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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合同(推荐六篇)

2023-12-23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必须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是无法忽视的。一份合同通常是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特定事务上的一致意见。如果你正在苦恼于制定一份合同,希望这篇文章能给你一些启发和建议。

科技项目合同【篇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主要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协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一、项目研究基础

1.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项目成果提交的主要内容与文本形式

二、项目研究方案

1.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研究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试点应用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进度与经费

项目进度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成果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鉴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费:

1.本项目总科研经费为_____________万元;

2.合同签订后首次支付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通过鉴定后支付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四、项目科研经费用款计划表

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与名称:_______________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内容说明

人员费

设备费

能源材料费

设计试验费

科技项目合同【篇2】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贷款贴息合同 项目编号: 第一条签约各方: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重大

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二○一○年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建专[2010]24号、《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的通知》(陕科产发〔2010〕53号,为保证乙方承担的《陕西省二○一○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计划》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顺利完成,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本项目执行期自____年___月至____年__月。本项目完成时的总体目标及经济、技术、质量指标是: 1.总体目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新增投资总计____万元。

本项目完成时,年生产能力达到:_______;承担单位资产规模达到_____万元;新增就业人数___人;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指标:

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实现累计销售收入____万元,累计净利润____万元,累计交税____万元,累计创汇____万美元。

3.技术指标:项目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 □ □ □

4.质量标准: 承担单位通过的质量认证体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计划新增投资___万元。乙方配套资金到位进度: 1._____年___月____万元 2._____年___月____万元 3._____年___月____万元 本项目实施的阶段目标是: 1._____年__月至_____年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年__月至_____年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年__月至_____年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通过计划,分两次向乙方安排贷款贴息资金____万元。首次拨付80%资金,在合同生效且乙方提交有效的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及付息单据的复印件(持原件核实后执行;第二次拨付

20%,在项目实施结束时,由实施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并通过省创新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后执行。

第六条乙方应如实、按时按照规定格式,向甲方报送半年、《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在本合同生效后5年内,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单位、项目信息。第八条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撤消或中止合同。撤消或中止合同后,乙方应进行项目清算,并将甲方支持剩余经费如数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在今后三年内不再受理乙方的项目申请。如乙方不能按时、按量落实配套资金,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后续资金的拨付。

第九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的附加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乙方各壹份。省、市、县科技及财政管理部门各壹份,省级归口管理部门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 联系人:项目管理人: 电话:(029 87292778 电话: 日期:

乙方: 负责人: 日期: 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联系人: 电话: 通信地址: 邮编:

科技项目合同【篇3】

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绩效评价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市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杭财绩效〔2012〕364号)及我局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立项的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和期限

(一)评价范围

2010年立项的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34项。

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期限

本次绩效评价获取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已验收的项目以验收时的数据为准。

二、评价方法

次绩效评价工作采取书面评价与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自我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充分体现科学的绩效观,在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评价报告。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的制度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人才培养,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实际支出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情况等。

四、组织方式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我局计划财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室配合;

2、本次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实施。

五、评价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填报相应的专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2),并对填报数据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项目于2012年7月31日前上报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上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在书面评价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一部分项目进行实地评价,具体名单另行通知,被抽查项目承担单位要为实地考察、座谈及资料查阅等提供条件。

六、重要提示

我局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纳入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在今后项目申报中,对在本次评价过程中材料上报及时、项目执行情况好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优先立项;对在材料上报中不予配合、项目执行情况差,绩效评价内容填报虚假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限制其在今后一年甚至三年内不得申报杭州市科技项目。

中期绩效考核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运行情况,根据市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的实施办法》(杭政办〔2006〕25号)、《杭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杭财绩效〔2007〕129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2011年认定的市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含培育型)进行中期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0年-2011年期间认定的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含培育型),共计182家(详细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数据截止期限

