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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实习报告(经典十五篇)

2026-01-29 法学院实习报告

◈ 法学院实习报告

甘肃政法学院本科预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甘政院发[2004]182号)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两周而未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并按期缴纳学费者准予注册,注册后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会同有关部门查处。

第三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不予注册。如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诊断,认为经过短期治疗可达健康标准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该生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并且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新生报到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证明到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原则上编入原学科下一届预科班学习。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第二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并亲自持学生证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不请假或超假者均按旷课处理。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学生退学、结业时,应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并将学生证、借书证等交回。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第六条大学预科中,基础汉语、英语、数学三科为主科,其它为副科,各门课程按平时成绩30%和期末成绩70%计算学期成绩。其中:基础汉语、英语、阅读与写作、体育、法学概论按第一学期占40%,第二学期占60%进行计算该科学年总评成绩。学生平时欠交某门课程作业累计1/3或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3者,均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以补考机会。

第七条对学生操行的评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为准,按照〈〈甘肃政法学院关于在学生中实行全面考核、分步淘汰的办法〉〉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满6分为及格,8分为良好,9分为优秀。

第八条如果在考试期间,因病住院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须由本人于考试前书面提出缓考申请,并交付有关证明,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在下学期的补考时间参加该课程的补考,不作补考论,考试成绩按正常考试成绩记载。

第九条必须严格考试纪律,凡擅自缺考、作弊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休学、复学与退学

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诊断,须停课治疗或休养,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1/3者。

(二)根据考勤,在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该学期的总学时1/3者。

(三)因某种特殊原因必须休学者。

第十一条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病因故休学的学生,应由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附证明文件和成绩表,因病休学者须持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意见),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报学校教务处批准,方可休学。被批准休学的学生必须在接到休学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手续离校,否则作自动退学处理。

(二)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最多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一年者,应重新办理申请手续。第十二条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复学。经批准后,按通知规定日期返校注册。

(二)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附县级以上医院最近半个月内本人体格检查“已恢复健康”的诊断证明,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三)复学的学生,原则上编入原学科的下一届预科班学习。

第十三条学生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休学期满不办复学手续者;

(二)经复学复查不合格者;

(三)经过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或专门医院确认,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性病等

疾病者;

(四)因病该休学而不休学,经学校动员无效者;

(五)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六)本人有正当理由申请退学者;

(七)按照本办法其它条文的规定应予退学者。

第十五条学生办理退学,须由办公室提出,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报学校教务处复查,及主管校长批准。

第十六条学生退学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发给退学证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发给退学证明。

(二)学生接到退学通知书后,必须在两周内办完离校手续并离校。

(三)已经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考勤与奖惩

第十七条考勤

(一)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任课教师负责学生的考勤工作,及时将学生的考勤情况报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汇总缺课情况,报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第二十条规定作出处理。

(三)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对旷课学生,根据旷课时间多少、情节轻重及其检查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

(四)对于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社会调查和集体劳动,学生无故不参加者,每天按旷课4学时计。

第十八条学生请病假要有医生证明,事假、公假须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向办公室领取《学生请假申请表》,填写清楚后,按如下规定办理,然后送办公室登记。

(一)请假二小时以内由任课教师或学生班长批准; 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级辅导员批准。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班级辅导员审核,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备案。

(三)请假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查同意后经所在学院院长批准,两周以上者由学生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四)凡需续假者,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由学校教务处批准。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请假和续假,可委托他人代办。

第十九条奖励

(一)在学期间,没有迟到、旷课、早退、请假,遵纪守法、刻苦学习、讲究公德、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者,学年结束时可以参加文明学生的评选。文明学生评选的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

(二)具备文明学生条件,并且各科成绩优秀者,可以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优秀学生评选的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第二十条处分(励志的句子 M.Djz525.coM)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有下列六种:1.警告;

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

(一)对旷课学生,给予以下处分: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10学时者,由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为11至20学时者,由所在二级学院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为21至30学时者,由所在二级学院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为31至40学时者,由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经学校教务处批准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达41至50学时者,经学校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校长批准作退学处理。

(二)累计两次警告处分作一次严重警告处分计;累计两次严重警告处分作一次记过处分计;累计两次记过处分作退学处理。

(三)学年下学期学生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十一条留校察看的期限为半年,半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者,可解除留校察看而降为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的学生,应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有反对国家宪法及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而坚持不改者;

(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三)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四)有偷窃行为而屡教不改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

(五)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

(六)一学期旷课超过50学时(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者。

第二十二条对学生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应由学校审批。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其善后问题按照退学学生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犯错误的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要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处分要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对受处分后表现良好,有明显进步的学生,视其情况,肯定成绩或取消处分。对学生的奖励、处分,均归入本人档案。

结业

第二十四条大学预科生的结业条件为结业考试不及格门数不得超过2门(其中主科不及格数不能超过1门),操行评定及格以上(含及格)。如学生考试成绩有2门以上不及格或主科1门以上不及格,或者操行评定不及格者,不能结业。

