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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热门17篇)

2026-01-14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及所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区所有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和完成时限。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5日之前)

全面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6月底前)

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成年代、结构类型、安全状况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 统计摸底。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辖区内房屋责任主体及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等。(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 排查重点。统筹街道、村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包括经过改(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组织专人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完成)

3. 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三)整治提升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1. 重点整治。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性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屋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 全面整治。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3. 建立长效机制。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领导。建立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名单附后)。坚持“区负总责、各成员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工作经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强力督办推进。各街道、村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广泛动员,倒排工期,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强化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互通,防止重复排查。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要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农村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有条件的街道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扎实开展行业指导监督,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四)强化监督。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调度。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向区政府和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的10日、25日前报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位于x对面七层大楼由乙方半包承建,建筑面积约x平方米(以设计建筑面积为准)。

一、乙方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模板制作、模板安装、钢筋绑扎、钢筋制作、砼浇筑、砌砖、内外粉刷、二至七层地面找平、楼梯及一层大厅地面砖、各层厕所地面砖及墙面砖、砼浇筑,支模内架搭设。包括内架钢管龙门吊安装、地圈梁、顶撑、扣件一切所需要的工具。

二、装饰

该工程正立面、左侧面为面砖;右侧面、后立面为水泥搓砂;一层地面为地板砖;厕所地面及墙面为面砖;楼梯间为地砖,其它均为水泥地面找平。

三、付款方式

工程款按258元/㎡计算,每层楼面板浇筑完后付工程款的35%。其它各分项工程根据工程进度甲乙双方协商而定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四、砼浇筑

该工程砼为商砼,乙方负责浇筑及振捣,甲方按照设计砼标号负责运输到工地。

五、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如实如质的完成,不能出现漏工现象,必须保证该工程的质量。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要负责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利终止乙方一切工程施工款。甲方不能影响乙方工程款,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停工,乙方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工程工期

甲乙双方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工期为七个月,下雨下雪天不能施工顺延。

七、安全事故

止工程甲方交付乙方施工,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应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自建房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规范自建房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双方权益,防止纠纷发生。下面,我将从自建房合同的定义、要素、与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签订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介绍,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



一、自建房合同的定义



自建房合同,又称“自建房建设合同”,是指房屋所有者与建筑承包商在自建房过程中所签订的协议。该合同明确了建筑承包商在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房屋所有者应承担的义务和权利。



自建房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协议,可以有效地规范自建房的建设和使用,防止纠纷的发生,同时也为双方的权益提供保障。



二、自建房合同的要素



1.建筑承包商和房屋所有者信息:自建房合同的第一个要素是建筑承包商和房屋所有者的信息。双方需提供自己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建设要求和标准:自建房合同的第二个要素是建筑承包商应依据的建设要求和标准。该要素规定了自建房的建设标准、质量要求等。



3.工程清单:自建房合同的第三个要素是工程清单。该要素包含了自建房的所有工程项目、工期、工程量等细节。



4.工程质量:自建房合同的第四个要素是工程质量。该要素规定了建筑承包商应保证的工程质量和检验标准。



5.验收与保修:自建房合同的第五个要素是验收和保修。该要素规定了自建房的验收标准和保修期限等。



三、自建房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自建房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有所区别。房屋买卖合同是签订时房屋已经建好交易买卖,可以直接使用,而自建房合同是在自建房建设的过程签订的,其目的是规范建筑承包商在建设过程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房屋所有者应承担的义务和权利,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自建房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签订时间:当房屋所有者与建筑承包商就自建房的建设条件、标准、质量要求等达成共识时,应尽快签订自建房合同,以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纠纷。



2.审核合同:房屋所有者在签订自建房合同前,应对合同细节及建筑承包商资质等进行审核,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3.细节条款:在合同中,任何涉及交付、工程质量、保修等方面的条款,应注意详细、具体,以确保合同的实际执行效果。



