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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合同范例10篇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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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合同 篇1

锅炉供热承包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将检查院锅炉房供热承包给乙方,有关条款如下:

一、锅炉房供暖范围含办公楼及车库、临街底商、住宅楼二栋。

二、租赁期限

5年.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三、相关收费标准

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供暖温度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因乙方供暖未达到规定标准致使供热管道及住户暖气系统等损坏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比照市场价格及相关标准予以赔偿或者修复。

五、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主管道及锅炉发生的损坏、维修由乙方负责(主管道自然老化、改造、锅炉到期更换),入户部分如需维修,由甲方自行维修。

六、在承包期限内发生的锅炉房用水电费归乙方负责。

七、在此期限内发生意外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八、二次供水由甲方负责看护、维修。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供热日期

每年10月20日至第二年4月20日。

十一、承包期限

20xx年10月——20xx年10月。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供热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减少支出,经班子会研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将本单位的供热锅炉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对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为20xx年7月30日至20xx年7月1日止。

二、甲方承包费每年19万元锅炉乙方承包后乙方负责检修、维护,管道更新即在承包期间锅炉用电由机房支付(检、维修范围整体供热的设施、设备及供热管网和供水设施、设备及管网)。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两栋住宅楼住户的名单。

四、供热期间,乙方要保证住宅楼住户取暖,供热温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收费执行四平市区规定标准:供热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否则属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间排污费及有关锅炉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粮库消防水井至消防水池供水管线畅通(无偿提供热源)。

六、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违约则退还乙房所交的承包费,并退还乙方的维修费,返还保证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及承包费和锅炉维修费,终止合同。如乙方收完取暖费后违约,则甲方收取乙方的抵押物作为补偿,如不足应由乙方补齐。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供热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凉州区高坝镇蜻蜓村村委会为保障社区供暖服务质量,加强锅炉安全管理和正常运营,确保住户的正常供暖,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和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承包条款。

一、承包内容

蜻蜓村村委会蜻蜓社区供热站供暖服务,包括供暖锅炉及其相关附属设备和管网的运营、维修、维护。

二、承包期限

20xx年10月15日至2030年10月15日。

三、甲方权利、责任、义务

1、提供社区取暖住户花名册、供热管网设计施工图纸和质保合同以及供暖分户阀门室钥匙。

2、负责水、电、道路三通并符合供热要求,锅炉、管网等设备质量合格、安装科学、运行正常。

3、监督供暖质量和安全运行情况。

4、协调住户积极缴纳热力费,协调供暖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5、为保证锅炉最低运营成本和最低供热质量,确保已售出房屋足额缴纳热力费,住户中途不得停止采暖。

6、承包内容中所有供暖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负责按照设计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供热站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8、供暖质量达不到国家供暖标准,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9、不得故意刁难或制造障碍影响正常供暖。

四、乙方权利、责任、义务

1、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发生扰民等违法行为;处理好与业主关系,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2、在承包期内发生工作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制定科学供暖方案,培训司炉工,按照锅炉有关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安全运行,确保供暖时间、质量达标,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摄氏度以上。

4、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搞好设备检修维护和水处理等工作,做好锅炉运行日志;维修人员必须熟悉小区管网基本参数及位置分布,确保维修及时准确。

5、严格执行武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整栋楼建筑面积分摊到户收取热力费。

6、出现供暖故障及时通知住户,紧急抢修,不得耽误供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暖。

7、购买、安装除尘、脱硫等环保设备,确保环保达标。

8、根据供暖需要,负责新增供热锅炉及设备的购买、安装。

9、自承包之日起,乙方所购买、安装的设备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10、承担锅炉房至各供热楼栋散水以外的管网维护、维修。

11、对甲方在协调供暖相关事项过程中产生的专门性劳动(如专人配合热力费收取等),经协商后支付一定的劳动报酬。

12、乙方负责收取热力费,并承担锅炉和各种供热设施维修费及各种税费,包干经营,自负盈亏。

五、其它:

1、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2、乙方若在合同期内私自停止承包经营,每年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费用。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热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热人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热人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热人与供热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热人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热人可先向供热人提出测试要求,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热人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热人同意,也可转入其下一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热人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热人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热人支付违约金,由用热人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热人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热人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热人向各用热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由用热人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热人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热人应在用热人提出支付请求后五日内付清。供热人除按上述方法向用热人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热人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热人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热人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热人应与用热人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热人提出,供热人应向用热人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热人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热人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热人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热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热人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热人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热人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热人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热人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热人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热人房间外(指用热人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热人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热人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热人应该于每年的_________日前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热人应向供热人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热人取暖费的20%。

