用、辞退规定,员工工作证管理制度,休息、休假规定,工伤处理的有关规定,计划生育规定,员工抚恤办法,员工伤害补偿规定等。

4、财务制度

财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定,财务计划管理制度,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会计报表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的原则,凭证管理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财务管理制度,使用收据及有价票据的管理办法,年度财务预算规定,收费员帐款交接班管理办法,保险柜钥匙管理规定,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专用基金管理制度,现金及各种银行存款管理,支付业务费用的开支标准及批准权限,差旅费开支标准,物品管理规定,物业管理专项收费管理规定等。

5、安全制度

安全保安管理制度,安全保安防范工作规定,保安工作规范,值班管理制度,失窃处理办法,消防管理制度,治安管理规定,防火责任制,防火安全制度,保安员培训管理制度,保安员日常管理制度,保安部领班工作制度,安全工作总结制度,当班前列队训练制度,日常工作记录管理制度,保安装备交接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保安员的职责及纪律规定,保安员交接班的规定,对讲机的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保安部学习与训练制度,保安部穿着仪表规定,火灾处理应急方案,安全用电须知等。

6、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规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自行车库管理制度,车辆卫生制度,机动车辆停车场管理制度,车辆在小区内行驶停放规定,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管理规定等。

7、物业维修制度

设备基础管理制度,工程部维修服务规范,房屋设备管理方式、内容与制度,房屋设备的日常性保养规定,维修处理规程,配电室操作管理制度,停电处理制度,电器设备的养保安理规定,设备安全检查制度,给排水系统的养保安理规定,设备操作、保养和维修规定,维修电工操作规程,供电系统的养保安理规定,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设备事故处理制度,新增设备管理制度,电器机械设备操作制度,改装、移装设备操作制度,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制度,维修工交接班制度,维修报告制度,设备日常巡检制度,设备日常维修制度,工具领用保管制度,房屋维修的原则,房屋维护的标准,房屋维修管理考核标准,房屋维修的技术管理,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房屋维护管理规定等。

8、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绿化管理规定,绿化养护标准要求,绿化养护、管理的操作细则,办公保洁管理规定,卫生管理准则,绿化布置及养护、清洁的操作程序,清洁设备操作、领用制度,清洁工安全操作规程,保洁清洁管理制度,清洁工作检查规程,清洁工作细则规定,外墙清洁操作规程,灯具的清洁规定,垃圾的管理规定,室外地面的清洁规定,草地清洁管理规定,盆景护理规定,室内清洁管理规定等。

9、其他管理制度

小区公众管理制度体系;外联制度体系;经营、拓展制度体系;还有便民服务与增值服务制度,接待来访投诉与回访制度,社区文化工作制度,员工服务准则等等。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3】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制度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各个组织和机构都需要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来保证运行的秩序和效率。而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作为规章制度运行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本文将详细探讨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构建要点以及实施方法。


一、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是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监督和反馈机制。它可以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宣传、执行和评估,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运行。具体来说,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有以下几个重要作用:


1. 统一行为准则: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能够确立一个明确的行为准则,规范组织内部成员的行为。通过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减少个别成员不遵守制度、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生,从而形成一种文明、和谐的工作环境。


2. 提升工作效率: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能够帮助组织合理分配资源,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够减少工作中的混乱、摩擦和浪费,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成果。


3. 加强内外沟通: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能够促进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通过明确各项制度的责任人和沟通渠道,可以及时交流信息和解决问题,提高组织内部的合作效率。同时,外部对于组织规章制度的监督也能通过管理制度实现,确保规章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二、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的构建要点


要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 制度设计与流程优化:在制度制定初期,就要明确规章制度的目标和范围,细化各项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并围绕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合理的设计和调整。同时,还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 建立管理机构和职责体系: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需要明确规章制度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制定监督检查机制和评估考核机制,明确责任人的职权和责任,并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


3. 宣传教育与培训: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确保组织成员理解并熟悉各项规定,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应用。针对不同人员的差异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宣传教育措施,提高规章制度的贯彻力和认同度。


4. 监督评估与改进机制: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评估和改进机制。通过日常的巡查检查、反馈和评估,发现和解决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并及时调整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三、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


为了确保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能够顺利实施,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法:


1. 加强制度意识:组织成员要树立守规矩、讲文明的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成为规章制度的模范执行者和宣传者。