4.签订后保存合同:在签订自建房合同后,房屋所有者应保存好该合同,以便后期发生纠纷时方便维权。



总之,自建房合同是保障自建房建设和使用的法律文书,应尽早签订,注意细节条款,从而规范建设和使用过程,确保双方权益。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根据省、州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的相关要求,我县及时组织人员将该项工作作为今年3-7月的工作重点,并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了价格行为专项专项整治活动。经过三阶段的专项检查活动,圆满完成了专项整治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分阶段,认真开展工作。在第一阶段对从事商品服务的经营者进行动员,宣传、培训、指导。第二阶段针对不规范标价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开展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检查。第三阶段建立常态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协助经营者建章立制。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加强组织,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全县市场价格行为进行全面、仔细地巡查、检查和规范。共出动车辆6车次,出动检查人员25人次。同时及时对各阶段的活动进行小结,编制上报了相关信息。

(三)大力宣传、深化服务。本着检查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结合实际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政策法规。发放宣传单、册300余份,明码标价签6000余张,规范明码标价商铺100个。对明码标价、明码实价和价格诚信工作做得好的经营者给予表彰。经过专项整治活动,我县明码标价率提高26个百分点,达到96%以上。

(四)强化监管,依法查处。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全面推行规范化明码标价,对标价不规范的并屡教不改的经营者给予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加大的价格欺诈等典型违法案件,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目前我县在检查行动中没有违法案件出现。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物价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监管力量薄弱,工作开展难度大。

二是县不处于交通要道,货物运输成本较高,外运商品销售价格较临县普遍偏高,市场物价管理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明码标价检查力度,使明码标价向明码实价过度。

二是继续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物价管理市场。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位于__县_镇_区_路5号自用住房建设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现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及工价

1.甲方房屋建设施工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2.全部工价按实际施工面积每平方米价格200元计算,完工后以双方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付款方式

乙方先垫付施工工价款,待整个工程完工,房屋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____天内付清乙方工钱。

三、工程内容

乙方从地圈梁浇筑开始施工,直至房屋封顶。负责房屋主体建设,包括楼梯、起隔墙、屋顶、内外墙水泥砂浆批灰刮平,内墙刮双飞粉,外墙贴磁砖,地面清光并铺地板砖,布好屋顶落水管和卫生间水管等。

四、施工要求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水源、电源、石灰、砖头、水泥、沙子、钢材等建筑材料。水费、电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搅拌机、震动器等 。施工机械以及模板、顶撑木、脚手架、钉子、铁丝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3.所有工人的吃住等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尽量避免在下雨天施工,以防影响房子质量。

5.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合理使用材料,不能浪费甲方的建筑材料。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的意见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的监督检查。

2.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如果乙方因为自身水平原因达不到工程合格条件的,乙方应该按照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的。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使用条件的,乙方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六、施工工期

除因停电、下雨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停工外,乙方不能延误施工。

七、建房工期

建房工期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八、施工安全

1.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责任,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一概无关。如果施工人员需要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

2.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和出入工地的其他外来人员进行施工和监督,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安全、进度、质量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进行、返工;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并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计算人工钱的50%给乙方。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钱,则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按照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3.在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钱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背景和依据

4月29日,湖南长沙市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做好落实工作,根据省安委会《安徽省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安〔20__〕10号)、市安委会《关于认真落实〈安徽省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寿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草拟了《固镇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与县安委会共同形成《寿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标

对全县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自即日起,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及本行业领域范围内的所有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覆盖开展排查。按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要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破坏内部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加载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或邻近地下深度开挖的自建房屋、失修失养失管的老旧自建房屋、40年以上高房龄的自建房屋等。尤其是重点排查将自建房屋改建改用为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影院、养老服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加强危险房屋安全防范,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实施解危。在实施解危前,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情况,有险情的必须立即腾空并挂牌警戒。

(二)组织鉴定机构认定。通过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自查、村街排查、乡镇和有关部门核查后上报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县组织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建立危险房屋台账。

(三)督促逐房整改。对鉴定为C、D类房屋,由属地人民政府、园区、有关县直单位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专业机构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销号整改。整改中,坚持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即人员聚集场所、危险性较大的房屋先行整改。

