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版
2024-08-23 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版5篇。
随着时代发展和不断进步,我们对合同的使用已经很熟悉。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物业服务合同版”是由小编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希望这些资料可以对你的工作和学习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物业服务合同版 篇1
《条例》对于物业管理方式仅推行了“市场型专业化管理模式”,即单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区大都以《条例》为基础,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现有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下,关于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合同混合了委托、雇佣、保管等法律关系,虽然《条例》中21次提及“物业服务合同”,但并没有对合同的订立、效力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笔者认为,从适用性的角度出发,只能将条例规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扩大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视为业主委托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一)承担主体
就主体而言,各省、市、自治区大致都以某时间节点为限,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建设单位转移给业主。例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以竣工后出售或交付物业买受人为时间节点《威海市实施办法》则规定以业主入住为时间节点。
(二)计算标准
《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以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为标准。在单价一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费用的高低与房屋面积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对于物业服务费用争议的解决至关重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故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一致。然而当房屋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时,物业服务合同又该如何履行?此时的物业服务费用怎样计算才公平合理?
物业服务合同版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于20__年8月3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20__年8月3日该《合同》自动解除,各方无需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合同》的解除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费用结算
1.双方同意于20__年8月3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__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
等额的有效发票。
2.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版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____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工作总结之家 DG15.com)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装修管理;
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____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____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____区域的实际情况和____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____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183;平方米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物业服务合同版 篇5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座
4.污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个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个
8.配电室:_________个
9.水泵:_________个
10.热交换站:_________ 个
11.空调冷却塔:_________ 个
12.煤气调压站:_________ 个
13、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6.道路灯:_________ 盏
17.庭院灯:_________盏
18.电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线系统:_________个
20.消防水池:_________个
21.信报房(箱):_________个
22.中央监控系统:_________个
23.消防箱:_________个
24.设备层:_________ 平方米
25.人防层:_________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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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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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双方就甲方使用乙方场地安装楼宇电视视频广告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乙方场地位置及电视广告机安装数量
液晶电视广告机安装点:______合计装机数量______台,尺寸:______寸。甲方在乙方所管理的上述楼宇内的电梯大厅安装液晶电视广告机,共______台,尺寸:______寸。在合同期内,甲方拥有在上述楼宇的独家电视广告播放权,乙方不能再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同。
二、合作期限场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使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租赁期满后甲方如需续约(在同等条件下)将拥有优先权。
三、电视广告机播放时间每天______点至______点,全年不停播。
四、电视广告机场地安置使用管理费双方协议书签定后,在使用期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台广告机________年的场地使用管理费(含电费)共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元),以后在每年使用期到期后30天内支付下________年场地使用管理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电视广告机由甲方投入并归甲方所有,负责安装拆动、使用和维护。
2、甲方所播放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工商广告管理法,禁止播出反动、淫秽、不雅及有损乙方企业利益、形象的广告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甲方负全责。
3、甲方人员维护电视广告机时,须向乙方出示可以证明为甲方人员的身份证明,并由乙方备案。
4、甲方对电视广告机进行安装及维护时,应在白天工作时间进行,要文明施工,不能损坏乙方电梯口外墙及其他设施,如因安装施工时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5、合作期间,乙方如需在其他场地的甲方电视广告机上发布广告,将拥有折上折的价格优惠。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支付所有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场地管理费发票。
2、提供安装电视广告机所需的场地及用电(由乙方将_________插座接到安装广告机位置),配合甲方安装及维护电视广告机。
3、如非甲方的原因,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拆动电视广告机及终止电视广告机的播放。
4、当甲方维护人员对机器进行维护时,乙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管,并有权要求维护人员出示身份证明,对无法证明为甲方维护人员者,乙方有权利和义务阻止其拆动电视广告机。
5、乙方须将电视广告机视同本单位的物业来保护和管理,有义务在甲方设备受损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调查受损原因。乙方不承担电视广告机损坏、遗失的赔偿责任。
七、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使场地无法继续使用的,双方可解除合同,但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缴交的未使用租期租金。
八、其他
1、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取消合同,如果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确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项,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再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2)
第二十九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其他条款
物业服务合同(篇3)
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登记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类型:。坐落位臵: 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甲方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臵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按照 级标准提供服务。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为: 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业: 元/平方米/月。
2、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第七条 业主应当按 [半年]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 ;若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业主每月五日前交纳。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九条 车位场地占用及清洁维护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 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1、停车场属于开发商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按露天停车场车位 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缴纳车位场地占用及清洁维护费。
2、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臵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停车场车位 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场地清洁维护费。
3、乙方按上述标准收取的费用,不承担业主或使用人的人身、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险与保管责任,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乙方保管的,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按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 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甲方若不按规定的时间缴纳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
第七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2、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监督权。
3、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4、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5、在乙方办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臵为。
6、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7、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8、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9、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0、对由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义务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收取(或代收)的费用。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建议、禁止使用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八部分 合同终止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七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 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八条 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收取(或代收)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费用总额每日一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当按 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 属于以下情况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或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所致的损害。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乙方已经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的。5 因业主、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相邻权纠纷或乙方之外的当事人故意、过失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完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必备的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因情况紧急需抢救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法生命财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如撬门、撬窗等紧急避险行为,给相关业主造成损失的。9 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损害、毁灭。10 无法避免的燃料、材料、供水、电力的短缺。乙方正常履行管理职责,但由于部分业主拒绝履行包括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在内的相应义务,而导致了物业服务费入不敷出,项目物业管理工作无以为继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退出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而且毋需承担任何赔偿及违约责任。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甲方、业主及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13 物业管理所无法控制的其他一切原因。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2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一部分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二十八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第三十一条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
房地产开发单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座落位置:幢单元室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根据需要,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计划;
每半年(不得低于一次)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
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如未被业主、业主大会续聘,自本协议终止起日内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遵守本物业的《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使用守则》;
依据开发商与甲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建筑智能系统、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邮政信箱、娱乐设施、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共用设施设备保洁;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四、安全防范
内容
(1)门岗值班;
(2)物业管理区域内巡视;
(3)公共报警监控;
物业服务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系怡景国际新城一期工程三组团地下_____号停车位(属于____类车位)承租人
地址: 电话:
乙方:毕节地区众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毕节市麻园路东园小区内
电话:总公司0857—8310668 管理处0857—8270686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受毕节市升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对怡景国际新城一期工程三组团地下停车场进行整体的前期物业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该项物业管理服务由业主委员会确认。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
1、水费、电费、取暖费;
2、停泊车辆看护费;
3、管理人员及保安、保洁人员工资;
4、卫生费、服装费;
5、税收;
6、停车场内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
7、其它与本项物业管理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管理服务事项:
1、 乙方管理人员24小时对停车场进行管理服务,保障进出道路畅通、不堵塞。
2、 乙方管理人员对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修维护,保障停车场内设备正常工作。
3、 保洁人员对停车场进行定时清洗和清扫,保障停车场内卫生、整洁。
4、 保安24小时值班,保证该停车位停放车辆不被撬、被撞,如被撬,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公安机关直至法院判决赔偿,但车内车体外物品不在赔偿范围。如现金、手机、电脑等。如该停车位停放车辆被撞,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无责任人的,物管公司负责修复。
三、物业管理费的收取
1、 物业管理费按A类车位:每车位45元/月;B类车位:每车位40元/月;C类车位:每车位30元/月;D类车位:每车位20元/月。
2、 甲方选择如下第____种方式按时间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1)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开始之日起____日内交纳,乙方不再另行通;
(2)按年度支付,在每年度开始之日起____日内交纳,乙方不再另行通知。
3、 实行先交物业管理费后停放车辆接受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②、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
③、有权向有关权力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④、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⑤、遵守《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 车辆使用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占用或损坏停车场的各项设施设备
②、随意倾倒垃圾、丢弃垃圾或杂物
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枪药、排放有害物质
④、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⑤、停放车辆占道、压线和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
3、车辆进出入停车场时,车速不得超过五公里/每小时,车辆进场停妥后,必须做到:拉紧手制、熄灯、熄火、带走车体以外一切物品及现金、锁好车门、车窗及后备箱。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定
②、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对业主和车位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③、对车位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车辆使用人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④、有权向业主或车位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有偿服务费
⑥、虚心听取业主和车位使用人的意见,接受业主和车位使用人的监督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除继续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外,还需按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直至服务管理费交纳完毕。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的管理目标或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 甲方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后,乙方不按规定搞好服务导致甲方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六、本协议在执行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处理。
七、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有关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协商、协调未果,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期限为___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需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三十日前由乙方提出书面意见,经甲方同意后续签协议。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此协议自双方签订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优选13篇
生日祝福语网编辑精心整理为大家带来最新的“物业服务合同”。随着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完善,合同的地位十分重要。因此合同签订的环节变得越来越重要。我们感谢您的阅读和收藏也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圈!
物业服务合同【篇1】
甲方:重庆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维护本小区内的交通秩序,规范车库车辆的停放,确保业主车辆的安全。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建立、健全本车库车位业主资料及停放车辆的档案资料;
2、制定本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3、制止违反本车库管理及危害车库设施、设备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收取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5、规范车库停车,制止乱停乱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6、配合车位产权人之间,与第三方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协调;
7、经授权积极配合对车库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停放车辆信息:车位产权人自有车辆,及租赁车位使用人如实申报车辆信息,填写车辆信息卡。如有变动,及时向管理处变更。
2、监督甲方的车辆管理服务工作,就车辆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车库内所有设施设备归全体车位所有人所有,爱护设施设备。严格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库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依据本合同按时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
5、配合物业公司对车库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车库物业管理服务
1、车库卫生整洁,引导车辆停放有序;
2、公用设施、设备配套运行使用正常,确保无事故隐患,日常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
3、停车场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序;
4、消防设施配置的日常管理,运行正常,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确保畅通,制定有效的消防应急方案;
5、车库实行24小时监控和不定时巡查值班制度;
6、实行一卡一车,无停车卡车辆禁止进入;
7、承担车库设施设备单次单项200元以内的日常维修费用;
第三条: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禁止占用他人车位,按规范停车,不得对他人车位使用造成阻碍,不得在禁止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2、限止超高超宽车辆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不得练车、修车、冲洗车辆。如有滴、漏现象必须及时清理;
4、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库内停放;
5、禁止将车位改作他用;
6、严禁在车库动火;
7、禁止在车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
第四条: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
停车管理物业服务费:60元/月;按季收取,每季度第一个月10前到物业管理处缴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的处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目标的,乙方有权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达到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但不得拒缴物业管理费。
2、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违规收费,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不按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按日千分之三承担滞纳金。
4、乙方停放车辆后必须锁好车辆,带离车内财物,并检查车辆状态,由于滴、漏、电路等车辆本身原因原因造成的车辆毁损,以及第三人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为维护业主、公众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协助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如发现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的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同本物业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期间。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主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重庆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2】
第一章 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负责开发建设的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镇路
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铺平方米,停车场。
第二条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用“招标”、“协议”方式,选聘乙方对本物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条本物业在未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服务质量。
1、建筑物主体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绿化、环境卫生管理。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公共场地保洁率95%。
4、车辆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
第五条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一)日常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电梯”、“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外墙排水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按国家《物业管理条 例》(以下简称《条 例》)第四十五条 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按合同的约定,来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
4、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5、绿化与建筑小品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园林小品”。
服务质量: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场地保洁率95%,垃圾日产日清。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行车线路标志明显。
8、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岗亭24小时值班。
(二)定期服务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粪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统一次;
5、2年 清洗建筑物外立面一次;
6、6个月 检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检修电梯一次;
8、** 检修发电机一次;
9、** 检修中央空调一次;
10、每月 检修消防设施、设备;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垃圾日产日清。
(三)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服务质量:收集整理,装订规范,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务事项
第六条乙方在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
第七条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应当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物业装饰装修协议。乙方可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元。物业装饰装修完毕,如未发现有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未违反“物业装饰装修协议”的,乙方应在 30日内将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八条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物业服务合同【篇3】