2. 优化工作流程:通过合理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工作中的重复、冗余和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建立规章制度的执行追踪机制,确保规章制度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


3. 加强培训和沟通:组织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宣传,确保组织成员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同时,要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成员的需求和反馈,并作出相应调整。


4. 强化监督和惩戒: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规章制度形成有效的约束力。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是规章制度运行的保障和监督机制,对于组织和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合理构建和有效实施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组织成员的遵守度和规范行为,进而推动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各个组织都应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优化。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4】

第二十二条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的考核

一、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95分以上提前转正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按期转正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按期转正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试用期;

5、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5】

第一条 作息时间

一、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日为一周五天,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二、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三、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员工在上午8:30之后到达本公司为迟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离开本公司为早退。因公外出时,应经 部门主管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各部门须在每月2日前将部门考勤确认情况上报行政人事部,同时附上请假条和加班表。员工可在每月2日前查阅本人考勤情况。

配置有考勤系统的公司的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都必须亲自打卡并接受监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2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员工应妥善保存好考勤卡,丢失者或损坏者赔偿20元的考勤卡工本费。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职务);商务代表外出时须在公司内部进行登记。

员工早晨到岗忘带卡时,必须在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定。下班前需于18:00分之前到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认。

因公外出须在外出和归来时刷卡,并由经理将外出原因注明在考勤单上,不做缺勤和扣薪处理。

第三条 迟到早退的处罚

一、 按月统计,不论迟到/早退时间多少,每一次均记迟到/早退一次,累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开始累记惩罚;

二、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三、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四、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在4小时以内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计算。此项单独累计三次加计旷工一天,单独累计5次加计旷工二天,单独累计5次以上加计旷工三天和计过一次。

五、 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每次另按旷工一天计算;此项单独累计2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六、 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惩罚超过5次的,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50%。

第四条 旷工

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

(1)、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

(2)、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

(3)、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

(4)、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

(5)委托代打卡(登记考勤)的;

(6)、其它类似行为。

旷工的处罚:

(1)、旷工一天者,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

(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条 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须及时向经理请假。如因疾病临时休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及时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3天以内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长期病假,须由本人或亲属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交。

两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无有效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情况不属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以旷工论处,并处以200元/天的罚款,直至对其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休婚假、丧假、产假、事假及年假期间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处理。

员工享受年假的,可以以年假优先冲抵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以员工的基础工资为基数,按照下表比例给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给付比例 工龄

医疗期 3年以内 3-5年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以上

1个月(含)以内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个月(含)以内 80% 85% 90% 100% 100% 100%

6个月(含)以内 — 60% 80% 90% 100% 100%

9个月(含)以内 — — 60% 80% 90% 100%

12个月(含)以内 — — — 60% 80% 90%

18个月(含)以内 — — — — 60% 80%

24个月(含)以内 — — — — — 60%

(2)、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如确有特殊情况,口头申请的事假限一天以内,经上级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

事假以小时为计假单位,原则上员工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3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周报部门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各部门经理请假由其直属上级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事假期间员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连续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则上按暂时停薪留职处理,且公司保留中断其社保福利的权利。

事假按天扣除对应全额工资(工资及补助金费用)。

(3)非销售岗位病事假其他规定

病/事假累计天数 固定工资 执行时间

5个工作日≤当月病/事假累计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0%的权利 全年病/事假累计计算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期为统计周期,在劳动合同生效期间,请假天数累计达到相关规定天数,公司可随即按相关规定执行。

11个工作日

21个工作日

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50%以上的权利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6】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

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高等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依照执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

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应设置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凡设置总会计师的高等学校,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校(院)长。

规模较小的高等学校,由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院)长代行总会计师职权。

第七条高等学校必须单独设置财务处(室),作为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院)长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财务处(室)之外设置同级财务机构。

第八条高等学校校内后勤、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及基本建设等部门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只能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其财会业务接受财务处(室)的统一领导。高等学校二级财务机构必须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务处(室)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高等学校校内设置财务会计机构,必须相应配备专职财会人员。校内各级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上一级财务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者撤换。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须由财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十条高等学校预算是指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高等学校必须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编制预算。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预算由校级预算和所属各级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高等学校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方法

高等学校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校级预算和所属各级预算必须各自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和审批程序