(四)规范自建房屋改建改装行为。自建房的新建、改建、扩建必须经过属地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行为应立即停止。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及时制止、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五)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安全责任。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落实自建房屋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园区要落实自建房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住建、房管、城管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督促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教育体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督促民爆行业厂房等生产用房和酒店(宾馆)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为并督促整改;交通运输、海事部门负责督促车站、码头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督促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区范围内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医疗卫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督促特种行业许可证所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涉房屋安全整治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政府有关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应急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消防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各自领域分别开展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

六、创新举措

县直部门采取行业监管模式进行城乡自建房屋专项整治,25个乡镇采取属地监管模式,动用镇、村力量进行城乡自建房屋专项整治。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推进。联系乡镇、园区的县领导指导督促好所联系乡镇、园区的自建房屋摸排整治,县分管领导负责做好分管领域内的自建房屋排查整治,县房管中心负责寿春镇区域内自建房屋安全监管,县住建局负责其余区域内自建房屋安全监管,县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排查,专项推进,并会同相关县直有关部门指导各乡镇(园区)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乡镇(园区)工作进展,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县城管局要将排查整治自建房违法违规改建以及用作经营等行为纳入城乡日常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及时制止、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安排部署,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专抓,任务要落实到村街社区,排查到户。

(二)借助专业力量。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农村工匠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为各自建房屋建筑主体责任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县住建局、房管中心要统筹协调专家技术力量,公布专家、技术人员名库,供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对接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同时住建和房管部门要强化对鉴定机构的监管,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准确,保证房屋鉴定质量。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积极宣传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带头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要明确工作事项具体完成时限,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暗访,对落实不力、行动迟缓、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工作目标

在前期开展自建房等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基础上,迅速对全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在“百日”之内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以当前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3层及以上、人员10人及以上、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城镇集贸、专业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景区周边等人员密集、经营性自建房数量多、隐患大的`区域。

三、进度安排

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分类分步推进”的原则,迅速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聚焦房屋建筑是否存在改变使用性质、墙体开裂、外观变形、建筑沉降、改变结构、擅自加层、违规搭建、违规改扩建等隐患情况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对不满足、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停业、停用,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实行一户一栋一策,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先大后小推进排查整治,于20xx年9月底前消除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立即行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谋划,立即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在100天内完成所属辖区、所属行业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风险排查整治。

(二)压实责任,全面整治。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排查整治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快速形成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履职尽责,积极联动形成合力,对全街道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区一街、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落实整治销号闭环管理,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

(三)整合力量,稳步推进。各村(社区)要统筹组织好村(社区)力量,动员辖区内乡村建设工匠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参与,按照《贵州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标准规范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熟练掌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及功能操作,快速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信息数据录入、上传;同时,相关部门要强化统筹专业技术力量,加强对所属行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全街道上下形成合力,稳步推进我街道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根据省、州、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纳入督查范围,对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滞缓、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较多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失职失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

(五)加大统筹,强化调度。为加大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统筹调度。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责任,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全面实施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及时有效消除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隐患

1、整治范围和内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不漏一户、不错一栋,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筑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

2、整治要求。建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居)普查、镇级排查、县级复查的排查工作机制。

第一步:在自查中,产权人(使用人)应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并配合填报人员及时准确填报信息。

第二步:在普查中,要做到产权人(使用人)、村(居)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到位”,真实填报信息、核实信息、拍照并上传信息系统。

第三步:在排查中,各村(居委会)应组织人员逐户排查,对重点地区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栋。

各村(居委会)要积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提高排查工作和信息质量。镇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依托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信息系统,建立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核准、补录和修正相关信息。

3、评估和鉴定。产权人(使用人)必须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镇级负责完成信息复核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报县住建局评估或鉴定,并将评估或鉴定结论作为开展整治的依据。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评估或鉴定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依法立即停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防护措施。

(二)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

镇村两级应根据排查情况,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分类整治。

按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开展。在8月31日之前,实施完成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对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凡属于以下四类情形的,依法采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类处置:一是对手续不齐全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改”,限期整改到位后才能投入使用;二是对不符合经营性安全要求的“必停”,在完善相关经营许可并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经营;三是对合法合规但有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必封”,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使用;四是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拆”。

3.消防安全性整治。

(1)室外消防栓(每个三层及以上的楼层周边150m内必须要有室外消防栓);

(2)灭火器(住宅以外所有场所,必须要有50平方米以内至少设立1个);

