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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经典9篇

想要达成心中所想之事,就一定要做准备,写方案属于思维和逻辑双结合的活动期,我们听了一场关于“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篇1


贫困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全球范围内有大量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政府和相关组织纷纷制定了扶贫计划。扶贫产业项目是其中的重要一环,通过发展可持续的产业,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个扶贫产业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人口收入水平低,生活条件艰苦。为了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需要通过产业发展来提高他们的收入来源。本项目将以贫困地区X县为例,制定一个以农业为主导的扶贫产业项目方案,通过发展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提高农民的收入。


二、项目目标:


1.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收入水平,使其脱贫致富;


2.推动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全县农产品的品质和竞争力;


3.促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内容与实施步骤:


1.确定产业发展方向:


在X县的农业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确定适合该地区发展的具有竞争力的农业产业。例如:牛羊养殖、水果种植等。


2.制定扶贫产业规划:


通过调研和评估,制定出具体的扶贫产业规划,包括资源整合、目标确定、政策支持等。


3.开展种植基地建设:


在贫困地区选定适宜的土地,建设农业种植基地。通过提供农民所需的土地、耕种工具和种子等支持,帮助贫困户发展种植业,提高农产品的产出量和质量。


4.开展养殖业发展:


通过提供优质种羊、牛及相关培训等,帮助贫困户发展养殖业。与当地合作社合作,进行合作养殖,减少个体户风险,提高效益。


5.打造品牌农产品:


通过产品定位和加工技术创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和品牌优势的农产品。同时,注重宣传和市场推广,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额。


6.提供金融支持:


通过建立农村信用社或扶贫驿站,提供贫困户的小额贷款,帮助他们建立起自己的农业产业,并开展农产品销售。


7.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


为贫困户提供农业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提高种植、养殖等方面的技能。同时,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农业产业的效益。


8.监测与评估: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监测与评估体系,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和效果,对中间目标和终极目标进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项目保障措施:


1.政策支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农业产业项目的发展,提供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政策。


2.发展合作社:通过组建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产业集团,提高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


3.建立培训机制: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


五、预期效果:


1.项目实施后,预计能够使X县贫困人口减少50%以上;


2.提高农业产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带动当地农民的增收;


3.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农产品,提高当地农产品价值。



通过制定细致全面的扶贫产业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农业产业的发展,能够有效地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项目实施过程中也需要充分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注重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各方利益,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篇2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6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1〕43号)精神,为规范和加强全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效益,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钟山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突出扶贫特性,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众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充分调动受益群众的积极性;坚持权责明确,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规范运营,提高管护效益;坚持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的透明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标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资金及后续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面摸清资产底数建立台账,科学界定产权归属,分类管理,合理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辉效益。

(三)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突出益贫特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遵循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体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原则上下放到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充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调动村级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2.权责明晰,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扶贫项目资产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根据资产属性不同,公益性资产遵循“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经营性资产遵循“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到户类项目资产遵循“谁所有、谁维护”的原则,对扶贫资产进行日常管护。按资金来源,主管部门负主要监管责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责任。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

3.规范运营,提高管护效益。在权属明晰化基础上,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时做好移交工作,进一步健全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制度体系,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效益。

4.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发挥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脱贫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四)资产管理范围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主要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通村通组路及产业路等财政贴息资金、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教育扶贫资金、医疗扶贫资金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纳入管理范围,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

1.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包括农林业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服务设施、经营性电商服务设施、经营性基础设施、光伏电站等固定资产,以及直接投入资金到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2.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等(包括通村和通组公路、产业路等道路交通设施,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供电等公益性基础设施)。

3.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脱贫户发展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或固定资产等。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遵循“谁主管、谁排查”的原则,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联合镇(乡、街道),结合本部门实施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应统计尽统计,确保2021年11月30日前全面摸底排查完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投入扶贫建设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类资产分类管理。其中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项目资产区乡村振兴局负责清理排查;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项目资产由资金整合后的项目主管部门及地方债券资金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清理排查,财政部门负责指导;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资产由区生态移民局负责清理排查;通村通组路及产业路等财政贴息资金项目资产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清理排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项目资产由区水务局负责清理排查;教育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由区教育局负责清理排查;医疗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由区卫健局负责清理排查;发展改革、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民族宗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供电、能源等其他渠道投入脱贫攻坚资金项目资产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清理排查。  

