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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申请书精华

2024-10-03

“愿你去往之地皆为热土,愿你所遇之人皆为挚友。”中国的文化传统历来都很重视生日,在生日这天,周边人会不约而同地发来生日祝福语。您觉得之前的生日祝福语太普通了吗?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结算申请书精华”,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结算申请书(篇1)


尊敬的财务部门领导:


我是某某电影制作公司的负责人,就我公司制作的电影《爱在黎明破晓时》的结算情况向贵公司提交申请书。首先感谢贵公司对本电影的支持和合作,让我们能够顺利完成拍摄和上映,取得了不错的票房业绩和口碑。


在预算方面,我们在制作《爱在黎明破晓时》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成本,努力做到高质量的制作但又不超支。在拍摄、后期制作、宣传等各个环节,我们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花费,最终的成本控制在了预算范围内。我们对本次电影的预算执行情况表示满意。


在票房方面,我们的电影《爱在黎明破晓时》在上映后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本片在全国范围内的票房已经突破了5亿元,成为当下热门的影片之一。观众对本片的评价也非常高,口碑迅速传播,吸引了更多的观众前来观影。在票房方面,我们对本片的表现感到非常满意。


在宣传推广方面,我们也做了充分的准备和努力。在电影上映前,我们举办了多场路演活动,邀请主演和导演到各地城市与影迷们近距离互动,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情回应。同时,我们还在各大平台进行了广告投放和宣传推广,提升了电影的知名度和曝光率。这些宣传举措的确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为电影的票房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结算方面,我们已经准备了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对《爱在黎明破晓时》的投入和回报进行了清晰的分析和总结。我们请求贵公司审查并给予通过,以便我们及时进行结算和核算,为下一步的制作工作提供经费支持。


我们对《爱在黎明破晓时》这部电影的制作过程和成果感到非常满意,也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合作。我们将继续努力,打造更多精彩的电影作品,共同推动电影产业的发展。在未来的合作中,我们期待能够得到贵公司的继续支持和携手合作。谢谢!


此致


敬礼

结算申请书(篇2)

致:深圳市 **** 房地产有限公司 ***** 项目部

我司与贵司签定的合同《施工合同 》,合同工程已于 20xx 年 12 月 21 日竣工并通过贵司验收,具备结算

条件,现申请就该合同工程内容给予结算。

合同名称:****A栋七层AA3三套样板房及电梯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金额(元): 约***万元

结算金额(元)(加盖公章): 1159525.20

其中:合同内工程金额(元)

签证工程金额(元)

结算通知书要求递交资料时间: 20xx年4月15日

申报方实际递交合格结算资料时间: 20xx年4月15日

项目经理部工程师接受结算资料时间: 接受人:

申报方郑重声明:

报送的结算资料已完整,审价过程中不再另外提交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单等。审价过程中发现的遗漏项目不得增加调整。

若结算延迟报送,则每延迟一天按照结算额的,在结算总额中一并扣除(因资料不合格退单引起的.时间延迟一并进入罚款范围)。

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深圳市众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报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申报时间: 20xx年4月15日

备注:本单一式两份,项目工程师签收后一份返还申报单位。

结算申请书(篇3)

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

承包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二、结算项目及材料清单

1. 结算项目:

- 渣土清运费用

- 渣土处理费用

- 其他相关费用

2. 渣土清运费用材料清单:

- 渣土清运车辆运输记录

- 渣土装载量明细表

- 渣土清运费用结算表

- 渣土清运费用发票

3. 渣土处理费用材料清单:

- 渣土处理场收费明细表

- 渣土处理场收费发票

三、费用结算计算

1. 渣土清运费用计算方法:

根据渣土清运车辆运输记录和渣土装载量明细表,按照约定的运输单价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渣土清运费用 = 渣土清运车辆数 * 运输单价

2. 渣土处理费用计算方法:

根据渣土处理场收费明细表,按照约定的处理费用单价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渣土处理费用 = 渣土总体积 * 处理费用单价

3. 其他相关费用计算方法:

根据合同约定,结算其他相关费用。计算方法视具体费用而定。

四、费用结算申请

1. 渣土清运费用结算申请

- 申请结算渣土清运费用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 渣土清运费用结算申请总金额为_______元。

2. 渣土处理费用结算申请

- 申请结算渣土处理费用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 渣土处理费用结算申请总金额为_______元。

3. 其他相关费用结算申请

- 申请结算其他相关费用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 其他相关费用结算申请总金额为_______元。

五、申请说明

1. 请将结算项目及材料清单中的所有相关材料按要求整理齐全,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至承包单位办公室。

2. 如有问题或需要补充材料,请及时与申请单位联系。

六、申请单位声明

本次结算申请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陈述或弄虚作假,申请单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算申请书(篇4)

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 结算通借记卡申领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分(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达成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领结算通借记卡(以下简称“结算通卡”)签订如下协议。

一、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就结算通借记卡客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甲方知悉并同意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章程》,履行本协议。

二、申领

1.凡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包括境内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乙方申领结算通卡。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乙方应对甲方相关个人资料保密,但在中国建设银行内部使用、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乙方为甲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向乙方集团成员(包括乙方境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服务机构及其他乙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提供乙方获取的甲方个人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个人信息。上述第三方将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乙方的业务需要使用甲方个人信息。乙方承诺将向有关第三方明确其保护甲方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第三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3.乙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发卡。甲方领取结算通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交易时使用此签名。因卡片未签名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结算通卡按持卡年度(自办卡月起每满12个月为一个持卡年度)预收账户管理费。第一年度账户管理费在开卡时由甲方直接交纳,以后年度账户管理费每年从甲方账户自动预先扣收。销户时已收取的账户管理费不再退还。

三、使用

1.乙方可通过营业网点、邮寄、网络等方式向甲方提供用卡须知等相关资料,以方便甲方正确使用结算通卡。

2.甲方保证将结算通卡用于合法用途,保证自己利用结算通卡从事的各种交易为法律所允许。3.结算通卡开卡后,默认开通卡内本外币活期和定期储蓄及凭证式国债等账户的基本功能、境外交易和部分自助交易功能。甲方可通过签约开通约定转存、自动转账、自动汇款、质押贷款、外汇买卖、证券买卖、银证转账等功能,并应遵守乙方相关业务规定。对于结算通IC卡,卡内带有电子现金账户,默认卡内人民币活期账户为其主账户,可以通过主账户向电子现金账户进行圈存。

4.甲方可在开卡时同时申请开通ATM自助转账功能,并可设定自助转账限额,也可在开卡后另行书面申请或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开通、关闭ATM自助转账功能或设定自助转账交易限额。甲方可设定不超过5万元的每日每卡转出累计金额,若甲方没有设定的,每卡每日转出累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其中,乙方能有效识别转出、转入方为同一持卡人账户的ATM自助转账不受上述限额控制。

