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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签订劳动合同7篇

2024-09-13

伴随着法治化社会的不断推进,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该如何起草一份合同?生日祝福语网小编为您搜集了大量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料,希望以下解决方案能够为你提供所需的帮助!

签订劳动合同(篇1)

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近年来,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而企业在招聘和雇佣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了一种不可或缺的规范化管理措施,双方通过合同可以对雇佣关系做出明确规定并给予保障,既有利于劳动者维护个人权益,也有利于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不过,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或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够,很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存在各种疑虑和困惑,本文将围绕签订劳动合同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介绍和分析,希望能够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合同内容的确定

1.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形成和确定的重要依据,根据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工程项目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等多种类型。因此,当招聘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合同类型。

2.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包括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此外,关于加班、调休、请假、年假、病假等休假制度的规定也应纳入合同范围。

3.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是实现企业和员工利益共赢的重要环节,应在合同中进行详细规定。内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应明确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调整标准等具体细节。

4.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企业对员工身体健康负有的基本责任,因此,合同中应对相关保护措施和要求进行详细规定。例如特殊工种职业病防护、劳动安全、场所保护、劳动卫生等。

二、合同执行的限制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内容和规定可能会因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双方应在合同中对合同变更的条件、程序、范围等进行规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应按照特定流程进行,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单方面解除合同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

2.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有些合同还设有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能从事某些行业或者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这些条款的设置旨在保护企业的经营利益,但是如果设置不当,很可能会引起员工的反感和诉讼。

三、担保与保险

1.押金和财产保险

有些雇主会要求员工交纳押金或者购买财产保险,以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这些条款需要具体规定保险金额、使用限制、保险费用等,同时也需要合理保护员工的财产权益和个人隐私。

2.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对雇员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确保员工享受到基本社会福利权益,保障经济生活的稳定性。因此,合同中需要明确员工的福利待遇和社保费用等相关条款。

综上所述,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规定和协商,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保障。为此,企业要注重合同的内容、执行和保障问题,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劳动者也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理解,如有疑惑及时与企业沟通,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篇2)

主持人:有位观众朋友问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他自己亲身遇到的问题,他在一家公司已经工作了有三四年的时间,那在头两年的时候,领导看他表现不错,每年年底的时候呢,说你表现不错我给你发个年终奖,会给他一笔钱作为年终奖,但是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呢,其他人都有年终奖,但是他没有,领导说,那你今年的工作不是特别好,年终奖就不给你了。他说,以前我每年都有,凭什么今年别人都有,就我没有?然后他就起诉到了法院,当然是先经过了仲裁,然后起诉到了法院,不管是仲裁还是法院,都没有支持他主张年终奖的这个要求,也就是说,他都败诉了,他就想问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因为前两年都给他发了,就去年没就没给他发,而且去年别人都有就他没有,他就想问:为什么会败诉?

律师:这位观众的问题特别常见,尤其是在这种年终岁尾的时候,关于年终奖的问题,关于十三薪的问题,和单位之间的纠纷现在很多。

律师:“十三薪”其实和刚才主持人提到的年终奖其实是一个概念,一般单位正常是十二个月,每个月发工资应该发十二次工资,但是很多单位呢,都是说到了年终时,多发一个月工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十三薪,和年终奖基本是一个概念,某些员工和单位之间发生一些纠纷,单位以这个员工某些方面表现不好甚至是个别领导和个别员工的个人恩怨就不给发这个年终奖或十三薪,由此发生争议,但是通过我们初步的统计上来看,就是很多劳动者发生争议的时候,一旦走上这种诉讼途径,都承担了一个很不利的后果,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劳动者在签定合同的时候,没有尽到这个注意义务,就是没有很好的把这个合同签订下来。

主持人:这怎么又和合同牵涉上关系了呢?我们刚才一直在说年终奖的问题,那我前两年都发了,而且今年其它员工也都发了,为什么不给他发?

律师:因为年终奖不是一个法定概念,也不是单位法定应该向员工支付的,它不像工资一样,说应该按月支付,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加班了,应该给加班费,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一些项目,但是关于年终奖,法律并没有规定。

律师:是这样的,而年终奖更多的体现在一种约定的项目上,你比如说,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当中,明确约束了说单位应该发十三薪,到年底的时候,都发一个月工资,或者是明确约定了单位在年终时,应该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如果再明确数额的话,这个时候,就是双方的一种约定义务。

律师:对,如果约定了这种义务了,那单位再以各种理由拒发就没有依据了,这个时候,像刚才案例当中的这位观众,如果要是有这种约定,单位不发,然后再向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年终奖的权利,我想这个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