(3)防盗窗(要有1.0x0.8m的逃生口),否则有影响灭火救援隐患;

(4)疏散通道(四层及以上楼层都要有两个疏散通道,楼上住宅部分人员不得通过一层门面出入);

(5)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门必须为平开门,安装卷帘门的有影响灭火救援隐患;

(6)电动车不应在室内停放、充电;

(7)消防分隔不到位;如一楼有经营,又有住人的(包括简易休息间)用木板隔开的;

(8)做餐饮的场所,放煤气罐的`地方应跟客人用餐的地方要用不少于120mm厚的砖墙隔开;

(9)每个镇的网吧ktv等歌舞娱乐放映场所请重点检查。这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是重点,必须要有火宅报警装置;

(10)七层及以上的自建房下面为门面,上面住宅的,楼道应有室内消火栓;

(11)两栋楼挨在一起的,相邻的墙有窗的,要保证两栋楼间距大于6m。

4.改扩建整治

(1)擅自加层(含增设夹层);

(2)擅自增设隔墙;

(3)擅自在屋面增设轻钢结构、玻璃屋等;

(4)擅自将原居住的自建房改变为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场所;

(5)擅自改变用途后危及安全的;

以上5种情形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拆”。

(三)强化安全管理

1.严格控制增量风险。新建居民自建房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规划、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其中三层以上(含三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安置区内房屋要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2.加强日常巡查。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支、村“两委”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和问题发现机制。

3.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原则,综合执法大队要严格依法查处居民自建房违规审批、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自然资源所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用地、规划以及违法建设行为;农业办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集镇规划区范围外违法违规审批农村宅基地的行为;市监所负责依法查处居民自建房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消防救援队负责查处居民自建房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其他部门按照相应职责加强联动协作,构建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四)建立长效机制

1.强化制度建设。加快推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居民自建房建设规划、用地、设计、施工、经营、使用、改扩建、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

2.强化统筹协作管理。注重统筹兼顾,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要与集镇规划、村庄规划、“两违”清查、消防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

3.强化常态长效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管合法必须管非法”原则,强化常态化监管。严格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的准入标准,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必须具有合法的土地、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等手续,产权人(使用人)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严格落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和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定。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各方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主体责任,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主体,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压实属地责任,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工作指导。

(二)加强安全维稳。要依法依规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不得简单粗暴“一刀切”。要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切实防范排查整治过程中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风险隐患。要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利益诉求,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营造支持参与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甲方(卖方) ,男,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女,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男,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即房屋状况

1、该交易房屋坐落 县 镇 村 庄(或 路 旁)

2、该房屋为(如两层砖混结构楼房), 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共 层。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左紧邻 的房屋,右紧邻 房屋。

3、该房屋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镇开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文件编号: )

第二条:合同房屋交易价款:人民币 万元整

大写: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 在 年 月 日 付人民币 万元。

2、 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 人民币 万元。

3、 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

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后因出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在合同签订前确实专属自己所有,出具村级以上单位对甲方专有该房屋的证明并交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价款并有义务开具收据交付给乙方。

3、甲方应保证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对该交易房屋主张任何未被告知的权利情况。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属于已被或已确定将被列入新规划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围。

5、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该房屋的质量状况。

6、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宅基地审批文件等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7、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该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己的.行为致使该合同无效。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甲方该交易房屋价款并向甲方索要收据。

2、乙方购买该房屋后,若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相关权属登记的,甲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第六条:特别约定

1. 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改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 若今后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约方应当改正。

2、甲方违反第四条的有关约定导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无法对该房屋行使所有权的,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房屋价款及其相对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全部房屋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农村房屋标准买卖合同

签订时光: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群众成员。

二、房屋状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群众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群众同意,能够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一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能够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职责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带给的账号之日起 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一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能够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职责,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用心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群众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 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乙 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甲方(卖方) ,男,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女,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男,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即房屋状况

1、该交易房屋坐落 县 镇 村 庄(或 路 旁)

2、该房屋为(如两层砖混结构楼房), 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共 层。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左紧邻 的房屋,右紧邻 房屋。

3、该房屋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镇开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文件编号: )