5.结算通卡的本外币活期账户为基本账户。结算通卡境内、境外(含港澳地区,下同)通过中国银联网络进行的交易,其人民币活期账户为基本账户。通过银联网络以外币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依据中国银联及中国建设银行的最新规定办理。甲方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汇兑损益。6.甲方在境内ATM上使用结算通卡取款时,每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20000元(含)人民币;甲方在自助设备上存入现金,以自助设备核点后显示的金额作为入账金额。

7.甲方在境外通过中国银联网络进行的取现交易每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能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元(含)。

8.结算通IC卡在使用非接触方式进行消费时,默认使用结算通IC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进行交易;结算通IC卡在使用接触式方式进行消费时,甲方可在POS上选择使用结算通IC卡主账户或结算通IC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进行交易。

9.结算通IC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仅支持人民币结算。电子现金账户不记名、不计息、不挂失,仅用于持卡人小额消费,余额上限为1000元(含)人民币。10.甲方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结算通IC卡电子现金账户圈存资金,可以在乙方营业网点、ATM等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圈存交易不可以撤销。

11.甲方结算通IC卡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只可用于小额脱机消费,在消费时不需要提供密码。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交易不可以撤销。

12.结算通IC卡电子现金账户退货资金退入结算通IC卡主账户。13.电子现金账户余额的判断应以电子现金芯片余额为准。

14.凭密码进行的交易,相应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不凭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甲方签名的交易凭证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确认方式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基于甲方签字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通过金融IC芯片等电子数据办理的电子现金消费交易所产生的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如有关交易确已发生,持卡人不得以无交易凭证、交易凭证上签字非本人所为等理由拒绝支付结算通卡项下发生的交易款项。15.甲方由于结算通卡片毁损、消磁等情况可申请换卡业务。甲方办理结算通卡换卡业务后,不影响原债务责任的承担,部分签约功能可以自动转移到新卡内;对于不能自动转移的签约功能,甲方应及时到原签约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16.结算通IC卡到期或损坏需要换卡时,如果结算通IC卡芯片未损坏,甲方交回卡片换领新卡,电子现金账户资金转入主账户;如果结算通IC卡芯片已损坏,甲方交回卡片换领新卡,其原卡片电子现金账户资金30天后转入主账户中,在此期间已换领的新卡片不允许销户。17.如果电子现金交易次数超过了监管机构设定的电子现金连续交易次数上限,交易应转为联机交易。联机交易是指连接乙方系统验证的交易。18.甲方使用结算通卡进行交易,因受理或结算等原因造成账户可用余额少于交易金额而发生账户欠款时,甲方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并尽快还清欠款,乙方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对欠款额计收利息。

19.如因卡片毁损、磁条消磁或芯片损坏等原因导致用卡交易中乙方不能验证磁条、芯片或卡面等相关信息时,乙方有权不予受理;因上述原因需要换领新卡的,甲方可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交纳换卡手续费。如上述情况是由于卡片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乙方免费提供换卡服务。

20.签约过乙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手机银行的结算通卡,在因卡片毁损、磁条消磁或芯片损坏等原因通过预约换卡方式换领新卡期间在上述渠道可以正常使用卡内资金。

21.甲方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的ATM等自助设备时,如发生吞卡,应及时与自助设备所属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并按银行指定时间及要求办理领卡手续。过期未领的,中国建设银行将按有关规定对被吞卡片进行剪卡处理,甲方须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手续费。在其他银行的ATM等自助设备发生吞卡的,应及时按照相关银行的规定办理手续。22.甲方不得以与商户或乙方以外的受理银行之间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款项。23.甲方可通过乙方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电话、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了解其结算通卡账户的账务变动情况。甲方对境内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的,须于交易发生后4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对境外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的,须于记账日后6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

四、密码 1.结算通卡的密码可以由甲方本人在开卡时直接设置,或由乙方提供随机生成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可以打印在密码信封内,也可以不打印密码信封统一默认密码为“955330”。采用密码信封形式的,甲方领卡时如发现密码信封被拆或破损,有权拒领;领取密码信封后,甲方应及时在柜台或ATM机等自助设备上修改密码。采用不打印密码信封统一默认密码为“955330”的,甲方领卡后须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柜台修改密码后才能激活卡片。

2.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交易不校验密码、不核对持卡人签名,凡使用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甲方应承担因相关卡片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或被盗等)造成的风险损失。如有关交易确已发生,甲方不得拒绝偿付交易款项。

3.甲方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避免使用易被破译的数字,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他人。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4.甲方在使用时,如连续输错三次密码,卡片将被锁定(电子现金账户除外),需要按照要求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解锁手续后,才能继续使用。5.结算通卡密码遗忘时,甲方应按乙方相关业务规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密码挂失。密码挂失后,若甲方记起原密码,即可申请解除挂失。密码挂失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相关规定进行密码重置。卡密码挂失将不影响基于此账户的自动转账、代缴费等签约交易。

五、卡片挂失

1.甲方应妥善保管所持结算通卡片,如卡片遗失或被盗,应及时通过致电乙方客户服务中心或乙方提供的其他途径办理口头挂失或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挂失自相关手续办妥后即时生效,甲方不承担挂失有效期内该卡被冒用所造成的资金损失,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挂失时间及金额以银行记录为准。

2.为协助甲方防范风险,甲方可以通过营业机构、95533、网上银行等渠道提出口头挂失申请,乙方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对该卡账户进行止付。口头挂失分为临时口头挂失和永久口头挂失。临时口头挂失的有效期为5天(可多次申请),有效期满后挂失失效,乙方不再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永久口头挂失不设有效期,办理挂失后续处理或挂失撤销前账户处于止付状态。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受理的挂失视为口头挂失。

3.书面挂失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卡号、甲方姓名、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乙方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立即对该卡进行止付。

4.甲方应按乙方相关业务规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挂失补卡或销卡手续,补卡时须交纳补卡手续费。

5.挂失生效后,若甲方申请办理撤销挂失,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卡片及相关凭证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6.因下列情况之一产生的债务或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挂失生效前发生的交易; 甲方有欺诈或其它不诚实行为的; 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的;

遗失或被窃结算通卡片上无甲方签名。

7.挂失生效后,其效力不及于电子现金账户,乙方不承担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被冒用所引起的资金风险。

六、销户

甲方对结算通卡申请销户时,应在偿还账户所有欠款、解除卡内所有签约关系、将卡内账户全部销户或移出后办理结算通卡销户申请,并将结算通卡片交还乙方。结算通IC卡芯片到期或损坏时,甲方应在提出书面销户申请30天后,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正式销户手续。

七、有效期

1.结算通借记IC卡有效期10年。2.结算通卡片过期后,甲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结算通卡可以在乙方柜面使用卡内资金,不允许代办;对签约过乙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的结算通卡可以在上述渠道使用卡内资金。

3.结算通卡片过期后其账户下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换卡手续。

八、结算通主要服务功能 ●关联账户功能

1.甲方办理结算通卡后,可在结算通卡内设立关联账户。甲方如需新增、查询、删除、修改关联账户(以下简称“关联账户维护”),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也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