本次考核获取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

通过对研发中心依托单位的发展情况、研发中心建设基本概况、研发活动情况及其对依托单位的科技贡献情况等方面的绩效考核,综合评价研发中心的建设成效情况。

四、组织方式

本次考核评优工作由高新处、农社处、计财处负责实施。

五、考核要求

各研发中心依托单位应认真填报《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附件1),并经各区、县(市)科技局审核盖章后,由区、县(市)科技局于2012年8月31日前统一上报至市科委项目受理办。上报材料为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各区、县(市)科技局要切实抓好绩效考核的组织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期完成考核工作。对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中心,取消其研发中心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市科技局启动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9月23日,市科技局针对2009年至2010年期间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立项的21个专项(共计1598个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内容涉及项目合同执行;项目技术水平、知识产权和成果产出应用;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项目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情况。实行书面评价与实地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自我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充分体现科学绩效观。本次评价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将纳入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以进一步规范我市科技计划管理,建立良好创新氛围。(市科技局计财处)

六、重要提示

我局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纳入科技计划信用管理体系,在今后项目申报中,对在本次评价过程中材料上报及时、项目执行情况好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优先立项;对在材料上报中不予配合、项目执行情况差,绩效评价内容填报虚假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限制其在今后一年甚至三年内不得申报杭州市科技项目。

关于组织开展科技经费联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市县联合科技经费大检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2〕156号)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及区、县(市)科技经费联合大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范围:国家、省、市及区、县(市)科技计划在研科技项目,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863计划、973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合作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等国家科技计划落户我省实施的项目;省重大科

技专项、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创新团队培育,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级科技项目;杭州市及区、县(市)科技计划安排的科技项目。

二、检查重点

本次联合大检查在对科技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

(一)国家科技项目:国家科技支撑、863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二)省级科技项目:主要是厅市会商项目、块状经济转型升级项目、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项目。

(三)市级科技项目:主要是市重大创新项目、“雏鹰计划”企业及“青蓝计划”企业实施的科研项目。

三、进度安排

本次省市县联合经费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8月25日)。8月11日,省科技厅组织各市县科技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培训,明确检查要求和任务。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媒体宣传和教育引导。我委负责对杭州市各市属单位的在研国家、省市项目进行清理,各区、县(市)科技局负责对辖区内县科技项目进行清理,布置自查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实地抽查阶段(8月28日-9月1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委将于8月下旬组成监督检查组赴实地进行抽查(其中国家和省级项目数不少于在当地项目实施总数的25%)。市检查组由委领导带队,邀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相关人员、技术专家和会计师事务所参加。

第三阶段:接受省检查组检查。具体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阶段(截止9月底)。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自查和实地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各区、县(市)科技局督促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必要时赴实地进行复查核实,并将整改结果于2012年9月20日前报杭州市科委,我委与9月30日前汇总后书面上报省科技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检查工作。要认真梳理各级科技计划在研的科技项目,对照国家、省科技计划与经费管理办法,深入了解各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分析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跟踪补助资金的走向,发现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掌握和了解项目实施进展和取得的实绩,分析科技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结构、方式以及提高科技经费使用绩效的措施。

(二)省、市检查组实地检查项目清单将于赴实地抽查前告知区、县(市)科技部门和被检查单位。事先准备好被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和所有拟查验的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介绍、合同任务书、财务账册及相关凭证。项目实施情况应当由合同任务书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汇报。

(三)要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帮助做好科技项目财务审计工作。参加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定和本次大检查的工作要求,认真负责,不得马虎草率,如发现因工作疏忽造成问题遗漏或反映不实的,将取消科技项目经费审计资格。

(四)建立通畅的反映、举报问题的渠道。各地、各单位要公开举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设立举报箱。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如实反映、举报违规使用科技经费情况并做好举报人的保护工作。

科技项目合同【篇4】

2012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项 目 指 南

一、电子信息

★申报“软件产品”项目须提供该产品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申报“通信产品”项目须提供功能测试报告。

☆为特殊行业配套和服务的产品,须符合该行业管理中的有关规定,请在申报资料中加以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不支持:

1、自主创新成分低、市场前景不明朗、技术含量低、低水平重复、以及简单的、重复的技术引进类软件产品;

2、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

3、网站建设类项目;