第二十五条不能结业者不发任何证明,限期办理离校手续。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从二○○四年九月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校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法学院实习报告

大学的四年里,学习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则背后的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并能运用法学理论,方法和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但是书本的学习较有限,于是参加了很多社会实践和社团的工作,从事了大到组织策划晚会、小到文秘接电话的工作,积累了很多了从失败到成功的经验,我认为实际操作潜力和组织合作潜力的学习更重要。对自己总体评价是为人热情乐观,真诚,工作踏实、易上手,遇到困难能迎难而上,不轻易放弃。

从大学一向下来我感觉我学到了很多,个性是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工作经验,虽然以前有过成功,也有过失败,从中我的到的是很多做事的原则和处事的经验对于此刻的我来说,做事也变得成熟稳重了。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做事认真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还有较好的交际潜力。

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也许我的知识有限,也许我还太年轻,缺乏实践经验,也许在某些方面我无法像其他人一样工作自如,但年轻意味着热情与活力,我有生理缺陷(从初中起我的听力就逐渐减弱,但并不妨碍我的学习、工作与生活,反而更能让我将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情上,而不易受到外界干扰,持续自己的想法)并不代表我不行!我自信能凭自己的潜力和学习在毕业以后的工作学习与生活中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实现人生价值与追求的目标!

◈ 法学院实习报告

正在上课的学生们听了惊慌失措,在一旁的乐乐想到了一个妙计,他神秘兮兮的告诉了先知爷爷,魔法学院的学生们都疑惑不解地四处张望。先知爷爷听了乐乐的办法,脸上慢慢露出微笑。

第二天,海盗们变得学生来了,他们混入人群,不过很快就被先知爷爷看到了,他把海盗们带到办公室问话。“你们是什么人啊?”“我们是这的学生。”海盗头子回答,那我怎么没见过你们啊?”“额”“是来报名的吗?”先知爷爷问道“是,是”海盗头子笑着回答,“好,我就收你们到魔法学院学习,不过这只是试用期,不好,你们可以随时退学。”“好,好。”“嘿,老头你们那有好吃的吗?”“笨蛋,现在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吃。”“你们在说什么啊?”“没什么,没什么只是有个兄弟,哦不不不,是伙伴肚子饿了。”“哦,好你们去吃吧。”先知爷爷用千里传音告诉乐乐A计划成功,实行B计划,乐乐听到先知爷爷的话,立刻开始实行B计划,他把泻药全部倒入午餐中,现在有他们好受的了。不久,海盗们来了,乐乐立刻使出隐身魔法,海盗进入了食堂,开始吃起午餐来,后来,在寝室中商量对策的海盗,突然肚子疼,他们不知上了多少厕所才稳定下来,可是海盗头子都忍了下来,可是后来的日子可折磨够了这群海盗,海盗头子只好打消占领魔法学院,得到宝物的念头了,乐乐、先知爷爷和魔法学院的学生们都欢呼起来。

◈ 法学院实习报告

传说,在一个魔法森林里面,有一间魔法学院,里面的人和动物和谐共处,相亲相爱。可是几乎没有人能找到那里,因为现在人们都怀着一颗*的心,所以他们不能进入魔法森林。

有一个善良的孩子,叫迈克,他从小心地善良,乐于助人。他的样子非常帅,与周杰伦可以媲美,只是头发很乱。一天,他跟父亲打猎,不小心掉进了一个洞,意外地进入了这个魔法森林,原来这个是魔法森林的入口。迈克来到了魔法学院,并且加入了魔法学院的初级班。他非常努力,成为初级班的最好学生,甚至超过了中级班的水平,他唯一的不足就是粗心大意。

同学们努力地学习魔法。每当老师让大家施展魔法的时候,总是迈克先来。他总是能让一个个布偶飞起来;一只只*的小猪也总是让迈克打败。他深受大家的好评,同学羡慕他,老师关心他,校长也佩服他。

一天,上历史课的时候,熊老师让他们寻找魔法学院的史书。他们来到了图书馆,一天都找不到这本书。他们回到班上,就在这时,熊老师热烈地推荐了一位新同学,她的名字叫小文,长着长长的头发,非常漂亮。她生性聪明,与迈克一样,非常优秀。甚至有些同学认为她比迈克更好。

第二天,熊老师继续让他们寻找那本书。但找了好久都找不到,大家都以为老师在骗他,只有迈克他不放弃。迈克终于找到了,他爬上了梯子拿书,爬到梯顶,忽然,两边的书架全向中间倒过来,迈克和乌鸦、小精灵从梯子上掉了下来,大家发出了最后的呐喊。没想到,小文和几个同学装作没看见,继续看书。幸好,熊老师听到了,急忙跑过去,接住了他。但是,那本书竟然不见了,大家神情慌张,小文和几个同学为什么不救迈克和乌鸦、小精灵呢?这让大家非常地疑惑,那本书又为什么不见了?小文为什么不救他们呢?这些问题让大家困扰。而且经过研究,是有人施展了魔法让书架倒下来的。