2.甲方在进行关联账户维护时,设定的关联账户只能是对方在建设银行或他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包括定期账户和贷记卡账户。甲方可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关联账户设定收款方付费。

3.甲方的结算通卡设定“一次性收款方付费”后,甲方将为所有建行系统内汇入的款项支付手续费用。对已签约套餐的结算通卡,扣除相应的套餐额度。

4.甲方的结算通卡设定“一次性收款方付费”后,如需更改可通过营业网点、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后,甲方可对原有关联账户进行修改;如不修改,则原有的关联账户设定继续保留。如发生账务性交易,乙方将根据关联账户的设定,计收相应的手续费或扣减相应的套餐额度。●收费套餐服务功能 1.收费套餐服务包括乙方提供的多种收费套餐方式,甲方可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签约收费套餐服务。在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时,需持结算通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缴纳费用后开通相关服务。收费套餐服务的范围是收费套餐有效期间内,已签约的结算通卡名下的指定种类结算交易。乙方根据甲方签约套餐的内容,计算套餐的交易使用量。超出套餐有效交易量的,结算费用另行计算。

2.甲方的一张结算通卡可申请多个套餐服务,但各个套餐对应的时间段不能重叠。套餐一经生效并使用或已过期,不能取消,所收费用不能退还。对未生效或已生效未使用的套餐服务,甲方可回开户机构申请提前撤销并退还套餐服务费用。若甲方套餐额度在有效期内提前用完,可以撤销该套餐,签约新套餐。当甲方名下拥有多张结算通卡时,如需同时使用收费套餐服务,需另行签约并分别计收套餐服务费用。

3.套餐资费标准以乙方公示的服务价目表收费标准执行。4.甲方签约收费套餐时,可选择签约“一次性收款方付费”,或将对方账户设置为关联账户并设置收款方付费标志,当发生对方账户向甲方汇款时,乙方将从甲方套餐中扣除相应的额度。若甲方未作相应的设置,乙方仍将计收付款方相应的手续费,不在套餐内计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设置关联账户后,可对同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进行收款方付费的设置。甲方设置收款方付费后,在接收此类关联账户的汇款时,若对方没有签约套餐服务,甲方将为此笔业务支付手续费用。在甲方签约了套餐的情况下,将优先从对应的套餐中扣除相应的笔数;若对方已签约套餐服务且有额度,则乙方优先考虑从对方套餐中扣除相应的额度。

6.甲方签约的收费套餐可选择自动展期功能,但不能与已签订的其他套餐所对应的时间段重叠,展期的套餐费用将在套餐展期时,从甲方的账户中自动扣收,若甲方的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异常,则套餐自动展期失败,客户套餐服务自动终止,终止后的结算服务按单笔结算交易收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7.收费套餐到期后,未签约自动展期功能的结算通卡,收费套餐自动终止。收费套餐终止后产生的结算费用,乙方将按单笔结算交易收费,并从甲方的结算通卡中扣除。8.甲方可在套餐到期日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取消自动展期功能。

9.套餐自动展期时,手续费标准以乙方公示服务价目表收费标准执行。

10.乙方根据甲方的贡献度给予相应等级积分,甲方等级每月自动重新计算。如甲方达到等级上调标准,按对应级别进行自动等级上调。如甲方达不到已有等级,乙方给予甲方3个月的关注期,关注期内甲方享受原等级待遇。关注期内只要有1个月积分达到已有等级标准即转入正常。如甲方关注期结束后未达到已有等级标准的,按关注期内所能达到的最高等级给予等级下调。甲方等级变化后,其所持结算通卡按等级变化后标准计收相关费用。

11.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按对应级别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当甲方达到优良评级时,可享受免费的结算服务,不能再签约套餐服务,此前已签约的套餐仍然有效。甲方等级发生下调时,如甲方达到优良评级前的套餐设置有自动展期,则甲方前期套餐至客户降级日后一日开始自动展期,原套餐重新生效。如下调时甲方达到优良评级前的套餐未设置自动展期,则甲方不再享受乙方提供的套餐服务。如甲方不再签约新套餐,产生的结算费用按单笔结算计收。●自动扣划服务功能

1.自动扣划指甲方可通过结算通卡预先定制转账汇款的账户和交易时间及交易频率,由系统定时按客户签约的交易规则自动发起交易。

2.甲方可通过结算通卡向其建设银行除贷记卡账户、定期账户之外的账户申请办理批量自动转账支付业务。

3.自动扣划的款项以甲方填写的申请凭证中的相关约定为准,约定扣划日期仅限于每月1日-28日。

4.对于同一日有多笔扣划的,按甲方签约的先后顺序扣划,扣划金额包括该笔交易产生的手续费。甲方应确保其指定的扣款账户有足够资金,因资金不足造成无法及时扣款而影响资金到账时间或引发的客户纠纷,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作为付款方时,自动扣划手续费在转入方未设置“一次性收款方付费”或“未将付款账号约定为关联账户并设置收款方付费标志”的前提下,从签约付款账户扣收。自动扣划业务中乙方只完成自动扣划过程,对扣款用途等内容银行不负责咨询解释。

6.若因乙方无过错、甲方账户和签约转入账户状态异常、甲方签约账户信息有误等原因而导致的交易异常,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7.自动扣划手续费存在有效套餐的情况下按套餐收取,否则,按照单笔资金结算资费标准收取手续费。

8.若甲方需要取消或者修改自动扣划收款账号,必须在该签约设置收款日的至少前1天办理,如未及时办理,由此引发的客户纠纷,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功能

1.交易资金托管服务指为满足交易双方钱货两清的需求,结算通卡交易双方通过银行发起交易指令,系统对双方指令进行匹配后生效,设定确认后将划转款项扣账至银行专用账户,入账时由银行专用账户转入收款方账户的业务。

2.托管手续费标准以乙方公示服务价目表收费标准执行。

3.结算通卡“交易资金托管”的设定申请由付款方在网点高柜、低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发起,付款方可设定交易有效期,在托管有效期内乙方未收到任何交易指令的,托管有效期到期后划转资金自动转入收款方账户。若不设置有效期则默认为长期有效,必须由付款方做入账交易后才能转入收款方账户。设定申请后系统随机生成资金托管编号,收付双方凭资金托管编号通过网点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均可办理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单笔交易资金托管金额和托管资金有效期均不设上限。

4.甲方作为付款方提出交易资金托管交易申请前必须确保结算通卡余额足以支付交易资金和手续费。

5.甲方作为收款方时须提供交易资金托管编号等信息,并输入收款账户密码等相关需要提供的要素,才能进行确认等相关业务操作。

6.甲方设定托管交易后,托管资金扣划到银行专用账户。甲方作为付款方提出入账指令后,资金转入收款方账户。甲方作为收款方提出撤销指令后,资金转入付款方账户。

7.甲方作为付款方,在收款方设定确认前,可对资金托管做取消申请,但已计收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8.甲方作为付款方,在资金托管业务过程中,自动入账划款日以前,可单方面发起资金托管止付。此笔资金将滞留银行相关账户,待收付款双方协商后,由收款方进行撤销确认或付款方进行托管入账操作才可将资金划入相关账户。双方协商未果,可按有权机关生效裁判文书处理。