4、游戏类软件项目;

5、一般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项目;

6、电子出版物项目。

(一)软件产品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重点鼓励自主创新成分高、技术含量高、产品形态清晰、应用明确、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出口,重点支持以Linux操作系统为平台的产品,同时鼓励发展跨平台的产品,特别是在系统软件、支撑软件、中间件软件、嵌入式软件、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软件、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图形和图像软件、金融信息化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电子政务软件、电子商务软件、企业管理软件等软件产品方面。

(二)微电子技术

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开发、产品设计开发、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设备和新工艺、新器件等核心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三)计算机及网络产品

重点支持:

1、计算机和终端产品;

2、各类计算机外围设备及关键部件;

3、网络产品,包括各种路由器、网关等连接各类网络终端的设备、各种网络管理和监控软件等。

4、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

(四)通信产品

重点支持研制3G、软交换、NGN/NGI、IPv6等新型通信产品、移动通信天线及天馈系列,研究开发光传输产品、小型接入设备、宽带无线接入系统及设备、车载移动通信系统、电信运营支撑管理系统等移动网络优化技术及系列产品。

(五)广播电视技术产品

重点支持实现交互式控制系统的服务端系统和设备。

(六)新型电子元器件

重点支持:

1、半导体发光二极管;

2、片式元件和集成无源元件;

3、片式半导体器件;

4、大功率半导体器件;

5、中高档机电组件。

(七)信息安全产品

重点支持:

1、安全测评类产品;

2、安全管理类产品;

3、安全应用类产品;

4、安全基础类产品;

5、网络安全类产品;

6、专用安全类产品。

(八)智能交通产品

重点支持:城市交通管理与控制系统、交通信息采集和服务系统、公共交通管理系统、车辆运营与安全管理系统。

暂不支持民航、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项目。

申报“智能交通产品”项目时(包含软件系统和硬件产品),应遵从已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九)动漫创意产品

重点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制作的共性技术及其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创意设计关键技术及产品。

二、生物、医药

★产业化项目须提供相关新药证书、生产批件和GMP证书;新药开发项目须提供新药证书受理通知书。

☆优先支持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病毒感染性疾病(如乙型肝炎、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疾病,研究开发疗效显著、使用安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以及扩大生产已经获得生产批件而有国内外重大市场前景的创新药物。

★不支持:

1、保健品、化妆品、饮料、烟酒类等项目及消毒类产品;

2、简单的仿制品种;

3、简单的改变剂型和给药途径的品种;

4、简单的改变制备工艺;

5、简单的类同方复方制剂。

(一)医药生物技术与生物制品

重点支持:

1、创新性强,特别是已获专利授权的技术及产品和未曾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新生物技术新药;

2、具有重要工艺专利和价值的药品。

(二)中药、天然药物

重点支持:中药创新药物和中药新品种。

(三)化学药

重点支持:创新药物,明显提高药物临床疗效或产品质量的手性或晶型类新药,恶性肿瘤疾病治疗药物,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药物,神经精神类治疗药物,代谢疾病类治疗药物,抗感染类治疗药物,老年疾病类治疗药物,传染病防治药物,计划生育药物等;药物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以及重要中间体等。

(四)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

重点支持:

1、缓释与控释制剂;

2、靶向给药系统;

3、新制剂技术;

4、其它新制剂;

5、制剂新辅料。

(五)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重点支持:

1、生物催化技术及产品;

2、微生物发酵新技术和新产品;

3、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

4、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及加工技术;

5、生物技术在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领

域的应用。

三、新材料

★申请新材料领域的项目,除应符合创新基金申报有关规定外,还须:

1、提交按照项目产品名称和技术创新点进行检索的2011年8月1日以后的查新报告;

2、提供经国家或行业产品权威检测部门对样品的测试、检测报告;

3、用户报告,应包括产品性能或使用情况的对比数据;

4、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企业须提交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

5、技术创新应通过产品方式体现,须有明确的可实现工业化的应用对象;

6、特殊行业产品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重点支持具有原创性发明,产业关联度大的新材料及产品,侧重支持有利于促进新兴产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产品链的项目(技术服务)与产品。

