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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协议书精品

2023-12-31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深入和普法教育的推进,签订合同可以有效避免其他争端的发生。如果您现在正为拟定合同而发愁,不妨参考以下与您相关的“担保协议书”。感谢您收藏我的作品,我将持续努力,成为更出色的创作者!

担保协议书 篇1

引导语: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货款担保协议书范文,欢迎阅读与对参考!

货款担保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现金人民币大写 ,不另立据,以此合同为借款凭据。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届时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证人之一的从:公司账号存款归还或以现金方式归还。

三、届时未能返还,乙方除付资金使用费外,并每天按揭款总额的0.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直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四、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以自由转让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五、担保方保证人 为确保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包含其他追索损失),并完全同意由法院冻结、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证人的等值财产。

六、本人(乙方)及担保方郑重陈诺:保证不动用、不挪用、不侵占这笔借款,乙方与其他方之间的债务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保证将此借款归还甲方并保证配合甲方收妥全额借款为止。否则将视为诈骗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证,此借款仅用于银行临时存款,乙方决不能

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同时乙方向甲方保证自己及相关人和 有限公司无任何债务和不良贷款,保证此款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保全、查封、冻结等以及被强制划转。如发生上述情况,则视乙方为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犯罪行为,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乙方无权以管辖权为异议,双方一致选择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乙方或连带保证人届时逃避致使法院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双方特别约定为早日实现债权纠纷的解决,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及保证人预留的委托手续,替逃避方聘请律师参与诉讼,签收法律文书。

九、本合同经各方(或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担保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2

      无效合同担保人法律责任法务报告

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结合本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的实践经验,现向贵司就无效合同合同中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提供如下法务报告,以供贵司在制定决策、日常管理时参考。

                              法务动态

《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对无效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法律问题作了相关规定。为正确适用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律师事务所就此相关规定,进行系列解释并针对性的提出应对措施。(律师建议)

法规解读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担保法解释》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根据上诉法律法规,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3)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4)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但是,以提供担保作为主合同生效要件的,担保合同无效时,主合同应确认未生效。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律师建议

在担保活动中,当事人一定要书面约定,而不可口头约定;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担保人一定要细读主合同;若担保出现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

担保协议书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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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担保通用版协议书正文内容

借款人(甲方):法人代表:贷款人(乙方):身份证号:甲方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个人借贷担保合同范本。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为月息 ,即每月 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双方设定每月____日为付息日。若____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四、借款偿还:

1、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____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甲方未能按合同还本付息,属甲方违约。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 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担保协议书 篇4

编号:

甲方(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与 纠纷一案[案号为: ,下称该案件],甲方已向 (下称 )申请财产保全,拟申请乙方向 出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的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担保函(下称“保函”);为此, 甲、乙双方于2017年 月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1“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判例》。

1.2“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前或者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作出裁定,限制对有关财产进行处分、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包括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二种。

1.3“先予执行”,指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后终审判决作出前,为解决当事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被申请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的措施。

1.4 “年”、“季度”、“月”、“日”,均指公历下的该年、该年度、该季度、该月和该日。

二、在乙方开立保函之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其签署确认的下列文件复印件(需由乙方核对原件):

2.1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

2.2甲方(为自然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共 5 页

2.3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材料(含起诉状、立案通知书、立案缴费收据、传票,先予执行除外)、该案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的材料、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标的物的明细清单、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材料;

2.4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担保费用

3.1甲方应于乙方出具保函前,向乙方共支付担保费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3.2甲方应于乙方出具保函前向乙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作为保函项下的专项支付资金,如因保全错误导致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以该保证金优先受偿。如该案件胜诉,乙方在甲方出具有关该案件生效法律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如该案件甲方的诉讼请求未获得法院全部支持的,则该保证金于被申请人主张保全错误的诉讼时效消灭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被申请人在诉讼时效内就保全错误起诉的,则根据案件的处理结果确定,如给乙方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的,甲方无权要求退还保证金并应补偿乙方剩余部分的损失。

四、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乙方同意为甲方向法院开具有关该案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保函。甲方同意保函的全部内容,并确认自乙方出具保函之日起,乙方即已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无论甲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及该案件处理的最终结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申请的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未获法院同意或被驳回、甲方申请保全或先予执行的财产被被申请人转移等任何原因未能保全或执行到被申请人的财产、该案件中甲方的诉讼或仲裁请求全部或部分未获支持或判决裁决的结果对甲方不利等),均不影响乙方有权取得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担保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出具的保函不被法院接受,担保费全额退还给甲方。

(1)本协议已生效;

(2)甲方已按上述约定提交全部资料并支付担保费;

(3)甲方已履行乙方要求完成的其他事项。

五、甲方承诺和保证

5.1甲方同意并接受乙方共同向法院开具的保函内容,不持任何异议;

5.2甲方保证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真-相、虚假等情形;

5.3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因为甲方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如因任何原因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申请错误,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就全部损失向甲方追偿;

5.4甲方应将有关涉及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有关案件的相关事

共 5 页

项(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情况、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一二审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等裁判文书和相关法律文书、被申请人或对方当事人或案外人的抗辩或异议申请、法院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及被申请人或案外人异议申请所作的裁定等情况、甲方变更诉讼或仲裁请求、当事人的上诉状等有关该案件的其他程序或实体的事项等),并及时(即相关事由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留存复印件、核对原件)

《出具担保函协议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5.5甲方承诺履行下述义务;如有违反任何一项承诺的,乙方均可向甲方主张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或撤回先予执行措施。

(1)甲方已核实所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权属状况,被申请人为保全财产的权利人或共有人,且甲方所申请的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及所涉案件均不存在恶意诉讼、恶意串通等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及公序良俗的情形;