甲方:**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宗旨及原则
为加强和保证**区人民医院安全防范、保洁质量及维护水电路的正常使用,经双方友好 ,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医院安保、保洁、洗涤、水电路日常维护工作委托乙方管理,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保洁(人员随科室投入使用而逐步增加,费用和前面的相同)
a、门诊大楼(9层):大厅、急诊科、输液室、办公室、报告厅、通道、电梯;
b、医技综合楼(5层):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
c、外科大楼:内儿科、妇产科、外一科、外二科、及icu、手术室;
d、医院的外围环境:车场、走廊;公厕卫生;
e、洗涤房:床单、被套、医务人员、手术室服装的洗涤。
(注:各幢楼房外墙清洁等高空作业不在服务范围内,若需清洁,费用另计)。
2、安保服务:整个医院的安全防范及兼管氧气房的正常使用。
3、水电服务:水电路的日常维护及电梯的日常管理(不含材料更换费)。第三条 人员配置
1、和谐卫士:5人,其中2人兼管电梯和氧气房;
2、水电技工:1人;
3、保洁(洗涤)人员:10人;
(注:人员随工作量增加而增加,具体事项双方共同协商)
第四条 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安、保洁、水电服务费;
2、负责支付保洁人员工作服装及水、电、保洁消耗品的费用;
3、无偿为乙方提供保安住房及保洁用水、用电;
4、对乙方服务应随时监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改进和完善,达到质量标准;
5、教育有关人员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甲方良好环境,爱护院内公共设施;
6、为乙方提供办公(或仓库)用房1间,在各科室、各服务点,提供必要的工具存放处;
7、负责协调和明确保安、保洁的工作职责;合理调整手术室、急诊科、icu、洗涤房保洁员的上下班时间;
8、积极采纳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妥善处理有关投诉,为乙方提出合理化管理服务建议和意见;
9、负责处理非乙方因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0、有主管人员协助乙方做好保安、保洁、水电等医院后勤服务工作;
11、对乙方配置服务人员不满意的可提出更换意见;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水、电、保洁消耗品的订购,其采购流程(双方协商约定)按规定运作;
3、对工作时间及人员安排可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保证承包项目的服务质量,接受甲方的监察、指导;
4、保证按时发放人员工资;
5、管理人员每天到现场管理,业务上随时与甲方各科室主管领导交流和沟通;
6、认真完成承包范围内规定的工作项目,确保质量及安全防范;
7、乙方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主管保洁负责人的监察指导,并按甲方安全管理要求、保洁标准进行各项工作;
9、乙方派出一名主管及一名消耗品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质量检查、紧急情况的处理;
10、乙方教育工作人员爱护甲方建筑物及室内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在工作期间拾到任何物品第一时间寻找失主或及时交甲方管理人员,通过失物招领归还失主;
11、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12、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工作,在工作中发现的工伤,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合理向甲方申请配备保洁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日用品等;
1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对甲方财产物资进行妥善保管、使用,对故意损坏、遗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服务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承包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于次月5日(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提前)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承包服务费**元整,在合同最后一个月结清所有合同余款(**元)。
第六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年,自20xx年9月10日至20xx年9月9日。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2、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因保洁、保安、水电工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经期限整改达不到标准,甲方可以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期一周,按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服务,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3‰违约金。
第九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区人民医院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及财务预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物业服务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聘请乙方负责甲方碧水花城销售中心、样板房秩序维护、客户车辆停放引导、消防安全防范、清洁卫生、岗位形象的展示等服务,为甲方创造良好、有序的工作环境,提供热情、周到购房服务,感受乙方物业服务质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物业服务内容
1、物业服务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⑴、公共秩序维护,包括安全巡视、形象岗执勤、户车辆停放引导,保证通道畅通,制止乱停乱放。
⑵、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⑶、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负责对室内外消防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⑷、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具体内容。
⑸、提供销售中心室内、室外清洁服务、样板房室内及通道保洁,保证整洁无异味。
⑹、对销售中心室内室外绿化植物进行浇水、修剪、施肥等日常养护。
⑺、对销售中心、样板房水电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材料费用用甲方负责)。
第二条服务期限
1、物业服务期限暂定壹年,自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签,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第三条物业服务费用
1、在合同期内按照甲方要求的人员配置进行服务,人员工资及其他服务费用合计:________元,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费用。
2、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包括人工费、物业公司管理费、保洁费用。
3、根据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约定人员配置和服务项目之外新增服务项目或人员,由甲方按另行支付费用。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⑴、有权对乙方派驻的保安、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提出建议和督促。
⑵、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员工。
⑶、甲方如需增加合同以外的各项或临时的保安或保洁服务,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乙方负责增加人员(经甲方确认)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按每人每天60元支付乙方。
⑷、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⑸、负责为乙方的物业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⑹、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⑴、根据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⑵、接受甲方对物业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监督。
⑶、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⑷、乙方派驻的人员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缺岗的,乙方需及时补齐人员。
⑸、乙方可根据考勤制度安排工作人员调休,但应考虑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安排。
⑹、乙方派驻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定期对派驻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升人员素质。
⑺、对水电设备出现的故障,如需更换材料的,须及时告知甲方购买。
⑻、保持与甲方及时沟通,处理服务质量的投诉,并做好回访工作;投诉事件的回访应在3天内进行。
⑼、有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1、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书送达乙方,乙方继续服务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直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或任一方提前一个月出终止合同时止。甲方也应继续交纳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非印刷体经协商约定的内容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自约定载明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5】
1、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的内容。
2、合同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1)业主,是指不动产登记薄上记载的所有权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共有部份,包括全体业主共有部份和相关业主共有部份。全体业主共有部份,是指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化、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 、 、 、 等。相关业主共有部份,是指一幢建设物内部,由该幢建设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 、 、 等部位以及该幢建设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件信箱、避雷装置、 、 、 、 、等设施设备。
(4) 公共区域,是指一幢建设无内部,由整幢建设物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建设物外,建设区划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区域。
(5) 专有部份,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部份的物业部位。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 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 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4、所指建设区划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当建筑区域内
(整体、单体),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设面积比例小于60%的,以住宅
物业计: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设面积比例大于60%的,所占比例最大
的物业类型计。
5、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 明书、证明文件。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北路高新商贸中心A幢3楼321号 公司联系电话:028—82448251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的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域)基本情况:
建筑区域名称:郫县红光镇xxxx小区 建筑区域类型:住宅(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物业服务合同【篇6】
委托人: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管理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服务内容:
1、管理范围。……委托乙方全权管理。……不得针对停放车辆收取任何费用。
。
3、环境卫生管理。乙方负责……的共用部位清洁卫生的整理,并达到相关要求。
停放车辆及人员安全。乙方应爱护管理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并进行日常维护监管,保证正常运行。
5、配合甲方搞好市场建设及一切创建评优活动。
二、人员配备及服务费标准
1、甲乙双方充分考虑了……的工作量,商定: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定员2人共计15人,进行人员配臵并执行,做到每天24小时轮流值守。
进行计算,由甲方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
养老、工伤、医疗、丧葬、抚恤等由乙方负责,一律与甲方无关。
4、甲方支付乙方已拨费用总额的15﹪作为税金及人员管理费用分月随服务费用一同支付。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指定和调整……点管理的具体范围。
②不定期检查乙方管理服务事项的履行情况,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拒绝、阻扰。
③因乙方原因未充分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④制止乙方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对停放车辆、人员的收费行为(如有)。
2、甲方义务。
①甲方在每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每月应付费用。
②甲方负责所有……的水电、设备维修及日用耗材的供给、维护等费用。
③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①对管理范围的车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②按照实际履行的管理服务事项索取服务费。
③反映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④合同履行期间,可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义务。
①负责……的一切安全管理,事故、纠纷的处理,包括夜间巡逻、守护,但不得违法违规。
②负责人员的素质、技能等培训工作,指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能力的人员上岗。
③负责……的看护和清洁卫生的打扫。政府职能部门(……等)统一要求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达标,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④和辖区的派出所联防联动,联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各项治理防范措施,建立市场与管片警“110”报警系统,集中整治市场及周边治安环境,降低治安案件发案率,保护广大入住商家人身财产安全。
⑤因乙方人员故意、擅离职守、服务不到位等原因,给甲方或停放车辆、人员造成损失的,应照价予以赔偿。
⑥乙方与派驻……及管理场所的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负责承担他们的工资、养老、工伤、医疗、丧葬、抚恤等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物业管理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经营户并于每月底上缴甲方,不得截留。乙方须完成本年度物管费90℅的收取工作,若未完成,甲方将在本年度……的管理服务费中扣减乙方两个月的服务费。
五、乙方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得转委托。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按月书面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间为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若因政策调整,甲方不再管理上述……或其他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可抗因素出现,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只能索取已实际履行服务的应得报酬,不得要求其他赔偿。
七、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1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7】
答辩人:xxxx
地址:xxxx
电话:xxxx
答辩人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起诉状所述“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这与事实不符,答辩人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事实是这样的:
原告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合同第1页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中明确写明“根据本协议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合同第3页第二条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做了解释,包括楼梯间和绿地。而本人所居住的xx花园x号楼南面的公共绿地已成天然的停车场(照片为证),经多次想物管反应,未果。其次,本人所居住的x单元,从上至下多处楼梯间墙面损坏(照片为证),尤其本人居住的x楼,门前墙壁毁坏严重,已有2年多的时间,期间数次向物管反映,未果。以上事实表明,本小区物管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而不是“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
2、事实并非原告起诉状所述“经催要未果”。今年,在原告起诉前曾上门要过物业管理费,前后一共3次,有两次有同一负责人在场(据了解是x主任),从第1次物管上门收费从起,本人及家人就向其反映四条同样的问题,
一是门口的楼梯间两年多无人维修;
二是车库门前不时有汽车甚至是非小区业主的外地牌照汽车乱停乱放,多次是本人停在花钱购置的车库的汽车不能出库,耽误本人及家人的时间;
三是本人车库门前卫生状况太差,杂草丛生,无人问津;四是车库门前有相邻饭店私搭乱建的出烟通道损坏,夏天恶臭严重,不能靠近。来访的物管人员也做了记录,本人要求原告当庭提供访谈记录。本人清楚的记得,第3次物管到访后,本人明确表明,只要解决上述问题,本人立刻缴费。但时隔1个多月,物管没有任何答复,连起码的举手之劳拔草也没有兑现,足以表明物管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起诉状所说的“经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此外,在毫无沟通的前提下,一纸诉状将本人告至法院,本人及家人极不不赞成物管的这种做法,保留提出异议的权利。
3、对于xx物业的管理水平和资质,本人提出疑义。理由如下:
一,每次,本人遇到汽车停在车库不得出去的情况,均会找到值班保安,遇到素质差的保安,答复“汽车出不来,我也没办法啊,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车”;有时“幸运”,碰见素质高的值班保安,责任心强,但也只能到楼下叫喊“谁家的车”种种,并不能快速解决问题。随后,本人也向保安建议,要在门口进行出入车辆登记,起码记录车牌号以及车辆归属业主的住址、电话。可至今,“无主车”的事件还是时有发生。
二,就是眼前是事情了。本应诉通知书等文件的快递上,居然写错了业主的电话号码。这对于“做最有潜力的物业管理企业”的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差距太大。本次快递上的邮戳是8月15日,时逢全家人出去旅游,8月12号下午出发,直至21日(周日)晚11时才到家。昨天,也就是22日中午11时20分左右,法院x法官上门说找业主,请下午2点30分在法院东门口等。直至昨天下午2点30分,本人才看见通知书,试问,如果本人旅游回来再晚两天,贵方如何通知!为便于管理,物管应该对业主的资料有起码的了解、收集、掌握、存档,以便及时通知业主有关事项,而且,物业管理合同上,物管公司的义务里也明确写明“建立健全的物管管理档案资料”。
三,在物管第3次上门收费之后的一个深夜我家被盗,经济和精神都受到较大损失,感觉住在这个小区不安全,随后便在xxx派出所报了案。同时找到物管想看监控,帮助公安破案,物管说监控不带红外线功能,夜间不起作用,还说正在和开发商交涉,请问1个多月过去了,有结果没有。四,小区里大多数面朝西的门面房都开了后门,直接影响小区的安全,还有小区乱停车的问题,请问物管作何解释。合同第4页,对物管的服务质量,包括房屋外观、环境卫生、绿化、车辆停放秩序等有明确的要求,请问,物管做的如何。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我们不是只有交钱的义务,也有享受服务的权利,不谈优质服务,起码是合同规定的;物管不是只有收费的权利,也有按合同履行服务的义务。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要求原告xxxx县物业管理公司撤销将本人列为被告,同时对本人曾三次向上门收费物管人员提出的要求做出答复。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x
xx年xx月xx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8】
甲方,
乙方(业主),
单元房号,
身份证号码,
商铺编号,
建筑面积,
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位 置, 南宁市五象新区东风南路西侧 ;
建筑面积,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消防等项目进行维护、服务和管理。
2、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甲方可聘请专业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7、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8、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行为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9、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
10、向乙方提供房屋专有部位、专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负责共用物业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消防安全责任。
1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车辆实行交通管理。
13、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商业网点提供服务和管理。
14、本协议终止时,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
4、依据本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收费标准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造成损坏、损失,负责赔偿。
7、乙方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8、转让房屋时,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9、乙方如将其房屋以某种方式给他人使用,则应约定物业使用人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规定,乙方对其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在出租物业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登记备案,向甲方递交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备案,告知承租方遵守本协议,并对承租方违反本协议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消防、环保、装修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11、承担使用或租用物业的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责任。
12、如因业主或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致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业主或使用人所受伤害为他人所致,则应直接向致害人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委托并协助甲方按政府部门公布的有偿收费标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道路或其他非规划停车场地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三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户外墙面、楼梯间、公共走廊通道、园建、园林、水景池、共用设施设备房等。
第四条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养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公共供电线路、照明、
消防设施、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绿地、道路、沟渠、池、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备设施使用
的房屋等。
第五条 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1、 每日对公共区域进行环境卫生的保洁;
2、 每日收集、清运公共区域的垃圾;
3、 共用水景池定期清洗;
4、 定期进行除四害工作。
第六条 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
1、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的公共秩序;
2、 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
1、 保持共用道路畅通;
2、 制止小区内违章停车。
第八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详见收楼时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九条 物业环境和共用房屋外观,
1、 保持整洁、定期清洗外墙;
2、 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
3、 主要路口设路标,各项物业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4、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条 设备运行,
1、 定期保养各类共用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2、 水电设备每日巡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
1、物业区域内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定期清洗;
2、每日收集、清运垃圾(不包括处理);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
4、共用生活水池每季度清洗1次,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每月进行三次灭虫除四害。
第十三条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定期施肥、修剪、浇灌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3、保持绿化植物生长良好;
4、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第十四条 公共区域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主要道路、街道交通标志齐全、规范,有明显的车辆行走、停放标志;
2、对进出物业区域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维护区内道路畅通;
3、劝喻违章违规停车。
第十五条 公共区域安全防范,
1、物业区域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站岗值勤;
2、重点部位和区域定时巡查,监控中心实施24小时监控;
3、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维护保障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拟定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 房屋装饰装修,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不定时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或发展商收楼通知书通知的收楼之日(二者以日期较前者为准)起计收,收楼当天预收六个月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时间,物业服务费按月结算,交费时间为每月的5日前缴交当月物业服务费。
第十九条 本物业服务费计算面积按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由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专有部分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改造、有线电视等费用及楼宇内公共水电分摊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1、 联排别墅、高层住宅与商铺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建设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签字,
业主(物业买受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物业服务合同【篇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市______小区(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小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代表本小区全体业主与乙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园区______大道27号
总占地面积约11.63万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1.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2.64 万平方米,计1883套;会所约530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998.79平方米,地下车库约6.17万平方米(1995个车位,其中人防车位369个)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暂定1年,自20____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物业管理圈。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服务良好,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本小区内设立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合同要求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服务工作。人员配置达到附件1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委托乙方物业服务范围、内容。
乙方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其受益人为本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物业服务公司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其受益人为本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本小区房屋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地下车库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大中修、更新、改造等除外);
(二)包括但不限于本小区公共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标示牌、公告栏、建筑小品、景观水系、公共健身设施、运动设施、围墙等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大中修、更新、改造等除外);
(三)本小区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共用的公共走廊、楼梯、公共卫生间、业主公共活动室、公共车库、车棚、房屋建筑物墙面等共用部位,区内道路、广场、绿化带、水景、篮球场等公共场所、雨、污水井、沟渠、文娱器材、建筑小品、信报箱、宣传栏等公共设施的清洁卫生及区内垃圾的收集、清运等。(业主专用部分清洁除外)