★不支持:

1、以资源消耗为代价的初级产品生产和粗加工项目;

2、无样品检测报告、无用户意见的项目;

3、简单借用纳米概念、不具有明显纳米材料尺寸效应的项目;

4、仅以开发技术为考核指标、无产品销售的材料制备、加工和成形项目;

5、暂不支持火工品;

6、其它不支持项目详见相关章节。

(一)金属材料

金属材料包括金属结构材料和金属功能材料。金属结构材料主要是指具有高强、高韧、耐高温、耐腐蚀、耐磨损或结构功能一体化的新材料。金属功能材料是指在电、磁、光、声、热等方面具有特殊性质、表现出特殊功能的新型材料。

不支持铝塑复合管材、钢(铝)塑门窗等一般民用产品。

(二)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包括陶瓷、晶体、玻璃、水泥、耐火材料等。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又出现了许多具有优异性能的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是指经过微观结构设计,精确的化学计量和先进制备技术而达到不含有害元素且具有特定性能的材料,主要分为结构材料和功能材料两大类。结构材料具有良好机械功能、热功能和部分化学功能,为无机非金属结构用材料,组分包括氧化物和非氧化物,结构包括多晶、单晶、玻璃、复合材料、薄膜及涂层。无机非金属功能材料是指具有电导性、半导

体性、光电性、压电性、铁电性、化学吸附性、吸气性、耐辐射性等许多功能的一类材料。这类材料品种多,具有技术含量高、产品更新换代快、附加值高的特点。

不支持一般的建材、耐火及保温材料、水泥、混凝土助剂、普通建筑玻璃、日用和工业用器皿管棒玻璃、日用陶瓷、卫生陶瓷和建筑陶瓷。

(三)高分子材料

重点支持:

1、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

2、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

3、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化和高性能化;

4、新型橡胶材料;

5、新型纤维材料;

6、生态和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

7、高分子材料的加工应用技术

不支持:普通塑料的一般改性专用料;普通电线、电缆专用料;流延、吹塑、拉伸法生产的通用薄膜;普通管材、管件及异型材(如普通塑钢窗);普通橡胶制品;以聚乙烯、聚丙烯为基材的部分降解材料;普通的PS和PU泡沫塑料等。

不支持服装面料、衬布、纱线、常规或性能仅略有改善的纤维(如:有色、异形、细旦、功能粉体添加等)及服装项目;不支持常规的非织造布、涂层布或层压纺织品、一般功能性纤维材料产品项目。

(四)生物医用材料

生物医用材料是一类具有特殊性能,用于疾病诊断、治疗、康复和预防,以及替换人体组织、器官或增进其功能的材料。

重点支持:

1、介入治疗器具材料;

2、心脑血管外科用新型生物材料及产品;

3、骨科内植物;

4、口腔材料;

5、组织工程用材料及产品;

6、新型敷料及止血材料;

7、专用手术器械及材料;

8、其它生物医用材料

(五)精细化学品

不支持生物降解性能差或毒性大的表面活性剂(如:支链烷基苯磺酸钠,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等);不支持通用溶剂型涂料,通用水性建筑涂料及普通防锈涂料,低挡涂料及助剂;不支持普

通打印墨水;不支持低水平重复开发的皮化材料(如丙烯酸树脂类复鞣剂和脱脂剂)等。

四、光机电一体化

申请本领域项目的基本要求:

1、机械结构或方法的创新项目,必须已经取得了相应核心技术的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公告即可);

2、软件类项目(基于PC的控制系统、医学专用软件产品、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产品等),必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以及与医疗装置一体的软件,须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产品生产注册证或临床批件;

4、配套零部件项目,应提供整机厂的合作配套意向书、配套试验报告、同类产品性能对比报告(附数据来源出处);

5、所有类别的项目均须提供行业内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测试报告)和体现产品性能的用户使用报告(例如:电力设备项目必须提供电力行业管理机构认可的检测报告);