高等学校预算由学校财务处(室)根据各单位收支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最高财务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高等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高等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收入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高等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具体包括:1.教育经费拨款,即高等学校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取得的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等。

2.科研经费拨款,即高等学校从有关主管部门取得的科学研究经费,包括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等。

3.其他经费拨款,即高等学校取得的上述拨款以外的事业经费,包括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

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高等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学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单位或学生个人收取的学费、培养费、住宿费和其他教学收入。

2.科研收入,指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作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上述事业收入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高等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事业支出按其用途划分为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支出、学生事务支出和福利保障支出。

教学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各教学单位为培养各类学生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支出。

科研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所属科研机构发生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支出。

业务辅助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图书馆、计算中心、电教中心、测试中心等教学、科研辅助部门为支持教学、科研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是指高等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为完成学校的行政管理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后勤支出是指高等学校的后勤部门为完成所承担的后勤保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学生事务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业务以外,直接用于学生事务性的各类费用开支,包括学生奖贷基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学生物价补贴、学生医疗费和学生活动费等。

福利保障支出是指高等学校用于教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类费用开支。

(二)经营支出,即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应在保证事业支出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高等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对校内各单位包干使用的经费和核定定额的费用,其包干基数和定额标准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六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四条结余是指高等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专用基金是指高等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七条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等。

修购基金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学生奖贷基金是按照规定提取用于发放学生奖学金和贷款的资金。

勤工助学基金是按照规定从教育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提取的,用于支付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的资金。

高等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第二十八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产是指高等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

存货是指高等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高等学校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第三十三条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高等学校应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高等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高等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六条对外投资是指高等学校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产业和其他单位的投资。

高等学校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

高等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对校办产业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对其他单位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七条负债是指高等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高等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高等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三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十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高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四十一条高等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二条划转撤并的高等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高等学校,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高等学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高等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四条高等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高等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高等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高等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支出增减率等。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七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高等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四十八条高等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建立和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和建立健全财务主管人员离任审计制度是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四十九条高等学校的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独立核算的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的财务管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的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条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8】

第三十三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9】

1)进入化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2)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及其周边,不得允许机动车辆靠近。化工厂叉车进入危险库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各类机动车辆装卸物料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装运道槽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特别是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要采取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

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篇10】

小学班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不准在教室、走廊上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3、不住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4、不准扒栏杆,带包装袋上楼。

5、课间操、升旗、大型集会必须穿校服,不得无故缺席。

6、请假要履行手续,不得无故迟到、旷课。

7、上课认真听讲,不得扰乱课堂秩序、随意说话、看课外书籍、顶撞老师。

8、作业要独立完成,按时完成,不得抄袭。

9、值日生要按要求,认真做好值日,不准拖拉。

10、在校期间,不准吸烟上网、打架斗殴、勾结校外人员。

11、在宿舍要遵守宿舍的纪律要求,服从管理。

具体奖罚措施

1、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在班级前十名的依次加十分。

2、每次考试进步在五个名次以上的每人加三分。

3、一个月内无违纪现象,不迟到,不请假的每人扣___分。

4、参加集体活动为班级争光的,按其成绩给予___分

5、大公无私拾金不昧被学校表扬的每人没次加___分

6、其它为班级做出贡献的酌情加分

1、违反校纪吸烟私自离校上网的一次扣___分

2、打架顶撞老师违反考试纪律的一次扣___分

3、值日生工作失职受到学校批评的每人扣___分

4、考试成绩倒十名的依次扣___分

5、无辜不参加集体升旗课间操旷课者每次扣___分

6、带包装袋扒栏杆被发现想和每人扣___分

7、上课不专心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受到老师批评的每人扣___分

8、上课迟到者每次扣___分

希望同学们共同遵守互相督促共同进步为把我们班就建设成为一个良好的班集体而努力。

小学班级管理制度篇二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先请假。

2、课间不能追跑打闹,大声喧哗,应配合值日生的工作。

3、在集会时要求听从指挥,不能随便说话、克制小动作,要做到站如松、坐如钟。

4、每位同学都要配合组长和班干部的工作,做到积极配合、不说长道短,有什么情况直接向老师反映,不得顶撞。

5、在学校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好,团结同学,不搞小团体,积极配合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为老师提建议。