主持人:刚才我的描述可能没有描述清楚,他也一直都在说,说是前两年的时候,也说领导说、口头说,说你表现不错,我给你发年终奖,也都是很随意的,当然合同里面可能确实没有体现出来。

律师:对,口头约定我们严格来说也是有效的,但是一旦发生诉讼,在另外一方否认的情况下,这种口头约定从证据规则角度来讲,对劳动者很不利,如果有一个书面约定,双方都签字认可了,那想否认都是很困难的事情。

主持人:也就是说最好是把年终奖的这种情况是写入到合同当中去。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关于年终奖的问题,其实在前几期的时候,我们也曾经提到过,但是就现在来讲的话,还是希望观众朋友们注意,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说单位有年终奖或者说十三薪的情况,那么一定要记得要写入到劳动合同当中来,否则的话,没有合同依据,那你很难来主张这个年终奖。

律师律师,既然您刚才提到了像年终奖的这种约定应当是写入到劳动合同当中来,那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讲,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合同,而且里边的内容具体怎么来签,那您能给我们的劳动者出一主意吗?

律师: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司法实践当中确实是存在很多争议,很多时候,劳动者都承担了一个不利的后果,究其原因更多的还是劳动者没有很好地签署自己的劳动合同,其实关于签劳动合同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方面很多,第一方面需要注意劳动合同的主体问题,是哪个单位和员工鉴的问题,心里要清楚。

主持人:也就是说,你给谁打工,你跟谁工作要搞清楚?

律师:对,但实践当中签合同时,劳动者很多时候处于弱势,单位拿了一份劳动合同让员工来签署,员工可能没有机会或者没有仔细去看这个合同的条款也没有看清楚这合同的甲方是谁,只乙方处签署了自己的名字,就交给了单位,自己也没有向单位索取一份,那么在打官司时就出现了问题,我们以前遇到过一个纠纷,是关联公司,一个老板名下有两个公司,劳动者究竟给哪个公司工作,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在发放工资的公司主体和缴纳保险的公司主体与他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这个公司主体很混乱,很多公司都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三块牌子更多,劳动者发生争议时,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用人单位是哪个呢?

主持人:像这种情况,签合同的是一个,发工资的是一个,缴纳社会保险的又是一个,到底应该以哪个为被告起诉呢?

律师:像这种情况实践当中一般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者在签署自己的劳动合同当中没有看清楚劳动合同的主体,也就是说甲方的名称,可能签的是甲方,但告的是乙方,在诉讼过程中,单位完全可以说乙方和你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能费了很多很长的精力找律师,最后发现自己的主体告错了,浪费了自己的时间。

律师:对,告错了主体,浪费自己的时间、精力,花去了额外的律师费用,反过头来再告正确的时候,也许连时效都超过了,那就维护不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主持人:这一点非常关键,观众朋友们,刚才律师律师给大家介绍了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第一步要确定好是谁在跟你签劳动合同,所以说,一定要仔细的看合同,看一看甲方到底是谁,谁来给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日后的工作和领工资以及缴纳社保的时候,也要尽量注意,如果是一套人马或者几块牌子这种情况时,要注意核对跟你劳动合同的一方是否为给你发工资的,是否给你缴纳社保的,我们认为应当把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和给发放工资这几个主体作为一个主体,也就是说最好是在一家公司里边做三件事:签合同、领工资、缴纳社保。最好是在一个主体里边,这样的话,如果发生了纠纷,你在起诉时才不会发生告错人的这种情况,才不会发生因为你告错人而得不到保护的这种情况。

律师律师,刚才我们谈到了主体,那还有什么其它可以注意的地方?

律师:比如重要的劳动合同期限问题,劳动者在签署合同时关于劳动合同期限这一个条款没有认真看。

律师:对,但是可能劳动者给你说的是,我们跟你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口头是这样的,但你也没有仔细看清楚这个条款,签字了,合同交给单位了。我们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例,单位拿出来的合同写的不是无固定期限而是一个一年期限,单位以到期不和劳动者续签为由,就终止了这份合同,劳动者当时就很差异,说我明明签的是无固定期限,怎么就成了一年期限呢?在法庭上,单位拿出这份证据的时候,法官问“这个字是否为劳动者签署”?劳动者说“字确实是我签的,但合同条款、合同期限我没有看,或者我当时记得不是这样的。”但又拿不出相反的证据来,最后承担了不利的后果。

主持人:实际上,一是要关注一下劳动期限到底是多长时间,再一个要提醒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的核对,每一页都要仔细看看,而且自己要保留一份。

主持人:您提到,法官问说签字是否为劳动者的。劳动者说我可能就在最后一页签了字,之前的内容,单位想怎么打就怎么打,这种情况该怎么避免?