6、生产过程中涉及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项目,须提供环保部门或有资质的环保机构出具的环保证明。

(一)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

重点支持:

1、现场总线及工业以太网技术产品;

2、可编程序控制器(PLC)产品;

3、新一代的工业控制计算机;

4、基于PC的控制系统;

5、专用控制装置;

6、面向行业的工业生产过程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

7、新型控制技术和产品的前端研究。

(二)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

重点支持:

1、新型自动化仪表;

2、新型传感器;

3、科学分析仪器、检测仪器;

4、生物技术分析仪器与设备;

5、精确制造中的测控仪器。

(三)先进制造技术

重点支持:

1、先进制造系统;

2、数控加工技术及装备;

3、机器人开发及应用;

4、激光加工技术及产品;

5、电力电子技术和设备;

6、纺织和轻工行业专用设备。

不支持:

1、性能一般的普通纺织机械;

2、性能一般的包装机械及柔性版印刷机、卷筒进料多色凹版印刷机、不干胶商标印刷机。

(四)新型机械产品

重点支持机械基础件、通用机械和专用机械。

不支持性能一般的各类普通泵产品和普通阀门产品。

(五)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

医疗仪器技术与设备广泛用于对人体身心状态的辨识与调控、诊断与治疗、康复与保健等医学领域,它涉及到微电子、计算机技术、数字化技术、医学成像及处理技术、精密机械制造技术,以及医学、生物学、材料学、电子学、机械学、物理学等诸多学科,其系统技术含量较高,已发展成为与人类生命健康直接密切相关的新型的医疗高技术产业。

重点支持:

1、医学影像技术产品;

2、治疗、急救及康复技术产品;

3、电生理检测、监护设备与传感器;

4、医学检验技术设备与试剂;

5、医学专用网络环境下软件产品(软件类);

6、面向社区医疗健康的数字化诊疗集成系统。

不支持机理不清、治疗效果不确定的项目。

(六)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

重点支持:

1、采用新型原理、新型元器件的电力自动化装置;

2、采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提高设备性能及自动化水平的产品;

3、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产品(计算机软件类);

4、用于输配电系统和企业的新型节电装置。

(七)新动力汽车及汽车行业相关技术产品

重点支持:

1、新型汽车关键零部件;

2、汽车电子化产品;

3、车辆检测技术及装备;

4、高铁与城市轨道交通机车关键零部件;

5、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

6、汽车排放控制技术。

不支持不适合中小型企业开发生产的各种整车、底盘、发动

机等汽车整机产品,以及不支持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缺乏技术创新、市场规模不足的汽车零部件及其他配套产品。

五、资源与环境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低水平消耗资源和对环境的高污染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两大制约因素,资源与环境问题正日益成为我国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根据资源与环境领域的社会化需求,清洁化需求,循环化需求,以及科技创新机制导引下的市场化需求,必须倡导循环经济模式,使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全面推进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不支持:

1、常规工艺技术装备组合的水处理技术及产品;

2、城市混合垃圾和畜禽粪便制肥技术及产品;

3、20吨以下的锅炉脱硫除尘技术和设备;

4、油烟净化技术及设备(吸附、静电、喷淋);

5、技术含量低的用工业废物制造建材项目;

6、一次性餐具及相关材料技术和设备;

7、未经安全评价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菌剂技术及设备;

8、室内空气净化空气清新剂及常规消毒技术及产品。

(一)水污染治理

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先进、技术成熟,创新点突出的各类高效节能、经济实用的水处理与资源化关键技术与设备。

(二)大气污染治理

重点支持大型电站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备、烧结烟气深度脱硫及硫胺制备、燃汽轮机过滤除尘设备、粉尘烟尘烟气采样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等装备关键技术开发和利用。

(三)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支持:

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技术;

2、工业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

4、有机固体废物的处理和资源化技术;

5、社会源有害固体废物处置和资源化技术

(四)发展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

重点支持: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和“零排放”关键技术、水回用工艺技术和设备、清洁生产关键技术。

(五)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

重点支持在线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环境应急与常规监测仪器设备、环境应急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