1.经营性资产主要摸排农林业产业基地、农业生产加工设施、经营性旅游扶贫服务设施、经营性农村电商服务设施、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等固定资产以及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市场经营主体形成的股权、债权等权益性资产。

2.公益性资产主要摸排通村和通组公路、产业路等道路交通设施,农村水利及安全饮水设施,农村教育、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供电等公益性基础设施。

3.到户类资产主要摸排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的种养殖产业基地、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等。

(二)明确项目资产权属和移交。结合农村集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资金、谁移交、谁确权”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进行确权后,确权部门及时将确权登记表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并同步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及监督权等。对易持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等属于不动产的,依法办理确权登记。

1.到户类资产:原则上不用确权和移交,由农户自行管理。

2.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按照项目资金批复单位、实施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共同协商的原则,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

3.经营性资产:一是单独到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尽可能明确权属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并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跨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按投资比例确定所有权比例,由镇(乡、街道)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所有权归属事宜,在项目所在村(社区)和镇(乡、街道)政府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镇(乡、街道)政府向所有权村(社区)发放确权证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产权归属村集体。三是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跨乡镇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投资比例界定或事先约定各村(社区)的所有权,在项目所在村(社区)和镇(乡、街道)政府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向所有权村(社区)发放确权证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产权归属村集体。由平台公司实施的项目形成的资产,由区级人民政府确定所有权,属于国有资产的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属于村集体的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向资产所有权单位移交相关项目建设档案资料(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项目档案资料可由原项目实施单位保管,但要在移交清单中注明项目档案资料所在单位),权属归村集体的扶贫资产档案由所在地的镇(乡、街道)统一管理。项目实施单位与资产所有权单位签订扶贫项目资产移交管护协议,填写扶贫项目资产移交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按照“区级统管、镇乡监管、村级直管、群众监督”的原则,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督管理。区乡村振兴局负责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统筹协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各项工作。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和督促镇乡抓好本行业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实施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摸底、科学界定资产权属及移交,负责指导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人进行资产信息登记、建立资产管理台账等工作,并将管理台账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镇(乡、街道)负责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集体负责担负起对确权到村(社区)扶贫项目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

(四)分类登记项目资产信息。在确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资产分别分类登记造册(三本台账),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登记内容主要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扶贫项目资产状况发生变动的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做到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

(五)规范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后,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项目资产管护主体责任,建立相应后续管护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管护责任。引导受益主体参与管护,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

1.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护,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帮扶,使到户类资产更好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作用。

2.公益性资产要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未确权给村集体的,如农村教育、卫生健康、供电、文化广电旅游等设备设施,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标准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管护力量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对供水系统等易损耗、易损坏的公益性资产落实受益者责任,引导其参与管护,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其他未明确事项,可参照《钟山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3.经营性资产要加强运营管理,注意风险防控,完善运营方案。明确运营主体,可采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注重风险防控。确权到村集体的要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由村集体提出运营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镇(乡、街道)政府或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查,并公示公告后,由所有权人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协议)。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应通过民主决策等程序确定并报上级备案。区级统筹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由区级明确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部门经营,经营方案提请区级人民政府审议决定。属于国有资产的,由相关行业部门或镇(乡、街道)政府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各相关区直单位和镇(乡、街道)探索扶贫项目资产量化入股参与“三变”运营模式,多渠道增加农户资产性收益,可根据实际,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六)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功能,收益分配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前提。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严禁新的简单发钱发物和一分了之。属于村(社区)集体收益的,由村(社区)委会按照“村(社区)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后进行分配。原则上村集体资产收益的20%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公益金,80%以上主要用于防止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其他困难群体返贫致贫;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并结合个人家庭卫生、村庄整治等体现差异化分配,激励村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在村(社区)内提供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执勤值班等公益性岗位鼓励参加劳动取得收益,杜绝养懒汉和等靠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重大困难户,根据家庭状况,履行相关程序后收益以分红的方式发放到户。属于镇(乡、街道)收益的,由镇(乡、街道)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分配方案,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属于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贵州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收益分配。