9.资金在被划入银行专用账户保管期间不计息。如甲方的托管资金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致使乙方无法完成交易资金托管的结算,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0.因甲方不按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若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是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或者因甲方的任何其他行为所导致,需将资金由银行专用账户划回的,乙方将银行专用账户资金划回到甲方账户,但不返还已收取的手续费。

九、其他事项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甲方使用结算通卡办理业务涉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时应一并遵守,但上述业务规则与本协议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2.结算通卡账户内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计结息办法及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个人存款的相关规定计付利息,并由乙方依法代扣代缴利息税(如有)。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规定统一的储蓄存款利率与计息方式或允许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的,以乙方统一公布实行的储蓄存款利率与计息方式为准。电子现金账户不计付利息。3.通过结算通卡账户发放的个人贷款由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利率浮动办法而确定的利率计收利息。4.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交易指令属甲方本人自主决策,甲方应对指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部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准确地执行甲方的交易指令。甲方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均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若未依约还款或者有违规、欺诈行为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上扣收任何币种款项、有权行使担保权利用来清偿欠款,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

6.甲方持有的结算通卡如连续一年未发生由客户主动发起的交易,且余额为零,乙方有权将其转为睡眠卡;如连续三年未发生由客户主动发起的交易,且余额为零,乙方有权将其销卡。7.结算通卡不得出租、转让、转借。甲方因卡片保管不善、将卡片交他人使用或自身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本人承担。

8.甲方及其代理人向乙方提供的身份证件应当真实、合法,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工作单位、通讯方式(地址或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申请资料当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方式为甲乙双方所同意,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乙方已履行送达义务。甲方通讯地址和方式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乙方。

9.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禁令、或供电、通讯等客观情况)导致结算通卡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将视情况协助甲方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银行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甲方有权提出异议。

10.结算通卡片属于乙方所有,乙方保留收回或不发卡给甲方的权利。为保障甲方账户资金安全,乙方在发现甲方的结算通卡存在被他人冒用等使用风险时,有权暂时对该账户进行止付。若发现甲方在用卡过程中有不遵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章程及本协议规定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乙方有权终止其用卡权利,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结算通卡。

11.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协助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甲方的结算通卡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

12.乙方将根据服务项目或服务内容,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乙方网点、网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亦对相关业务规则等要求通过上述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公告内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查询上述公告内容的途径或方法,甲方应在充分知晓、理解有关公告内容后签署本协议。

甲方同意按乙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同意乙方采用扣收的方式从甲方账户中收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或标准、《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章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章程》和业务规则等内容进行调整,并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结算通及相关服务,如果甲方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的,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甲方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甲方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甲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若甲方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服务。结算通的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13.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1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办理卡片申领、挂失、换卡等特殊业务时,应由其监护人代办;由其监护人代办申领卡片之后,其对卡片的使用行为视为已取得其监护人同意。此类甲方的用卡行为及交易责任由甲方及其监护人承担。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章、政策规定及金融业的行业惯例办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一、本协议经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申请表》上签字,自乙方同意甲方申请并发放卡片之日起生效。

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申请表

填表说明

一、在您填写申请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并在申请人签字栏签字。

二、请您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以正楷完整、清楚填写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相应内容没有时请在空格内填“无”。申请表内容填写不全会影响您的申请。

三、申请表内“□”处请用“√”做选择,“____”处请填写相应内容。

四、请随本申请表一并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基本资料

中文姓名拼音或英文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国籍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军官证□其它(须注明)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省市区(县)邮政编码

A 办公电话-

B 家庭电话- C 传真号码-

D 手机号码 E E-mail地址

开通ATM自助转账功能

□本人现申请开通境内ATM自助转账功能。

请设定本人通过境内ATM向境内他人账户每日转账限额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最高为50000元人民币)。(如不填写,您的每日转账限额将以中国建设银行设定的最高每日转账限额为准。)

代理人基本资料 中文姓名 国籍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军官证□其它(须注明)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省市区(县)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代办理由:

监护人资料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时,必须填写)监护人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国籍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军官证□其它(须注明)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省市区(县)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E-mail地址

请仔细阅读后签名 兹声明:

1、以上填写资料完全属实,并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向有关方面查核上述资料的真实性。

2、本人已仔细阅读了《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并特别注意了字体加黑的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中国建设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

3.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对本申请表进行独立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本申请。无论申请成功与否,本人均不要求退回本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申请人签署

年月日

代理人签署

年月日

监护人签署日期

日期 日期

结算申请书(篇5)

苗木结算申请书,是指向相关部门提交的一种文件,用于申请经过审批后获得相应的资金结算。通常,该申请书是由苗木种植或销售方面的企业、园林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向政府财政部门或金融机构申请,以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一、苗木结算的定义

苗木结算,是指园林建设过程中,园林施工单位向苗木供应及种植单位购买苗木,在施工完成后,需向苗木供应及种植单位支付苗木价格的过程。苗木结算通常由结算人员根据当地的苗木品种、数量、质量和市场行情,按照苗木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并结算。

二、苗木结算的内容

1.苗木结算申请书的基本信息:苗木结算申请书应包括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供货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苗木品种及数量:在苗木结算申请书中,需清晰明确苗木的品种、数量及规格等具体信息。苗木的品种和数量是结算中最重要的信息内容。苗木结算的数量通常是按照施工图和工程规划完成后,根据苗木需要进行精确统计。

3.质量问题:在苗木结算申请书中,必须对苗木的质量进行明确描述。苗木的质量通常包括苗龄、树高、干径和根系等信息。这些信息是衡量苗木价值的重要因素。

4.苗木的价格:苗木结算中的价格,通常是根据当地苗木市场价格,结合对苗木质量和数量的评估,进行价格的测算。价格是结算完成后,双方需要明确确认的内容之一。

5.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是鉴别苗木结算申请书是否真实可行的重要因素。结算方式通常包括:现金支付、电汇、银行转账等。在结算时,双方需要注意保持财务的真实性和隐私性。

三、苗木结算申请书的必要性

1.帮助繁荣园林产业:苗木结算申请书可以推动苗木产业的发展,促进园林建设的繁荣。通过对有经营能力的苗木供应及种植单位提供资金支持和保护,可以激发其生产积极性,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促进营销策略:苗木结算申请书可以使苗木供应及种植单位更加清晰地了解市场趋势及趋势变化。通过对苗木结算的科学管理,苗木供应及种植单位可以更好地制定市场营销策略,帮助企业规范经营。