一天,魔法学院的高度机密竟然被发现了。他们怀疑书是迈克偷了,但迈克说他没有。在这僵硬的几天里,大家都开始冷战。越来越不彼此相信对方。魔法学院一片混乱!让大家的力量减少了不少。就在这时,黑暗森林的巫婆降临了。她用她强大的魔法,把魔法学院的设施都炸坏了。忽然,巫婆又不知从哪拿出了高度机密。

熊老师问:“为什么机密在你的手里?”巫婆说:“这全是你们小文的功劳啊!”原来,小文、哈哈兔和比比熊是间谍,她们偷走了魔法学院的史书和最高机密。罪魁祸首都是小文、哈哈兔和比比熊。大家变得非常慌张。魔法学院的院长大虎站出来了,召唤魔法森林的精灵和巫婆抵抗。但是之前的争吵使大家功力大减,完全抵不过巫婆的攻击。

院长说:“现在只能让迈克发挥出他最强大的力量,使用我们魔法学院的最强攻击。”“究竟是什么攻击呢?”迈克问。“是一种团结一心的力量,可以彻底把巫婆打败。”院长说。

大家知道后,按照大虎说的去做了。他们他们手牵着手,心灵相通,团结一心。这时,奇迹发生了,迈克伸出双手,一道白色的光芒竟然飞了出来,这道光飞向了巫婆,大家不约而同的叫道:“团结的力量,圣洁光芒!”只听轰的一下,巫婆飞出十里远。小文她们以为自己没命了,但迈克向校长求道:“请给她们一起机会吧!”校长说:“好!我们魔法学院的每一个人都很善良!”大家欢呼着,庆祝着他们的胜利。

过后,大家很开心,小文她们也改邪归正。从此,大家和谐共处,一起学习魔法。

◈ 法学院实习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XX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XX市中兴建筑公司、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XX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XX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XX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XX市XX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x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XX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XX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

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 法学院实习报告

还记得茉莉去散步吗?她遇到了个黑色老婆婆,对她说“孩子你应该学学黑暗魔法了。”茉莉逃开了。可每次老婆婆都出现在她的梦里,给她了一个灰色的蝶形召唤器(茉莉是学魔法的人,不会不知道召唤器)。这天她又遇上了老婆婆。对茉莉说:“你遇上了黑暗国的人,如果你再不回归我国,我就把雪蝶杀了。“不要,我愿意,三天后我去找你。”茉莉把自己纯洁力量封在一个漂流瓶里,给雪蝶写了封信,放进她的床边(是同宿舍的)说:“雪蝶再见。”说着便拿出灰色的蝶形召唤器。说声“黑暗的力量,去见法贝吧!”

大殿里

“我就知道你会来,你的咒语是灰色的魔法,黑暗赐予我力量。”“是。”“你的武器是魔音大提琴,明白吗?”“恩。”“这是我的女儿,让她带你参观吧!”“好的妈妈!”一个女孩走过来……

(这个人是谁,上期有提到哦!答对加三分)

雪蝶回到宿舍,看到飘流瓶和压在下面的信……

雪蝶喝了它吧!我把纯洁力量封在瓶里。喝了它,你就可以变回原来那个天真的女孩了……

雪蝶大惊,冲进冰蓝紫泪的宿舍,“你来干什么。”雪蝶没见着冰蓝,却看见紫泪那冷冰冰的眼神。“冰蓝在吗?”“不在。”“她去那了。”“秘密花园。”雪蝶赶到了秘密花园,看见了冰蓝“冰蓝。”“哦,雪蝶什么事。”“你看看这封信。”说着便坐在草坪上哭起来。“什么,茉莉回归黑暗国,怎么一回事。”“法贝要挟茉莉,说要不回归黑暗国,就杀了我。所以……”雪蝶又哭了

◈ 法学院实习报告

魔法学院

人物介绍

樱:女生。整个魔法世界都知道樱。

海:男生。罗的男友,海曾发誓永远只喜欢罗一个人。

梦:女生。在莉莉安的手下工作。

永:男生。一直在默默地帮助樱。

歌:女生。是罗真正的妹妹。歌也是樱的好友。

莉莉安:大魔女。已经活了很多年了,大魔女很恶毒。是樱的仇人。

永远的誓约

海告诉了歌应该知道的事情。

歌听后,说道:“这是真的?”

“对不起了!歌。”

歌笑了一声:“呵!对不起?光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我?光一句对不起就能让罗回来?呵!海、樱,你们也未免太天真了吧!”

海抬头,慢慢的吐出几个字:“歌,你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从小就失去了父母亲以及姐姐,我又能怎么样?找樱去报仇?不,我不愿意这么做,罗也不会这样做。”

一阵沉默后……。

樱说话:“歌,我很抱歉!对不起,让你受这么多的苦!”

“你要是觉得愧疚于我,就把你的命拿来啊!”

海听后,脸色大变,连忙劝阻:“歌,不可以这样说!樱的父母并不是故意要杀你的父母的!”

“海,你什么都不是,你又凭什么来说我?”

“歌,你听着,当年,我和罗立下了一个誓约,那是,我永远只喜欢罗。”

“那么,海,你为什么要袒护樱?”

