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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同(分享七篇)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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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同(篇1)

第一条 场地位置及用途

1、场地名称:广场(商场)部分区域(附平面图)。

2、经营范围: 用于经营 。

第二条 面积及使用范围

1、甲方同意将位于商场一层部分场地面积约 平方米提供给乙方使用。

2、场地规格: 20 m(长)* (宽);乙方货架不得高于。

第三条 场地管理费标准支付与结算办法

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场地管理费为元/月,合同总金额为元。

1、场地管理费用按预付的'方式交付。由乙方在合同签署之日一次性支付元的场

地管理费。每一个交费结算期满十日前(如遇法定公休假日顺延)缴付下一期的

场地管理费,以此类推。

2、乙方经营必须自行安装独立电表,电费按实际电量计算。电费属于代收代缴,甲方只提供普通收据,收费标准按泉州市商业经营标准执行,同时乙方应按照应付

电费的30%分摊损耗费用。

3、各项费用由乙方采取支票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直接向甲方支

付现金。

4、乙方在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交纳元做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合同

终止15个工作日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无息返还。另外乙方还需支付 1000 元

作为经营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余额在本协议终止30日后无息返还,作为现场经营管理和商品售后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四条 合同期限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期限为三个月,各项费用计算日从20xx年5月15日开始至 20xx年乙方交纳本合同场地管理费及全部保证金后方可进场。同时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本合同所述场地,且乙方愿意继续使用,则在合同届满前30天内乙方可提出续租申请,具体合同条款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 经营行为基本约定

1、乙方经营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城管、卫生、工商、国税、地税等),承担相关费用与责任,并将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自行处理好相邻关系,如因违反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或与相邻人产生纠纷而引起的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

2、乙方经营过程中应注重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经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的或者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乙方经营不得违反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4、乙方应实行统一管理,包括营业员的着装、工号牌及语言行为以及环境卫生等。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商场的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

6、对于乙方营业人员违反商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进行扣罚,并要求乙方限期补足差额。

7、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损坏甲方的场地、设备、设施等,若造成商场公共设施、设备、建筑或任何商铺设施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实际的价值赔偿。

8、营业期间,如因突发事件、领导参观、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因甲方整体规划调整或因国家有关文件(如消防)规定等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营业或调整其经营位置,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撤离出场地,并终止本合同,管理费据实结算,且甲

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供的地点安装设备设施,并保证所安装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并已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乙方经营不得影响甲方及商场其他商户的正常经营。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经营。甲方的该权利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导致甲方对乙方经营、设备设施等承担任何责任。

10、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和更改经营品种,不得转租或分租。

11、营业期间,如周围商铺业户有异议,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商场管理,必要时当日撤离出场地,并终止合同,管理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2、甲、乙双方约定的管理费价格属商业机密,乙方应予保密,如发现乙方有泄漏现象,甲方则有权收回其场地经营权,保证金、管理费不予退还。

1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将场地恢复原样,经营区域内的物品及装修需在当日内清除完毕,逾期不清理或留有物品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利,甲方有权作为废弃物品清除处理,包括加以变卖等。

14、乙方逾期支付场地管理费用的,每逾期一日,需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15、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再支付相当于贰个月管理费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6、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责任按照本条第15项约定执行。

17、 合同期满时,如乙方不再续签,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规定。如果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惠的原则进行充分的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在使用场地所在地法院解决。

第七条 合同的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

___ 年___ 月___ 日

管理合同(篇2)

门面(摊位)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对甲方租赁重庆XX公司(以下简称“)的门面(摊位)进行合理使用、避免纠纷。

一、经营场所

乙方: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为对甲方租赁重庆XX公司(以下简称“华鹏”)的门面(摊位)进行合理使用、避免纠纷,根据《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出售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包括本合同第5条的情形等)给消费者、购货人造成损害。乙方有权代甲方确认损失情况,并在确认损失大小后代为甲方赔偿。

1、甲方租赁的门面(摊位)位于______第______号商业铺位。

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商品和有关用品,若物品被盗、损毁、遗失等,除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外。

二、管理、服务期限

与甲方和华鹏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相同,该租赁合同期满顺延时,本合同期限也顺延。

三、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费。按甲方租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共计______元。

2、水费、电费。

3、卫生费。

4、其他费用。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从事其它经营活动。

2、乙方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当遵守。

3、甲方必须按乙方统一的作息时间从事经营活动。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消防规定,维护店容卫生。