四、苗木结算申请书所面临的问题

1.价格难以认定:苗木结算申请书的问题之一就是,苗木的价格难以认定。由于苗木的类型和品种不同,其价格认定存在一定难度。因此,苗木供应及种植单位应当在价格限制条件下,尽可能提高苗木的产量。

2.质量难以检测:苗木结算申请书的另一个问题是,苗木的质量难以检测。对于一些特殊的苗木品种,其质量问题很难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有效检测。因此,苗木供应及种植单位应该提供有效的整个苗木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信息,并与合作的结算单位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五、结语

苗木结算申请书清晰地描述了苗木结算的要素和内容,有利于相关单位更加清晰地了解苗木结算的基本要素、原则和方法,从而提高园林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尽管苗木结算申请书面临一些问题,在双方合作下,完善结算申请书的细节,可以让苗木结算更好地执行,促进园林产业的发展。

结算申请书(篇6)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渣土清运成为了一项举足轻重的工作。而在渣土清运工作的过程中,结算申请书则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本文将详细、具体且生动地描述渣土清运结算申请书的内容,以便于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使用。

首先,渣土清运结算申请书应包括清运项目的基本信息。这些信息通常会包括项目名称、所在地点、清运开始时间、预计完工时间等。这些基本信息可以帮助结算人员清晰地了解清运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后续的结算工作做好准备。

其次,申请书中应详细列出渣土的数量和种类。在进行结算工作时,清运单位需要准确地提供每种渣土的具体数量和种类。例如,一些常见的渣土种类包括建筑垃圾、废弃物料等。通过详细列出这些信息,结算人员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清运费用,避免出现漏算或重算的情况。

另外,申请书中还应包括每种渣土的来源地和去向地。这些地点信息可以帮助结算人员掌握清运的具体路线和时间,以便进行费用核算和结算。比如,如果渣土需要从项目所在地运往固定的处理场所,那么结算人员就需要根据运输距离和时间来计算相应的费用。

此外,渣土清运结算申请书还应详细列出清运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和人员工时。这些设备和人员工时通常包括各类运输车辆、搬运工人等。通过详细列出这些信息,结算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工时和单位价格来核算相应的费用,确保结算的公正和准确。

最后,渣土清运结算申请书应包括项目验收证明和相关证件。项目验收证明是证明清运工作已经完成的重要文件,同时,清运单位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运输许可证等证件,以便结算人员进行核验和审核。这些文件和证件是结算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齐全和真实有效。

总的来说,渣土清运结算申请书是一项重要的文件,它包含了清运项目的基本信息、渣土的数量和种类、地点信息、设备和人员工时以及项目验收证明和相关证件。通过详细、具体且生动描述这些内容,可以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清运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书的要求填写和提交,为结算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支持。同时,结算人员也应认真审核和核实相关信息,确保结算的公正和高效。只有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实现清运工作和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算申请书(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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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通借记卡申领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分(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达成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领结算通借记卡(以下简称“结算通卡”)签订如下协议。

一、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就结算通借记卡客户服务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甲方知悉并同意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章程》,履行本协议。

二、申领

1.凡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包括境内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乙方申领结算通卡。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乙方应对甲方相关个人资料保密,但在中国建设银行内部使用、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乙方为甲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向乙方集团成员(包括乙方境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服务机构及其他乙方认为必要的业务合作机构提供乙方获取的甲方个人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个人信息。上述第三方将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乙方的业务需要使用甲方个人信息。乙方承诺将向有关第三方明确其保护甲方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第三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3.乙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发卡。甲方领取结算通卡后,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签名,并在交易时使用此签名。因卡片未签名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结算通卡按持卡年度(自办卡月起每满12个月为一个持卡年度)预收账户管理费。第一年度账户管理费在开卡时由甲方直接交纳,以后年度账户管理费每年从甲方账户自动预先扣收。销户时已收取的账户管理费不再退还。

三、使用

1.乙方可通过营业网点、邮寄、网络等方式向甲方提供用卡须知等相关资料,以方便甲方正确使用结算通卡。

2.甲方保证将结算通卡用于合法用途,保证自己利用结算通卡从事的各种交易为法律所允许。

3.结算通卡开卡后,默认开通卡内本外币活期和定期储蓄及凭证式国债等账户的基本功能、境外交易和部分自助交易功能。甲方可通过签约开通约定转存、自动转账、自动汇款、质押贷款、外汇买卖、证券买卖、银证转账等功能,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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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及申请表

遵守乙方相关业务规定。对于结算通IC卡,卡内带有电子现金账户,默认卡内人民币活期账户为其主账户,可以通过主账户向电子现金账户进行圈存。

4.甲方可在开卡时同时申请开通ATM自助转账功能,并可设定自助转账限额,也可在开卡后另行书面申请或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开通、关闭ATM自助转账功能或设定自助转账交易限额。甲方可设定不超过5万元的每日每卡转出累计金额,若甲方没有设定的,每卡每日转出累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其中,乙方能有效识别转出、转入方为同一持卡人账户的ATM自助转账不受上述限额控制。

5.结算通卡的本外币活期账户为基本账户。结算通卡境内、境外(含港澳地区,下同)通过中国银联网络进行的交易,其人民币活期账户为基本账户。通过银联网络以外币进行的消费和取现所产生的其他货币与人民币的清算汇率依据中国银联及中国建设银行的最新规定办理。甲方同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汇兑损益。

6.甲方在境内ATM上使用结算通卡取款时,每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20000元(含)人民币;甲方在自助设备上存入现金,以自助设备核点后显示的金额作为入账金额。

7.甲方在境外通过中国银联网络进行的取现交易每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能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元(含)。

8.结算通IC卡在使用非接触方式进行消费时,默认使用结算通IC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进行交易;结算通IC卡在使用接触式方式进行消费时,甲方可在POS上选择使用结算通IC卡主账户或结算通IC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进行交易。

9.结算通IC卡内的电子现金账户仅支持人民币结算。电子现金账户不记名、不计息、不挂失,仅用于持卡人小额消费,余额上限为1000元(含)人民币。

10.甲方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向结算通IC卡电子现金账户圈存资金,可以在乙方营业网点、ATM等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圈存交易不可以撤销。

11.甲方结算通IC卡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只可用于小额脱机消费,在消费时不需要提供密码。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交易不可以撤销。

12.结算通IC卡电子现金账户退货资金退入结算通IC卡主账户。13.电子现金账户余额的判断应以电子现金芯片余额为准。

14.凭密码进行的交易,相应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不凭密码进行的交易,则记载有甲方签名的交易凭证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确认方式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基于甲方签字形成的交易凭证和/或通过金融IC芯片等电子数据办理的电子现金消费交易所产生的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如有关交易确已发生,持卡人不得以无交易凭证、交易凭证上签字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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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及申请表