(六)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支持: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的开采技术与设备、共、伴生矿产的分选提取技术、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极低品位资源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

六、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障。我国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的一半,目前消耗已占到世界第二位。能源利用率仅为33%,远低于43%的世界平均水平。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特别是经济高速发展,对能源需求量大幅度上升,也日益凸显能源短缺的约束。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及其传统工艺技术,使环境不堪重负。因此,大力推动节能技术进步,加强节能监管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能源有效利用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向。

重点支持:

1、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和相关产品;

2、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

3、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一)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和相关产品

1、太阳能

2、风能

3、生物质能

(二)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和相关产品

1、高性能绿色电池(组)及相关产品

2、新型动力电池(组)与储能电池技术及其相关产品

3、燃料电池技术及其相关产品

4、超级电容器与热电转换技术及其相关产品

(三)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1、生产过程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技术及相关产品

2、建筑节能技术及相关产品

3、能量系统优化技术及相关产品

应用于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设备中的机电产品零部件(电器、电机、泵、阀等)请参阅光机电一体化领域,提交项目的查新报告必须是2011年8月1日以后的查新报告。

不支持对环境有污染的镉镍电池和普通铅酸电池;一般的沼气装置、10吨以下燃煤锅炉等。

七、现代农业

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依托我市农业特色产业的优势,重点支持种植、养殖优良品种培育、重大病虫害防治、节水防涝、植保防疫、农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及食品安全技术、重大农业技术转化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一)农林植物优良新品种与优质高效安全生产

1、油菜、水稻、玉米等大宗作物新品种的中试、示范。

2、优质专用经济、饲料、能源作物以及名特优果树、蔬菜新品种的中试、示范。

3、优质抗逆用材林、经济林、花卉、牧草及特种专用植物新品种中试、示范。

4、农林作物种苗繁育及种子、种苗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及产品。

5、主要农作物、蔬菜、花卉优质高效栽培新技术及配套产品。

6、新型肥料、环保型农用化学品及其高效安全施用技术。

(二)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健康养殖和现代奶业

1、优势畜禽、水产、特种养殖新品种及良种规模化、规范化、快速扩繁技术。

2、优势畜禽、水产品营养调控与健康养殖技术及产品。

3、生态循环型畜禽、水产养殖环境控制技术及设备。

4、安全、优质、高效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关键技术与工艺。

5、畜禽、水产品和饲料质量安全评价、检测、预警技术和产品;

6、奶牛优质品种、奶牛专用饲料、牧草养殖与高效利用、疾病防治与规模化饲养管理技术和奶制品深技工技术与设备。

(三)现代农业技术设备

1、适用于大田、温室大棚和园林生产的低成本、智能型技术及设备。

2、主要农作物机械化关键机具开发与配套技术体系。

3、与精准农业技术相适应的信息化配套机具研制。

(四)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

1、大宗粮油产品产后减损和绿色储运技术与配套设备、产品。

2、大宗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品增值加工技术及设备。

3、鲜活农产品保鲜与物流配送及相应的冷链运输系统技术与配套产品。

4、农林特产资源高效开发与增值加工技术。

5、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清洁生态型加工技术与设备。

6、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快速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和产品。