第五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人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热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热人应当通知用热人,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_________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热人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热人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热人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热人,供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热人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热人。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热人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热人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热人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热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热人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热人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热人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人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人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热人热费外,还应当向用热人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赔偿责任。供热人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热人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热人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供热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1)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热人违反合同约定,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热人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热人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热人应当赔偿供热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热人(盖章):_________用热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 篇3

甲方(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号: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业特许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厂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等。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两店一年”,是指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

“单店特许”,是指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是指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场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许可

一、甲方拥有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许可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只能选择一项)

□ 单店特许。

□ 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只能选择一项)

□ 具有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但不得许可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 具有非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第三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当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省(市)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积为: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乙方承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

1. ,面积: 。

2. ,面积: 。

3. ,面积: 。

4. ,面积: 。

5. ,面积: 。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元,该笔款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每月 日前/□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元;

□ 按照加盟店□上月/□上年营业额的 %,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

三、保证金

保证金约定如下: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支付方式

□ 现金。

□ 票据。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信息。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范围限于分部(加盟店)特许区域内。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协议规定的作品。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

第七条 商业秘密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任何时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分部(加盟店)违反本协议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使用许可的作品,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

第三部分 知识产权

第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 注册商标。(可另附页)

注册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证》编号: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

甲方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商标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总部有权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

□ 专利。(可另附页)

专利名称: ,《专利证》编号: ,专利内容: 。

□ 其他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

第十一条 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乙方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为规范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方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

第四部分 加盟店的开业

第十二条 商号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当提供书面许可文件。

第十三条 加盟店经营资格

第十四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当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条 特许经营关系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 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当对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

第十六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第十七条 加盟店开业时间

第十八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五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九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外,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

第二十条 加盟店经营所需的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或使用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履约担保金额共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元。

第二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应当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审核批准。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日内进行维修。

第二十三条 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价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零售价,甲方指定零售价标准方式为: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3、培训费用根据本规定由甲方组织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

□ 统一零售价。

□ 其他: 。

第六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甲方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该区域的风俗习惯,乙方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向甲方提出暂停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

第二十五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第九条 统配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特许经营系统的要求,统一配置乙方及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并按照甲方指定之装修标准进行装潢。3、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直营店及其特许加盟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餐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及其他开业货品等向甲方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甲方可以委派督导员完成本条所述甲方工作。不得从事其他足以影响经营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甲方将视违规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处以人民币_______元罚金。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

第二十七条 甲方有权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当对乙方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与本合同及发展特许经营系统相违背的方式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

第八部分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三十三条 乙方对消费者直接投诉加盟店的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两年内,乙方或其加盟商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餐饮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向甲方投诉乙方设立的加盟店的,对确有瑕疵甲方已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

第九部分 推广与宣传

第三十五条 甲方开展推广与宣传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前,应当将有关活动信息或要求及时通知乙方。若活动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的,甲方应当在活动之日前至少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与其加盟商、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

第三十七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推广、宣传活动,但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保护甲方许可其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乙方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

第十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特许经营费用。

第三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协议。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甲方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乙方及其特许店行使诉权,应当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

第四十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将会使特许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未经甲方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六条所述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

三、累计 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

四、   。

第四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的加盟费。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_________(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两店一年”的法律规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 。

第四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对于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_元月;当月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于次月_____前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其加盟店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则甲方将以乙方违约为由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

第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

□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许店除开业前须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货品外,对于以下货品。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

第四十五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统一使用的产品。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及其特许店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许店之自行进货之原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关标准。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

逾期未更正超过日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

□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六条 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开业前,乙方或其特许店委托甲方代为订货品时,应将定货单填妥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次月____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其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____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且确属乙方的责任的。

第十二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甲方许可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在本区域内寻求符合条件的加盟商,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建立区域内的特许经营系统。乙方行使分特许权,应当按照本合同及甲方的规定。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

第四十九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字号的,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后 日内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乙方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及合同附件副本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甲方审查备案。甲方对乙方与加盟商之间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审查备案。1为规范 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 (地方法规名称)。