(四)本小区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本小区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区内安全巡视、门岗执勤、消控室值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维修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演练、安全紧急情况处置等;
(六)本小区内及大门出入口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本小区内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本小区业主装修管理;
(九)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本小区公共用水用电费用的代收代缴;
(十一)本小区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及业主公共活动室的日常管理;
(十二)协助业主委员会做好其他本小区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应全权负责本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不得将服务工作转包,分包。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物业服务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分包给专业公司进行负责。但乙方须对分包的专项服务向甲方及全体业主负责。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本合同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
第六条物业服务用房的管理与使用
本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约998.79平方米,其中约569平方米(小区1号楼102室、8号楼101室),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网络等费用,由乙方缴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房屋改变用途及借于他人使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将使用权归还给甲方。其他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由甲方决定,乙方协助管理。
第七条在委托物业管理阶段,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
1.住宅:1.5元/月/平方米(不含电梯维护保养、检测费,公摊水电费)。住宅业主房屋空置期间物业公共服务费,按上述标准百分之七十收取。
2.会所:3元/月/平方米(不含电梯维护保养、检测费,公摊水电费)。
3.地下车位物业服务费:30元/月/个(含车位清洁、设施日常维修、车库公共水电能耗等费用)。
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由物业服务公司直接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每次收取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的费用。
第八条本小区内人防车位租金,地面车位租金,利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经营等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中公共经营费用由使用人直接向甲方缴纳。甲方也可以委托乙方向业主或者使用人代为收取。具体由甲方根据实际决定。
第九条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包含以下等方面的支出:
1、乙方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费用;
2、本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维护保养费用;
3、本小区清洁卫生费用;
4、本小区绿化养护费用;
5、本小区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项目管理处办公费用;
7、乙方物业服务工具材料费用;
8、本小区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0、本小区业主社区文化活动费;
11、本小区公共用水用电费用;
12、乙方投入本小区服务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3、乙方物业服务人员服装及劳保用品费用;
14、乙方企业管理费用以及本项目财务费用;
15、乙方因本小区收费缴纳的法定税费以及合理利润。
16、甲方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乙方收取费用进行审计产生的费用。
17、甲方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服务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产生的费用。
18、乙方因本小区物业服务产生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不计入物业服务支出。
第十条财务审计及第三方满意度调查。
1、双方约定每年度由甲方聘请财务审计专业机构对乙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包含在乙方报价收取的服务费用之中,由乙方支付。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双方约定每年度由甲方聘请第三方对乙方物业服务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聘请第三方的费用,包含在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之中,由乙方支付。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满意度调查,聘请第三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上述费用年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万元,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派驻的本小区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能胜任本项目管理工作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更换项目经理。更换的项目经理资格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要求,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贰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宿迁市恒大绿洲小区业主委员会,开户行: ,账号: )。
2、乙方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拒绝与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3、乙方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或单方中止合同,除承担相关责任外,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4、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将履约保证金用于下列情况之一:
(1)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或者小区业主房屋及资产等损失赔偿;
(2)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甲方需要委托或者已经委托第三人履行工作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3)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扣款费用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甲方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乙方收取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产生的费用。
(5)甲方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服务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产生的费用。
5、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时,乙方应当自支付费用的不足部分。
6、本合同至期限届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事由,必须提前解除、终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被解除、终止后30日内,乙方凭本项目(甲方、乙方、新服务方)三房移交材料至甲方处办理退付手续。如果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或不予甲方,新服务方办理移交手续,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十三条乙方对本小区的共用设施、共用部位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因管理需要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利用本小区的共用设施、共用部位进行经营或者设置广告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相关经营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允许他人擅自利用本小区的共用设施、共用部位进行经营或者设置广告。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检查与考核
对乙方服务的检查和考核,甲方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
1、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内容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发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附件要求的。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进行扣款。扣款费用直接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服务过程中,小区业主及使用人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业主向甲方反映发现的问题,经甲方核实后纳入甲方对乙方的检查考核。
第十五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本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物业移交
本合同开始前,乙方应与甲方办理接管移交手续,本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者乙方中途退出的,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十日内,向甲方或者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综合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业主名册;
(五)房屋勘测成果报告;
(六)物业管理用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资料;
(七)物业管理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资料;
(八)物业服务企业建档保存的物业改造、维修、养护资料;
(九)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相关资料,预收的各项物业费用交纳记录等资料;
(十)物业管理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1、依据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管理公共制度》等文件,并在小区内向业主及使用人明示。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考评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4、委托乙方负责对小区公共部位使用进行监督。
5、审定乙方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6、当业主不按规定缴纳应交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交。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社区文化活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拥有对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指导、要求乙方达到服务标准、制止乙方危害业主权益的行为、审定乙方重大管理措施等权利。有权对乙方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有偿服务进行监督,并制止乙方乱收费、不合理收费等行为。
9、有权根据物业委托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有权要求乙方即时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并加收20%管理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根据合同约定及考评结果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违约费用。
11、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做好本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在本小区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按合同要求配置相关人员,保证各岗位人员均有相关专业的合格上岗证书及其证书的有效性。
2、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乙方有权制订各项经营管理办法、内部规章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在合同期内盈亏自负,但不得损害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3、负责编制本小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律法规、本合同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文件,制定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并有权对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需提前报甲方审核同意,否则无效。
5、接受甲方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6、建立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
9、乙方管理期间有责任对该物业工程和日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10、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季度及年度报告以及提供相关资料。
11、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享有承担的其他权利和责任。
第十九条考核
对服务单位的考核采取甲方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如若乙方管理人员不及时签字或拒绝签字确认,甲方一律视为乙方默认甲方的考核评分。
考核甲方每季度组织不低于1次,如乙方连续2次考核不及格或者一个年度有3次考核不及格(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则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2.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达不到本合同以及附件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内容,而造成的管理不善或重大过失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2、乙方服务管理不当被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年度达到3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将全部物业管理业务转包他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有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单项业务外包他人的;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擅自改变、占用公共设施、公共部位的;擅自利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进行经营的等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乙方需停止损害,赔偿损失,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5、甲方违反本合同以及附件的约定,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提供物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不按规定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的,并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和不可抗力
1、为维护公众、甲方、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2、由于地震、风灾、水灾、火灾、战争,本项目不能完成或者不能使用,或其它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责任时,该方应立即用传真或其它迅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该不可抗力事故详情的书面报告及不能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在不可抗力事故期内应自动相应延期履行,且双方不被视为违约,惟受影响一方应尽一切努力来终止或减少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按不可抗力事故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全部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消失,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本合同,否则作违约论。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3、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可于合同期间或期满后向第三方透露由对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规约、制度、业主身份信息、联系电话或任何一方因本合同获得的经营状况及其他商业资料,除非事先获得对方书面同意。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7、本合同组成:1、本合同及附件;2、甲方的招标文件;3、乙方的投标文件。
8、本合同正本共页,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10】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及其相关活动。
二、订立本合同前,当事人双方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三、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当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四、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当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合同不得翻印。
甲方:_______业主委员会主任
联系电话:_______
住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住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
企业资质证号: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篇11】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多层¨、小高层¨、别墅¨
坐落位置: (项目名称) 栋 单元 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
项目进行维修、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 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范围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按照《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等级标准》里的一级服务标准向业主提供有偿服务;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至少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与甲方提供的服务等级标准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4、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
6、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与甲方提供服务等级标准相适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8、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10、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1、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2、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发电机组、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远程抄表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楼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楼梯、大厅、电梯间、公用卫生间、楼宇外墙等部位环境卫生管理;
2、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中央水体、花园、公共停车场、公共娱乐地方等所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3、生活废弃物的清运。
四、秩序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秩序协管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巡逻制度,定时定路线巡逻;
(3)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4)消防管理服务,即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2、责任
(1)选聘秩序协管员,并实施培训、管理;健全、落实各项 治安服务管理制度。
(2)减少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内容
(1)小区的机动车停放与出入实行统一管理。
(2)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2、责任
(1)保证小区的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
(2)规范小区的停车管理,统一管理,为业主提供安全、 有序的服务。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玻璃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帖、乱涂乱画、乱悬挂、公共设施及通道无随意占用现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及时劝告、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丝等用不锈钢材料、无锈蚀,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
2、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应设有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3、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小区内道路、停车场完好率在90%以上,道路畅通无损坏,平坦整洁;排水畅通,无随意占道改变使用功能;
2、路灯、楼道灯管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3、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
1、楼宇的公共部位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扶手无尘、清洁率99%以上;
2、小区内的道路完好,无积水、泥沙、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无损;
3、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
4、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
5、实行定期消毒,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五、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适时组织浇灌、施肥、松土,预防病虫害,绿化完好率在95%以上;
3、根据树木品种种科和生长情况,即使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提示牌,提示人们爱护绿化。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小区内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管理。
七、治安协助
小区治安案件年发案率在2%以下。
八、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无因管理不善而引起的重大火灾,小区火灾年发生率在1%以下。
九、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9%以上。
2、小修
(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十五分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十、业主满意程度,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服务费收取标准:
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元,
小高层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元,
别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元。
2、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原收费标准的100%收取。
3、乙方不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将收取5‰的违约金。
4、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交纳。
5、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6、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五条 电梯费的收取,每月每户 元。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按政府相关文件收取。
第七条 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按政府有关批文执行。
第八条 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收取
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收取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批文执行。
第九条 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乙方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到达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用甲方未到达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甲方将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8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篇12】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制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示范文本内容如下:
一、物业服务合同
1. 书名: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 合同编号:
3. 合同签订时间:
4. 服务范围:
5. 服务内容:
6. 服务标准:
7. 服务费用:
8. 支付方式:
9. 违约责任:
10. 其他约定事项:
二、物业服务人员
1. 物业服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三、物业服务设施
1. 物业服务设施的位置、数量、类型、规格、型号等。
2. 物业服务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责任。
3. 物业服务设施的收费情况。
四、物业服务安全
1. 物业服务安全的范围、标准和要求。
2. 物业服务人员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3. 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其他事项
1.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六、本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 终止条件:
(1) 合同期限届满;
(2) 物业服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3) 物业服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
(4) 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5) 其他应当终止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2. 终止方式:
(1) 本合同期限届满;
(2) 合同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发生;
(3) 物业服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4) 物业服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
(5) 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6) 其他应当终止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3. 解除条件:
(1) 合同期限届满;
(2) 本合同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
(3) 物业服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4) 物业服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
(5) 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6) 其他应当解除本合同的情形。
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结束之日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投诉处理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合同如有变更,应当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上是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具体细节以实际合同为准。
物业服务合同【篇13】
甲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间方):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丙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图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别:普通住宅公寓办公楼门面。
1.甲方确认乙方介绍了甲方的财产,甲方与丙方签署了租赁意向书,并同时向甲方支付了______的押金,并确定了租赁开始日期和租赁期限。持续时间。
2.甲方与丙方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乙方未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应按其月租金报价的五倍赔偿乙方。
3.本协议的缔结,其效力的解释,履行和解决争端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执行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谈判解决。如果谈判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法律部门提起诉讼。
4.该协议一式三份,三个当事方各持有一个。由三方签署,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已完全理解上述规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已完全理解上述规定)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已完全理解上述规定)
________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热门11篇
随着法律环境变得越来越好,合同也越来越重要了。你知道怎么拟制规范的合同吗?本篇文章将为您详细讲解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方方面面,分享给他人也是与大家分享快乐的好方式!