(七)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集体和国有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属于村(社区)集休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由村(社区)民主决策经镇(乡、街道)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金额小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扶贫项目资产,经公示无异议后简化程序处置。对以个人、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属于村(社区)集休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不得分配给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资产,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由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按规定予以核销。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群众意见,邀请专业人员对该资产进行分析评估,该利用的重新启动使用,不能利用的依法依规报废拍卖;国有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因人为因素造成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强化公示公告。区、镇(乡、街道)年终在区人民政府网站、镇(乡、街道)公示告栏上向社会公布扶贫资产运行情况及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镇(乡、街道)、村(社区)两级年终对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产业项目收益金扶持对象、收益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充分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扶贫资产所在自然村、组要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对扶贫资产管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提高村民对资产管护的自觉性。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镇(乡、街道)、区属平台公司和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把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部署落实。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移民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密切配合,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指导。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经营性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利益联结运行情况进行督导,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相关工作的督导,将扶贫项目资产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管理,及时录入和更新扶贫项目资产信息台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村公示栏等,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经营性扶贫资产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产业收益资金使用管理接受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与监督。市场经营主体要按照合同确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兑现分红资金、利息和租金。区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负责监督市场经营主体及时兑现收益资金,未及时足额兑现收益资金的,由项目实施单位依法收回经营主体使用的扶贫资金,并追偿损失。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损坏损毁、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流失损失的责令赔偿,并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作为年度后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安排部署。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按照安排部署、摸底排查、确权移交等阶段有序开展。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扶贫项目资产的清理排查和登记,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台账管理;12月31日前对摸底登记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分类,确定权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理顺各方关系。

(四)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乡、街道)要及时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每年向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篇典型事迹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向上推送和通过微信公众、媒体报道等方式,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群众积极支持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良好氛围。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篇3

全县助残扶贫康复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县助残扶贫康复项目实施方案模板,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目标任务

(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全县x-xx岁听力、脑瘫、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x例;为全县x-xx岁残疾儿童进行辅助器具适配xx例。

(二)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上级部门分配我县名额xx名(城镇x名,农村xx名),全县实有托养需求的xx名(城镇x名,农村xx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给予补贴。

(三)助盲就业脱贫项目。扶持建设x家规范化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

二、项目实施

(一)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为x名具有xx县户籍的x—xx周岁听力、脑瘫、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每例x.x万元。

为xx名具有xx县户籍的x—xx周岁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平均每例补助x.x万元。

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

对全县有托养需求的xx名(城镇x名,农村xx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城市每人每年xxxx元、农村每人每年xxx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助盲就业脱贫项目

扶持建设规范化的盲人按摩集中就业机构x家、每家补贴x万元。

(二)完成时限

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助盲就业脱贫项目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三)相关要求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托养补贴项目由各镇残联负责摸底筛查组织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报县残联审核。各类救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受助人员信息齐全,受助人员需填写受助审批表,粘贴近期彩色照片,并提交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监护人户口本、农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

低视力、脑瘫、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根据指标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残疾程度较重,家庭困难人员。

县残联依据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中xxxx年xx月x日xx时前办理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证的数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指导各镇残联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镇残联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把住各个环节,规范操作,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申请和领取补贴的残疾人,要及时开展上门走访确认,确保本辖区内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能够应补尽补。对于在xxxx年xx月x日xx时前办证人员至补贴发放日期间死亡的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不再发放托养补贴,涉及镇按时间进行顺延,若在此时间段内无新注册的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则由县残联按本地实际调配使用。

各镇残联自项目执行之日起,每月xx日前,向县残联上报当月各项目实施进度统计表及救助对象花名册;在项目结束后上报汇总后的救助对象花名册,及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县残联将采取实地检查与电话随访形式,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进行督导情况通报。

三、职责分工

县残联:依据机构准入标准规范确定项目承接机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各镇项目执行进度;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配合市残联康复就业科做好项目的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工作。

各镇残联:负责本镇项目全面实施工作,合理筛查项目服务对象,并及时统计上报数据。

承担项目的定点康复机构:负责项目受助儿童的筛选、申报、数据统计、资料归档、开展救助等,并做好接受各级各类检查考核及项目实施总结等。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按规定做好救助对象的筛选和救助等工作。实施项目的机构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救助情况。

(二)严格使用,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残疾人托养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用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项目经费包括项目机构的经费不得用于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以外的`用途,对弄虚作假、违反项目实施原则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限期收回资金。已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救助项目,先由医疗保险报销,不足部分由项目予以补助。

(三)及时发放补贴。县残联要根据市残联下拨资金,进一步核准补贴对象、人数,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残疾人托养补贴资金通过银行代发,直接补贴给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用于残疾人的生活起居,以备待查。

(四)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县残联及相关康复机构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受助效果。要及时收集各方面宣传资料,建立专门的项目宣传档案。

(五)严格督导,保证质量。县残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制定项目评估考核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基层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市残联。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篇4