第五十条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操作手册”中所列举的所有手册、可视光盘、教材等文件及其副本、复印件或复制品。加盟店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均有权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诉。对乙方终止、解除加盟店合同及其他严重影响到加盟店正常营业的申诉,对其他事项的申诉,甲方保留做出决定的权利。甲方在处理加盟店的申诉时,应当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做出公正处理决定,乙方及加盟店应当充分尊重甲方决定并按照该决定执行。但甲方该决定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回购外,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3 [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十二条 乙方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由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无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在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公司商标,以保证加盟店的继续经营,但每家加盟店必须每月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特许权使用费。履约担保金额共 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 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 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元。

□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 乙方自行处理。

□ 其他: 。

第五十三条 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后 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无论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加盟店的继续营业行为必须符合其所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如有损害到甲方或对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 (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第十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五十四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应当用书面形式,且采用以下方式:而无须在转让时取得乙方同意,但甲方必须保证受让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并将受让方的情况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认为受让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

□ 挂号邮寄。

□ 直接送达的方式。

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第五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乙方转让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乙方要求转让合同时,并将转让的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的情况等报告甲方。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13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号: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号: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业特许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季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两店一年”,是指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

“单店特许”,是指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是指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场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许可

一、甲方拥有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许可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只能选择一项)

□ 单店特许。

□ 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只能选择一项)

□ 具有独占性:甲方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 具有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但不得许可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 具有非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在特许区域内投资设立门店。

第三条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当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省(市)

县(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积为:

1. ,面积: 。

2. ,面积: 。

3. ,面积: 。

4. ,面积: 。

5. ,面积: 。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元,该笔款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每月 日前/□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元;

□ 按照加盟店□上月/□上年营业额的 %,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

三、保证金

保证金约定如下: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支付方式

□ 现金。

□ 票据。

□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当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信息。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第七条 商业秘密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任何时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

第三部分 知识产权

第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 注册商标。(可另附页)

注册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证》编号: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

甲方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商标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专利。(可另附页)

专利名称: ,《专利证》编号: ,专利内容: 。

甲方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

□ 其他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的规定予以执行。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有关规定的。

第十一条 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乙方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四部分 加盟店的开业

第十二条 商号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当提供书面许可文件。

第十三条 加盟店经营资格

乙方应当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区域内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十四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当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五条 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当对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

第十六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8?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第十七条 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八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五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九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外,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甲方保留对本区域乙方的特许权调整的权利。

第二十条 加盟店经营所需的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或使用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应当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届满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要求续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2)已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第二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应当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日内进行维修。

第二十三条 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价标准,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零售价,甲方指定零售价标准方式为:

□ 统一零售价。

□ 其他: 。

第六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甲方可以委派督导员完成本条所述甲方工作。

第二十七条 甲方有权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当对乙方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特许经营操作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

第八部分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三条 乙方对消费者直接投诉加盟店的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向甲方投诉乙方设立的加盟店的,对确有瑕疵甲方已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 推广与宣传

第三十五条 甲方开展推广与宣传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前,应当将有关活动信息或要求及时通知乙方。若活动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的,甲方应当在活动之日前至少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七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推广、宣传活动,但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八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特许经营费用。

第三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协议。

第四十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六条所述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

三、累计 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

四、   。

第四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两店一年”的法律规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 。

第四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第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逾期未更正超过 日的,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

□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四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五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逾期未更正超过日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

□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六条 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甲方许可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四十九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字号的,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后 日内向原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条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操作手册”中所列举的所有手册、可视光盘、教材等文件及其副本、复印件或复制品。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回购外,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本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终止,本区域内的分特许合同亦相应终止。因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终止的。

第五十二条 乙方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由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 乙方自行处理。

□ 其他: 。

第五十三条 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后 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五十四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应当用书面形式,且采用以下方式:

□ 挂号邮寄。

□ 直接送达的方式。

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第五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特许经营操作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热合同 篇4

1.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温度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并按照北京市的规定进行室温抽测。

2.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在巡查中发现甲方的自用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的正常采暖、因装饰装修妨碍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以及其他违反《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及时整改。

3.受甲方委托对其户内自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或者拆改,并可收取相关费用。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在收取采暖费后,开具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

5.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提前一周在街道、小区、住宅单元门、电梯口等处进行公示,提前告知甲方留人监护。