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 篇2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以下是该示范文本的简要说明:
1. 合同编号:见合同编号
2. 甲方(业主):
————以下填写甲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3. 乙方(物业服务公司):
————以下填写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4. 签订时间:
————以下填写签订时间的日期和时间————
5. 服务内容:
(1) 物业服务的常规服务,如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巡逻、维修、保养、清洁、安保等;
(2) 物业管理区域的水、电、气、热等供应及维护;
(3) 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秩序维护及管理;
(4) 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及管理;
(5) 其他物业管理区域相关服务。
6. 服务费用:
(1)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支付;
(2) 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业主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和期限;
(3) 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方式:物业服务公司根据业主的支付情况逐月结算。
7. 服务期限:
(1) 物业服务期限为一年;
(2) 物业服务期限为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8. 合同解除:
(1) 双方因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服务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违法、违约或损害业主利益;
(3)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争议。
以上仅为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简要说明,具体条款内容应根据双方协商和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物业服务合同 篇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
坐落位臵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水、污水管道的疏通;
(二)提供场地,配合甲方安装中央空调外机;
(三)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四)配合乙方水电安装、化粪池抽排等相关事宜;
(五)负责解决地下室以上楼层漏水,不能影响甲方正常经营。
甲方按每半年元向乙方交纳。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按照乙方要求,预留相关水电管网检修入口;
(四)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二)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三)如因地下室以上楼层漏水导致甲方不能正常经营,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4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范本2015
委托方:**大学**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不断提高后勤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甲方将第一教学楼物业管理服务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区域 第一教学楼周边道路内侧石以内。
二、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面、门窗、墙面、地面、楼梯、走廊、门厅、卫生间、给排水设备、供电及照明设备、卫生设施等。
2、设备、家具、教具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电梯、空调、安防监控、电子显示屏、广播音响、电铃、各种办公家具、课桌椅、黑板、讲台、窗帘、各种门牌等。
3、场地、教室、公共走道、卫生间、设备设施卫生保洁。
4、提供粉笔、黑板擦。教师休息室开水供应。
5、做好花草树木、盆景(花)的养护工作。
6、地下停车场的使用管理,督促各种车辆按秩序停放,保证楼四周无车辆。
7、消防安全及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8、配电间配电安全运行管理。
9、服务区域内安全保卫。
三、服务标准和要求
1、房屋建筑、设备、家具、教具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完好率达90%以上,维修及时率达90%以上。
2、各类管理服务人员要有明显标志、遵守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热情主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档案资料齐全。
3、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加强巡视,无重大偷盗、火灾事故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教室和公共场所垃圾日产日清。厕所保洁做到无异味、无积水、干净整洁。
5、执行第一教学楼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对违章人员做出处罚或提出处理建议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按时开关大门,按时开放教室和教师休息室,保证上下课铃声准时,保证教师饮用开水、粉笔、黑板擦的供应。
6、无重大投诉事件,在甲方组织的评议中满意率达到90%以上。
7、必须对服务范围内的`情况经常性巡查或询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服务费用
1、第一教学楼建筑面积16725㎡(含地下停车库),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年10元/㎡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合计167250元。分三次支付,协议签订后先付6万元,下半年再支付6万元,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结算。
2、乙方承担服务区域内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含人工和材料)以下的另星维修费用(电梯、空调、广播音箱、多媒体、安防监控设备、电子显示屏设备除外),单件服务价格在300元以上的甲方另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抽查中发现同一地点或同一项目连续五次至十次不符合服务标准的,每次扣50元,十次至五十次,每次扣100元,五十次以上,每次扣500元。这些都从支付乙方的服务费中扣罚。
2、发现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使用教室及设备的情况,及时分别向有关部门与甲方反映,否则发现一次扣罚100元,二次扣罚200元,依次类推。
六、附则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协议仅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学院后勤基建处(章)??乙方:学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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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关于物业服务合同样式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竞价排名推广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______竞价排名推广专业服务:由____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推广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根据你的产品及网站的具体情况和网络推广要求,帮你推荐和选择产品关键字,为你撰写搜索结果的标题和描述,提供专业化的网络推广建议;由用户自己管理帐号、关键字,自由撰写搜索结果标题和描述。专业服务具体情况:服务项目备注开通服务时间一个工作日撰写标题和描述有推荐关键字有专用的客户管理系统 有关键字搜索排名有关键字统计报告 有服务费 ____元年推广费预付 元费用总计:
第二条 甲方提供______竞价排名推广专业服务补充说明
1.竞价排名推广费预付金____元起,多付不限,您的付款会被存入您所注册的竞价排名帐号中,当有潜在客户通过竞价排名点击访问你的网站后,______会从你的帐号中扣除相应费用。
2.每次点击的收费起价为____元,如果多家网站同时竞买一个关键字,则搜索结果按照每次点击竞价的高低来排序。
3.竞价排名点击计费系统每____分钟统计一次点击情况,扣除相应费用。你可以随时登陆竞价排名客户管理平台查看点击情况。
4.竞价排名发票由XX公司出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协议选聘方式),甲方将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7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3、积极配合乙方的清洁作业。
4、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清洁范围和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5、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沽方面的提出的书面合理化建议。
6、因甲方要求乙方保洁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行为造成的事故或者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切实履行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义务,确保保洁人员认真完成《保洁范围和标准》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2、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妨碍甲方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3、乙方保洁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洁人员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在乙方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但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物业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颖都家园各项物业管理水平,构建一个清洁美化、健康文明的和谐小区,经公开报名应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颖都家园业主委员会集体考察并讨论,现已确定泗洪县美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就颖都家园物业管理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委托管理内容:甲方将颖都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委托给乙方管理,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管理、清洁管理、客户服务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绿化美化管理、特约服务以及物业接管验收等。
2、合同期限与收费标准
(1)合同期限:贰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收费标准:多层______元/m______月;门市房______元/m_月。
3、服务内容和标准:
(1)接待礼仪标准:
①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谐、亲切,对业主一视同仁。
②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值班电话。急修服务2小时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做出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①每年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二次;每半午检查巡视一次房屋主体结构;每日巡视1次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②对业主房屋进行装修管理,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③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年一次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④化粪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畅通;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排水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⑤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⑥避雷接地系统进行维护,在大雷雨过后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⑦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3、清洁管理。
①共用楼道: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打扫1次。
②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无灰尘,无垃圾纸屑。
③门岗、标识、宣传牌、变压器箱、电表箱、信报箱保洁;门岗、变压器箱、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2次,信报箱由业主自行清洁。
④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无污渍、无垃圾。
⑤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每周清洁1次。
⑥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1次;周围地面散装垃圾不明显、无明显污迹。生活垃圾由业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①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无明显的杂草无大面积虫害,无明显的堆物堆料、践踏、侵占现象;每年至少进行1次施肥、补苗;至少进行1次修剪。
②园林树木:生长长势一般,无明显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权,缺株在7%以下。
③花坛:花卉长势一般,有黄叶、落叶的株数在20%以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9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乙方未能改进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有关当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提前解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的。
物业服务合同 篇10
石家庄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xx]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
。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物业服务合同 篇11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制定,并于2010年12月15日通过重庆市质监局验收。以下是该示范文本的详细信息:
标题: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正文:
一、物业服务公司
(一)名称:
(二)注册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
(四)联系方式:
二、业主(乙方)
(一)姓名:
(二)身份证号码:
(三)联系方式:
三、服务内容
1.1 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内容:
1.1.1 日常物业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日常巡逻、维护、清洁、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等。
1.1.2 公共秩序维护: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维护、停车管理、绿化管理、卫生管理等。
1.1.3 客户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客户服务、业主投诉处理、维修通知、业主服务咨询等。
1.1.4 其他服务: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业主的需求提供其他服务,如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活动、物业管理区域维修、保养等。
四、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自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之日起生效,至物业管理区域完全交给甲方使用之日止。
2.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他约定
3.1 甲方保证提供下列服务:
3.1.1 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
3.1.2 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
3.1.3 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3.1.4 物业管理区域的客服管理工作。
3.1.5 其他物业管理区域内需要提供的服务。
3.2 乙方保证提供下列服务:
3.2.1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
3.2.2 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3.2.3 业主的服务咨询。
六、违约责任
4.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4.2 乙方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3 甲方逾期交付物业管理区域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
4.4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6种方式解决:
5.1.1 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1.2 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6.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6.2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物业服务合同(优选9篇)
随着大众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现在就学会撰写一份正规的合同。合同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你知道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吗?请把这篇文章记入您的收藏清单中。
物业服务合同 篇1
天津市物业服务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 (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县) 道(路、街) 号
四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一、二、三、四。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㈠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粱、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 。
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
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 。
㈣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 的养护管理。
㈤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㈥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㈦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 。
㈧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
㈨乙方应当公示物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按规定付费。
㈩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条 前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㈠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㈡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赂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㈢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㈣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㈤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按以下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费用;
㈦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㈧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㈨其他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㈠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㈢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㈣规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
㈤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㈥厂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㈦顾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㈧提前将装饰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㈨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㈩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人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二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和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的有关情况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十七)其他: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㈠房屋外观:
㈡设备运行:
㈢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㈤环境卫生:
㈥绿化养护:
㈦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㈧公共秩序管理:
㈨急修: 小修:
㈩业主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十一)其他: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㈠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交纳费用时间:
⑴甲方于每 个月的 日前交纳;
⑵业主每月 日前交纳。
7、甲方或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 交纳滞纳金;
㈡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交纳:
1、机动车辆:
2、非机动车辆:
㈢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 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
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 物业及物业管理交接
㈠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 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如存在问题,按以下 项处理:
1、负责返修、完善;
2、委托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费用;
㈡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㈢其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㈠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逾期来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㈢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代表业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㈣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㈤其他: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㈠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㈠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持本合同到项目所属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合同续约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住所: 住所:
业主委员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物业构成细目
一、房屋建筑钢目
楼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总层数 备注
总计:楼 幢 门 个
附表二
二、设备纲目
项目内容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㈠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逾期来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㈢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代表业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经济赔偿。
㈣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㈤其他: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㈠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㈠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持本合同到项目所属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合同续约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住所: 住所:
业主委员会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市物业服务合同范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根 据招标备案号或者协议选聘备案号 将 (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写字楼、商业、工业园区等) : 座落位置: 四 至:东 西 本物业分 总建筑面积: 其中:地上 写字楼 商业 工业园区 层、地下 万平方米 万平方米 万平方米 市 区 (县) 南 北 期开发建设,总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层。 万平方米 道 (路、 街) 号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一、二、三、四。 (后附规划总平面图) 该项目是通过 企业的。(招投标、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
第二条
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房屋本体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 1.供、配电设施设备:
2.给、排水设施设备:
3.升降系统:
4.消防系统:
5.空气调节系统:
6.智能化系统:
7.楼宇自动化系统(通讯系统等):
8.停车场管理系统:
9.其他:
(三)共用部位和共用场地的环境保洁和绿化养护:
(四)物业装饰装修的管理:
(五)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服务、管理: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和消防管理:
(七)物业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
(八)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月日开始, 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 组织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 (二)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三)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四)听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五) 在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一并申请登记; (六)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办理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七)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八)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 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者完善配套设施设备, 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 承担物业保修责任; (十)其他: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 理服务方案和制度,对物业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消防、公共秩序 及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服务;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 标准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三)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五)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 门报告; (六)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 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七)不得将物业项目全部委托给他人管理,但可以将专项 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八)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 主装饰装修房屋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行为, 进行劝阻制止;劝阻无效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 (十一)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至少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 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十二)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 除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 定的资料外,还必须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预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和收取的利用物业 共用部位、设施和场地经营所得的收益余额; 2、物业管理项目的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用房和属于业主共同的场地、设施设备; 4、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移交管理服务期间的财务资 料。 (十三) 应当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 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 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四)接受甲方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五)其他: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经协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采取 的形式(包干制或酬金制) 。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包干制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 (1)写 字 楼: (2)商 业: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3)工业园区: (4) 2、酬金制 :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资金的预收标准如下 (按建筑面积 计算) : (1)写 字 楼: (2)商 业: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 种方式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
(3)工业园区: (4) :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以下第 金中提取酬金:
①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季/年按 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酬金;元的标准从
②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季/年按应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 %的比例提取酬金。 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 并于每 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 由甲方承担。 (三)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 主承担。 (四)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甲 方交纳。 (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购房人的物业,物业 管理服务费用由甲方交纳。 (六)交纳费用时间: (1)甲方于 (2)业主于 交纳; 交纳。
(七)甲方或者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 日起按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比例交纳违约金。
(八) 业主应当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 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 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 车位使用费收费方式
(一)机动车停车场应当委托乙方管理服务,经营管理事项 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非机动车辆收费标准: 第八条 特约服务费业主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特约服务的,其 费用由双方约定;乙方应当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布。 第九条 物业管理用房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 移交不少于本项目规划出售部分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 之四 建筑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 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和业主活动。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甲方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和标准建设物业管理用房, 并向业主进行公示。 第十条 物业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应当与 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并自新建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 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 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和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5、 。
(二)乙方在承
接新建物业项目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共有部分进行查 验,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三)甲方未能及时整改的遗留问题,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 解决:
第十一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 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业主、 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 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 及相关费用等。 第十二条 行。 第十三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书 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
(一)甲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 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五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 管理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 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七、八条约定,擅自提高收费 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 失的,乙方应当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向 对方支付 部分的经济损失。 (五)其他: 元的违约金; 违约方还应当承担超过违约金
第十五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者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 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 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七条 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 成损失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 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 用等造成损失的; 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 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 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 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报请物 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 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 均遵照国家和 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合同备案 页,一式五份,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共
甲乙双方及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 份,售房现场公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物业 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二十一条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二条 合同责任及生效 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 的全体业主应当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天津市物业服务合同范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天津市物业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天津市 区 号的摊床出租给乙方经营,摊床面积为 平方米。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年物业费收取为上打租一次性交齐,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缴纳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滞纳金,超出两个月后,甲方有权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经营性(公共部位)照明、卫生等设施,并负责对市场卫生、安全和经营秩序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适当的费用,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