实施产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根本之策,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小康的必由之路,充足的准备、全面的考察、科学的规划是产业发展必要的准备工作。我驻村工作队通过深入考察,实地论证,以求特色养殖业能落到实地,开花结果,利用天然的地理自然资源优势,开拓适合自身发展的养殖之路,使之具体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提高产业的抗风险能力,实现精准扶贫效益,达到建成一个合作社,吸收一批贫困户,示范一个基地,带动一片区域。为此制定了覆盖全村、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科学管理、快速推进的产业规划。规划情况如下:

一、养殖基地规模及效益分析:基地设在七股地村(大兴地村)村口的养羊基地,养殖基地与人居较远,互不干扰,为打造优质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奠定基础,临靠水源,地势宽广,水草丰美,舍圈完整,简单整修后,即可投入使用。预算投入30万资金,使用土地面积31000平米,购买3000只非洲雁、1000只野鸭、1000只红公鸡、1000只白鹅投放进行规模化养殖,设置天然水域活动围栏1000米。

非洲雁、野鸭、鹅等特色养殖产业在水资源丰富的地方具有天然的养殖优势,给成立规模化养殖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助于养殖业投入,降低运营成本,减少病患的风险。配置使用本村贫困户8人有劳力的参加养殖工作,带动收入。

二、带动产业扶贫优势条件:一是村闲置土地较多,为养殖产业发展提供了现成环境条件。二是村民拥有一定的家禽养殖经验,且该类家禽饲养成活率高、生长速度快,正常养殖只需120-150天即可出栏。 三是立足于下半年市场需求,中秋、春节期间,市场对家禽需求量较大。扶贫队将联系市场承包商进行批量销售,预期每公斤家禽净利润可达12-16元。

三、合作社运营模式:村集体土地+入股成员(贫困户)+劳动人员,基地建设(大棚、看守房、采暖实施、围栏、库房)由政府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资金补助,采取3+2+5的分红模式来进行运作。产生的利润除去的准备金(30%)以后,剩余利润的20%作为合作养殖工人工资,10%作为村集体的集体公益金,剩余40%作为全村贫困户的合作入股分红。贫困户采取每年投工10-20天的方式入股,若参予投工天数不够,则按100元/天扣除相应分红。

四、销路:(1)当地收购销售。(2)通过包装加工后进入呼市、包头市场进行销售。(3)通过景区饭店的土特产展示,联系当地企业进入市场销售。(4)通过电商模式,进入网络销售。

五、风险规避:(1)管理风险。经镇村工作队、班子成员研究考察,选取技术合格、责任心强的有能力人士作为合作的带头人。经村两位班子和贫困户推举产生监督小组,对养殖基地的运营进行监督。镇政府同时设置专人对合作社运营进行监督。(2)产业发展风险:项目实施后可能出现产量不高的问题,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养殖人员的培训,提高养殖能力。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篇5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精准扶贫战略部署的实施意见》,结合民政工作职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重点围绕全县63个扶贫村,进一步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加快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至20xx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目标任务,确保兜底保障贫困对象实现政策性脱贫。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实行政策兜底保障

1、应保尽保,精准施保。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五保和孤儿)保障条件的贫困对象,按规定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2、分类施保,提高水平。

(1)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力争实现“两线合一”。从20xx年起,在执行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其中20xx年由目前的16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此后每年提高5元,至20xx年达到195元/月,即年保障标准达到2300元以上。

(2)对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中的“A类”对象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从20xx年起,农村孤儿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水平分别不低于600元/月、1000元/月;农村五保年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不低于2900元、5700元。从20xx年起,农村低保A类对象(主要指农村贫困居民家庭中无劳能力或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必保家庭)开始按农村低保标准发放保障金,即20xx年由目前的不低于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此后每年提高5元,至20xx年达到195元/月,即年补助水平达到2300元以上,实现政策性脱贫。

(3)逐步提高农村低保B、C类对象和其他贫困民政对象的补助水平。对B、C类农村低保对象根据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实行补差发放,全市月人均补助水平由目前的109元逐步提高至20xx年的135元左右。适当提高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补贴发放标准。

3、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帮助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最终脱贫致富。凡通过扶贫帮困脱贫的对象,其享受的农村低保按动态管理规定应退尽退。

(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1、全面实施资助救助。将扶贫对象中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和重点优抚对象作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对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的资助参合率达100%。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全额资助,其他低保对象实行部分资助。