律师:建议劳动者一定要在签署合同时,第一要仔细看清楚,不要只是签字,第二在签完合同之后,要向单位索取一份劳动合同,这样的话,一旦发生纠纷,自己的这份合同如果和单位那份合同不一致,那单位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自己手里没有劳动合同,而一般的劳动合同的最后一个条款,都会写“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劳动者手里没有,单位说你说手里你不拿出来,但也是和我这一样的,劳动者手里又没有其它相反的证据证明单位是作假或者后补的合同,那承担不利后果的可能性很大。

主持人:那是否可以建议劳动者在签劳动合同时,采取两种途径:一是每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二是要求单位盖上骑缝章。

律师:这种建议很好,但实践操作中这样签的比较少,如果这样签了,确实是非常有利于劳动者的保护,所以劳动者如果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主持人:也就是说,一是要看一下合同条款,而且合同自己要留一份,二是如果有条件,可以在每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至少这样能够证明单位手里保存的那份合同上面,每一页都有我签名,至少不会中间抽出一页然后换一页进来,不会发生改变的情况。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还是要提醒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仔细核对合同条款,而且在签完字之后,最后是能够在单位盖完章和您签完字之后自己留一份合同在自己的手里,这样对你比较有利,如果条件允许,您也可以在每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字,避免以后发生纠纷时单位作假。

律师律师,刚才我们谈到了合同主体的问题也谈到了合同期限的问题,那还有什么其它需要我们劳动者这方注意的情况?

[劳动合同签订相关法律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篇3)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雇主和劳动者双方来说都非常重要。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它规定了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但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常常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一、双方约定的内容有异议

当雇主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在约定合同内容上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需要明确合同的期限。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或者期限过短的话,就容易导致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需要在清楚的认识下,制定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雇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必须将合同实体化,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四、劳动合同中的薪资问题

劳动者的薪资待遇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核实岗位职责和相应的薪资待遇,以避免在后续的工作中出现因工资分配不合理而产生的纠纷。

五、劳动合同变更问题

劳动关系是动态的,经常需要变更。但是,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变更内容应当具有法律合法性,经过法定程序,并及时通知双方。

六、违约问题

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在履约过程中,如果存在违约行为,就会引起劳动关系的矛盾和纠纷。因此,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违约的后果和赔偿方式,以便在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尽早予以解决。

七、未办理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基础。如未办理劳动合同,则无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并可能被视为违法用工。因此,雇主和劳动者都有义务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办理劳动合同。

总之,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双方都认真对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合同内容,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纠纷而造成的损失。同时,如果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遇到困难或矛盾,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加以解决。

签订劳动合同(篇4)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容易忽略合同中一些对己不利的条款,导致日后出现劳动争议时,处于被动地位。为避免这种错误的发生,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五大事项。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的劳动合同是日后证明自己的工作、享有劳动者权利的有力证据,假如以后单位克扣工资甚至非法侵害自己的权益,员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成立的凭证。签订完合同,员工手里一定要有一份,有些单位把两份都收去,要据理力争。劳动合同是在试用期里签,不是等试用期结束再签。有些单位不想承担试用期的用工责任,说等试用期结束签正式的劳动合同,该行为是违法的。进公司第一天就应该签。

防止签订无效合同

用人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在年检有效期内;从事的`工作是否合法,如从事盗版工作就不合法;生效条件是否能够达到,正常的生效条款是: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时候是:本合同经公证后生效,但永远不拿去公证,这样这份合同就永远是未生效的。

试用期的规定要合法,不能过长

试用期过长对劳动者不利,因为用人单位可能随便找个借口找你走,而不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让你走是要有代价的,是要支付补偿金的。并且试用期的薪资通常情况下都低于正式工资。

收取押金或扣证件是违法

有时用人单位为了不让员工随便跳槽,让员工交押金或把学历证件、身份证件上交公司,这是违法的。

待遇条款要明确

如工资水平、职务、工作条件、保险等有关自己利益的。这些条款不能含糊,如:按用人单位规定支付工资、办理保险、以及其他条件等。《合同》中最好明确这些条款,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员工想提前走人,用人单位要有代价的,是要支付补偿金的。

多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解决劳动争议四步走: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

2、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关于劳动的纠纷,一定要先通过仲裁,如果不服仲裁的才能提起诉讼哦。


签订劳动合同(篇5)

陷阱1:以“三方协议”代替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它是学校管理就业的手段,主要涉及到应届生身份和落户、调档等问题,效力一般持续到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为止。

陷阱2:以“Offer”代容劳动合同

offer也不是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发出的offerf以视为邀约,劳动者确认接受后,形成的通常是一份普通合同,内容比正式劳动合同简单很多,因此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陷阱3:用人单位与劳动合同上的名称、公章不一致