6.有义务按照北京市有关的供热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在采暖期内实行24小时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接到甲方报修后,应当在6小时之内回复甲方;用户报修属于一般故障的,应当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属于重大故障的,应当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能处理完毕的,应当告知用户,属于自身原因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布的报修电话应具有录音功能且保留一个整采暖季,号码为: 。

7.乙方应按照建设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用热人公告。

8.采暖期内,乙方因所维护管理的供热设施故障、事故等情况影响用户正常采暖的,有义务及时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及时消除影响。

9.在甲方提出拆改室内自用供热设施的需求后,乙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采暖和是否妨碍供热设施维修养护进行书面确认。

10.乙方在甲方住宅竣工验收、巡检和供暖试运行期间发现存在属于供热系统设计、供热设施安装施工质量、建筑材料质量缺陷以及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而影响供热质量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提请建设单位解决。

11.履行《办法》和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供热合同 篇5

尊敬的先生/女士:

感谢您选择使用我们的个人供热服务。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制定了以下个人供热协议书。请您在使用本服务前仔细阅读并签署确认,谢谢合作!

一、供热费用与支付方式

根据您所居住的房屋的供热面积和当地的能源价格,我们将按照每平方米或每户的计算方式来收取供热费用。费用的详细计算及支付方式如下:

1. 供热费用计算:我们将按照每平方米/每户的标准来计算供热费用,并在每年供暖季节结束时向您进行结算。

2. 供热费用的支付方式:您可以选择将供热费用以预付方式支付,即按照每月或每季度给予一定金额的预付款项。我们也接受一次性全额支付,请您在签署本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3. 拖欠费用处理:如您在预付款项用尽之前未及时补交费用,我们有权暂停供热服务直至费用结清。同时,我们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供热服务和维护责任

作为供热服务提供方,我们将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 供热设备及安全:我们将保证供热设备运转良好、供热效果佳,并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同时,我们将确保供热设备的安全性,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2. 供热质量:我们将提供优质的供热服务,确保室温在合理范围内,并及时响应供热问题及时处理。

3. 故障维修:我们将设立售后服务热线,为您提供24小时的故障维修服务。如发生故障,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及时处理,并保证故障维修期间的临时供热。

作为服务使用方,您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 定期缴纳费用:您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准时支付供热费用。

2. 妥善使用室内供热设备:您应妥善使用由我们提供的室内供热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如设备损坏、故障等情况,您应及时联系我们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合理使用供热资源:您应合理使用供热资源,避免浪费。如发现有供热资源的浪费行为,我们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减少供热供应。

三、责任限制和争议解决

1. 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供热服务中断或损坏,我们将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您,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

2. 损失赔偿:因您自身原因导致的房屋供热设备损坏,或对他人造成损害,我们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争议解决:如发生供热服务相关的争议,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结束语

感谢您阅读并签署本个人供热协议书。我们将以优质的供热服务和周到的售后保障为您提供温暖舒适的生活环境。我们期待与您的合作,并由衷地祝愿您拥有一个温馨的冬天!

(签字栏)

供热服务提供方(盖章): 日期:

住户(签字): 日期:

供热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乙方经过精确核算和甲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孟津县城区集中供热一次线管网开挖土方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城区集中供热一次线管网

2、工程地点:河南省xxxx城区

3、工程承包范围:此次xxxx城区集中供热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热力一次线管线土建施工,乙方承包施工范围为。

二、工期(日历日)要求:

1、开工日期:2013年6月5日

2、竣工日期:2013年7月3日

3、总工期:30天(其中外线管网工期30天)。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单价203元/m(不含税价)。

2、热力一次线管线施工工程工作内容:放线、路面砖拆除并堆放整齐、土方开挖及外运、平沟修沟沟槽夯实、填沙、回填土分层夯实碾轧、路面清理、路面围挡设施制作及拆移、施工现场的措施、安全、文明环境卫生等。施工中所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协调不到位而造成的误工(2小时以上)按照实际发生的误工费(含人工、机费、其他费)均由甲方承担。

4、施工中发生的合同外增量,由甲方负责让业主签证,并做好资料完善。实际发生的增量由甲方认可后给予乙方结算(不含税)。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工程总价=实际开挖沟槽长度×188元/m。

2、付款方式:付款按管道安装施工及回填完毕的实际工程量结算,1公里结算一次,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造价的80%支付,工程结束10日内,剩余20%工程款全部结清。

六、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

2、乙方项目负责人:

3、上述人员如有变动,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和责任:

1、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现场开挖、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负责协调当地相关单位工作。

2、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资料1份,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3、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代表有权制止,责令乙方停工、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5、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如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造成误工损失由甲方承担误工费用,如遇雨天所造成管沟二次抽水及清於泥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工作和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代表对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服从孟津县相关职能部门和甲方领导的管理。

2、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3、乙方提供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7、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处理合格后重新申请组织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9、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10、安全施工:负责对自己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乙方冒险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11、施工当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用电及安全防护工作,并标有醒目的标识牌,夜间有路灯加维护网,若行人在过路当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乙方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向乙方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2.乙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15日内,甲方不组织验收或不予回复视为验收合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供热合同 篇7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范围、时间和质量供热。

2.按约定的期限、方式交纳采暖费,并要求乙方提供国税机关统一印制或由代收采暖费的银行开具采暖费发票,不能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如对交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注:室内自用设施是指室内支管、散热器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管护,发现室内供热设施异常、跑水漏水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报修;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当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甲方应当向建设单位了解住宅的建筑节能状况、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安装质量等情况。新交付使用房屋的供热设施,由房屋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两年。

4.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维修、更新,隐患整改的相关费用。甲方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因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留人监护;在乙方进行维护、抢修作业、室温检测、查表、收费或其他需要入户进行作业的,应予配合,并有义务提请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配合。

6.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义务。

供热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

供热人: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xx年x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与非居民用热人之间按热计量计收采暖费的经营性供热采暖交易。

供热人向非居民用户提供工业、发电和生活热水等非采暖用热的,应当另行签订合同。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是指:供热采暖系统能够独立控制、独立计量用热量,且室内采暖温度由用热人自行调节的建筑物。

实行按热计量计费的建筑物内供热采暖设施为多个产权人或承租人共有、共用的,供热人可以和各产权人或承租人共同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本合同。

2.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下列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①采暖建筑的权属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

②采暖建筑物平面图、采暖区域平面图的复印件;

③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图或建筑设计说明书的复印件; ④供热采暖系统的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

⑤需用热量及负荷的相关数据。

用热人为承租人,提交①-④项材料应当同时加盖产权人公章。 供热人应当向用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供热单位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

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式选定。

4.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5.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或房屋承租人。

(2)供热人:经过市、区县供热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的供热运行单位。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xx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本合同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4)标准温度:是指采暖建筑设计规范中的采暖计算温度。

(5)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缴纳的基本采暖费用。

(6)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缴纳的采暖费用。

(7)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8)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

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使损坏

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xx)。

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9)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

北京市非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甲方采暖建筑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建筑物节能标准情况: □ 符合节能标准;

□ 正在实施节能改造;

□ 不符合节能标准;

□ 其他:。

2.采暖计费总面积为建筑平方米,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供热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XX,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用XX,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

1、用热地点,_________。

2、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收费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3、用热量为,蒸汽量为_________吨小时;生活热水为_________吉焦小时;_________用热量为_________吉焦小时。

第二条 供热质量

1、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XX要保证用XX正常的用热参数。

2、温度,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用XX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用XX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_________℃,但不得低于_________℃;非居民用XX室内供热温度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非居民用XX与供XX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居民用XX居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的,用XX可先向供XX提出测试要求,供XX应在用XX提出要求后的1小时内到达测试现场。经测试符合退还标准的,供XX应当按规定标准出具认定手续,并在采暖期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相应采暖费,经用XX同意,也可转入其下________年采暖费中。

第三条 供热时间

1、按惯例供暖时间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到第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____摄氏度,供XX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供XX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_______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XX支付违约金,由用XX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供XX承担违约责任。

3、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________摄氏度时,供XX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供XX向各用XX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由用XX在当年或第________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XX在当年要求支付的,供XX应在用XX提出支付请求后____日内付清。供XX除按上述方法向用XX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供XX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供XX的违约无关。

5、温度的确定以中XX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XX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第四条 供热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供XX应与用XX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XX提出,供XX应向用XX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供XX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XX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XX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供XX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1)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XX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供XX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XX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XX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XX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供XX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XX房间外(指用XX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供XX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XX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2、用XX应该于每年的____日前向供XX支付取暖费,但在达成取暖协议的前提下,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每迟延一天用XX应向供XX支付取暖费_________%的滞纳金,但总额不得超过每个用XX取暖费的20%。