四、甲方必须实行严格管理,树立为业户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严禁向业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乙方须按照农贸大厅的管理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经营必须的相关证件,如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月缴纳自用水、电费,按行业标准收费,按表计算。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市场物业管理,严格按市场区域划分经营商品。遵守甲方为确保市场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将摊位转租、转借、转让、出兑,必须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乙方方可按规定处理。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终止合同,自愿放弃摊位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另行招商,并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经营,不准摊点越外、摊外设摊,否则甲方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7、乙方不能随意改动或破坏档口及市场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改动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除市场。在承租期内,除承租的档口外,其它档口未经甲方允许不准擅自占用、出租、转让。
8、乙方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及市场内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在场内进行娱乐活动(如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殴、妨碍市场经营行为。
9、乙方要加强消防意识,经营期间乙方不慎失火或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人身财产及其它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大厅内经营期间,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10、为了保持市场的整体形象协调一致,乙方不许私自在市场内挂彩灯、彩旗、条幅、宣传画、张贴不干胶各种字体。按时缴纳工商、地税等部门的相关费用,公平交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11、乙方在经营中必须搞好摊位卫生,必须将所经营的食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垫高距离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应把摊位经营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摊床内,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内,严禁摊外随手丢弃或将菜叶、肉渣、贝壳、污水等废弃物品倒入水池和厕所内。食品加工的业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装排烟设施,对未达到排烟标准的业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排放标准为止。
12、严禁大厅内使用明火或电炉子取暖,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煤气罐等。
13、禁止一切车辆(自行车、电动车、倒骑驴等)进入大厅。严禁在大厅内给电瓶充电。
14、大厅内严禁私拉乱扯各种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灯罩、灯具,保险丝必须与额定标准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灯,切掉各种电源。
15、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经营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经营的,必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协商处理办法。如乙方私自不经营满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在公安部门监督下将货物移送它处,视为乙方废弃物品处理并收回摊位使用权,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甲方有权对市场内的空床位更换经营品种,乙方无权干涉。
17、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一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对乙方进行批评,并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在大厅公示栏中公式一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二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责成乙方写书面检查,乙方向甲方交纳适当的保证金,一年内不在违反,保证金退还。乙方在一年内三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厅内的经营资格,清除大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当市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断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如遇国家政策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迁,按拆迁相关政策办理。如甲方人为原因或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谁造成的,谁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盖章:
乙方(承租方)盖章: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直辖市房地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保障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
此文本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有关条款予以选择、调整。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0、。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1、
2、
3、
四、保安
1、内容(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
(3)
2、责任
(1)
(2)____________
(3)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
(2)
(3)
2、责任
(1)
(2)
(3)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
2、
二、设备运行:
1、
2、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
2、
四、环境卫生:
1、
2、
五、绿化:
1、
2、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
2、
七、保安:
1、
2、
八、消防:
1、
2、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
1、
2、
急修
1、
2、
十、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
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
1、
2、
非机动车
1、
2、
二、有线电视:
1、
2、
三、
四、
第六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交纳维修基金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
第八条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
第九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
二、
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五、。
第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物业管理法规,以合同的形式委托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委托的物业进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本级)、北流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容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兴业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博白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陆川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清洁绿化、食堂服务、物流勤杂、装卸、叉车驾驶、直营店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玉林本级厨房、保洁、绿化和水电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本级)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本级)、清洁绿化、食堂服务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要求:主管1人、水电工2人、清洁绿化工9人、和食堂工作人员8人等共20人,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2、玉林本级秩序员物业服务
本级21名秩序员,其中秩序领班1名,20名秩序员。
3、物流中心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物流分拣勤杂、装卸、叉车驾驶物业管理。分拣勤杂工15人、叉车工2人、装卸工7人,要求叉车工需持《叉车驾驶证》。
4、北流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北流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5、容县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容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6、陆川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陆川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零售店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店员2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7、博白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博白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4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4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8、兴业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兴业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5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第三条 物业项目管理要求
(一)水电设施设备管理
1、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及劳保用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维修人员要求55岁以下的男性,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上岗。
4、设备房环境整洁,无杂物,无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
5、建立供电、供水的管理制度。保证供电、供水系统工作正常。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应在责任区域醒目处提前通知甲方。
6、每天至少检查1次公共照明设备,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各楼层熔断丝、插座、插头、空气开关、漏电开关、电源插头座、各种灯头、灯座等电路故障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8、修理小型电器故障。
9、修理各楼层各种水龙头失灵故障,各种水闸渗油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各种零配件失灵故障,水表故障等。
10、抄水、电表月使用量。
11.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公共秩序管理
1、确保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
2、维护好公共秩序。
3、制定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记录相关安全检查、车辆停放管理、上下班交接、消防等管理制度。
4、门岗室整洁,配备所需的专业保安人员及治安器械、统一着装,秩序员原则上要求20-55岁,1.6米以上的男性,定期接受安全技能培训,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级消防设备和器材,持有效《保安证》上岗。
5、负责对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突发事件和意处事件予以平息,维护区域内正常的工作秩序。
6、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交通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服务,车辆进出登记,停放井然,确保安全,保持区域内和出口处车道畅通无阻。
7、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24小时进行有计划、不间断的巡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夜间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完备的记录。
8、消防控制室应安排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人员应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并保存培训记录。
9、遇有紧急情况或其它治安需要,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位进行支援。
10、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定期与相关部门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11、定期进行学习安全知识及技能操练,学习情况须详细记录。
12、负责签收报刊及信件,并及时送交收件人。
13、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三)清洁、绿化管理
1、保证卫生质量,创造清洁环境。
2、制定清洁卫生岗位责任制、卫生执行标准、记录卫生检查情况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的保洁人员及劳动用具。保洁人员需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要求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0周岁,吃苦耐劳、热情、爱岗敬业,男女不限。绿化工要求身体健康、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5周岁,吃苦耐劳、会使用绿化作业机械、懂绿植护理、病虫害防治和控制技术者优先。
4、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管理区域内办公区、会议室、走廊通道、楼梯、卫生间、停车场、大院、宿舍公共区域及其他指定场所清洁卫生和绿地花木的养护。
5、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菌,无垃圾桶满溢现象,定时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公共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保持区域环境宁静、舒适。
6、污水管道、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告知甲方并组织清掏。
7、定期对所辖物业的绿化植物进行虫害杀除,定期浇水、整形、修剪、施肥和除草等
8、绿化物常绿常新,花草树林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枯死。
9.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四)食堂管理
1、保证饭菜可口,提高服务质量。
2、制定食堂岗位责任制、卫生消毒操作程序、物品采购、验收、安全操作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食堂服务人员及劳保用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人员执有效《健康证》上岗。人员要求:厨师长、主厨、面点师、刀工年龄55岁以下,杂工(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厨师要有中级资格证书或从事厨师职业5年以上。
4、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厨房的工作日一日三餐的物品验收、成本控制、清洁卫生、食品加工等炊事工作。玉林市本级食堂大厨须持二级厨师证上岗。
5、正确记录收支日记帐。
6、积极完成交派的各项后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7.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五)物流勤杂管理
1、制定勤杂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设备维护检查记录、服务质量检查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勤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要求:身体健康,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0周岁,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仓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负责卷烟仓库勤杂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任务。
4、配合做好卷烟的交接工作;
5、做好卷烟上线、拣选、打码、包装等一系列工作,把包装好的卷烟按配送线路分别放置在指定位置;
6、配合分拣管理员处理分拣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及设备故障等问题。
7、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六)物流装卸、叉车驾驶管理
1.内容
按时完成任务,保证装卸货物安全完好。
2.要求
①制定装卸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装卸工具安全检查、停放等管理制度。
②配备所需装卸工作人员,其中叉车驾驶人员需持有效《上岗证》,统一着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叉车人员要求:年龄22-45岁间,男性;有叉车驾驶经历1年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操作熟练,熟悉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
装卸工作人员要求45岁以下,男性,初中以上学历,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隐性疾病,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能与同事合作并能服从安排。
③随叫随到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卷烟仓库装卸服务。采取正确的作业方式,轻拿轻放、及时完成货物装卸、堆垛、搬运任务。
④甲方临时交付的工作。
(七)直营店服务管理
1.内容
完成每月核定的零售任务,及时缴存货款。
2.要求
1、制定岗位责任制、财物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卷烟零售工作人员, 要求年龄20-45周岁,高中(含)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性格外向,能熟悉掌握岗位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礼仪知识;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的受理流程。能正确使用礼貌用语,有销售经历和熟悉财务知识优先。
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熟练运用增值税开票系统。
5、负责货物购进、上柜销售、缴交货款和填制日、月销售报表等工作。
6、保证货、款安全。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包含以下1至12所列项目费用及物业管理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利润的总和:
1.服务人员的工资
2、按规定支付的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
3.节日补助;
4.劳保、服装费;
5.高温补助;
6.意外保险;
7.夜班费;
8.重大疾病保险;
9.持证补贴
10.各项目物业管理费;
11.法定税费。
12.不可预见费用。
二、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标准(详见投标要求中的物业人员人均工资情况表)。
三、合同期内,甲方根椐工作要求需要乙方安排服务人员加班所产生的加班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经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增加物业费的方式足额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加班费计算方法:每年11个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以每人150元/天计算。市局食堂包厢园桌接待,每餐每桌按100元加班费算给相关工作人员。休息日加班或加时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支付。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物业服务管理期限:自 20__年 1 月 1 日起至 20__年 12 月31 日止,合同期限为 贰年。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负责处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和协调工作。
3、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指物业的物业管理费。
4、维护乙方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管理资料。
5、指定一个部门科室负责协调乙方在涉及管理上的各种关系。
6、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更新更换的费用。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8、提前三天告知乙方加班要求。
9、监督乙方的服务工作,对物业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定期每月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汇报物业管理总体情况。
2、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4、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5、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管理制度进行养护、服务与管理。
6、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需报甲方批准。
7、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8、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9、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⑴为救助他人生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⑵为避免甲方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救助);
⑶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10、接受甲方的监督。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如需完善或扩建,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实施。
11、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12、乙方必须与派往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必须为其服务人员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办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意外、重大疾病保险。并提供一份乙方与其派往甲方的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给甲方(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健康证、保安证、电工证、叉车驾驶证的复印件盖章)。
13、乙方须定期组织对各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培训。
14.乙方须派遣1名管理人员驻甲方办公,专门处理和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事务。每个节假日须向甲方提供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上班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节后第一天17:00前按时向甲方提供值班人员的上班签到表及节日值班情况汇报。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人民币(¥元),即甲方每月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
2、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从签约之日起开始计算,足月的月份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月报价金额,不足月的月份物业管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为:(乙方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金额)÷(当月日历天数)×当月实际工作天数=不足月的月份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当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在下一个月甲方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方式足额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帐户详情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按标准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交纳滞纳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甲方每月不定期对委托乙方管理的项目进行检查,乙方及其工作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可直接从当月物业费中扣款。对造成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或声誉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不退回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弄虚作假骗取甲方维修、配件、材料等方面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和扣除履约保证金。5日内乙方须补足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如因人力不够导致甲方委托的物业项目不能正常进行或影响工作效率的,甲方可另请工人,其费用双倍从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中直接扣除。
5、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半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乙方服务人员由于劳动用工发生的各种劳动争议、纠纷、工伤、死亡、意外伤害、工作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职业病等,一律由乙方负责申报、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工作质量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20__-20__年度)采购》投标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级秩序员要求有6名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投标时不少于3名),中标人未够6名获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秩序员的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6个月内选送相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培训,并使其获得法定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签订合同满6个月后持证人员未达到6名的,每少1名持证人员每月扣物业公司1000元的物业费用。
2、市局本级厨师要求持有二级厨师证。
3、每个县局秩序员要求有1名持有电工证,合同开始生效后未按要求配备的,每少1名持证人员每月扣物业公司1000元的物业费用。
4、中标人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对物业人员进行一次专业知识或文明礼貌知识培训,每季度对秩序员进行一次军体培训,所有培训要留下痕迹化记录。市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培训费用据实支付。
5、中标人每月要对县局各岗位进行巡查不少于1次,每月晚上对本级夜班岗位抽查不少于3次,巡查和抽查要有痕迹化记录。
6、管理人员的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各县局值班保安人员要指定1名秩序员与烟草各县局管理人员保持电话联系。
7、按照制定的标准,分别对每一名物业人员进行月度考核,汇总后作为计发奖励工资的依据。
8、要求对每名物业人员设立基本岗位工资(不得低于业主方设定的各岗位工资的95%)、奖励工资等,并形成方案。业主方设定的各项工资总额年度内要全部足额发给员工,中标人不得私自克扣,否则退回给业主方。县局持有电工证的秩序员,物业公司可在秩序员工资总额内调整持证和未持证秩序员岗位的工资,但秩序员的调整工资不得低于核定的90%,需报市公司备案。
9、要求为物业人员缴纳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意外保险 。
10、要求将各项福利足额发放给每一位物业人员,要有发放方案,不得无理克扣,否则,要退回甲方。
11、要求制定各岗位评优标准,并形成方案,每月(季度)在各岗位之间开展评优,并根据奖励工资情况进行奖励。
12、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如登记制度、巡逻制度、报告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仪容仪表规定、文明用语规范等劳动规章制度。
13、中标人人员缺岗、故意破坏、未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等人为的行为,造成招标人财产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业主方保险理赔后的损失;严重失职者或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不合格者,要求5个工作日内更换物业人员,未能按管理要求做到的,每缺一项,扣除月度服务费100元,依此累计。
14、中标人每月8号前将上月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发放情况、人员变动情况、上月物业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督查考核情况报烟草公司后勤科;每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将年度费用发放情况汇总表交烟草后勤科。
1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在紧急抢修中,甲方同意乙方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乙方须先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7、物业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应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甲方对认为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训或调换,乙方应当满足甲方对物业服务人员人数和质量的要求。
18、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减服务项目或物业服务人员时,可对有关服务项目及相关的服务管理费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与乙方协商后签订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合同规定方式支付给乙方。
19、乙方实施本合同前,须向甲方交纳覆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20、合同期内因政策因素或甲方上级要求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需变更或终止合同的,甲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双方互不负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甲方及甲方的工作人员,如因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损失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可向乙方直接请求赔偿。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物业人员配置及费用标准》
《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4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xx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xx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2.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类型。
幢数。
套数(单元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
小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车库。
会所。
学校。
幼儿园。
其他用房。
合计。
备注。
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化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化粪池:_________座。
4.污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检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个。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个。
8.配电室:_________个。
9.水泵:_________个。
10.热交换站:_________个。
11.空调冷却塔:_________个。
12.煤气调压站:_________个。
13、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4.露天停车场: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5.非机动车库:_________个_________平方米。
16.道路灯:_________盏。
17.庭院灯:_________盏。
18.电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线系统:_________个。
20.消防水池:_________个。
21.信报房(箱):_________个。
22.中央监控系统:_________个。
23.消防箱:_________个。
24.设备层:_________平方米。
25.人防层:_________平方米。
(可参照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约定)。
2.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 篇5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7.乙方不承担100元以上的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养护;
8.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
9. 建立联席会议制,听取小区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物业公司与业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10.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1.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按1.20元/平方米·月。
2.地下停车场车辆服务清洁费:购有车位业主小车60元/辆·月,摩托车清洁费30元/辆·月;电动车(含充电)45元/辆·月。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收缴时间为每月15日前,也可全年一次性缴纳,也可以6个月一次性缴纳。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费的支出项目:(1)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临时发电费用;(4)电梯年检、维保费;(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含保洁用品);(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员工的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合理利润。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为两年,自 7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合同期满三个月前,甲方应当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 乙方所委派的工作人员(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等) 非因本小区原因发生工伤、人身伤害事故以及其他因劳动、劳务关系产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服务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条 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小区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二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开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 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 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缴纳;业主入户后不论是否入住,都要足额缴纳物业费;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 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1.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6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消防法》,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并在其营业场所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设施和器材;
2、乙方人员在本项目工作时,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不得销售和储藏任何违法、违禁物品;
3、乙方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出现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与肇事者解决。
4、乙方在本项目内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和车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甲方管辖区域;
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定期的安全消防检查;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公共区域摆放任何物品;
8、乙方不得在本项目内未经许可擅自动用明火和使用超负荷电器等。
9、乙方应按照____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及合法的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水、电、照明或空调维修检查工作。
2、因甲方管理责任给乙方带来损失,其赔偿依据国家法律或政府承认的权威机构鉴定为准。
3、甲方对乙方存放的现金或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4、甲方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权定期对乙方的安全放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6、乙方在甲方管辖范围内所违法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7、甲方负责本项目内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8、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车辆携带物品离开小区时进行检查;并有权制止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携带物品离开小区的行为;
9、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引起的`(如:地震等自然灾害)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乙方彻底搬离甲方项目后自行终止。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酒店物业管理合同二