“这是,是因为…………”

一阵沉默。

樱转身跑了出去,泪水在樱的眼睛里打转儿。终于,泪水掉下。

永见樱跑了出去,赶忙出去追樱。

樱又来到罗的坟墓前:“姐,这是真的吗?海和你有誓约?那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

(未完待续)

◈ 法学院实习报告

一个影像出现在了快乐草坪上,这个影像是樱玲的妈妈!

原来,樱玲的妈妈也是魔法学院的长老,是紫色,因为封印黑玛需要很大的力量,所以只能留下一个长老,而留下的不是樱玲的妈妈,樱玲的妈妈在临终前告诉现在的长老——徐程,要保护好魔法学院的所有学生。

樱玲看完影像,便跑回家里,摸着妈妈的相片,她不相信她的妈妈已经走了,她明明记得长老说的她妈妈是去执行任务了,怎么可能会是这样?樱玲就这样想了一个晚上,也哭了一个晚上。红颜想去安慰一下樱玲,但长老说:“让她一个人安静安静吧!明天再安慰她也好。”红颜也只好这样了。

第二天早晨,红颜去安慰了樱玲,长老和全校学生都来了,樱玲还是决定去寻找七色后人,便露出了笑脸。

他们又来到了快乐草坪,突然一个黑影出现在快乐草坪上空。长老徐程知道这是黑玛,为了不让红颜和樱玲担心,长老骗了樱玲和红颜,说:“我告诉你们怎么怎么找到七色后人——橙。”长老说了一阵,“还要记住,寻找七色后人的时候不能回来,否则想打败黑玛也是不可能的了,这张地图可以让你们去寻找七色后人。时间紧迫,就让我送你们一程吧!”说完用了瞬间转移——其外。

樱玲和红颜来到了,水果乐园。哇!这里的水果可真多啊!有大的小的,高的矮的……几把刀向樱玲和红颜飞来!樱玲使用防御魔法,红颜使用融化魔法,将刀融化了!

下次预告:这个用刀的人是七色后人——橙。原来她叫橙鲜呀!橙鲜热情的招待了樱玲和红颜。并且答应使用七色后人的魔法——水果汁,而且愿意跟他们同路。“水果汁!”橙鲜说。又一个影像出现了!这时黑玛来到,危险来临!他们将怎样面对黑玛?樱玲开发第一魔法!

◈ 法学院实习报告

班级承办制细则(初步方案)

为了更好的组织开展学校、院里的各项活动,本学年实行班级承办制,所有活动由相应部门组织各班进行承办,部门负责人指导。相关要求如下:

由相应部门到秘书处领取活动申请表,再向各班介绍活动内容和要求,各班根据自己情况向部长领取活动申请表提出申请,承办活动。

相应部门及承办活动班级填写《政法学院活动申请表》,表中的活动设想由各班自由发挥,各部门以原策划为基础进行评判,采纳与否自行决定。如多个班级同时想申请一个活动则由各部门当场展示承办优势和活动设想后由各班负责人和该部部长进行投票,部长根据投票结果决定承办班级,决定后各班将活动申请表上交到部长,由部长统一上交到秘书处进行备案。

如大型活动有经费申请要求必须在活动申请表中做详细说明,填写后的《政法学院活动申请表》由相应部门部长统一上交秘书处备案并领取经费申请表,部长须在“部长签字”一栏注明部长姓名和同意与否。

各部门须向承办班级认真说明经费使用事宜,若在活动期间经费未到位则由各部长或承办班级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凭正规发票和《活动经费申请表》统一到秘书处报账。

班级开展的活动由全班统筹规划、实施,但必须有科室院领导的指导和监督,才能更好地开展活动。

班级承办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班级和负责部门的考核内容之一,而《政法学院活动申请表》和《活动经费申请表》的完成情况是考核的主要依据。

政法学院活动申请表

政法学院秘书处制

2009年10月

◈ 法学院实习报告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乐乐起床穿衣,准备出去晨跑。

当乐乐跑到一半的路程的时候,他偶然听见在旁边的草丛里有人在说话,他好奇地走过去看,发现有一群海盗围在一起在商量什么事,乐乐立刻使出偷听魔法,这是用来偷听敌情的魔法,乐乐认真的听着海盗们的对话,忽然他听到海盗头子说道:“弟兄们我刚刚偷听到了变身魔法的咒语了。”一个贪吃的海盗船员说道:大哥你真厉害,有了变身魔法,咱们就可以变出很多吃的了。”“笨蛋,你以为我冒险偷听魔法咒语是为了吃吗?”海盗头子骂道,“我是要让弟兄们都变成魔法学院的学生,然后,再把他们一网打尽。”“老大真聪明,这样我们就可以偷走他们的食物了,哈哈哈!”“砰”海盗头子立刻赏给他两巴掌,“笨蛋,就知道吃,不知道老船长是怎么收留你的,我是要把他们一网打尽,然后盗取他们的宝物。”“这不是和偷是一样的道理吗。”船员抱怨道,“你再说一遍”海盗头子大怒。乐乐一听,心想,如果让他们得逞了那学院就有危险了,不行我不能让他们得逞,我得去报告先知爷爷。到了学院,乐乐急匆匆地跑向先知爷爷的办公室,报告他听到的一切,先知爷爷听了立刻使出宣告魔法,通知大家提高警惕未完待续