第二条:合同房屋交易价款:人民币 万元整

大写: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 在 年 月 日 付人民币 万元。

2、 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 人民币 万元。

3、 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

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后因出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在合同签订前确实专属自己所有,出具村级以上单位对甲方专有该房屋的证明并交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价款并有义务开具收据交付给乙方。

3、甲方应保证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对该交易房屋主张任何未被告知的权利情况。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属于已被或已确定将被列入新规划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围。

5、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该房屋的质量状况。

6、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宅基地审批文件等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7、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该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己的行为致使该合同无效。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甲方该交易房屋价款并向甲方索要收据。

2、乙方购买该房屋后,若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相关权属登记的,甲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第六条:特别约定

1. 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改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 若今后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约方应当改正。

2、甲方违反第四条的有关约定导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无法对该房屋行使所有权的,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房屋价款及其相对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全部房屋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农村房屋标准买卖合同

签订时光: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群众成员。

二、房屋状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群众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群众同意,能够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一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能够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职责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带给的账号之日起 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一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能够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职责,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用心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群众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 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乙 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农村自建房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方砖房包括地暖(塑管每米。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1、 乙方进入施工工地现场,甲方必须负责三通一平工作,建筑用电距离不超过300米,电水路由甲方负责,所需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2、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人员临时住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房负责。

3、 甲方负责提供相应不底于90平方有效图纸,图纸上有双方签字,不能随便更改,如需要更改双方商量后同意甲方要负责所造成的损失。增加的合同外的工程部分,甲乙双方谈好价格后再订合同方能进行施工。

二、施工要求

① 地工基础:深度70公分 宽度60公分 里面宽度40公分

② 墙体外墙3.7 内墙2.4 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沙浆

强度要达到(.四角有构造柱 四角和内样交换处一般要求并使用前必须把砖潜水湿润

③ 圈 过梁:过梁高度不低于12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6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250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200毫米上下圈梁

④ 屋顶先脚板,钢筋不宜12毫米,距离16公分,混淋土150级交标号屋面炉灰前面高度25公分,后面15公分,炉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2公分沙浆抹广 抹墙里外水泥沙浆抹广1/3

⑤ 地板砖60×60黑白由甲方自选定价10元一块,如造过10元由甲方自付,砖黑白由甲方自选卫生间墙砖,不低于1.8元,墙内刷房池涂料,电线用4平米铜芯线,每件房一只热光灯 插座一只 开关一只

⑥ 门窗: 内门用实木门,窗户。塑钢海螺牌外门,防盗门,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在施工过程中甲已双方互相协商

⑦ 室内自来水,下水管由乙方负责

交工日期 开工起

三.付款方式

开工付40%,土墙砌好付40%,刷涂料前付40%,70%交工一次付清。还声誉%一年维修给清。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卖方:_______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

国籍: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买方:_______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

国籍: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个单元,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第_______座_______楼_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币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_币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经签署,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买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区相关领导的批示精神,吸取xxxx屋坍塌事件的教训,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积极开展房屋使用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对校内所有校舍进行了全面的地毯式的排查。

现将排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排查情况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组成以校长国锋恩为组长的专门排查组,组织后勤人员进行房屋排查,发现房屋修建年代较近,无失修现象。

2、坚持每日排查“日报制”,在校领导的带领下,每天三人进行专门检查,并进行认真的检查汇报,并填写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表,接到报告的领导必须予以及时处理。

3、邀请相关专家,对排查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房屋排查的具体细节及表格填写说明。

4、对每一幢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进行登记,并对房屋进行拍照,建立档案。

一旦发现疑似危房,及时报告组长,并提出科学合理的方案进行治理。

二、今后工作:

1、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校长亲自抓。

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多演练,增强领导和教职工以及学生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性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隐患。