一、委托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饭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一 委托经营管理项目及范围委托经营管理合同,首先应明确业主委托经营者进行经营管理的项目及范围,应附有项 目明细表,明确委托管理的项目,范围及要求。如果是带有主要经营指标的委托,还应将受托经营管理期内各年应完成、应交纳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营业毛利等列明细表附后 。二 双方的权利和职责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之一,就是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以免合同执 行中互相干扰、扯皮而影响经营管理工作。双方的权利与职责主要包括:
1.业主的权利和责任1 业主有权审定经营者提出的饭店发展规划、年度经营预算计划、年度决算报告、饭店改扩建计划等。2 业主有权按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规定,按期向经营方收缴各项收入,如:出租收入、营业收益等。3 业主有权监督、检查经营方的经营管理情况,但不得干预经营者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4 业主应向经营方提供饭店物业、设备、家具、周转资金,以保证经营者能够进行正常经营管理工作。5 按合同规定支付经营者管理酬金。6 业主应负责交纳按规定应由其认缴的各项税费。7 业主授予经营者代表自己,并使用自己的名义,最终为自己的利益而给予经营者以全权。8 业主承担饭店的一切经营管理费用。
2.委托经营管理者的权利与职责1 负责编制饭店发展规划、年度经营预算计划,改扩建计划、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经业主审定后实施和上报。2 保证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并按规定向业主交纳收入和收益。3 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置机构,定编定员、招聘与解聘员工。4 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饭店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劳动工资制度、劳保办法,征得业主同意后执行。5 负责制定一整套内部经营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6 有权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收取酬金。7 有权以业主的名义,使用业主的营业执照,开展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取得各项经营收入,支付各项经营费用,依法经营,照章纳税。8 经业主同意,有权代表业主谈判,签订所有租赁、服务合同。三 管理酬金管理酬金是由业主按合同规定,定期支付给经营者作为代其经营管理饭店的报酬。一般情况下,酬金分为固定 基本酬金 和效益酬金两部分:
1.固定 基本 酬金,是按实现营业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率计取的,国际惯例是4%~7%,国内一般是3%~5%,由双方协商确定。
2.效益酬金是按营业毛利或超收的营业毛利的一定比例计取的。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而确定其比例。四 饭店资产处置权 饭店的一切资产全部归业主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业主拥有或承担,经营者无权擅 自处置,经业主同意的资产处置收益归业主所有。维护、修理资产的费用也由业主承担。
二、租赁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 租金条款 租金条款是饭店租赁经营管理合同中最主要的条款,出承租双方都非常重视,因为牵涉 双方的利益。往往要经过反复测算、谈判甚至多次讨价还价才能达成共识。谈判不成也常因为是在此条款上受阻。为使谈判最终成功,事前出承租双方都应组织力量客观地进行测算,如:租赁期内各年 可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可支付租金的最大值、保本点等。我国目前常用的几种租金计算方法有:
1.固定租金 是的一种租金计算方法,即承租方按合同中规定的租金数额定期向出租方交纳。这种计算方法,由于是固定不变的,在物价指数变动较大时,出租方易受损失,所以业 主一般不愿意采用这种租金计算方式。有些租赁期很短 一两年 的,宜采用此方法。其优点 是简单明了。
2.累进租金办法 这种办法就是首先确定第________年度应交纳的租金数额,此后各年按双方商定的增租率 或增租绝对值或按每年有关机构公布的物价指数而增 减 租金交付数额。因为这种计租方法充分考虑了市场物价的变动因素,公平合理,易于为出承租双方接受 ,故采用较多。
3.固定租金加百分率租金 这种计租方法是首先确定每年交纳一个固定不变的租金额,然后再按实际每年实现的营 业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交纳浮动租金,而且浮动租金还可商定一个浮动比率,比如:当年营业收入在预算计划指标之内,按5%计取浮动租金;年营业收入超 过预算计划指标在1 00万以内部分,按6%计取;超过部分在101~200万部分按8%计取;超过200万以上部分按1 0%计取。这种计算方法是防止测算不准确而出现大的偏差,对业主非常有利。此外,还有其他一些计算方法。任何方法都有利有弊,出承租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 行具体协商,选择能为双方所接受的一种计租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二 租赁期限 饭店采用租赁经营管理模式,对合同的租赁期限长短问题,出承租双方从各自的利益角 度考虑,选择倾向往往不尽一致。对承租经营者来说,租赁期越长,其经营管理饭店物业的期限也越长,可调节因素多,风险相对小些,可以以丰补欠;业主也会积 极支持、鼓励与合 作。但是租赁期限过长,对承租经营者来说,也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如果因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完不成预算经营计划时租金照付,不仅没有盈利甚至亏损,则租赁期 限越长,对承租经 营者越不利。因此常在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条款中明确:首期租赁期限,展期次数和期限。作为承租经营者,希望首期租赁期越短越好,展期次数越多越好。
1.首期租赁期限。出承租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条款中,
第一项明确的是首期租赁期限多少年。作为承租经营者,希望越短越好,如不超过3~________年。
2.展期次数及每次年限。展期次数及年限,是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条款中写明的
第二项内容,而当首期租赁期满,出承租双方重新谈判续约,并明确采用租金计算方法及展期。由于展期是在租赁合同执行几年后进行的,出承租双方通过几年实践,对饭店实际创收 能力、市场变化情况等都心中有数,所以展期谈判较容易达成一致。但也有的由于出租方要求增租额过大而达不成展期协议的。
3.承租经营者如果首期租赁期满后,不准备再展期时,应提前至少半年书面通知出租方,以便其另行寻找新的承租者。这是承租期限中应明确的
第三项内容。三 开办及试营业期 采用租赁经营管理方式进行饭店经营管理,承租经营者需花费大量资金购置营业设备, 支付营业费用、员工培训费用和筹备期间费用等,有的还需花费资金进行装修或改造。同时刚开始试营业设备、设施、人员等都有一个磨合过程。饭店无知名度,开 业之初营业收入不 多,往往现金入不敷出。因此在租赁合同中应写明试营业期限 一般半年左右 。试营业期间 ,可少付或不付租金,具体由出承租双方协商确定。四 营业收入的计算原则 饭店租赁合同中,对营业收入等指标的概念及内涵应予明确,以便据此计算计取租金。按一般原则讲,承租经营管理期间内,饭店发生的一切收入都应计入营业收入总额,如 :客房收入、宴会设施和服务收入、餐饮 食品、饮料 收入、电话费收入、停车场出租收入 、各项健康娱乐场所收入、其他净收益等。但如果浮动租金 酬金亦如此 是按经营毛利计取,在计算经营毛利时,应从营业费用中扣除以下因素计算:
1.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如约定不计提折旧时,不用扣除 。
2.无形资产、开办费、其他资产摊销费用。
3.饭店固定资产更新及扩建改造费用。
4.土地使用费。
5.其他有关费用。五 改扩建工程及维修保养 在租赁经营管理合同中,还应写明在租赁经营管理期间内购置的经营设备、饭店改扩建 工程增加的投资、维修保养费用等的费用支付及租赁合同期满后的所有权归属
物业服务合同 篇7
商铺编号:
委托方(甲方) :
受委托方(乙方):
合同编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1.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商铺编号:
1.2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1.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乙方为国美第一城A区商业街 号楼 层 号铺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2.1物业名称:国美第一城A区商业街;
2.2物业类型:商业(住宅配套);
2.3座落位臵: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2号院;国美第一商街 号楼 层 号铺位
2.4甲方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铺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商铺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及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
第九条 公共秩序维护。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停车场车辆行驶、停放秩序。
第十一条 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自动扶梯、电梯、供水、供电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服务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参照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 [20xx]950 号)中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为铺位以外的公共区域及共用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及中央空调使用等费用的收取
17.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费用以人民币支付,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按年度缴纳。
甲方应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包括商铺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甲方应交费面积为 平方米;
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费单位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垃圾清运费用金额如下:
(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其他费用等;
(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 6 )办公费用;
(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 8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 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 10 )法定税费;
( 11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此专项维修资金即为《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二十三条中所指资金)
第十九条 乙方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20.1按时按标准缴付合同与合同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20.2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0.3不得在物业内存放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品或违禁物品。
20.4装修及改造
(1)甲方可对所使用的物业进行装修或改造,但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向乙方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经乙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遵守物业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装修、改造等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甲方应对装修、改造过程中可能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在装修、改造的设计及施工过程中须遵守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还要具备商业房屋装修中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审批的各种手续,乙方在保证商铺结构安全、消防规范和各系统正常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甲方的正当使用要求。
(3)装修或改造时,不得对物业的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建、增建或改动,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物业或整个商街的外观及整体形象。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物业内部公共区域、外立面或顶部展示或树立任何文字、标记或广告。
20.5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在商街内的一切经营及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以及乙方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商铺作任何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用途,包括不得在物业内出售假冒伪劣货品等行为。
20.6由于甲方的原因给房屋结构或设施等造成损害时,须赔偿由此对乙方或商街内其他客户造成的损失。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灾、爆炸、商街内各种管道及设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电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0.7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20.8装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手册》管理规定的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22.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2.2有权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属员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22.3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22.4对甲方及其所属员工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报警等措施;
22.5乙方的工作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要,进入甲方物业时,应预先通知甲方。 如发生火灾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紧急情况时,乙方来不及预先通知甲方时,也可直接进入甲方物业处理紧急情况,但事后应向甲方说明理由。上述情况发生时,甲方应大力协助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22.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22.7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影响商街内任何设施的正常运转时,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2.8维护停车场的车辆行驶停放秩序,提示车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及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道路安全行驶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 篇8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合同 篇9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定,现公布如下:
一、甲方(业主):
二、乙方(物业服务公司):
三、签订地点:
四、甲方履行下列义务:
1、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履行对小区公共部位的维修义务;
3、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
五、乙方履行下列义务:
1、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环保要求的物业服务;
2、及时满足业主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
3、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
六、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物业管理服务;
2、保安服务;
3、维修服务;
4、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5、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协助服务;
6、其他必要的服务。
七、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支付;
2、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
3、物业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期限,由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
4、业主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支付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八、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2、一方当事人提出终止合同的,应当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九、违约责任:
1、一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造成业主或第三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其他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系列
随着民众对法律的认识逐渐增强,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合同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你是否了解如何起草一份基础的合同呢?接下来将为您全方位介绍“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请继续阅读,相信本文会给您带来一些新的发现!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十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
□厂房 □其他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多层住宅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 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 平方米
其他 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条因甲方行为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十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8.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9.协助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等;
10. ;
11. 。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会所、幼儿园、商业中心等物业服务内容及费用由相关单位与乙方另行商定。
3. 。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等级服务标准。
本物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为 级。(具体标准见附件五)。
第八条 乙方应加强对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监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告知、劝阻、制止。
条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下述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无论盈亏均自行承担。
(二)酬金制。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预收物业服务费,在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先提取酬金后,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全体业主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中甲方、业主、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延续。在合同权利义务延续期间。
1.每 (月/季/半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费 %的比例提取;
2.每 (月/季/半年)按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
3. 。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具体标准约定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厂 房: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其他物业: 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
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出售物业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按 (月、季度、半年)交纳,业主应在 (每月、季度、半年的第 日前)履行交纳义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欠缴费用的每日千分之
酬金制: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收取滞纳金。
如单个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的的,从其约定。
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按 支付给乙方。
条 本项目采用酬金制结算方式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业主在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
第十五条 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等)的运行费用未计入物业服务费的,根据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按所拥有的专有面积比例分摊,未出售面积分摊费用由甲方承担。
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 室 平方米建筑面积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
第十六条 乙方应于(每半年、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明细情况。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方式的,乙方应制定物业服务费用年度预决算,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一) ;
(二) 。
第十七条 乙方在本物业收取的停车服务费不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1.地面车位
(1)中型机动车 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元/月/辆
(4)电动车 元/月/辆
(5)三轮车 元/月/辆
(6)自行车 元/月/辆
(7)其他 。
2.车库(含地面、地下车库)
(1)中型机动车 元/月/辆
(2)小型机动车 元/月/辆
(3)摩托车(含燃油车) 元/月/辆
(4)电动车 元/月/辆
(5)三轮车 元/月/辆
(6)自行车 元/月/辆
(7)其他 。
3.其他 。
(停车服务费以本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4. 乙方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以及停车场所的保洁、照明、巡视和日常维护等服务工作。
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事项与费用,由当事人与乙方自行约定。
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租赁费,乙方可提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第五章 物业承接查验
第十九条 物业承接查验内容和标准
1.甲、乙双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进行物业承接查验;
2. 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现场检查和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并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向甲方交纳停车位租赁费:乙方应向甲方收取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3.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4.现场查验20日前,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5.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相应解决办法及时限,甲、乙双方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乙方有权就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质量问题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
在保修责任期限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3) 。
业主房屋专有部分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购房合同向甲方要求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及时履行维修责任。
条 利用小区共有部分获取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收益、房屋租赁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六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
2.负责在物业销(预)售时将本合同的内容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包含本合同内容;
在物业销售前,向业主明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停车位租赁费等相关收费标准,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费用;
3.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代表全体业主审定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物业服务年度、季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乙方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5.甲方不得为了有利于物业销售而向物业买受人做出减免物业服务费用等相关承诺;
6.支持配合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十一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
7.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8.向乙方移交符合规定面积和标准,可直接投入使用,并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在册一致的物业服务用房;
9. 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负责处理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
10. 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供业主产权清册、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时间等文件资料;
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十一条及附件十物业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
11. ;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服务工作,并按投标承诺委派相应专业要求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履行本合同;
2.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接受业主、甲方的监督,每半年向全体业主或甲方报告一次本合同履行及物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
3.依法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在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获得甲方同意后实施。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物业服务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给予配合;
十条 合同到期后,若业主大会决定不再续聘或法定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当收到不再续聘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移交,并退出小区管理。
5.在甲方首期房屋交付前,乙方应安排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驻现场,配合甲方做好房屋验收、承接查验及房屋交付、业主入住等服务工作;
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6.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应采取告知、规劝、制止、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十条 经全体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7.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全部管理事项转让给第三方;
8.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季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年度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
9.在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应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共用部位,是指幢住宅内部。
10.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共用设施设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
11.因物业维修或者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甲方或相关业主的同意。
公共区域,是指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
十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13.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
14. ;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
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一定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消防要求:商铺的消防施工方案须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消防设施(喷淋、温感、烟感)等由业主在装修时自理,必须接入小区喷淋管网和消防报警系统。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费用。
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扶手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乱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每月水电费由甲方按乙方规定缴费期限内自行到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交纳,如逾期缴纳所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电权利。
第二十九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由于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设备重大质量问题,以及甲方、业主等原因导致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
2.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而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
4.非乙方原因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电梯、消防、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甲方违反协议的,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5.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造成损害的,如因乙方故意或存在过失的除外;
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与甲方、业主另有约定的情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的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应移交给甲方或 代管;
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无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甲方、业主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生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内,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调整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可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向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
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市(县)、区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第三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 编,
联系电话,
说 明
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1、专有部分-----指在建筑物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等。
3、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太阳能供水设备、电梯、共用线路、照明、燃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
4、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5、交付使用-----指业主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办理完结开发商指定的相应手续;业主在约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总占地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临, ,
西至, ;
北至, 。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经营利润构成。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其拥有/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 元/平方米/月;
2、商铺物业服务费, 元/平方米/月;
第六条 其他服务收费标准
1、地面停车费, 元/月;
2、地下停车费, 元/月;
3、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规定和标准代环卫部门代收代缴,即, 8元/月/户;(本合同期内如政府进行价格调整将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4、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的自用水费和公用水电费及水电损耗的分摊如下,
(1)自用水费、太阳能水费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实际使用量据实代收;
(2)太阳能水损耗及维护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据实分摊收取;
(4)水、电损耗费按实际发生额据实分摊收取;
(5)水电费公摊由乙方与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同时一起代收;
(6)由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及时交纳水电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1、其他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会随着项目规划变更、政府政策变化及市场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采取银行托收或业主自行交纳的方式。
第十条 业主自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及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报酬由乙方与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有偿服务。
第十一条 业主应于本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100%交纳。
2、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规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3、物业服务费用按季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纳当期物业服务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3‰作为滞纳金。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乙方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等手段催收、催缴。乙方也可以采用寄送挂号信的方式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催收、催缴,邮寄地址为业主办理入住登记时登记地址为送达地址。未交纳物业服务费超过3个月的,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明示物业服务费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特约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收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约定执行。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存在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八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它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物业交付后,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服务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
第二十三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就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装饰装修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物业交付使用前30天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少于法律规定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可以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包含本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承诺在本物业具备入住条件后继承本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
2、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在物业买卖合同中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
第二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
2、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服务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3、建立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5、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八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九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南宁市政府相关文件由业主在入住前一次性交纳并存入政府指定专用账户。