人所为等理由拒绝支付结算通卡项下发生的交易款项。

15.甲方由于结算通卡片毁损、消磁等情况可申请换卡业务。甲方办理结算通卡换卡业务后,不影响原债务责任的承担,部分签约功能可以自动转移到新卡内;对于不能自动转移的签约功能,甲方应及时到原签约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16.结算通IC卡到期或损坏需要换卡时,如果结算通IC卡芯片未损坏,甲方交回卡片换领新卡,电子现金账户资金转入主账户;如果结算通IC卡芯片已损坏,甲方交回卡片换领新卡,其原卡片电子现金账户资金30天后转入主账户中,在此期间已换领的新卡片不允许销户。

17.如果电子现金交易次数超过了监管机构设定的电子现金连续交易次数上限,交易应转为联机交易。联机交易是指连接乙方系统验证的交易。

18.甲方使用结算通卡进行交易,因受理或结算等原因造成账户可用余额少于交易金额而发生账户欠款时,甲方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并尽快还清欠款,乙方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对欠款额计收利息。

19.如因卡片毁损、磁条消磁或芯片损坏等原因导致用卡交易中乙方不能验证磁条、芯片或卡面等相关信息时,乙方有权不予受理;因上述原因需要换领新卡的,甲方可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交纳换卡手续费。如上述情况是由于卡片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乙方免费提供换卡服务。

20.签约过乙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手机银行的结算通卡,在因卡片毁损、磁条消磁或芯片损坏等原因通过预约换卡方式换领新卡期间在上述渠道可以正常使用卡内资金。

21.甲方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的ATM等自助设备时,如发生吞卡,应及时与自助设备所属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并按银行指定时间及要求办理领卡手续。过期未领的,中国建设银行将按有关规定对被吞卡片进行剪卡处理,甲方须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手续费。在其他银行的ATM等自助设备发生吞卡的,应及时按照相关银行的规定办理手续。

22.甲方不得以与商户或乙方以外的受理银行之间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款项。

23.甲方可通过乙方营业网点、客户服务电话、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了解其结算通卡账户的账务变动情况。甲方对境内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的,须于交易发生后4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对境外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的,须于记账日后6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

四、密码

1.结算通卡的密码可以由甲方本人在开卡时直接设置,或由乙方提供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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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及申请表

生成的初始密码。初始密码可以打印在密码信封内,也可以不打印密码信封统一默认密码为“955330”。采用密码信封形式的,甲方领卡时如发现密码信封被拆或破损,有权拒领;领取密码信封后,甲方应及时在柜台或ATM机等自助设备上修改密码。采用不打印密码信封统一默认密码为“955330”的,甲方领卡后须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柜台修改密码后才能激活卡片。

2.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交易不校验密码、不核对持卡人签名,凡使用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甲方应承担因相关卡片保管不善(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或被盗等)造成的风险损失。如有关交易确已发生,甲方不得拒绝偿付交易款项。

3.甲方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避免使用易被破译的数字,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任何他人。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使用时,如连续输错三次密码,卡片将被锁定(电子现金账户除外),需要按照要求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解锁手续后,才能继续使用。

5.结算通卡密码遗忘时,甲方应按乙方相关业务规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密码挂失。密码挂失后,若甲方记起原密码,即可申请解除挂失。密码挂失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相关规定进行密码重置。卡密码挂失将不影响基于此账户的自动转账、代缴费等签约交易。

五、卡片挂失

1.甲方应妥善保管所持结算通卡片,如卡片遗失或被盗,应及时通过致电乙方客户服务中心或乙方提供的其他途径办理口头挂失或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挂失自相关手续办妥后即时生效,甲方不承担挂失有效期内该卡被冒用所造成的资金损失,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挂失时间及金额以银行记录为准。

2.为协助甲方防范风险,甲方可以通过营业机构、95533、网上银行等渠道提出口头挂失申请,乙方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对该卡账户进行止付。口头挂失分为临时口头挂失和永久口头挂失。临时口头挂失的有效期为5天(可多次申请),有效期满后挂失失效,乙方不再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永久口头挂失不设有效期,办理挂失后续处理或挂失撤销前账户处于止付状态。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受理的挂失视为口头挂失。

3.书面挂失时,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卡号、甲方姓名、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乙方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立即对该卡进行止付。

4.甲方应按乙方相关业务规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挂失补卡或销卡手续,补卡时须交纳补卡手续费。

5.挂失生效后,若甲方申请办理撤销挂失,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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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及申请表

片及相关凭证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6.因下列情况之一产生的债务或损失,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① 甲方挂失生效前发生的交易; ② 甲方有欺诈或其它不诚实行为的; ③ 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的; ④ 遗失或被窃结算通卡片上无甲方签名。

7.挂失生效后,其效力不及于电子现金账户,乙方不承担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被冒用所引起的资金风险。

六、销户

甲方对结算通卡申请销户时,应在偿还账户所有欠款、解除卡内所有签约关系、将卡内账户全部销户或移出后办理结算通卡销户申请,并将结算通卡片交还乙方。结算通IC卡芯片到期或损坏时,甲方应在提出书面销户申请30天后,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正式销户手续。

七、有效期

1.结算通借记IC卡有效期10年。

2.结算通卡片过期后,甲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结算通卡可以在乙方柜面使用卡内资金,不允许代办;对签约过乙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的结算通卡可以在上述渠道使用卡内资金。

3.结算通卡片过期后其账户下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办理换卡手续。

八、结算通主要服务功能 ●关联账户功能

1.甲方办理结算通卡后,可在结算通卡内设立关联账户。甲方如需新增、查询、删除、修改关联账户(以下简称“关联账户维护”),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也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

2.甲方在进行关联账户维护时,设定的关联账户只能是对方在建设银行或他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不包括定期账户和贷记卡账户。甲方可对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关联账户设定收款方付费。

3.甲方的结算通卡设定“一次性收款方付费”后,甲方将为所有建行系统内汇入的款项支付手续费用。对已签约套餐的结算通卡,扣除相应的套餐额度。

4.甲方的结算通卡设定“一次性收款方付费”后,如需更改可通过营业网点、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后,甲方可对原有关联账户进行修改;如不修改,则原有的关联账户设定继续保留。如发生账务性交易,乙方将根据关联账户的设定,计收相应的手续费或扣减相应的套餐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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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及申请表

●收费套餐服务功能

1.收费套餐服务包括乙方提供的多种收费套餐方式,甲方可通过乙方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签约收费套餐服务。在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时,需持结算通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缴纳费用后开通相关服务。收费套餐服务的范围是收费套餐有效期间内,已签约的结算通卡名下的指定种类结算交易。乙方根据甲方签约套餐的内容,计算套餐的交易使用量。超出套餐有效交易量的,结算费用另行计算。

2.甲方的一张结算通卡可申请多个套餐服务,但各个套餐对应的时间段不能重叠。套餐一经生效并使用或已过期,不能取消,所收费用不能退还。对未生效或已生效未使用的套餐服务,甲方可回开户机构申请提前撤销并退还套餐服务费用。若甲方套餐额度在有效期内提前用完,可以撤销该套餐,签约新套餐。当甲方名下拥有多张结算通卡时,如需同时使用收费套餐服务,需另行签约并分别计收套餐服务费用。