我们对房屋排查的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工作中要体现一个“勤”字上。

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

对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为建立安全和谐的美好校园而不懈努力。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我科室在过去一年中深入贯彻落实“三思三创”活动精神,力争以一流的思维理念、一流的意志品质、一流的工作水平、一流的发展质量推进镇海区房产交易与市场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努力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和创业创新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注重创新性发展,一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第一,为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中心对我区范围内已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2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看有关资料、查看项目现场、调阅有关信息等方式,发现商品房预售后续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现场销控信息同透明售房网上公示的信息存在些许出入、现场公示的信息不齐全,对此我中心立即采取措施,要求开发商及时将商品房预售的相关信息进行补全和同步;同时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如实公示、公开房屋销售的相关数据,防止不实信息对购房者造成误导。现阶段,我中心商品房预售后续管理工作主要着眼于房地产限购政策的落实监管,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查;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等显著位公示住房限购政策,不得向限制购房对象出售商品住房或提供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

第二,在当前国家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加强对代理销售商的监管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今年,我中心强化了对房地产销售代理备案登记的审查力度,对外地房地产中介企业或分支机构在我区开展房地产销售代理工作的,事先应通过我中心的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要求进行备案或者登记。今年目前为止,我中心已办理1起销售代理备案、3起销售代理登记。

第三,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今年9月,我中心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了逐个检查,并对每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比对,为建立我区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基础依据。此次专项检查共实地走访了全区122家房产中介机构,其中招宝山街道62家(关闭8家,新开未登记5家),蛟川街道13家(关闭1家,新开未登记3家),骆驼街道28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庄市街道14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本次专项检查发现了部分房产中介及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中介房屋买卖合同不规范、房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不规范三大问题。对此,我中心及时向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宣传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按照办法的规定及时整改,合法经营;同时提出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大管理力度等三项下一步工作计划,力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二、不断加大日常执法力度,有效防范房屋装修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制止和查处房屋使用安全领域的违法、违章行为方面,我中心采取措施加强执法管理力度。首先,扩大巡查范围,改进巡查方式,变被动待访为主动下访,同时对举报、投诉及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装修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第二,继续推行“5+2”工作制,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受理房屋装修备案、群众投诉和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由于建立了双休日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地制止了双休日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也为群众装修备案提供了便利,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赞誉。20xx年1月至今,我中心执法中队共查处违章装修62起,其中立案查处20起,处理16起,处罚4起(罚款5200元),结案17起,且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建立骆驼房屋执法分队

进一步加强新城房地产执法今年8月,我中心筹建了骆驼房屋执法分队,以克服新城区与我中队在地理位上距离较远的困难,并解决执法过程中易出现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不及时的问题。目前骆驼房屋执法分队已经开展工作,现有一线执法人员2名,使得原先执法工作薄弱的区域得到了较好地覆盖。在镇海新城建设大踏步地向前进,房地产建设、房屋装修不断开展的背景下,在新城区房屋装修涉嫌违法违规的现象逐年增加、房屋装修管理的工作量急剧增大的紧迫压力下,新成立的骆驼房屋执法分队在未来能发挥更加重大的作用,为房地产执法工作的开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四、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今年六月份,我中心在全区范围内,聘请了9位社会各界具有代表性的同志作为我中心的行风监督员。目前已有3名监督员对我中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规范、仪表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建立行风监督意见反馈机制,保证监督员能够及时、多渠道、多形式地反映建设性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为了提升房管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改进执法中的不足之处,从而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我中心还同步建立了执法对象意见反馈机制,邀请执法对象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意见反馈。上述意见反馈均及时建立台账,为我中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及强化执法队员廉洁自律意识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下一阶段,我中心将继续邀请行风监督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并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加强与一线执法人员的交流沟通,使监督员能够更好地反映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为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我中心从三方面开展工作。首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拓宽行政执法人员的视野。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中心先后4次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开展自我学习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执法人员增强了法制意识、提高了执法素质。第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思想教育,我中心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执法环境比较差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职责,把执法与服务结合起来,近年来未发生一起群众投诉事件。第三,开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质量。由执法科长作为评查人,不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法律文书制作者,予以纠正,提升法律文书制作水平。通过案卷自查,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力争案卷更加注重说理性评判。

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推进执法评议考评工作开展首先,成立以吴仁权为组长,以张宏波为副组长,以刘松斌、程健、穆红梅、嵇红波为组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镇海区房地产管理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案件行政投诉的监督和检查。同时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考核评议和各项工作。