2、提高基本医疗救助比例。对救助对象在县级(含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农合补偿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年封顶线不低于5000元,并随筹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3、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贫困对象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救助标准按照湘民发[20xx]25号文件执行。对获得医疗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有困难的,再予以临时救助。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20xx年至20xx年,加大对全县63个贫困村的养老、福利、避险点等服务设施建设。

1、加强贫困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建设。支持全县63个贫困村中未建农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的村,结合村级活动中心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幸福院和老年福利示范点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健全制度,努力推进贫困村养老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满足贫困村老年人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需求。力争到20xx年,80%以上的贫困村建有幸福院或老年福利示范点。

2、加强贫困村避险点建设。通过对多灾易灾贫困村开展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帮助制定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加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支持多灾易灾贫困村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分批帮助63个贫困村中的多灾易灾村建立避险点,到20xx年,力争在80%的贫困多灾易灾村建立避险点。

(四)做好建整扶贫工作,加快驻点村脱贫致富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驻村帮扶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农民增收”,重点帮助驻点村抓班子带队伍、强基础兴产业、解难题办实事、树新风促和谐等各项工作。科学编制驻点村脱贫规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资源,整合民政内部资金项目,支持驻点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集体经济,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建立干部结对包户帮扶机制,局领导结对帮扶1户,各股室、下属各单位结对帮扶1户。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里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毛长江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实施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乌德明同志牵头协调,局计财股具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局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将联系的重点转到贫困村和困难户。同时,要建立中层干部联系贫困村制度。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争取县财政按保障需求足额预算、整合民政内部资金项目等资金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办法,落实好精准扶贫所需资金保障。要将贫困程度作为分配各项救助资金、老区扶贫开发资金、救灾资金、福彩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的重要因素;确立贫困村民政项目优先原则,指导帮助贫困村加强项目储备,同等条件下,优先帮助贫困村申报中央、省、市资助项目。

(三)强化考核落实。县委、县政府已将扶贫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把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干部执行力考核内容。从20xx年起,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将把县级民政部门精准扶贫工作纳入省市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范围和民政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因此,从20xx年起,要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全县民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乡镇落实民政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情况纳入乡镇民政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分配民政资金项目的重要参考因素。每年底,县民政局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作为乡镇民政工作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作为县委、县政府减贫绩效考核和干部执行力考核的重要内容。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篇6

五、项目建设背景及条件:项目建设地区基本情况(人口、土地、气候、劳动力、水源等资源状况,贫困现状,已建成项目现状及对农民的带动情况,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要求)。项目建设条件要重点说明资源(人力资源、经济资源、自然资源)和市场条件,如人饮水利项目的取水来源;产业项目的种源及其在当地的适应性,目前产品的销售现状及其前景如何。

建设地点:如公路项目要说明起止地点,人饮工程应说明分布情况,产业项目应说明覆盖区域、户数。建设内容及规模:如公路建设标准及长度,桥涵个数;饮水池口数、容积,安装水管长度规格,其中主水管长度;水利工程坝高、坝长、土石方量、新增水量及灌面,堰的长、宽、高,是混凝浇铸或是条石浆砌;产业项目的品种选择、具体规模、种养方式等;社会事业类项目要说明建设房屋和配套设施的具体规模情况等。

七、筹资投劳计划:重点说明项目总投资,其中材料费、技工工资等支出预算,劳动力需求计划,申请扶贫资金补助的主要使用环节,群众筹资、筹劳多少,是否通过一事一议形式议定(附:“一事一议”决议书)。

1、项目建设班子: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

2、实施方式:承包、半承包或村民自建(属承包性质工程应附上承包合同书),业主或大户实施项目,应附上扶贫责任书。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形式,工程验收办法、资金开支报销程序。

十、项目效益:项目受益村、组、户数、人口,新增水量、新增或改善灌面、项目产值、纯收入,人均增收情况等。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篇7

一、起草背景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是“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重要任务,也是今年国家、省督查巡查和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2021年5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明确提出要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有序推进确权登记、规范后续管护运营等内容。2021年7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21〕33号)和2021年9月10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鹤政办〔2021〕31号),同时提出了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和总体要求。

国家、省、市文件印发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安排组织我区《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明确由区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期间,我们积极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接沟通,多次研判,并向市乡村振兴局作了汇报,根据国家、省、市最新文件精神,起草完善了我区的《实施方案》,于10月27日征求了有关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意见,形成此稿。