5、甲方应对自己及其雇员、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若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出售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包括本合同第5条的情形等)给消费者、购货人造成损害。乙方有权代甲方确认损失情况,并在确认损失大小后代为甲方赔偿。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但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7、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商品和有关用品,若物品被盗、损毁、遗失等,除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外,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合同年不设最低营业额,合同第二年每个摊位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贰拾伍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贰拾伍万元,合同第三年每个摊位必须保证年营业额达到叁拾万元,若年营业额未达到叁拾万元。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但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乙方要求的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场,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双方同意起五天时间内结算一切费用,完成一切退场手续。

四、合同解除及争议解决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均应向对方给付违约金______元。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促进某商场的繁荣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

2、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若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其与华鹏租赁合同终止,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同时给付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租赁期内摊位租金及管理费单价及计算方式严格按上述约定执行。租赁期满续签租赁合同时。

4、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綦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物业管理公司������������������乙方:

年��月��日�������������������������� �� ��年��月��日

管理合同(篇3)

为了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安全生产为目的,总承包单位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分包单位陕西省金泰有限公司就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施工现场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全管理

1、进场应签定或者提供分包合同,合同必须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应向总包提供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名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分包单位应提交入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相片2张,办理入场工作卡。

4、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5、分包单位负责对本生产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创造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6、当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各分包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监督及监护。

7、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及架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8、分包单位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审批制度。

9、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11、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2、参加总包组织的安全检查及安全会议,服从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工作。

13、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二、入场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门卫制度,现场安全纪律及管理细则;

2、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工作证,违章罚款1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罚款20元;

4、特种作业必须由专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悬空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酒后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5、“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牌、责任牌、外架立网、栏杆网片未经同意随意拆除者,或虽经同意,但施工完后未及时恢复或恢复不符合要求,留下隐患者,罚款100~500元;

6、高处作业严禁掉物或抛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0~500元;

8、严禁偷盗施工现场的财物,违者罚款5000元以上,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各专业分包进场需向总包单位申报用电容量及电箱、设备数量、经同意后在总承包指定位置搭接电源;

2、临时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__《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3、电缆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双层绝缘电缆,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好绝缘包扎,不得有老化、破皮等缺陷。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配电箱

4.1配电箱应采用特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特板厚度应大于1.5㎜配电箱需防雨、防尘安门、上锁、进出线口应设在箱底导线束不得与箱底进出口直接接触;固定或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或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0.6m,小于1.5m;

4.2电器开关(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有歪斜、松动;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松动,外露带电部分;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平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平板分设。配电箱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零线。

4.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4.4漏电保护器应装设杂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4.5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

4.6电焊机必须设置防雨罩,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依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3处及老化;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违反临时用电管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罚款50~200元;

四、文明施工管理

1、进场材料、半成品必须按总包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材料堆放地相关防火灭火设施由分包单位配备齐全。违者罚款200元/次;

2、施工过程应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完毕,违者罚款100元/次。若分包单位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本身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甲方有权制定第三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现场严禁乱丢生活垃圾,违者罚款20元/次;现场内严禁吸烟

4、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违者小便50元,大便500元罚款;

五、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

1、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队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和,出现问题及时反映,协商解决,互敬互让,文明礼貌;

2、对已施工完毕的成品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相互间应予保护,不得在已施工完毕的产品上无任何保护措施进行下道施工,违者罚款50~500元,并负责赔偿返工费用。

六、其他

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单位施工完毕退场后自行失效。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鑫龙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篇4)

第一章 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

为促进公司员工全面了解各项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 尽快熟悉监理 工作和适应监理工作的要求.特摘录以下有关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供 公司员工学习,培训,使公司员工在监理工作中执行各项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政府监理工作规定.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 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1,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报专业监理工程师;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6,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1,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2,工程质量;

3,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

4,建设工期;

5,建设资金的使用等;

6,施工阶段的主要职责:

(1) 审核承建商编写的开工报告, , 核查建设工程办理计划立项, 规划许可, 招标投标, 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情况,审查承建商及其从业人员资 质,督促工程建设依法进行;

(2) ,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3)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4) ,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 ,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6) ,查验承建商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7) ,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9) ,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处理工程变更的其他事宜;

(10) ,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1)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2) ,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3) ,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

7,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活动;

8,经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协会考核合格,取得监理岗位证书的监理员,可以协助监理工 程师从事监理活动;

9,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执业;

10,条例中涉及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共10条;

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

管理合同(篇5)

本合同双方为:

1、 (以下简称“委托者”),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

2、 (以下简称“管理者”),身份证号码: 住址: 。

3、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 。

鉴于: 委托者集团内部以产品研发和销售为主的战略方针,对集团内部制非战略项目进行处理,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空调系统,所有生产设备,等等。

1.2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者所采用之最新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3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5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公司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等。

1.6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生产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执行董事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设备等购入和更换之开支。

(E)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费。

(F)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G)为生产经营所产生等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

(H )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者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目标公司应承担的份额。