第三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分摊,按照国家和南宁市当地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十一条 相关业主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三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业主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不足首次缴集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0%时,依据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按房屋所有权人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向房屋所有权人续筹。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标准,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市住房局和城区房管所。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交总额的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书面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的,如乙方继续管理,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直至甲方与新的物业服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为止。
第三十七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附件,
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1.房屋外观定期巡查;
2.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编制年度维护计划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和管理
1、 建立设备房巡查制度和设备管理台帐;
2、 因乙方维护、养护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提前通知;
3、 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4、 化粪池清淘1次/年;电梯检查1次/周,复检1次/三周,保养1次/月。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服务时间,每天7,30--16,30;
2、 楼内清洁,地面清扫1次/日;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擦抹1次/周;
楼道玻璃,1次/月;
电梯,轿厢每日擦拭、清扫1次、门壁1次/月;
3、 生活垃圾收集,按单元每日定时清理1次;
4、 公共场所、绿地、道路,清扫1次/日;
5、 截水沟、雨水井、标识牌、信报箱,清洁1次/周;
6、 水景,清洁1次/周;路灯,清洁1次/月;
7、 消杀,蚊虫消杀2次/月(夏),1次/月(冬);灭鼠半年1次;
8、 雨雪天气后及时清扫积水、积雪,节日烟花炮屑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 防治病虫害;
2、 修剪,乔木2次/年、草坪5次/年、灌木3次/年;
3、 花卉,2次/年。
车辆停放管理
1、 经营性停车场有合法手续,车辆进出有管理;
2、 经营性停车场有巡视,发现问题按照车主留下的联系方式尽快与车主取得联系。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1、 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全天值班与巡逻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逻不超过次/2小时;
2、 对火灾等突发事件有相应预案;
3、 定期开展消防和居家安全宣传,消防演习,4次/年。
装饰装修服务
1、 告知业主物业使用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2、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1、 建立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2、 档案资料有专人管理,借阅有记录。
客户服务1、 提供全天居家维护事务报修接收服务,急修,30分钟到达或按约定时间到达;
2、 设立并向业主公布服务诉讼电话,提供全天客户咨询接待服务;
3、 社区文化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金湾·龙城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金湾·龙城;
物业类型:综合型物业; 座落位置:合肥市屯溪路;
建筑面积:约 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按《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____级执行(等级标准见附件)。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乙方在甲方的建设过程中,经常与甲方保持联系,利用自身所长积极为甲方提一些合理化建议,配合好施工,以使该物业交付后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写字楼: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若整层办公楼的产权属于一个业主,且该层公共区域内不需要乙方派专人提供保洁服务,该业主与我公司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时,可按物管费的90%收取,即: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在整幢商铺销售后或出租后,可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和标准做相应调整。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
(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 法定税费;
(9) 物业管理企业利润;
(10)其他符合物业管理支出的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八条 业主应于: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_______支付。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交纳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物管费缴纳时间应在住房业主交房时(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同时支付)。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停车场收费采取以下方式:
地上停车位
1、业主车辆无室内停车泊位,需按月向物业公司缴纳停车费后领取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2、未办理停车证的车辆严禁进入本小区。
3、费用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地下停车位
1、 已出售的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车位使用人应按_____元/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费。
2、未出售地下停车位由甲方委托乙方按指定价位进行租赁管理,乙方收取每车位____元的管理费,乙方扣除税金、管理费用和其他相关维护费用后所得租金全部按 季度_返还给甲方。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管理,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所有权归________,所得经营收入全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一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金湾·龙城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其他物业管理需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条 对于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的合法措施进行制止,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八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九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交房前二个月,向乙方提供(占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作为办公用房。前期服务管理费用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为乙方接甲方通知进驻之日开始到小区业主办理交房入住之日止。开办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在交楼前二个月支付给乙方。乙方利用开办费置办的办公用品、维修、保洁、安全、消防用品等应制表登记。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按合肥市房屋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甲方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4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甲方就“三和〃淇林小镇”的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实施重点巡查;
3.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实施管理,引到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4.对发生的火灾、治安等各类突发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 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
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定时清扫、保洁,保持环境卫生洁净。
1.定期对草坪、花木进行修剪、养护,保持观赏效果;
2.定期清除绿地杂物;定期组织浇灌;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第八条:乙方服务期间每月产生的工具材料消耗费用和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以上费用甲方应在每月的15日前,将本月的费用拨付给乙方。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安排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外的工作的,甲方需另行付费;费用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乙方向居住在小区的单位、业主等对象提供服务时,可以向服务对象收取相关费用;费用双方协商。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意见。
第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词解释
1、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生效之日止期间的物业管理。
2、共有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业主楼梯间的供、排水总管、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等)。
3、公用设施设备:是指冷暖设施、雨落管、给排水主管道、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公用天线、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4、维修资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臵: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建筑面积: ;
住宅面积:
商业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甲方,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甲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7、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
第五条 甲方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
第三章 服务质量标准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 壹 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试行) 级执行;
(二)双方约定服务标准;
第七条 甲、乙双方对实际管理效果发生异议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相关费用标准和收取办法
第八条 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采取以下第 种计费方式: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约定标准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酬金支付给乙方,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灌溉、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乙方固定资产折旧;
(八)法定税费;
(九)利润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列入维修资金专项支出解决,不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区域内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每月发生的公共水电费(各类水泵、公共照明、中央空调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的水电费、电梯运行等费用)以建筑平方米为单位,每月按实抄表,据实分摊。
第十条 费用标准
1、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为:
(1)住宅物业服务费用: 0元/月.平方米;
(2)商业用房物业服务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6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7
成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住 所:
公司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 (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 区(市、县) 路(街道) 段(巷) 号附 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南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甲方应于 (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位于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 。
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 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 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月·平方米;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 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 元/月·平方米; 元/月·平方米;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 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 元/月·平方米; 费用: 元/月·平方米;费用: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 物业买受人自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缴纳。
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 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 元/月;
2、按费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甲方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报酬: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乙方应当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二)在销售物业前,应在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保证本建筑区划内的附属设施设备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完善本建筑区划内的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包括物业的安全防范和消防设施、标识系统、环卫处理系统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交存、补存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七)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业主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 ;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业主大会尚未设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选举产生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一13一
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应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造成业主、使用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经济赔偿。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作为招标人选聘或全体业主共同决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物业保修义务的,业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在本建筑区划内的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双方协商解决;
(二)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九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样本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外的,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成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聘用乙方为 (注:物业名称)(以下简称“物业”或“本物业”或“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公寓、小高层公寓、高层公寓、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位(库)、库房、储藏室、地下层。(注: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填写)
座落位置:
四至 东 南 西 北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可细分多层、小高层、排屋、别墅等),办公用房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地下车位 个,其他物业 平方米。(根据实际填写)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由委托人另附,并作为合同附件。(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本着对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负责,参与前期介入,熟悉场地,掌握开发地块的管网、线路布置及设施设备功能,对设计建设方案提出优化修改建议。本物业竣工后,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与甲方进行书面交接。
第四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使用、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按实际情况填写,或以附件形式罗列明细);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约定,相关业主对物业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专有或独占使用权的,由相关业主负责该等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及清洁卫生,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 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公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油烟排气道、公共照明、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或以附件形式罗列明细);但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不需承担义务的设施设备或根据合同约定由专业单位维修、养护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除外。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维护与管理等。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位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业主自用部位属保修范围的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八条 其他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甲方要求乙方代为保修的,应另行签订委托维修协议,乙方收取相应管理费; 3. ;(此条如有特殊约定的服务内容的应列明,反之应删除。)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目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
三)。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
办公用房: 元/月·平方米;
幼儿园: 元/月·平方米;
会所: 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 元/月·个;
库房: 元/月·个;
储藏室: 元/月·个;
其他:„„。
(物业服务费中未计入能耗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增压水泵、中央空调、景观水系等)运行所需的能耗费用,能耗费用按各地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没有建筑面积的,按个交纳。
3、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管理费用;
7) 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 法定税费;
9) 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0)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1) 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4、 空置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未住的空置房,由业主按上述标准全额向乙方交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未销售的空置房由房屋开发商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按上述标准全额向乙方交纳。
5、 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6、 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 房屋交付前,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 元/月;
2.地下车库: 元/月;
3.外来临时停车: 元/车·次
(具体名称为车位使用费或车位停泊管理费以各地政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物业服务地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或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按规定许可的物业维修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按规定续筹。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共有的场地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游泳池、网球场等。)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乙方经营管理。上述各项物业的经营管理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外,其余收入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配套设施经营亏损的弥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该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
(注:根据项目是否有此配套设施填写)
第二十五条 业主共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使用人应按照物业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上述停车费扣除必要的支出成本外,其余收益归全体物业买受人共有,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配套设施经营亏损的弥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该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
第二十六条 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注:若没有此条款可删除)
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
1、甲方所有车库车位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人收取停车费,但法律或政策对停车费收费标准作调整的,则乙方收取的停车费作相应调整。
(1)地下车库车位: 元/次; 元/小时; 元/日; 元/月。
(2)地上车库车位: 元/次; 元/小时; 元/日; 元/月。
2、上述停车费中的 %作为乙方必要的成本和收益,其余归甲方所有。
3、甲方所有的停车场地的车库车位,不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使用、保留、空置或自行出租,均按本合同第二十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述及的各项物业的经营管理收支帐目单独列帐,每6个月将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乙方应每 个月将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述及的物业的经营管理收支帐目的详细情况报告甲方。(注:如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分成比例未作约定的,此条款则不需要。)
第二十八条 乙方根据物业服务的需要,有权将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述及的各项物业出租或委托专业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乙方将各项物业出租或委托上述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期限可以约定为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的一个合理期限。
第二十九条 对于甲方已经移交的物业管理用房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其他财产、设施,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从有利于全体业主利益考虑,可以决定该等财产、设施的使用、经营和管理等事项,而无需再行征得全体业主同意,但乙方应在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该决定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示。
第三十条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下的车辆管理仅指对车辆行驶、停放秩序的管理,并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义务。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提供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访客代为泊车的服务,乙方禁止乙方员工代为泊车。
第六章 物业维修经费
第三十二条 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和统筹均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物业承接验收
第三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承担解决查验时发现问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物业区域内附属配套设施、道路、地下停车库、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物业管理用房、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3、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以及各类公共设备等有关维保合同书复印件;
4、 已购房业主姓名和联系电话、所购房屋位置和面积;
5、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六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养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八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配合。
第三十八条 乙方可采取劝告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第四十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四十一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为提供物业服务方便由乙方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乙方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九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甲方在物业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应包含本合同的内容,并要求物业买受人承诺在本物业具备入住条件后承继本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承担保修期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7、甲方不得有利于物业销售擅自向物业买受人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补偿。
8、在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为90日,具体根据项目前期介入时间而定)向乙方按规定提供房屋总建面积千分之 计 平方米建面积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按规定进行经营,其经营收入用于物业管理经费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
9、在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为90日,具体根据项目前期介入时间而定)向乙方按规定提供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 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共活动用房,和员工宿舍 平方米及员工食堂 平方米(宿舍和食堂根据与开发公司洽谈内容而定),由乙方无偿使用;有些项目不提供宿舍,可由开发商直接补贴费用,若面积等无法确定的,则可删除。
(以上管理用房比例可各地区规定填写)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前 日(一般为30日,需根据项目实际来定),,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物业区域内附属配套设施、道路、地下停车库、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物业管理用房、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以及各类公共设备等有关维保合同书复印件;
(4)已购房业主姓名和联系电话、所购房屋位置和面积;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12、由于甲方在销售过程中违反对业主的承诺或违反原规划设计而导致业主拒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必须承担偿付责任;
13、协调、处理乙方在前期介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成;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体活动;
15、已竣工并集中交付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前期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约定由物业买受人承担和交纳的除外;
16、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前期物业服务费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果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甲方补足,直至本合同期满。(此条款主要针对外接楼盘,可放在补充协议。)
17、补偿乙方前期开办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计算,(浙江一般为6-12元/平方米,各地区根据地方行情拟定)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业主交房前一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18、为了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和楼盘的品质的形象,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由甲方进行装修后交付给乙方使用。(如是外接楼盘,可由双方进行协商。)
1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20、在物业交付使用前 日,甲、乙双方应共同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检
查验收,甲方应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竣工验收合格。
21、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
22、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协调、处理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遗留问题。
23、物业管理区域外的设施设备的管理,管理费用另行支付。
24、甲方单独所有的配套设施(如会所)或其他单个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由乙方管理的,物业服务费用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25、甲方开发建设的市政配套设施应按相关规定移交给市政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
26、如果物业交付期间甲方尚有建设行为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支付管理费用,直到建设完成,如果因此产生的业主投诉由甲方负责处理。(注: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可删除)
27、根据政府规定需乙方协助参与前期分户验收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注:此条内容根据项目当地规定填写或修改,如当地未要求物业公司参与一房一验,可删除)
28、本物业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甲方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2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书或协议方案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
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3、结合本物业情况,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4、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5、配备有资质的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报告甲方或业委会、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处理。
7、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期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以《业主手册》或其他适当方式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示物业使用的有关事项,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并应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15、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
16、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7、对于甲方明确约定给单个业主专用的绿地、露台及其他单个业主享有专用权的部位,告知有关保养、维护、清洁事宜,并负责监督。
18、本合同终止时且业主大会未成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时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则向业主委员会移交。
1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四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定为 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日)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生效的,本合同自然终止。(或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或物业交付之日)起至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止。)(注:杭州市的项目必须签此合同期限,否则房管局合同备案不能通过。))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物业已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甲方应当促使本物业成立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自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本合同期限届满,但本物业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本物业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之日。此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四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九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并按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 支付违约金(注:违约金具体支付比例,应结合当地相关规定填写!)。对于欠费不交纳的,乙方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迟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收入中支取;乙方直接在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收入中支取的,业主委员会或其他业主可以向迟延交纳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追偿。
第五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有费用,并按多收金额每日千分之 (注:同第四十九条!)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损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应向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甲方不得因有利于物业销售擅自向物业买受人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补偿。
第五十四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1、因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导致的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甲方、业主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服务规定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导致的损害。
5、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6、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且事先已经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7、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如若因乙方不作为造成连续发生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的不在此列。 8、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导致的损害。