3.套餐资费标准以乙方公示的服务价目表收费标准执行。

4.甲方签约收费套餐时,可选择签约“一次性收款方付费”,或将对方账户设置为关联账户并设置收款方付费标志,当发生对方账户向甲方汇款时,乙方将从甲方套餐中扣除相应的额度。若甲方未作相应的设置,乙方仍将计收付款方相应的手续费,不在套餐内计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设置关联账户后,可对同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进行收款方付费的设置。甲方设置收款方付费后,在接收此类关联账户的汇款时,若对方没有签约套餐服务,甲方将为此笔业务支付手续费用。在甲方签约了套餐的情况下,将优先从对应的套餐中扣除相应的笔数;若对方已签约套餐服务且有额度,则乙方优先考虑从对方套餐中扣除相应的额度。

6.甲方签约的收费套餐可选择自动展期功能,但不能与已签订的其他套餐所对应的时间段重叠,展期的套餐费用将在套餐展期时,从甲方的账户中自动扣收,若甲方的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异常,则套餐自动展期失败,客户套餐服务自动终止,终止后的结算服务按单笔结算交易收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7.收费套餐到期后,未签约自动展期功能的结算通卡,收费套餐自动终止。收费套餐终止后产生的结算费用,乙方将按单笔结算交易收费,并从甲方的结算通卡中扣除。

8.甲方可在套餐到期日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取消自动展期功能。

9.套餐自动展期时,手续费标准以乙方公示服务价目表收费标准执行。10.乙方根据甲方的贡献度给予相应等级积分,甲方等级每月自动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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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方达到等级上调标准,按对应级别进行自动等级上调。如甲方达不到已有等级,乙方给予甲方3个月的关注期,关注期内甲方享受原等级待遇。关注期内只要有1个月积分达到已有等级标准即转入正常。如甲方关注期结束后未达到已有等级标准的,按关注期内所能达到的最高等级给予等级下调。甲方等级变化后,其所持结算通卡按等级变化后标准计收相关费用。

11.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按对应级别提供的增值服务内容。当甲方达到优良评级时,可享受免费的结算服务,不能再签约套餐服务,此前已签约的套餐仍然有效。甲方等级发生下调时,如甲方达到优良评级前的套餐设置有自动展期,则甲方前期套餐至客户降级日后一日开始自动展期,原套餐重新生效。如下调时甲方达到优良评级前的套餐未设置自动展期,则甲方不再享受乙方提供的套餐服务。如甲方不再签约新套餐,产生的结算费用按单笔结算计收。●自动扣划服务功能

1.自动扣划指甲方可通过结算通卡预先定制转账汇款的账户和交易时间及交易频率,由系统定时按客户签约的交易规则自动发起交易。

2.甲方可通过结算通卡向其建设银行除贷记卡账户、定期账户之外的账户申请办理批量自动转账支付业务。

3.自动扣划的款项以甲方填写的申请凭证中的相关约定为准,约定扣划日期仅限于每月1日-28日。

4.对于同一日有多笔扣划的,按甲方签约的先后顺序扣划,扣划金额包括该笔交易产生的手续费。甲方应确保其指定的扣款账户有足够资金,因资金不足造成无法及时扣款而影响资金到账时间或引发的客户纠纷,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作为付款方时,自动扣划手续费在转入方未设置“一次性收款方付费” 或“未将付款账号约定为关联账户并设置收款方付费标志”的前提下,从签约付款账户扣收。自动扣划业务中乙方只完成自动扣划过程,对扣款用途等内容银行不负责咨询解释。

6.若因乙方无过错、甲方账户和签约转入账户状态异常、甲方签约账户信息有误等原因而导致的交易异常,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7.自动扣划手续费存在有效套餐的情况下按套餐收取,否则,按照单笔资金结算资费标准收取手续费。

8.若甲方需要取消或者修改自动扣划收款账号,必须在该签约设置收款日的至少前1天办理,如未及时办理,由此引发的客户纠纷,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功能

1.交易资金托管服务指为 交易双方钱货两清的需求,结算通卡交易双方通过银行发起交易指令,系统对双方指令进行匹配后生效,设定确认后将划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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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扣账至银行专用账户,入账时由银行专用账户转入收款方账户的业务。

2.托管手续费标准以乙方公示服务价目表收费标准执行。

3.结算通卡“交易资金托管”的设定申请由付款方在网点高柜、低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发起,付款方可设定交易有效期,在托管有效期内乙方未收到任何交易指令的,托管有效期到期后划转资金自动转入收款方账户。若不设置有效期则默认为长期有效,必须由付款方做入账交易后才能转入收款方账户。设定申请后系统随机生成资金托管编号,收付双方凭资金托管编号通过网点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均可办理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单笔交易资金托管金额和托管资金有效期均不设上限。

4.甲方作为付款方提出交易资金托管交易申请前必须确保结算通卡余额足以支付交易资金和手续费。

5.甲方作为收款方时须提供交易资金托管编号等信息,并输入收款账户密码等相关需要提供的要素,才能进行确认等相关业务操作。

6.甲方设定托管交易后,托管资金扣划到银行专用账户。甲方作为付款方提出入账指令后,资金转入收款方账户。甲方作为收款方提出撤销指令后,资金转入付款方账户。

7.甲方作为付款方,在收款方设定确认前,可对资金托管做取消申请,但已计收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8.甲方作为付款方,在资金托管业务过程中,自动入账划款日以前,可单方面发起资金托管止付。此笔资金将滞留银行相关账户,待收付款双方协商后,由收款方进行撤销确认或付款方进行托管入账操作才可将资金划入相关账户。双方协商未果,可按有权机关生效裁判文书处理。

9.资金在被划入银行专用账户保管期间不计息。如甲方的托管资金被有权机关查封、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致使乙方无法完成交易资金托管的结算,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因甲方不按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办理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若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是因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或者因甲方的任何其他行为所导致,需将资金由银行专用账户划回的,乙方将银行专用账户资金划回到甲方账户,但不返还已收取的手续费。

九、其他事项

1.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应当遵守本协议。甲方使用结算通卡办理业务涉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时应一并遵守,但上述业务规则与本协议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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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算通卡账户内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计结息办法及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个人存款的相关规定计付利息,并由乙方依法代扣代缴利息税(如有)。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规定统一的储蓄存款利率与计息方式或允许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的,以乙方统一公布实行的储蓄存款利率与计息方式为准。电子现金账户不计付利息。

3.通过结算通卡账户发放的个人贷款由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利率浮动办法而确定的利率计收利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交易指令属甲方本人自主决策,甲方应对指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部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准确地执行甲方的交易指令。甲方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均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若未依约还款或者有违规、欺诈行为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上扣收任何币种款项、有权行使担保权利用来清偿欠款,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索的权利。