◈ 法学院实习报告

我想感谢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盐津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感谢你们为我能拥有这样一个有意义的实习所做的努力。

虽然名义上我的实习时间有近一个月的时间,但除去节假日和周末,我真正的实习仅有半个月。但就是这短短的半个月,却让我受益匪浅。我很幸运能够来到贵法院实习。,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加上在这的工作人员是我的一个学姐,交给了我很多知识,也给了我更多的学习机会。

让我从课本中走到现实,从抽象的理论到具体的实践中,细致了解了案件公诉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了一些法条的适应及适应范围。让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多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十五天的实习匆匆而过,如今回味起来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中,我发现自己在校园内学到的知识是那么的肤浅,匮乏,仅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去探究。

以为考试成绩高就对法学很了解,可一旦接触到实际情况,才发现自己对法学的了解真的是太少了,还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种仅是看课本,背法条的学习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因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不是整日埋头于书本就能成为法学强人的。对于具体案件的处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条,理论联系实践才是正确的方法。

在实习过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帮忙整理卷宗,打印当事人的陈述,或去帮忙给材料盖章。整理卷宗时,我感受到了真正实实在在的案例,同时认识到了办案人员的询问程序与技巧,一份供述要当事人多次询问才行,尤其对犯罪嫌疑人。

知道一份卷宗中需要包含很多内容,不止只有当事人的陈述,还有而且第一次看到一些法律专业文件,像拘传通知书,批捕决定书等。拿着他们去盖章时,手里拿着章,感觉到一种神圣感,一份沉甸甸的重量。

实习中,我们还去法院旁听了两个案子,一个是合同诈骗罪,一个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通过旁听,我对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以前旁听的都是民事案件,这次旁听的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

亲眼见证了在法庭上公诉人是如何提起公诉的,在询问犯罪嫌疑人时是如何的严肃,了解了其中的步骤,知道公诉人在其中的职能与职责。这两次旁听让我更加认识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实习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实在难得的机会,因此从一开始,我就十分珍惜每一天。刚开始实习时,那的工作人员就告诉我们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维护法律的威严。

怀着一份敬仰的心情,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虚心向学姐请教,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在工作之余,我细细中国检察报,了解到各地的情况。以前总感觉法律从业人员一定会是很严肃,不苟言笑的。但实习发现他们都很亲切,而且经常说笑话,和我们开玩笑,一点盛气凌人的架子都没有,都很平易近人,我们都亲切地称姐,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短暂而充实的实习,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经历,是将来走上社会的一个重要步骤。这一段实践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大多是来自工作人员的虚心教导,这是我一生中宝贵的财富。通过实习我明白了我以后应以什么态度对待法学,以什么方法学习法学,明白了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多么重要。

◈ 法学院实习报告

时光飞逝,流年似水。军训很快都过去了,休息几天后,他们进入了新的学校。几个老师把新同学介绍给旧初一的同学们,一提到冰蓝,全部男生都站了起来,跟她鞠躬,周沁悄悄对蓝睿说:“竞争力好大哦,小心哦兄弟。”蓝睿脸红了,冰蓝一眼就望上了已被介绍过的蓝睿,对他有了少许好感。

一个星期的时间过去了,校花校草选举开始了。文悯老师在班会上说:“这里有一张纸,你们觉得哪个同学可以当校花就写上她的名字,只有男生可以写,女生不许看。”“好神秘哦,紫泪。”冰蓝对紫泪说,紫泪只是嫣然一笑

紧接着是校草选举,和校花一样。

下午,校花校草选举名单开始了,校长说:“进入校花最终选举的女同学有:109班冰蓝,紫泪,雨宣,宫雪蝶,欣芯;101班……进入校草最终选举的男同学有:109班蓝睿,周沁,艾宏,温翱,叶鸽;101班……

雪蝶不服气说“我才是校花之首纳,她冰蓝不就是魔法比我好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比不过冰蓝还找借口。”雨宣嚷到。“这叫嫉妒。”冷漠的紫泪发话了。“别得意,我找欣芯姐去(她俩不是亲的,玩得很来这样称呼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会找人,讨厌死了。”雨宣说。“太嫉妒了呗。”冰蓝说。紫泪摇摇头笑了笑。

◈ 法学院实习报告

(1)

我叫欧阳茜灵,是阿拉斯加魔法学院初二(4)班的同学。AT教授是我的老师。紫媚琪是我最好的朋

友。我的爸爸叫欧阳天熙,妈妈叫姚莉茨。我们每天都会与AT教授学到很多的魔法,每天都会发生很多有趣

的事......