6、在校园内使用普通话,使用文明语言,做一个文明的学生。

7、认真做好操,出操时要做到快,静,齐。

8、上课认真听讲,不讲小话,不玩小动作,积极回答问题。

9、下课不在教室里追赶吵闹。

10、按时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到错题当天改完,有不明白的及时问老师或同学,不能抄作业。

11、早读时声音要洪亮,有感情。

12、周一到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家庭作业交给组长,组长要做好作业的检查工作和将未完成作业的同学名单上交学习委员。

13、注意卫生,做到不乱扔、不乱画,桌椅摆放要整齐。桌子里不能存放垃圾,桌面学习用品的摆放要整齐。

14、班干部及组长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除管理好班级以外,还要给事事给同学们做榜样。

15、小组的同学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16、着装要规范,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勤洗头,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小学班级管理制度篇三

一、进校守则

1、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入校园立即进教室。因事因病先请假,不得旷课或迟到。

2、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到校,不携带零食。

3、衣着整洁,按要求佩戴红领巾。

4、遇到老师、同学或长辈主动问好,会使用礼貌用语。在校园里轻声慢步,不得喧哗吵闹。

5、走进教室,主动静心早读,不浪费时光。

二、集会守则

1、准时整队入场,在指定地点就位,姿势端正,队形整齐,保持安静。

2、参加升旗仪式认真严肃。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队礼;唱国歌声音响亮,速度一致;听国旗下讲话要全神贯注。

3、听取发言或观看表演应主动鼓掌,认真听讲或观看,不随便走动,保持会场秩序和整洁。做文明听众、观众。

4、集会结束后应有序安静地退场。

三、体锻守则

1、做课间操时,列队快、静、齐,态度认真,动作规范,精神饱满,整体效果好。

2、做眼保健操时,穴位正确,掌握要领,听从口令,规范到位。

3、上体育课时,一律穿运动鞋,听从指挥,积极参加活动,注意自我保护。

4、积极参加有益的体育运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四、上课守则

1、上课铃响后,要有秩序地走进教室坐好,静心等候老师到来。

2、迟到者在教室门外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进入教室。

3、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主动参与,开动脑筋,踊跃发言。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开小差。

4、下课时,有秩序地进出教室,懂得礼让,不得哄闹。

5、做作业或考试时态度认真,细心审题、独立作答,字迹工整,做好后认真检查。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不作弊。

五、课间守则

1、课间准备好下节课的学习用品。与本课无关的用品一律不得放在桌面上。

2、上厕所时不争抢,大小便入池,便纸入篓,保持厕所清洁,便后洗手。

3、开展有益身心的游戏活动,不做剧烈运动,不追逐打闹。

4、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攀折花草,不爬楼梯,不做危险的事情。

5、午间到校轻步走进教室,或读书自习或休息或自习,不得影响他人,保持校园安静。

六、活动守则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守时、守纪,遵守活动的各项规定。

2、听从带队老师或小组长指挥,不得擅离集体单独活动,注意团结协作。

3、参加活动要精神饱满,自始至终参与活动全过程,不做与活动内容无关的事,不开小差,更不得中途退出活动。

4、参加社会实践、公益劳动等要积极主动,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畏难情绪,高质量地完成活动任

5、保持活动场所整洁,不乱扔废纸等杂物,不拥挤,不吵闹,举止文明。

七、放学守则

1、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要在途中逗留、玩耍,更不得随便进入游戏场所或到其他地方玩耍。

2、值日生按时做好值日工作,整理好桌凳、关好电灯、和门窗后方可离校。

3、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在公路上玩耍或追逐打闹,不毁坏公共设施。

八、居家守则

1、尊敬父母和长辈,上学、回家或外出活动主动和家人打招呼。

2、早睡早起,会整理自己的书籍、房间,能帮爸爸妈妈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事。

3、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洗手。

4、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养成良好的读书、预习、查阅资料等良好的学习习惯。

5、有计划地选择和阅读书刊,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在父母指导下上网查阅资料、浏览信息,不浏览未成年人不宜阅读的信息。

6、客人来家做客时,热情接待,使用礼貌语言。

7、与父母意见不一致时不任性,通过适当方式经常与父母沟通,关心父母身体健康,感受父母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并时刻怀有感恩之心。

8、注意安全,防水、防火.防触电、防中毒,不做危险性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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