日后万一发生争议时,难以确定用人主体,劳动仲裁申请可能不被受理,或给对方留下抗辩机会。

陷阱4:用入单位注册地在外地

日后发生争议时,如果不能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地,有可能需要到外地申请劳动仲战,大大增加维权成本。

陷阱5:订立一份劳动合同,但为多个单位提供劳动

有些单位相互关联,明明跟A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被派去帮B单位干活。日后发生争议时,要考虑到A、B单位互相甩锅、难以确定责任单位的可能性。

陷阱6:用人单位要求与第三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

可能在实际用工中与本单位员工待遇不同:在遇到一些具体问题时,如工伤认定等,操作复杂程度有所上升。

陷阱7:用人单位要求订立阴阳合同

为避税等目的订立阴阳合同,比如一份对外的薪资较低,一份对内的(或者口头的`)工资较高。日后发生争议时,证据上可能面临不利。

陷阱8: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空白的合同上签字超

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合同空白处填上对劳动者不利而对单位本身有利的内容,如较少的工资、更长的工作时间、与协商不一致的福利待遇等。

陷阱9: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

影响辞职自由,日后无然正常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等。有些公司甚至会利用劳动者的身份信息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陷阱10: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者应持有的一份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永远是最关键的证据。#合同在手,命运在手。

陷阱11:劳动合同上不载明必备条款

日后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会缺少最关键的依据,增加举证成本和困难,给对方留下抗辩机会。

陷阱12:劳动合间上约定的工作岗位笼统,工作内容模糊或没有

日后发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可能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陷阱13:劳动合同上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内容

日后很容易发生争议,但劳动者可以大胆甩锅,因为用人单位不但需要证明调岗的必要性、正当性、合理性,还要保证调整后的工作内容劳动者有能力完成,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劳动强度不应当有所显著增加,工作内容与劳动技能基本匹配。

陷阱1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

无效,试用期会直接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陷阱15: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薪酬过低

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签订劳动合同(篇6)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注意:大家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

第一,增强员工归属感。

对于像服装制造类行业来讲,员工流动率较大,签订短期劳动合同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避免用工风险,但从长远角度讲,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方面使员工有保障感,一方面新劳动合同法免除劳动者重新选择企业的后顾之忧,使之对企业产生更大的认同感,有利于企业长期良性发展。

第二,避免因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

由于人员流动率较大,人员众多,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事宜将耗费HR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时续签带来纠纷会让企业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财力损失。

第三,即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责任等同。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存在诸多风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可以通过提前30日通知不再续签来免除支付补偿金损失,但是在30日之内仍有各种可变因素导致纠纷。

因此,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损失一个月补偿金但能降低其他纠纷风险,从这一意义上来讲,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相比,都要支付补偿金,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续签环节,因此,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更有利。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电话咨询的专业劳动律师。

签订劳动合同(篇7)

第一项:为什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书面劳动合同是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直接、最基本的证据,也是你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寻求法律救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而仅有口头约定,那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及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很难确定,甚至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导致劳动争议处理部门对你的举报或申诉不予受理,从而使劳动争议难以解决。

律师提醒: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在我国就是指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二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律师提醒: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项: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你和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一定要全部填写清楚,尤其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和地址,一定要填写清楚、准确,用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

第二,合同内容当中的工资报酬、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一定要写清楚,这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

第三,尽量不要签空白合同,更不要在空白纸上签字。劳动合同的`条款大多是事先印好的,空白合同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工资、工作岗位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上是空出来的,由于这样的合同不完整,一旦签字后,单位就可能在空白处填写对你不利的内容,因此还是不要签为好。同样的,如果单位拿一张空白纸让你签字,这就更不能签名了。

第四,劳动合同签订后,应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双方各保存一份。

律师提醒:有些合同中约定了一些不合法的内容,例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甚至签订生死合同等,这些条款从法律上来讲是无效的,即使你签了也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项:如果老板不愿签书面劳动合同,你很想在这个单位打工,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保障发生纠纷后你的权利,你要想办法取得并妥善保存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要求用人单位给你出具你从哪一天开始上班、干什么活的书面证明;请工友出具你哪一天开始上班、干什么活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发给你的上岗证、出入证、考勤卡、工资卡等证件;发工资时你向用人单位索要的工资清单等。如果工作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不按照口头约定的数额发放工资,你最好立刻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不要再听信老板的口头承诺,一天也不要再干下去。

律师提醒: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不愿意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工作中就要收集相关证据,防患于未然;一旦有拖欠工资的情形,就要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第五项: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律师提醒:如果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他们的录用条件而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且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互相适应的一个阶段,但劳动者仍然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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