叮咚、叮咚......“茜茜,琪琪来找你了!”“嗯,来了。”我塞嘴里一片面包,就下楼了。“欧阳茜灵

小姐。”只见两辆南瓜飞车,和两排侍女。在我家门口等候多时。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不仅赞叹

一声。我惊奇的问道:“琪琪,你家发了?”琪琪说:“哦,爸爸从将哈哈球回来了,以后天天送我。”

我开心的上到车上。只见琪琪拿出一张魔法牌。用手一挥,变出了一套漂亮的衣服,琪琪对我说:“你上

次领的是食物魔牌,拿出来用用吧,我正好饿了。”我拿出那张魔牌,念下咒语。一下变出了许多吃的。

“AT教授发的魔牌真好!”我说。我们俩边说边吃。不一会儿,到了学校。刚一下车就见高年级同学有的

踩着会飞的花瓣,有的坐着长着翅膀的凳子,有的穿着轮滑鞋在天空中滑行。我们俩的简直羡慕不已。

我和琪琪急急忙忙的走到教室。刚进教室就看见AT教授那了一大把魔法棒。漂亮极了!我走到

座位上,看见桌上有一张魔法棒使用介绍单。我想AT教授是不是想把魔法棒发给我们。过了一会AT教授拿

出上学期的成绩单,按排命念起了名字。王梅茨、林小意、上官月弦、欧阳茜灵、紫媚琪......我选了一根上面是心形的紫色魔法棒。回到座位上,“同学们,下面我要奖励上学期考试考到前5的同学一人一把钥匙,但

是钥匙只有两把是真的。你们自己选,选到哪把可不许反悔!最后杨凉和我选中了。我用钥匙打开了魔法

宝箱里面是一套魔法师穿的衣服,杨凉的也是。AT教授对我俩说:“现在你俩正式成为魔法学院高级生

了!今后你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赢得更多的东西,打败XLD怪兽,你们才可以升级。”我们把衣服换上后就开始漫长的旅途了。就在我们俩转换空间时,我班淘气包和紫媚琪一下跳了进来。我问:“你俩怎么进来的?”淘气包云杉闽说:“AT教授经过我们俩的强烈要求后,就给我们也发了一套魔法衣,我俩就进来了!”于是我们四个

漫长的冒险旅途就开始了!

未完待续.....


◈ 法学院实习报告

实践者:**(法学院)

实践选题:通过对兰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进行实地调查,并结合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知识,了解该中心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感受社会救助作为中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在基层的发展与面临的困难;了解被救助儿童的心理状况与背景,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分析需求满足的可能性,鼓励他们建立信心面对未来。

实践成果摘要:

兰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的对象主要是18岁以下离家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活保障的少年儿童和16岁以下被遗弃的智障儿童。被救助对象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到中心:

一是自己愿意来到中心接受救助;

二是通过公安机关护送到中心;

三是群众护送到中心。

从结构设置上来说,作为一个旨在为流浪儿童提供暂时的保护场所,兰州市流浪救助管理所的设置是比较完善的,能够顺利地完成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而且在对待流浪儿童的日常生活也是非常细致的。

在与孩子们的交流中,我看到他们极度渴望他人的重视与关怀。但是,兰州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暂时性也使得机构人员忽视了对孩子们的教育。由于工作人员大多不是心理方面的专业人员,没有专业知识的支撑,只是简单地照顾孩子们的起居。由于受场地限制,孩子们并没有太多的活动空间,也没有正常学校拥有的操场、电脑房,他们只能看电视、打扑克牌。中心虽然有不少书籍,但不公开借阅,所以有的孩子想要看书也不能得到满足。流浪儿童救助管理中心无法彻底地解决每个儿童的心理问题。

◈ 法学院实习报告

毕业照那天,感谢伟江和碧婷能来捧场。穿上学士服,感慨良多,只差学位证和毕业证,名义上,我已经毕业了,我望着各奔东西的同学,望着身上的学士服,望着将要离开的校园,突然一种不舍的感觉在心底里冒了出来。眼前的同学,笑过,吵过,融洽过,矛盾过,大学的四年就这样走了过来,尽管其中有那么一点点的不愉快,但是当这些都成为回忆的时候,其中的不愉快和矛盾都已经变得不重要了,这份回忆,已变成了我对同学们的怀念与寄托。

20xx年学子生涯,如今就要结束,想起昔日上课情景,心里总是有点酸,现在没有课可以去上了,以前都很讨厌上课,可是一直上了20xx年的课突然结束,总有点适应不过来,在这里,我想慢慢的把这20xx年来的学子路程写出来,等以后闲暇之余,上来空间看上几眼,至少还有点美好的回忆,至少,有些珍贵的求学记忆不会忘记。