第五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1、经供XX和用XX协商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__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2、供热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热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条 供XX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用XX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用XX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XX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3、对新增用XX,供XX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XX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4、用XX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XX有权要求用XX立即改正。用XX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5、用XX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XX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XX有权中断供热。

6、属供XX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供XX应当通知用XX,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7、供XX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XX违法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应当提前XXX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XX。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XX应当及时抢修,并在XXX内通知用XX。

8、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XX供热。

9、按照特许经营权限开展供热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接收、转让、移交和放弃供热设施。

10、建立健全报修处理、供热设施档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室温监测手段,随时掌握供热效果。

11、按时足额缴纳供热质量退费准备金。

12、供XX因故停止供热,应当及时公告用XX周知。

13、对不按时缴纳采暖费,经催缴仍不缴费的单位用XX和分户供热的个人用XX,供XX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实行限供、缓供或者停供。

第七条 用XX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供XX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XX提供热力。

2、有权对供XX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3、用XX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XX办理用热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4、用XX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XX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费结清。

5、用XX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供XX。

6、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XX交热费。

7、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8、供XX未按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期限供热,未达到规定或者约定的供热温度的,用XX有权要求供热企业退还部分或全部采暖费;给用XX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9、供XX不得擅自启动和关闭供热阀门。

10、供XX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改造供热设施。

11、供XX不得排放、盗用供热设施循环热水和蒸汽。

12、供XX不得擅自挪动、改动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

13、供XX得实施影响供热效果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维修、维护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供XX的违约责任

(1)因供XX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XX供热的,除按照延误供热时间,折算标准热价减收或者退还用XX热费外,还应当向用XX支付热费百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2)由于供XX责任事故,给用XX造成损失的,由供XX承担赔偿责任。供XX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给用XX实际未达到供热质量标准部分的热费。

(3)供XX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XX,给用XX造成损失的,供XX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XX受到损失的,供XX不承担赔偿责任。

2、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XX不承担责任,

(1)用XX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3、用XX的违约责任

(1)用XX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2)用XX违反合同约定,用XX应当向供XX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用XX擅自进行施工用热,供XX有权立即停止供热,用XX应当赔偿供XX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额按照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建筑物面积和实际用热天数热费的_________倍计算。开始擅自进行施工用热的时间难以确定的,按照当地开始供热时间为准。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用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XX(盖章),_________ 用XX(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热合同 篇10

在我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后,新一代的民事法律体系以及合同法都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与提升。在合同法中,民法典则首次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并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保持诚信和公平。同时,在合同法中还有关于合同的约束力、履行义务、保证责任、违约责任、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等内容的规定,这为科学合理地界定各类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在积极学习贯彻实施新法律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民法典合同法对于个人与公司在交易合作时所带来的巨大价值。

第二段:合法合同的要素。

合同在民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其必须符合合法合同的要素才可以作为有效合同执行。民法典对于合法合同的要素中明确规定了意思表示、约定的内容、当事人、形式等几个方面。其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合同是由当事人签署的,当事人的文化水平和法律素养对于合同合法有效的签订来说十分重要。在这一点上,企业家在合同签署之前需要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对于企业和公民的法律教育宣传,以保证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第三段:过失责任在合同法中的体现。

合同法中针对违约者的过失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从而强调了合同履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事人违约后,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点上民法典合同法也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标准。企业对于自己的合同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以免由于自身管理混乱或法律知识不足而导致违约行为的发生。同时,政府也应该打牢“法治基石”,通过加强对于法律教育的普及,提高人们的法律素质,减少因法律知识缺乏而造成的不法行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第四段:履行合同义务适用的准则。

在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履行义务适用的准则十分重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需严格遵守各项约定,对于自己的义务负责,确保能够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费用、提供服务或交货等义务。同时,当事人还应该对于未预见但可能导致违约的情况,适时做出应对措施,避免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违约行为。同时,在合同中,应当勾画出交易的目的、合同的内容、具体的经济效益、义务的履行和终止的方式等细节,为交易双方提供合理的经济保障。

第五段:结语。

民法典合同法在我国贯彻实施后,让我们清晰认识到合同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及其法律价值。此外,合同还能够为当事人之间打下企业与个体经济参与平等竞争的法律基础,保障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合法性,进而促进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在未来的实践中,我们还需持续深入学习合同法律度量标准,以获得更好地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和履行应尽职责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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