第二,建立《执法评议考核表》,同时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和通报办法》,量化执法人员个人考评。《执法评议考核表》设了14个考核项目,具体涵盖了业务专业知识掌握、案件受理与回复、执法礼仪着装要求、车辆使用管理、行政事务履行等几大部类,对于执法工作人员提出了全面细致的工作要求;《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和通报办法》通过对每个考核项目设定相应分值和评分规则,通过打分制来具体量化对执法人员的考评。在上半年的评议考核中,我中心执法人员出色地完成了行政执法工作,全部获得了优秀的成绩,其中5人获得99分(满分100分),而所有执法人员的得分都达到了97分以上。

七、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开展工作,现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首先,强化房地产中介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大管理力度,力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第二,进一步加强镇海区房屋管理执法中队骆驼分队在镇海新城的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展开,强化工作职能,为促进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地产监管执法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更好地开展作出贡献。

第三,适时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协力把我中心的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更加规范。

第四,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在每月一次的培训学习之余,鼓励执法人员自我学习、自我提高。

第五,开展向兄弟单位学习的活动,从兄弟单位执法的经验中汲取养分,取长补短。

最后,进一步推进健全、落实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执法人员个人考评项目,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通报制度。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农村自建房屋装饰装修。

1.2施工地点:玉溪市江川县。

1.3房屋概况:房型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 装修施工内容

甲方将自建房的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内容为:水电改造工程、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材料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由甲方提供装修所需材料,乙方提供施工工具、招聘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装修设计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后实施,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需要调整方案的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采纳。

第四条 装修价款

本合同项下装修项目总价款: 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大写(人民币 整),该价款为施工包干价。

第五条 装修款项支付方式

乙方装修施工竣工后十天内,甲方对房屋装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届满房屋装修质量没有问题的,甲方将质保金退还乙方。

第六条 装修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为 天。

第七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对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损害,损害材料价值200元以内(包括本数)的,甲方可不予追究;损害材料价值超过200元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

第八条 乙方自行招聘施工工人进行装修施工,工人管理和劳务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制定相应施工安全制度并严格落实,如施工工人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涉及到的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若因此被法院等司法机关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根据本约定向乙方追偿或直接从工程款里扣除。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宣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总体目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导则,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中旬前)

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完成时限,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层层压实责任,抓紧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各村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掌握辖区范围内既有房屋的安全状况。要与已开展的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做好衔接,确保区域全覆盖、排查无遗漏。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充分运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本地农村房屋安全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分类登记统计。各村自行组织,以生产小组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网格长、网格员等,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详见附件表),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20XX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2.重点排查。统筹村组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按照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规范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如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并同步核查是否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等。镇各相关办局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调配力量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对于排查中发现未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在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的前提下,依法补办相关证照。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所辖行政村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各有关办局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

1.重点整治。各村要以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作为重点开展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否则不得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要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对拒不实施整治的产权人(使用人),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村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镇各有关办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改变用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系统和行业监管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场所(重点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工业建筑等)的使用安全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办理营业或开业手续的前置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为业务指导,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密切配合,各村具体负责落实现场查勘和手机APP上传。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村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村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村组做好排查整治,强化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

(二)细化部门分工。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根据职责,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应当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根据排查结果,分别牵头做好整治工作;推动建立本行业农村房屋定期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制度。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巡查检查,负责农村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堡派出所组织开展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公共娱乐场所备案,以及从业人员、经营情况等治安管理工作;宣堡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做好新建、改造农房的规划审批工作;镇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提供利用农村自建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名单,查处农村地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制定相关意见;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农村经营场所开业或营业手续的前置条件;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经济发展局负责指导农村工业厂房安全管理、农村用作商贸服务业经营的房屋安全管理,督促商贸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和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负责农村学校、幼儿园及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管理、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法律咨询等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镇负责聘请1家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排查整治技术支撑单位。排查费用由镇统筹安排。镇“一办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驻镇单位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政府将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人员,将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村要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本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计划报送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手机APP中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的安全排查录入工作。自20XX年12月15日起,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 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农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体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用能情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进行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为危险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变化,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险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险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各类危改户必须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群众住房基本情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进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现房屋情况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进。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立安全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工作进行,镇党委政府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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