我没有读过幼儿园,小时候便是个野孩子,光着脚丫到处跑,其中经常被玻璃扎到脚板底,留了很多次血。也偷看过小学举办的六一节目,很好看,有位老师看见我了,就带我进去坐在她的学生里面,他们看到我,都很好奇,为什么会有个小孩子进来了呢?于是问这问那的,可我却把心思都放在了节目上面。我第一次上学,是妈妈抱着的,大家可能会很好奇,为什么六岁的孩子还要抱呢?其实我不想去学校,不想被关在一个四面围墙的地方。妈妈只好抱起我逼我去学校,她说:“别人都是笑着去上学的,你却哭闹着去上学。”第一次上课,老师叫我们唱歌,我不会唱,我没上过幼儿园,看到别的孩子都唱的有板有眼,我就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他们都会的呢?”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们都在幼儿园那里学过了。第一次画画,我拿着铅笔,对着白纸苦思冥想了半个小时,但还是不会画,求了姐姐很久,她才帮我画一个简单的小房子。当时姐姐是学校里的模范,成绩很好,人也很漂亮,大概那时候大家都很崇拜她吧。老师看我又傻又呆,就问姐姐:“燕清,这真是你弟弟吗?看他不像啊,看上去好像有点呆。”所以,那时我在老师的眼里,是个很笨很笨的孩子。

我升上一年级的时候,教育部已经把学前班给去掉了。我很傻,还在想:“当我升上二年级的时候,一年级是不是也没了呢?”那时,姐姐已经考上初中了,学校里面已经没人罩着我了。我很笨,同时说话很口吃,经常回答问题的时候都口吃的不会说,这个问题明明我会的,但是就是答不上来。所以,老师给我封了个称号,十大怪人之一——口吃怪,当时对我的打击挺大的,口吃也不是我想这样的,至于其他的九怪,我就不说了,所以现在我觉得作为一个老师,真的不要随便给学生起外号,对于你来说,可能只是一时的玩笑,但是对于学生来说,是一段很长时间的打击。那时候,我只能避免说话,像个哑巴一样学习,当时班里面有两个学习很好的学生,一个是梁,一个是黎,班长也常在她们两个之间挑选,那时候,我只能默默的向她们学习,在期末考那里,我终于两科满分了,第一名。我回家的时候,故意装着苦脸,妈妈看我这样,以为我考的很差,安慰说,没关系,考的怎样就怎样,下次努力点就是了,我突然一笑,拿出奖状说:“妈妈,我考了第一名。”妈妈一看,高兴得抱着我原地转了好几圈。

理所当然的,我升上二年级的时候,一年级并没有撤掉。那时候小学建新楼了,我们的路程更远了,爸爸不放心,就骑着自行车载我去上学。班主任还是原来那个老师,我还是一样被叫做口吃怪,可是很意外的做了学习委员,其实只是个空头职位,真正的权力还是在班长手里。那时候,她们两个仍然是一正一副两个班长,很多时候起凳打扫,我都不会,是班长看不下去,帮我把凳子起了,再去扫地,当时在老师眼里,我是除了在期末考试碰巧考上第一名之外,其他都是一无是处的学生。放假的时候,二表哥给我带来了一台游戏机,后来才知道,那叫小霸王,我觉得很新鲜,于是,从那时开始,每次假期都要玩小霸王。

班主任连任两年,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上了四年级,我变得更呆了,经常老师布置了作业,我不知道。所以很多次都没有交作业,表现评分表上面,我被贴了很多个黑太阳,那时候,我的外号改了,叫大懒虫。这个名字我是怎么知道的呢?一次,班主任上课的时候,问我们,你们说,谁是班里面的大懒虫?其他同学都一致的说:“黄永灼!”我听了之后,很伤心,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不是不做,是不知道布置了作业。对了,我还有一个外号,叫大话精,我没有说过谎话,莫名其妙的当上了这个称号。有一次,同桌说借我的作文参考,我毫不犹豫的给她了,没想到她居然抄了。后来,老师发现了,问我们谁抄谁,我说是她抄我的,同桌也这样说,老师叫我们再写一份,看谁写的差,就谁抄的。结果,我写差了,我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老师就说是我抄她的,因为我不仅写得差,而且还是一个大话精。

小学给我的印象,就是女班主任不会对我好的,但男班主任对我很好,在初中里,也证明了这点,除了陈美珊老师。小学给我的感受,找个好的老师教你,不如找个懂你的教师教你,很多时候,我没有说我为什么这样做,那样做,还没开口,谢老师,成成他们已经懂了,这点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我现在才觉得,做好一个小学老师,不一定讲课讲得很好,但是至少要懂学生的心在想什么。

刚升上初一,我很骄傲,因为那时候我以全级第三名的成绩考进来的。只是,骄傲的人往往会跌的很惨,果然在第一次段考,我失败了,好几个人超过了我,那段时间,我很失落,而且班里面的有几个同学老是在老师面前告我的状,我都郁闷了。老师说每周要写的周报,都变成了同学间互相揭底的密文。我政治很差,教我的老师是陈惠萍,她是个好老师,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小学的时候,去参加姐姐的家长会,别人都说,你这小孩子,也算家长啊?我去家长会,充其量就是吃吃花生,喝喝汽水。那时候在台上面讲话的是陈惠萍,她说话很好,但是那时候我定性太差了,根本没有听完下去。我初一的时候,虽然觉得听她的课很好听,但是我怎么也学不上来,在第二学期发奋学习,才把成绩提上去。