6.甲方持有的结算通卡如连续一年未发生由客户主动发起的交易,且余额为零,乙方有权将其转为睡眠卡;如连续三年未发生由客户主动发起的交易,且余额为零,乙方有权将其销卡。

7.结算通卡不得出租、转让、转借。甲方因卡片保管不善、将卡片交他人使用或自身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本人承担。

8.甲方及其代理人向乙方提供的身份证件应当真实、合法,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工作单位、通讯方式(地址或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应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申请资料当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方式为甲乙双方所同意,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乙方已履行送达义务。甲方通讯地址和方式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乙方。

9.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政府行为、禁令、或供电、通讯等客观情况)导致结算通卡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将视情况协助甲方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银行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甲方有权提出异议。

10.结算通卡片属于乙方所有,乙方保留收回或不发卡给甲方的权利。为保障甲方账户资金安全,乙方在发现甲方的结算通卡存在被他人冒用等使用风险时,有权暂时对该账户进行止付。若发现甲方在用卡过程中有不遵守本协议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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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所述章程及本协议规定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乙方有权终止其用卡权利,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结算通卡。

11.乙方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协助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甲方的结算通卡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

12.乙方将根据服务项目或服务内容,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乙方网点、网站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亦对相关业务规则等要求通过上述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甲方明示。乙方公告内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查询上述公告内容的途径或方法,甲方应在充分知晓、理解有关公告内容后签署本协议。

甲方同意按乙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各类应承担的费用,同意乙方采用扣收的方式从甲方账户中收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或标准、《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章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章程》和业务规则等内容进行调整,并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结算通及相关服务,如果甲方不愿接受乙方公告内容的,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甲方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甲方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甲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若甲方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服务。结算通的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

13.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1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办理卡片申领、挂失、换卡等特殊业务时,应由其监护人代办;由其监护人代办申领卡片之后,其对卡片的使用行为视为已取得其监护人同意。此类甲方的用卡行为及交易责任由甲方及其监护人承担。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章、政策规定及金融业的行业惯例办理。甲乙双方在履行合约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一、本协议经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申请表》上签字,自乙方同意甲方申请并发放卡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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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申请表

填表说明

一、在您填写申请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并在申请人签字栏签字。

二、请您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以正楷完整、清楚填写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相应内容没有时请在空格内填“无”。申请表内容填写不全会影响您的申请。

三、申请表内“□”处请用“√”做选择,“____”处请填写相应内容。

四、请随本申请表一并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基本资料

中文姓名 拼音或英文姓名

性别 □ 男 □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 □ 护照 □ 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 军官证 □ 其它(须注明)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省 市 区(县)邮政编码

A 办公电话 - B 家庭电话 - C 传真号码 - D 手机号码 E E-mail地址

开通ATM自助转账功能

□本人现申请开通境内ATM自助转账功能。

请设定本人通过境内ATM向境内他人账户每日转账限额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最高为50000元人民币)。(如不填写,您的每日转账限额将以中国建设银行设定的最高每日转账限额为准。)

代理人基本资料

中文姓名 国籍

身份证件 □ 居民身份证 □ 护照 □ 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 军官证 □ 其它(须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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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省 市 区(县)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代办理由:

监护人资料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时,必须填写)监护人姓名

性别 □ 男 □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件 □ 居民身份证 □ 护照 □ 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 军官证 □ 其它(须注明)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省 市 区(县)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E-mail地址

请仔细阅读后签名

兹声明:

1、以上填写资料完全属实,并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向有关方面查核上述资料的真实性。

2、本人已仔细阅读了《中国建设银行结算通借记卡领用协议》并特别注意了字体加黑的条款,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中国建设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

3.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对本申请表进行独立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本申请。无论申请成功与否,本人均不要求退回本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申请人签署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署

日期

年 月 日 监护人签署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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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申请书(篇8)

___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与我司签订的(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我司已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于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取得完工通知书,现向贵司申请工程结算,申报结算金额为¥36000.00元。具体内容如下:

1、结算资料:我司已按贵司发布的`《劳务外协结算上报审核说明》,整理结算相关资料(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计份,详见《劳务外协结算上报资料清单》,如增加价款资料缺失或不完全,我司不再另行申报及补充,其全部损失由我司自行承担;减少价款资料缺失或不完全,贵司可双倍扣减。

2、结算金额及计算过程:结算书、结算明细表、工程量计算式、现场签证表、损耗明细表、交叉索赔单、扣款汇总表等详见附件:《劳务外协上报结算书》;

3、本工程结算原则、结算时间、结算依据、结算审减、结算争议等内容按合同条款执行。

烦请贵司按照合同约定,尽快完成相应的审核工作。

顺颂商祺!

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总经理: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结算申请书(篇9)

2.协助业务人员进行订单制作,跟单,样品寄送,并跟进;

3.处理制作业务员交给的报表,单椐,文件,资料等;

4.受理客户的投诉电话,做好相关记录,及时联系相关业务人员处理;

5.定期对重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帮助业务人员做好客情,主动和客户增进了解,介绍公司的企业文化,

让客户更加信赖公司的产品;

6.协助业务员回收货款,并及时提醒业务员相关货款的回收情况;

7.完成售后服务工作 ;

8.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结算申请书(篇10)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申请人姓名)

性别:(申请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申请人电子邮箱)

二、申请背景

自述一段关于个人背景、经验以及申请结算的原因。请在以下部分详细描述。

(申请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描述过程中可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目前所从事的行业、就业情况等方面的内容。申请人可以从以下角度展开撰写:)

1. 学历及专业背景

- 毕业院校/专业

- 主修课程

2. 工作经验

- 公司名称及所在行业

- 工作岗位及担任职责

- 工作期间主要成果和贡献

3. 目前所从事的行业及就业情况

- 所属行业及公司名称

- 目前职位及具体职责

4. 申请结算的原因

- 详细陈述申请结算背后的原因、目的和需求,以及对现有银行结算服务的不足之处

- 阐述对银行结算所希望取得的效果和提升

三、申请事项

在本部分具体说明自己所申请的银行结算事项,以及期望通过申请得到的具体实惠。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结算事项,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进行调整:

1. 个人账户结算服务

- 需要开设的账户类型,如活期存款账户

- 对账户的日常操作、转账、存取款等功能的需求

2. 电子银行结算服务

- 需要开通的电子银行服务,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 对电子服务的日常使用、账户查询、交易管理等需求

3. 对公账户结算服务

- 公司名称及所属行业

- 提供详细的公司经营情况、规模、发展情况等相关信息

- 所需对公账户的具体功能、使用频率及交易量

四、其他补充材料

在本部分,附上其他申请人认为有助于加强申请的相关材料,例如:

1. 个人简历

2. 最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

3.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公司经营情况介绍或商业计划书等

以上所述为银行结算申请书的范本,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填写,以确保申请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请注意,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银行或不同产品而有所不同,请申请人在填写前事先了解相关银行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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