二、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21〕33号)和《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鹤政办〔2021〕31号),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高质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等工作,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到2021年年底,分类摸清十八大以来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建立全市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移交工作,构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力推动,坚持公开透明、引导群众参与,坚持科学管理、注重防范风险,坚持依法依规、突出帮扶特性。

第四部分:工作内容。一是明确扶贫项目资产范围,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社会扶贫资金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范围。二是厘清扶贫项目资产类型,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管理。三是全面清产核资。四是严格确权登记,在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所有扶贫项目资产一次确权到位,纳入农村“三资”账务管理。五是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六是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市、县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类型,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完善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七是规范收益分配使用,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坚持制度和方案并重,收益主要用于脱贫群众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等,重点体现精准扶持和差异化扶持。八是严格项目资产处置。扶贫项目资产运行不良、无法使用或达到使用年限等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

第五部分:有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工作调度,三是加强信息建设,四是强化监督管理。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篇8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xx〕621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发电项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脱贫致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使全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实施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政策脱贫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贫、有效脱贫。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要与贫困户精准对应,根据贫困户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

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增收,早日脱贫。

(三)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政府负责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组织、宣传、实施工作;贫困户采取自愿原则,优先选择有意愿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四)依据政策,确保实效。

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扶贫政策,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贫困户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

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

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

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

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六)实施步骤

1、宣传摸底。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村、脱贫小分队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扶贫政策、特点、效益状况,并入户调研,发放《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审核、复核。

(1)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严格审核,确定安装对象。

(2)街办审核把关。

对申请确定安装的贫困户,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复核,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家庭成员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登记(附件2),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分布式单元电站建设,并网发电。

4、评估验收。

由扶贫部门、财政、街办、电网实施企业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发电回收。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xx元进行回收。

四、光伏扶贫效益分析。

(一)常规情况下,光伏电站运行年限为25年。

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需面积30平方米,投资为3万元。

平均每天发电18度,年发电量按300天5400度计算,入网电价xx元/度,年收益xx元,此部分收入可作为贫困人口的长期固定收入。

(二)贫困户建设投资的3万元,可通过电网实施企业融资平台每天返还的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左右的现金及每天卖电收入收回,三年就可收回本金。

五、工作职责

(一)区脱指办负责编制光伏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监督、指导项目推进,组织评估验收,监管电网实施企业返款工作;

(二)财政部门负责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安排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经费;

(三)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对相关政策落实衔接、合同签订、接入系统方案制定、项目建设,并网、调试、日常维护、抄表、资金结算等;

(四)各街办、村、脱贫小分队负责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摸底、筛选建设对象、施工协调、协助贫困户筹措资金、配合检查验收、加强电站运营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各街办要成立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转变作风,明晰责任。

要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定期到贫困户家中

了解发电进展情况,为贫困户增收排忧解难。

(三)强化服务,长期受益。

电网企业打造统一高效的光伏单元电站运营管理服务平台,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高效运行,贫困户长期受益。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篇9

根据乡计生协会的安排,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决定在本村开展以会员为主体、以“一一”的主要形式、以实现“双降”为目标的“会员带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开展“会员带活动”中,紧紧围绕人口计生“双降”目标,发动村育龄组长认真履行“带动、宣传、服务、监督、交流”职能,充分发挥协会会员在村的重要作用,切实调动广会员的主人翁精神,发动会员与育龄群众一对一结对带,确保实现人口计生“双降”目标。

二、主要任务

1、摸清底数。对本村内人口总数、人口结构、育龄妇女、新婚家庭、已婚育龄妇女、是否符合政策生育、推迟生育、流动人口、手术对象等情况进行入户摸底,分别做好名册的登记。

2、结对子。签订《带协议书》。结带对子,在村会员中挑选思想素质好、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会员与育龄中重点对象一对一结对带对子,通过结对带工作,组织育龄群众签订《带协议书》。

3、搞服务。生产服务:要把“生育关怀行动“、”万千财富行动“、”幸福工程“等项目向带对象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倾斜。生活服务:在各种困难慰问救助中,要让结对带对象在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要关心生活困难的'带对象,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生育服务:对符合政策生育的群众,计生协会要主动为她们办理相关的《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和《二孩生育证》。同时要做好妇检、落实相应避孕措施的宣传。生殖健康服务:做好带对象积极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辖区内人员开展好文明的婚育观念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

4、搞宣传。加对群众人口计生“双降“宣传的工作力度,利用”会员之家“联系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充分发挥村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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