初二我遇见了大妈——邓亚洪老师,他教数学教的很好,不知道为什么,他一开始就对我很好,我一直也想不明白,可能,他觉得我的数学功底好,就对我好了吧,事实上是什么原因,我无从得知。一开始,他叫我做学习委员,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学习委员的工作十分多。比如早读,要我每天都比别人早,我做不到,后来经常迟到领读不了,还是班长替我领读,那时候班长好像是小学时候的黎,辛苦她了。后来老师觉得我没有做班领导的才能,就慢慢的削减我的工作,让我专心读书了。那时候,我们几个同学在邓老师的领导下,参加了数学奥林匹克赛,邓老师很看好我,可我考差了,他也很惋惜,知道结果之后,我心里愤愤不平,有一次妈妈听我说了梦话——“等着瞧!”可能,心里太压抑了吧。

父母不想浪费钱让我去旅游,我就说,给我买本三国演义吧。从那以后,我天天都看三国,后来被陈美珊老师发现了,没收了好几次,记得那三本书传到隔壁班,也被没收了,现在想起来,应该没收了三四次。记得,那时候我跟物理老师的关系很不好,他老是找茬,包括罚我在校园大道上罚站,撕烂我的卷子,扯我下楼等,那天晚上睡觉时,我的眼睛突然湿湿的,一摸,原来是泪水。自那时候起,我莫名的升起了造反的心里,他罚我去做什么,我都不去做。当时邓老师又带领我们去参加数学奥林匹克了,这次是感冒流着鼻水去考试的,没想到这次拿了全国二等奖,很幸运的,在高考的成绩加十五分,当时以我的成绩,总在石门中学的分数线徘徊,这下子,老师觉得肯定能考上了,所以就晚修提前一小时放我走了,想起那个时候,非常的爽。至于初三多了化学这课,我一开始的成绩只有60多分,成了全班的倒数第一,化学老师看我其他科成绩好好的,唯独这么课这么烂,郁闷了,找我谈话,我说,我不喜欢戴眼镜,所以没不清黑板。于是,她强制我戴眼镜了。在她的逼迫下,成绩终于上去了,记得有一次考了化学第一,老师就想把我拉到化学奥赛组,其实我化学真的没那么厉害,后来化学奥赛组考试选拔,我因为花太多时间在数学奥赛上了,结果考不进,真对不起化学老师了。

第一次离开西樵,去石门中学读书了。那一年,我没带眼镜,结果英语一落千丈。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人压迫我,所以学习就没动力了,每次考试,除了数学之外,其他课程经常考的不理想。所以高一不带眼睛成了我一生的懊悔,每每想起,都是追悔不及。

高二的时候,我遇上了一个很严厉的老师,叫leilei,她教英语,可我英语非常烂,真的很难想象到我初中的时候参加过英语奥林匹克。看我英语的成绩这么差,还不努力补,就经常骂我了,可能高一的时候舒服惯了,所以很难改得过来。

高三那年是我姐结婚的时候,我想请假,但被班主任骂得一塌糊涂,说我不努力学习等等,当初是谁说石中管的不严厉,高三非常严。那时候我开始写长篇小说,可是太忙了,所以只写了几万字。高考的时候,考差了,结果去了广东工业大学,其实我的目标是华南理工,想起来,高中这三年,是我一生的悔恨。这也是为什么高中这三年我没什么东西可写的原因。

去到广州大学城读书,第一印象就是这里很多大学,在注册的时候,很意外的发现了初中的朋友阿健也进来了,只是我是计算机学院的,他是自动化学院的。刚进来,上的第一节课是C语言,想起那老师,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一嘴的北京话,说得我们很想睡,但又在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大吼,把我们吓醒了,这样子,还怎么去上课。搞到我那一年,C语言学的很烂。大一那年,大学的三件事,除了奖学金之外,另外两个都做了。不知道为何,那时候我逃课被点名的几率是100%,上课的时候不点,当我逃课的时候就点。搞到舍友想逃课的时候,就先问我逃不逃,我逃课的话他们就一定去上课。那一年,我偶然遇到了她,她的名字很漂亮,记得有一次,我折了999只纸鹤给她,只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相遇,也注定了结果要分开,随着北京奥运的举行,我们渐行渐远。

大二是我最发奋读书的一年,因为大一时,英语以59分的分数挂掉了,导致大二的时候不能双修,那时候很可惜,跟前十名差那么几分,奖学金就那么擦肩而过。

大三真不知道都干了些什么,那时候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一定要学会点东西,就拼命的练指法,学C++,结果学的太迟,学院的研究所没考进去。

舍友已经开始找工作了,我是最迟去投简历的那一个,结果却意外的第一个找到工作,那时候参加过UC、迅雷、网易等几家公司,但都石沉大海。10月份收到的录用通知,知道现在已经有6个月了,在这几个月里,认识了许多新同事,学会了许多新东西。

想起当年哭着上学前班,至今20xx年了,漫漫学子路,有时虽然很辛苦,但如今想起,仍让人时常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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