(I)一般情况下由目标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标公司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1.7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生产经营支出之差额。

1.8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者经营目标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提供的服务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务:

……组织生产经营。

……为目标公司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采购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目标公司之市场营销策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公司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第3条 管理者的责任

3.1 管理者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者除因生产经营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标公司从事其它活动。

3.2 商号、商标

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广州市番禺惠浦电子有限公司”。 在合同有效期内,目标公司许可管理者在公共宣传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情况下使用目标公司商号及商标。合同期满或解约后,目标公司对其所有的商号、商标将持有并继续使用。

第4条 管理

4.1 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执行董事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目标公司的依法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人员招聘和解聘;重大资产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举债行为等,要事先征得执行董事的书面同意并每月定期向执行董事报告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管理者将会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一般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者作为目标公司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培训、指派、调动或解雇员工的决定权。(C)制定薪酬和雇员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在同等条件下应首先保证目标公司的商品供应。

(D)有关生产经营中,管理者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可以目标公司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E)管理者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经营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执行董事批准。

(F)商讨及签署有关目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G)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4.2 会计

管理者应为目标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将有权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目标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目标公司。

4.3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者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目标公司一份由目标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主管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经营业绩和一份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将呈交目标公司执行董事目标公司在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4.4常年计划

(A)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者将要提呈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损益预算表及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B)管理者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者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未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时,更改公司生产经营方式,但目标公司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者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第5条财政项目

管理者须在目标公司需要时,即时提供目标公司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目标公司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全部转移给目标公司。

第6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0_年12月31日至20_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内达到预期效果,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书面同意后,可由管理者继续经营。

第7条 一般规定

7.1 委托者权利

7.1.1委托者在合同期内从目标公司获得净利润2400万港币。

7.1.2委托者在同等价格之下有从目标公司进行采购的优先权。

7.2 目标公司财产所有权

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全权拥有此目标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目标公司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者。

(A)保持其对目标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者正常合法经营目标公司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合同签订之日起协助管理者办理资产的清理及移交。

第8条 合同终止

8.1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8.2 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8.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9条

9.1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篇6)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将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发包给承包商施工。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权利及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垮(坍)塌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故。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第二条 业主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核。

(二)开工前,业主负责对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交底,并保留交底记录备案。

(三)如果承包商需要业主提供工程必备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四)业主有权制止和处罚承包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现象,不服从管理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五)业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向承包商提供工作方便。

(六)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业主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业主将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费用来进行整改。

(七)业主管理的同时委托本工程选定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工作、并代表业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 承包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承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承包商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三)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资金,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承包商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__个课时的__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承包商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报业主和监理方备案。

(五)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承包商应辨识本单位施工区域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及重要危险因素控制清单报业主备案,并向本单位施工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承包商必须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八)承包商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九)承包商的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国家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使用。

(十)承包商应有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记录。应确保在用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承包商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十一)承包商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及有职业禁忌症人员,承包商应对施工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十二)承包商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业主、监理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三)承包商应当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十四)承包商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五)承包商应当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承包商应当服从业主和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十七)承包商应为本单位全体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报业主备案。

(十八)承包商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如:扬尘污染、粉尘污染、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环境危害。制定针对现场环境因素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时纠正和整改业主以及周边居民提出的投诉和意见。缴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开具的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罚款。

(十九)应急准备(可以和业主联合准备)

承包商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如:防火、防汛、防爆、防污染、设备异常状态、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和流行病等)制定应急预案。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所有应急情况可能涉及的人员,包括指挥者、现场员工均应进行培训,并适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二十)承包商应对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安全管理费用

为保证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足够的安全投入,工程实行安全保证金、安全考核基金、安全施工措施费等制度。

(一)履约保证金中包含安全保证金,承包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向业主交纳安全保证金,在项目结束时依据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安全施工情况予以支付。安全保证金标准为合同总价的_%。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

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中,已经包含有承包商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合同价款的_%),承包商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业主备案,业主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按承包商提供的措施计划核对其执行落实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的,在本次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安全事故的处理

承包商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护有关物证,并立即通知业主,然后在事故发生_小时内书面报告。如果不了解详细情况,可先报简要情况,随后再报详细情况和进展情况。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事故调查,承包商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处理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由业主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上报工作。

第六条 遵守国家、行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遵守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一)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_%;发生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_%;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_%。其他安全生产异常情况时,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扣罚。

注:上述事故按照_人次标准考核,发生超过_人次的人身伤亡事故,累加考核。

(二)当承包商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业主损失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国家、行业及业主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业主、承包商各执贰份。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签订,无本附件合同无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业主盖章:___________ 承包商盖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篇7)

甲方:_______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

2.比例不小于1:100的装修设计图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3.乙方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近照2张。