9、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的任何损害。 10、因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11、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员工提供服务所导致的任何损害(如代为泊车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车辆毁损、灭失,财物被盗等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件的,由责任方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该损失是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当年物业服务费总额的1%为限;单户赔偿不超过该户当年应缴物业服务费的10%。(比例仅作参考)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前 日内,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接管验收规程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对于查验中的问题(含工程遗留问题等)及解决办法等,甲乙双方在《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予以明确。
第五十六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五十七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件共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一般为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十三条 小区交房后纳入乙方管理,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成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聘用乙方为 (注:物业名称)(以下简称“物业”或“本物业”或“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车位(库)、库房、储藏室、地下层。(注: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填写)
座落位臵:
四 至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可细分多层、小高层、排屋、别墅等),办公用房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地下车位 个,其他物业 平方米。(根据实际填写)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项目由委托人另附,并作为合同附件。(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物业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本着对全体业主和使用人负责,参与前期介入,熟悉场地,掌握开发地块的管网、线路布臵及设施设备功能,对设计建设方案提出优化修改建议。本物业竣工后,乙方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对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与甲方进行书面交接。
第四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使用、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按实际情况填写,或以附件形式罗列明细);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的约定,相关业主对物业的共用部位或公共部位享有专有或独占使用权的,由相关业主负责该等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及清洁卫生,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 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公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油烟排气道、公共照明、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或以附件形式罗列明细);但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不需承担义务的设施设备或根据合同约定由专业单位维修、养护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除外。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八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维护与管理等。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及其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三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竣工总平面图,单位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第十四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居委会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业主自用部位属保修范围的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八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 甲方要求乙方代为保修的,应另行签订委托维修协议,乙方收取相应管理费;
(此条如有特殊约定的服务内容的应列明,反之应删除。)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目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收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服务费标准如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小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
办公用房: 元/月〃平方米;
幼儿园: 元/月〃平方米;
会所: 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 元/月〃个;
库房: 元/月〃个;
储藏室: 元/月〃个;
其他:……。
(物业服务费中未计入能耗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增压水泵、中央空调、景观水系等)运行所需的能耗费用,能耗费用按各地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交纳,没有建筑面积的,按个交纳。
3、 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办公费用、管理费用;
7. 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 法定税费;
9. 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0.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1. 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4、 空臵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未住的空臵房,由业主按上述标准全额向乙方交纳,纳入物业管理范围,未销售的空臵房由房屋开发商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按上述标准全额向乙方交纳。
5、 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6、 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7、 房屋交付前,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 露天车位: 元/月;
2、 地下车库: 元/月;
3、 外来临时停车: 元/车〃次
(具体名称为车位使用费或车位停泊管理费以各地政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物业服务地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
护费用: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或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承担;
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按规定许可的物业维修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按规定续筹。
第五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业主共有的场地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设施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游泳池、网球场等。)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乙方经营管理。上述各项物业的经营管理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外,其余收入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配套设施经营亏损的弥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该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
(注:根据项目是否有此配套设施填写)
第二十五条 业主共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使用人应按照物业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上述停车费扣除必要的支出成本外,其余收益归全体物业买受人共有,专项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配套设施经营亏损的弥补。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该部分收入由乙方代管。
第二十六条 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注:若没有此条款可删除)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的经营管理
1、甲方所有车库车位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人收取停车费,但法律或政策对停车费收费标准作调整的,则乙方收取的停车费作相应调整。
(1)地下车库车位: 元/次; 元/小时; 元/日; 元/月。
(2)地上车库车位: 元/次; 元/小时; 元/日; 元/月。
2、上述停车费中的 %作为乙方必要的成本和收益,其余归甲方所有。
3、甲方所有的停车场地的车库车位,不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行使用、保留、空臵或自行出租,均按本合同第二十条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述及的各项物业的经营管理收支帐目单独列帐,每6个月将详细情况报告甲方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乙方应每 个月将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述及的物业的经营管理收支帐目的详细情况报告甲方。(注:如甲方所有的车库车位分成比例未作约定的,此条款则不需要。)
第二十八条 乙方根据物业服务的需要,有权将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述及的各项物业出租或委托专业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乙方将各项物业出租或委托上述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的期限可以约定为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的一个合理期限。
第二十九条 对于甲方已经移交的物业管理用房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其他财产、设施,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乙方从有利于全体业主利益考虑,可以决定该等财产、设施的使用、经营和管理等事项,而无需再行征得全体业主同意,但乙方应在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该决定在本
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示。
第三十条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下的车辆管理仅指对车辆行驶、停放秩序的管理,并不承担对车辆的保管义务。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提供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访客代为泊车的服务,乙方禁止乙方员工代为泊车。
第六章 物业维修经费
第三十二条 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和续筹均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七章 物业承接验收
第三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承担解决查验时发现问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物业区域内附属配套设施、道路、地下停车库、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物业管理用房、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3、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以及各类公共设备等有关维保合同书复印件;
4、 已购房业主姓名和联系电话、所购房屋位臵和面积;
5、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三十六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养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八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配合。
第三十八条 乙方可采取劝告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第四十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四十一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
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臵、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为提供物业服务方便由乙方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乙方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九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对《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甲方在物业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应包含本合同的内容,并要求物业买受人承诺在本物业具备入住条件后承继本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承担保修期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7、甲方不得有利于物业销售擅自向物业买受人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补偿。
8、在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为90日,具体根据项目前期介入时间而定)向乙方按规定提供房屋总建面积千分之 计 平方米建面积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按规定进行经营,其经营收入用于物业管理经费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
9、在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在交付使用前 日(一般为90日,具体根据项目前期介入时间而定)向乙方按规定提供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 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共活动用房,和员工宿舍 平方米及员工食堂 平方米(宿舍和食堂根据与开发公司洽谈内容而定),由乙方无偿使用;有些项目不提供宿舍,可由开发商直接补贴费用,若面积等无法确定的,则可删除。 (以上管理用房比例可各地区规定填写)
10、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前 日(一般为30日,需根据项目实际来定),,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物业区域内附属配套设施、道路、地下停车库、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物业管理用房、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以及各类公共设备等有关维保合同书复印件;
(4)已购房业主姓名和联系电话、所购房屋位臵和面积;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1、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12、由于甲方在销售过程中违反对业主的承诺或违反原规划设计而导致业主拒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必须承担偿付责任;
13、协调、处理乙方在前期介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发现的问题。解决在综合验收时提出的各项遗留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整改完成;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体活动;
15、已竣工并集中交付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前期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约定由物业买受人承担和交纳的除外;
16、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前期物业服务费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果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甲方补足,直至本合同期满。(此条款主要针对外接楼盘,可放在补充协议。)
17、补偿乙方前期开办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计算,(浙江一般为6-12元/平方米,各地区根据地方行情拟定)合计金额为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业主交房前一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18、为了保证物业服务企业和楼盘的品质的形象,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由甲方进行装修后交付给乙方使用。(如是外接楼盘,可由双方进行协商。)
1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20、在物业交付使用前 日,甲、乙双方应共同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检查验收,甲方应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竣工验收合格。
21、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保修责任。
22、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协调、处理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遗留问题。
23、物业管理区域外的设施设备的管理,管理费用另行支付。
24、甲方单独所有的配套设施(如会所)或其他单个业主所有的配套设施由乙方管理的,物业服务费用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25、甲方开发建设的市政配套设施应按相关规定移交给市政管理部门或其他部门。
26、如果物业交付期间甲方尚有建设行为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另行支付管理费用,直到建设完成,如果因此产生的业主投诉由甲方负责处理。(注:如果不存在这种情况,可删除)
27、根据政府规定需乙方协助参与前期分户验收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注:此条内容根据项目当地规定填写或修改,如当地未要求物业公司参与一房一验,可删除)
28、本物业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甲方应当及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2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书或协议方案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物业 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3、结合本物业情况,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4、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5、配备有资质的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保计划;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报告甲方或业委会、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处理。
7、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期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9、以《业主手册》或其他适当方式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示物业使用的有关事项,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并负责监督。
10、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和商业用房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并应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4、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15、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
16、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7、对于甲方明确约定给单个业主专用的绿地、露台及其他单个业主享有专用权的部位,告知有关保养、维护、清洁事宜,并负责监督。
18、本合同终止时且业主大会未成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时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则向业主委员会移交。
19、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四十五条 委托管理期限定为 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日)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生效的,本合同自然终止。(或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或物业交付之日)起至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并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止。)(注:杭州市的项目必须签此合同期限,否则房管局合同备案不能通过。))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物业已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甲方应当促使本物业成立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自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本合同期限届满,但本物业尚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本物业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之日。此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四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九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并按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 支付违约金(注:违约金具体支付比例,应结合当地相关规定填写!)。对于欠费不交纳的,乙方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迟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收入中支取;乙方直接在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收入中支取的,业主委员会或其他业主可以向迟延交纳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追偿。
第五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和业主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有费用,并按多收金额每日千分之 (注:同第四十九条!)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损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应向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甲方不得因有利于物业销售擅自向物业买受人承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否则,由甲方向乙方作出补偿。
第五十四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1、因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导致的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导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甲方、业主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服务规定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业主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导致的损害。
5、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6、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且事先已经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7、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如若因乙方不作为造成连续发生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的不在此列。
8、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导致的损害。
9、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间(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的任何损害。
10、因本物业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11、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员工提供服务所导致的任何损害(如代为泊车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车辆毁损、灭失,财物被盗等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件的,由责任方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该损失是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当年物业服务费总额的1%为限;单户赔偿不超过该户当年应缴物业服务费的10%。(比例仅作参考)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前 日内,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接管验收规程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对于查验中的问题(含工程遗留问题等)及解决办法等,甲乙双方在《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予以明确。
第五十六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五十七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件共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报辖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一般为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十三条 小区交房后纳入乙方管理,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据xx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
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暂定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
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商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书(精选13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XX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业服务。
第一条 物业的坐落、面积
根据国家《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双方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及相关协议;
3、不得在居民休息时间(中午12时至15时、晚上22时至翌日7时)制造发出过大的声响(如敲击、高音响、按喇叭等);
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4、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垃圾处理费;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遵守《水电代收代缴协议》,按时向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缴纳水电费用;
7、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8、转让商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让方与乙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9、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签订的租赁合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0、商铺的招牌安装,应取得按开发建设单位规定的统一标准安装。
11、服从乙方的日常管理,实行门前“三包”,讲究卫生,保持门前及周围清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治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修、服务与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签订的本合同行为;
4、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和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条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商业物业】:【会所】:元/平方米月;物业:元/平方米月。
5、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垃圾处理费;
6、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之甲方,并与甲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7、与甲方签订水电代收代缴协议;
8、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
条发生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三、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楼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楼梯、大厅、楼宇外墙等部位环境卫生管理;
2、物业区域的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公共停车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所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条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
3、生活废弃物的清理。
四、秩序维护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协管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定时定路线巡查;
3、对本物业区域内的车辆管理;
4、与甲方签订《消防责任书》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小区的机动车停放与出入实行统一管理。
2、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消防要求: 商铺的消防施工方案须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消防设施(喷淋、温感、烟感)等由业主在装修时自理,必须接入小区喷淋管网和消防报警系统,并符合消防管理部门验收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2、根据开发商文件要求,因商铺未安装排烟管道不允许经营餐饮店。
3、特殊行业要求:经营特殊行业的,需要按特殊行业相关要求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4、签订《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七、用水用电管理:双方另签订《水电代收代缴协议》。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扶手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乱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
条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元、【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及时劝说、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丝等用不锈钢材料、无锈蚀,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
2、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应设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3、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路灯等公用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
1、小区公共部位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扶手无尘,清洁率95%以上;
2、小区内的道路完好、无积水、泥沙、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环卫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
4、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
5、实行定期消杀,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五、 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适时组织灌溉、施肥、松土,预防虫害;
3、根据树木品种科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爱护绿化温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商铺前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无乱停车现象。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定时巡逻。
七、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区火灾发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内有结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乙方收取服务费标准为:
(一)、物业服务费按2.00元/平方米/月计收;
(二)、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1、餐饮娱乐业以外的商业网点按经营面积收取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元/店.月收取;
(2)、面积30平方米以上按0.65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饮娱乐业商业网点按经营面积收取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元/店.月收取;
(2)、面积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元/店.月收取;
(3)、面积50平方米以上参照以上标准方双方协商;
(三)、缴纳水电周转金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元/间一次性收取;
2、面积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元/间一次性收取;
3、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按15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铺前露天停放车辆场地占用收费标准按政府相关部门执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物业物业服务费的,以欠费金额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偿欠费时止。
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
三、甲方必须按时缴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
四、每月水电费由甲方按乙方规定缴费期限内自行到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交纳,如逾期缴纳所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电权利。
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第六条 水电费用
甲乙每月实际使用的水电度数由乙方双方派代表共同确认,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到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缴纳。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
水电费按如下方法计算:
水费收取方法:每月水费=(每月实际使用度数+公摊+损耗)×水费单价
电费收取方法:每月电费=(每月实际使用度数+公摊+损耗)×电费单价
以上水电费单价按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核定经营性收费标准收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章合同终止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
三、乙方违反协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
四、甲方违反协议的,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将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
章违约责任第十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
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容各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十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无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条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共7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 ________ [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十九条 甲乙任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 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十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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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05版住宅物业示范文本)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一)住宅: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三)商业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一、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非住宅物业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1.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2.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简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XX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容 积 率,_________%绿地占有率,_________%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小区总户数,_________受益人口,_________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