(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于相关事由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发现有下列情形的,通知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撤回财产保全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或撤回先予执行申请(如已执行的,申请执行回转),如甲方未按时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措施的,乙方(及乙方指定人员)有权以甲方代理人的名义代甲方向法院提交经甲方签署的有关解除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书,如由此导致甲方损失或责任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均与乙方无关;

A.保全或执行案外人所有的财产等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申请错误的;

B.甲方所申请的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属于法律禁止或限制情形的;

C.甲方主张的诉讼或仲裁请求、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明显不合理,或证据不足,或甲方提出的诉讼主张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违反法律全部或部分不能得到支持,或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请求范围明显超过生效裁判文书可能支持的请求范围;

D.根据有关该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甲方败诉(即甲方的诉讼请求未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的支持),或被申请人无需向甲方履行金钱给付、交付财物、变更权属等履行给予义务的。

(3)如生效法律文书仅支持甲方部分诉讼或仲裁请求(即被申请人仅需向甲方履行部分给付义务)的,则甲方应及时(即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或撤回明显超过被申请人履行债务部分的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措施;

(4)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赔偿款项及利息损失、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费用。

(5)保函有效期间内,如甲方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对乙方偿债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六、争议处理

6.1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手续费、担保费、保证金等全部费用,或有其他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担保金额×0.1%”的标准向乙方计付迟延履行金,直至结清到期款项或履行完毕相关义务之日。

6.2 如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保证或承诺之一,或甲方有违反其他约定或有其他损害或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甲方应按担保金额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前述违约金的,不足部分仍应补偿。

6.3如因任何原因导致甲方申请的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错误等,乙方向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被申请人、案外人等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或/及相关担保人)追偿全部赔偿款项,并要求甲方(或/及相关担保人)每日按乙方赔偿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计付利息损失及乙方因承担赔偿责任和追偿所涉及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

七、其他约定

7.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需修改保函内容,或增加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范围(即增加乙方担保金额的),甲方应与乙方订立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担保服务合同或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按约另行支付担保费等全部费用,乙方在审核通过并收到甲方支付全部费用及相关材料后可另行出具担保书,但法院拒绝乙方另行出具的担保书,或因此延误的期限等相应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7.2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乙方按该送达地址向甲方发出的书面文件在邮寄后(无论是否被拒收或退回)的第2日起即视为送达。如甲方送达地址有变动,甲方应于送达地址变更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将送达地址已变更及新的送达地址书面通知乙方,在甲方送达地址变更通知送达乙方之前,乙方以原送达地址向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仍视为有效送达。

7.3在本协议书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份共五页,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法院备案一份。

声明条款:甲方确认已详细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履行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均已完全理解、知悉,自愿接受。乙方已应甲方要求,就本协议中的全部条款做了说明,甲方不持任何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协议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两方正式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联系人:

担保协议书 篇5

编号:立约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见本合同

第十六条。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见本合同

第十六条。为担保本合同

第十七条所指明之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能得到按时足额偿还,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

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一条 抵押物。见本合同

第十八条。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处分抵押物的行为。

第三条 抵押物和抵押物权属凭证的保管及责任

一、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

条 孳息收取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不能按时清偿,甲方因此主张抵押权,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二、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以上述方式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有权优先受偿。其价款超过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部分。

三、抵押期间,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凭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甲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条 抵押权消灭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消灭。

第四条 抵押物登记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政府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乙双方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经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配合甲方按照本条第

一、二款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办妥相关手续,乙方应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自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保险乙方根据国家规定或贷款人的要求办理

第一受益人为甲方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金额。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延长,乙方需办理延长投保期手续。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如乙方未办理抵押物投保手续或延长投保期手续,甲方有权代理乙方直接办理,有关费用仍由乙方支付。

条 关于立约人的说明抵押权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编码:抵押人:住所: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电话:编码:

第六条 对抵押期间处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出售、交换、赠予、转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在向贷款人提供拟承租人已知晓抵押物已抵押给贷款人、并承诺自行承担因抵押权实现而提前中止租赁合同的所有损失的书面证明后,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年,出租期限长于——年的出租,必须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条 本合同的签订鉴于(即借款人)申请向甲方借款 整(大写),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借款,甲方和借款人为此签定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二、抵押期间,如乙方确需有偿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进行:

1.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2.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以致不能足额抵偿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足额抵押财产;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十条 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

3.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以用于到期或提前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在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以后。

十二条 本合同式 份,甲乙双方及 、、 各持一份。甲方: (公章)有权签字人:乙方(签字):合同签署日期

第七条 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保险及 费用由乙方承担。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_____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以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_____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

二、借款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违反借款合同,导致出现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况;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虽接受继承或遗赠,但拒绝履行偿还借款本息义务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其他事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六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处分抵押物的行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财产,或依法提前处理抵押物。

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二、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

第十一条 孳息收取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不能按时清偿,甲方因此主张抵押权,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

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_____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一、当出现本合同

第十条规定的任何单项或多项情况,抵押权可经下列方式实现:

1.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 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有权优先受偿。其价款超过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条 抵押权消灭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消灭。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_____或诉讼。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争议解决。见本合同

第十九条。

第十五条 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经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条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自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

第十六条 关于立约人的说明抵押权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编码:抵押人:住所: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电话:编码:

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_____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签订鉴于(即借款人)申请向甲方借款 整(大写),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借款,甲方和借款人为此签定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_____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

第十八条 抵押物

一、名称:

二、数量或面积:

三、购入价:

四、评估价及抵押率:

五、处所:

六、使用期限: 至

七、权属来源:

八、权属证明: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二者择一):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

一、 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

第二十条 补充条款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贷款人有权通过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 各持一份。甲方: (公章)有权签字人:乙方(签字):合同签署日期

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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