4.装修队电工、焊工等特种工种的上岗证及复印件。

第二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甲方自接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合格后,甲方为乙方开据施工许可证。乙方应按照许可证时间开工装修,同时应将许可证贴在装修现场明显位置以便甲方检查。

第三条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甲方认为需要修改或重新提交时,乙方应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最终审核。

第四条甲方审核完毕的资料,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将修改后的资料报甲方审核。

第五条如果乙方不提交装修申请擅自施工,或在甲方未准许之前开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二、出入证

第一条为保证乙方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需要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出入证,如有未办理出入证的、丢失出入证的或将出入证转借他人的,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第二条如果甲方发现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有不符合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施工人员清理出小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第三条装修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其申请的所有出入证全部收回交给甲方,甲方核查无误后,退还临时出入证押金。

三、装修保证金

第一条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每户5000元。

第二条乙方缴纳垃圾清运费:20元/自然间管理费按15元/天计费,自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起至验收合格清场之日止。

第三条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将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注意事项

第一条楼宇土建结构装修

1.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楼宇、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2.严禁拆改破坏原结构、承重墙、配重墙、楼板地面。不得擅自在主体结构上剔槽、打洞,不得凿穿地面、屋顶、阳台隔断板。

3.装修室内地面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2,地面装修总厚度不得超过3,按施工进度铺地砖前须申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检查批准。

4.不得擅自破坏原设计卫生间、洗衣间防水层,如有破损须重做防水处理,需进行24小时闭水试验,物业工程部试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装修所使用的木制材料需经防火阻燃、防腐处理。

6.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7.厨房应有门,不得做成敞开式厨房。

第二条水、暖气、燃气管道设施装修

1.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管线设施,严禁加装暖气片或拆改移位。加装暖气罩,必须留有长、宽不少于400的检修口,便于日后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拆改室内水表,不得擅自拆改原设计管线。

3.严禁改动或遮挡燃气管线、仪表设施。

4.室内所有管线节门、接口周围需留有100以上距离,并必须按规定预留长、宽不小于400的检查口,便于日后维修检查。

5.不得擅自封包燃气管道。

6.安装燃气热水器必须采用强排式,且其排气管不得超出外墙10,不得排入烟道或管井。

7.卫生间、厨房间墙体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重新做防水。

第三条配电、弱电信号设施装修

1.配电系统布局必须按审批方案、图纸施工,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人员必须有劳动局核发的电工操作证。

2.严禁破坏室内原设计配线回路,严禁强电、弱电线路直埋,必须按施工规范穿线铺设,如有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不得擅自增改原设计配电控制和计量仪表,隐蔽施工部分:照明、插座、空调插座必须按原设计负荷单路控制施工。

4.严禁拆改原设计电视、对讲、通讯网络布线,如擅自改动,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5.浴室安装浴霸必须从插座重新引线,不能使用原预留灯线。房间内不得使用超过原设计负荷的电器。

第四条楼宇外观装修

1.严禁拆改外窗、防火窗、阳台,不得擅自加装护栏。

2.严禁在户门以外公共区域平台违章搭建或悬挂其他物品。违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拆除,损失自负。

3.空调室外机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排放管须接入空调冷凝水管或靠墙固定在外窗一侧。

第五条装饰施工现场

1.装饰材料搬运:乙方须提前申请电梯使用时间,按计划安排时间搬运,切勿损坏电梯、公共区域墙壁、楼梯间墙壁等公共设施设备。搬运建筑材料必须封装不漏,搬运完毕须将搬运路线及时清扫干净。

2.装修垃圾清运: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按指定时间将封闭袋装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随时清扫门前杂物。严禁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装修垃圾,严禁将杂物、油漆倒入下水管线。

3.施工人员:乙方施工人员须衣着整齐,佩带通行标志,按指定通道进入严禁在本小区非工作区域闲逛,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他人财务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保持公共区域墙壁、楼道墙壁的整洁。

4.装修施工时间:

1)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其它时间严禁施工人员进入或滞留在小区内,严禁施工人员在本小区内留宿。

2)机械设备作业时间:8:00——11:30,14:30——18:00,其它时间为静音作业时间,严禁施工扰民。

5.消防安全:每户装修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两个5公斤灭火器,工作现场禁止吸烟。乙方必须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防火责任书。

五、装修竣工验收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约定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部、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

六、其它

第一条乙方在此保证:因其装修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如造成房屋结构、布局、外装修的损坏,房产毗邻房屋的损坏或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的损失,房屋渗漏而对四邻造成的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此后果而产生的一切事宜如诉讼、仲裁的均由乙方自费处理。

第二条如因乙方装修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而引起他人向甲方索赔时,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签约方: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办人:______经办人: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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