(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技术及产品。

2、主要动物疫病快速、准确诊断技术与产品。

3、烈性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

4、畜禽水产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防治技术与配套产品。

5、高效安全型兽药及产品质量监测和生产等技术及产品。

(六)农林生物质综合开发利用

1、高效、低成本农林生物质的收集与转化技术及产品。

2、沼气、固化与液化燃料等生物质能转化技术及产品。

3、生物基新材料和化工产品生产技术。

4、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

5、农业生态和农村垃圾、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农民生活环境建设技术及产品。

6、农民饮水安全技术与设备。

7、太阳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及设备。

8、绿色节能建材生产技术及产品。

(七)多功能农业装备与设施

1、新型农作物、林木种子收获、清选、加工设备。

2、新型农田作业装备。

3、新型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设施与设备。

4、新型高效施肥、施药机械和设备。

5、新型牧草、饲料加工机械与设备。

6、新型林产机械、森林防火设备。

7、新型农产品产地处理技术装备。

(八)农业生物技术产品

1、新型畜禽生物兽药和生物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

2、生物肥料生产技术及产品。

3、生物农药生产技术及产品。

4、生物饲料生产技术与产品。

5、动物胚胎生物技术及产品。

科技项目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是我国传统农业发展的必经途径和重要战略,为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做好现代农业项目的示范,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科技和资源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实现院企智慧农业开发战略合作目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本着“信守承诺、真诚合作、立足发展、面向未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按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保市场供应和农民增收为总体目标,甲乙双方创造条件,共同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

二、合作目标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加强双方沟通,扩大合作范围,甲乙双方将共建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实现杂交水稻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的现代化建设、科学种植和信息化管理,共同推广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科研成果,共同建设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共同分析和研究杂交水稻大数据、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

三、合作内容

(一)甲方将乙方纳入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服务体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智慧农业相关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支撑,为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团队进行对接、沟通、交流和服务。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现代农业技术实施所需的场地、资金,乙方为甲方提供智慧农业系统解决方案,甲乙双方共同推动相关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与智慧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

(三)以“超级杂交稻攻关计划”为合作契机,实现长期合作机制,甲方为乙方在智慧农业领域的技术推广提供长期的平台支持,甲方在智慧农业领域的大数据信息服务、物联网应用和设施农业服务方面以乙方为优先合作方。

(四)共同建设杂交水稻大数据服务平台

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验示范基地“杂交水稻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是通过物联传感网结合大数据和云计算,构建试验示范基地与研究中心之间的信息化管控通道、水稻种植过程数据收集通道、大数据统计、分析和处理的综合智慧农业信息平台。甲乙双方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建设“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协作方式以及资金筹措、系统运维、知识产权等条款,见附件“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与发展合作协议”。

(五)合作推广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

SFO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是“杂交水稻大数据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试验示范基地安装物联网监测系统后,监测数据将自动接入研究中心的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基地”和“中心”通过平台可以监测杂交水稻种植局部区域的气候环境、土壤墒情等实时和历史数据以及预警信息,形成汇聚地理位置、环境气候、品种、日期以及产量等相关种植信息的电子档案。SFO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将由甲方和乙方优先在“超级杂交稻攻关计划”试验基地推广,并以各“基地”为中心辐射当地,形成以杂交水稻物联网监测为基础的智慧农业示范工程。

(六)合作研究杂交水稻大数据

“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的建成后,整合甲乙双方优势资源,组建长期的、稳定的大数据研究团队,建立完善的团队对接、交流、科研和服务的合作机制,研究并构建基于地理位置的杂交水稻种植大数据分析平台,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品种杂交水稻种植与地域气候、总辐射、水系等关键因子的关系,针对不同地区建立完善的科学种植指导规范。

四、合作原则

(一)合作各方按照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合作项目要在充分调研和制定方案的基础上,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建设,项目优先,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

(三)建设项目确定后,合作各方须根据情况签订具体项目建设的合作协议。经合作方协议签定的项目,甲方不再就该项目与其它公司签定同类合作协议。

五、合作机制

(一)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投资建设主体与武汉XX公司签订智慧农业项目投资协议,以协议方式明确建设内容,确定投资主体资格,明确约定期限内以项目投资、购买服务或融资租赁等方式向武汉XX公司购买项目产权,“盛锐丰”公司作为智慧农业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落地执行和后期的服务保障。

(二)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时,项目立项、建设、验收等各项程序由合作方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为推动智慧农业项目的建设,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导成立智慧农业创建工作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推动智慧农业建设并作为双方的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合作协议落地。

六、附则

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科技项目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_________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合作项目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_________

2.技术内容:_________

3.技术方法和路线:_________

4.规模及经济目标: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各方在本合同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点:_________

乙方:

1.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点:_________

丙方:

1.内容: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

3.期限:_________

4.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合同完成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的完成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

第五条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时间: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投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时间: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投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时间: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投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内容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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